安全生产,要监管更要自律
2019-05-26张建林
张建林
近期,安全事故频出,令人不寒而栗。
3·21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化工企业爆炸事故的一声巨响,带走了78条鲜活的生命,更有465人受伤,堪称举国之殇;3·30四川省凉山州森林火灾,30名灭火英魂魂归他乡,令人痛心不已。
除此之外,涉水安全事件也不少。
3月23日15时许,北海旅游客船“北游25”靠泊涠洲岛西角码头时因风浪较大发生搁浅,直到24日7时45分,经全力施救,这艘载有770名游客,24名船员的客船才成功脱浅,幸好未有人员伤亡。4月19日,珠海市海上搜救中心接渔政部门报,珠江口大万山岛附近海域一艘渔船失联,船上载有8名船员,由于事发海域海况复杂,目前8名船员尚未有最新消息。
安全生产是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持续安全理念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安全生产需要行业部门监管,但为何屡屡在严管高压下仍事故不断?
安全生产既需要监管,同时更要自律。安全管理的关键是要进一步引导好各类责任主体做好自律,自律落实到行业、属地、企业三个层面。在安全生产生中,自律与监管的关系是相互补充,互有先后的,只有先自律,在自律做不到位时才需要监管,监管是补充手段,而不是首要条件!但目前各方对追求经济效益和安全生产自律的度难以把握,特别是在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对安全隐患的警惕上,仍存在巨大差距,导致出现自律缺乏,监管事倍功半的局面。
据广东省三防指挥部和应急管理廳发布,当前广东省已全面进入主汛期,2019年汛期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汛期较往年提早一个月;二是预计全年降雨总体偏多,今年以来东江等流域降雨为同期的三倍;三是预计台风登陆偏多偏强,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不容乐观。在汛期高峰的当下,这种自律和监管的不对等,也将进一步影响到各项工作的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要监管,更要自律。在汛期航行,进入珠三角水域的船舶不可避免要与风险打交道。为此,各位船员朋友们要充分确保船舶的安全,提前注意洪水信息和潮汐水汶变化,时刻保持船舶航行设备及系泊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开航前务必进行船舶自查工作,时刻关注海事部门交通部门发布的天气、航行通告及其他相关信息,航行过程应加强值班、谨慎驾驶、加强瞭望,及时了解桥区通航参数变化。遇到水上险情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并及时拨打水上遇险求救电话12395。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