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好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
2019-05-24陕西省政府参事室课题组
文 / 陕西省政府参事室课题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创新要“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 坚持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 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推进科技创新, 必须进一步发挥企业创新主体的作用, 努力实现企业自主创新。近年来陕西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企业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已经开始呈现。但总体来看投入和产出之间还存在较大落差,创新实力还有待提高。
陕西省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发挥日益增强
截至2017年底,我省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266家。其中开展研发的企业1180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为18.8%。开展研发的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分别为137家和1043家,占研发企业的比重分别为11.6%和88.4%。
2017年,我省研发经费投入总量为460.94亿元,比上年增加41.38亿元,增长9.9%,增速比上年提高了3.2个百分点。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研发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的比重分别为51.3%、39.8%和8.2%,企业占比连续两年超过全社会研发经费的五成。2017年我省各类企业研发经费236.54亿元,比上年增长10.6%。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总额119.28亿元,增长23.38%,居全国第16位;高新技术企业1609户,增长16.62%,居全国第18位。2017年全省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868家,比上年增长18.3%,其中有科技研发的企业564家,比上年增长21.3%。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97.78亿元,比上年增长12.3%。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对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的增长贡献率为56.7%。
全省2017年获得授权专利34554件,其中企业获专利13400件,占38.8%;PCT国际专利申请178件全部来自企业,同比增长20.3%。省内专利许可与转让423件,交易额4277.31万元。
以上数据反映出我省企业正在向技术创新的主体发展。
陕粤对比,陕西省企业在创新主体作用发挥方面存在较大差距
陕西民营科技型企业发育环境相对欠佳,创新动力不足。广东的深圳和珠海,两地高校科研院所少,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是企业。深圳的民营大企业已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如华为、中兴、腾讯、比亚迪、创维等。深圳市政府总结了市科技创新发展的特征有“6个90%”,即90%以上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90%以上研发资金来源于企业,90%以上研发机构设立在企业,90%以上的重大科技项目来源于企业,90%的专利产生于企业,90%的创新型企业是本土企业。
相比之下,陕西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的发挥与广东差距较大。陕西企业的构成以大中型国有企业为主体,民营企业规模和数量远小于广东,陕西民营高科技制造企业相对较少。
据省中小企业局对我省7577户中小微企业监测数据,2018年以来企业实缴税金增速明显高于销售收入和利润增速。加之企业用工、能源价格、物流费用、原材料成本等不同程度上涨,造成企业负担较重。该局对上半年亏损的768户工业企业调研结果表明,因市场需求不足产品销售不畅造成亏损的占31.8%,流动资金不足或资金链断裂亏损占25.8%,环保原因限产占16.3%,成本上升过快亏损占7.2%。
调研发现,陕西省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招商引资,但也存在扶持培育本土既有企业力度不够的问题。对于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的招工难、用工贵、融资难、资金回笼难等问题,各级政府已给予关注并正在致力解决,但对比广东省和我省出台的扶持民营经济鼓励创新创业政策,广东不仅力度更大而且更注重实效。陕西省企业的生存发展环境和创新环境与广东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导致省内民营科技型企业发展信心和创新动力不足。
科研方向和产业结构不匹配,激励评价机制不完善。陕西省多数大型国有企业建有实验室、研究院等开发创新平台,支撑企业不断研发创新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但企业内部研发平台大多存在经费不足、人才短缺的问题。早在2005年就由省政府牵头,依托于西安交大、西工大等高校和省工信厅、国防工办等政府机构,成立了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和西北工业技术研究院。但十几年来对我省企业技术创新的贡献似乎并不显著。
陕西有色新能源产业园的光电科技1GWp太阳能光伏电池项目
更为重要的是,陕西的产业结构和科研方向不够匹配,科技成果和实际需求不相匹配,大量的高端研发人才分布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聚集人才效应不佳,政府引导、市场配置和企业自主的人才开发机制尚未有效建立。此外,企业缺乏留住人才的长效机制,股权、期权等激励机制在大部分企业难以真正落实到位,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转化的人才激励评价机制不完善。
科研成果转化慢,产学研脱节老大难问题仍然存在。在与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政府相关部门的座谈和企业访谈中,他们非常羡慕陕西科教优势。深圳、珠海用比招商引资更大的力度引进国内名牌高校在当地办分校,大规模吸引和培养人才。还通过风险投资和各种政策支持国内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成果在珠三角企业落地转化。西安交大、西工大、西电、长安大学等我省高校的大量成果,在陕西研发,在广东完成产业化、市场化。
陕西拥有大量科研成果,但科研成果向新产品、新工艺、新服务的转化能力较弱,造成科研成果大量外流。2015年,陕西高等院校研发项目占全省的83.9%,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占全省的51.6%。2015年陕西技术市场交易额超过720亿元,居全国第3位,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居全国第20位,反映出陕西新技术没有较好地转化为新产品,科技优势没有转化为经济优势。这些现象也暴露出我省长期存在的产学研“三张皮”脱节现象仍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强化我省企业创新主体作用的几点建议
进一步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孵化一批科技型企业。建议省政府研究制定《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实施意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我省的产业政策、科技政策、财税政策、人才政策、奖励政策要进一步向企业倾斜,特别是向民营企业和民营科技型企业倾斜,努力营造企业积极创新的环境氛围。
着力实施促进企业成长战略,在加大力度招商引资的同时,要注重对本土企业的扶持和保护。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制定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加快培育一批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的“瞪羚企业”。
深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和“多规合一”。结合“放管服”改革下大力气解决监管领域重合、监管标准不一的问题。千方百计降低企业成本,特别是制度性交易成本。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政策,缩减企业创新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冗余审批流程和收费,切实解决企业科技创新中的突出问题,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
空港新城政务服务中心
注重发挥比较优势,打造陕西优势产业创新生态链。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打造创新创业生态链,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打造创新创业生态链,需要“两条腿走路”。一方面依托我省科教资源雄厚和军民融合优势,围绕创新成果培育新产业。以新技术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推动发展创新性产业集群。如硬科技“八路军”(航空航天、光电芯片、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信息技术、生命科学、人工智能)等势头良好、潜力巨大的八大产业。另一方面要注重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充分利用工业体系完整、科教综合实力强、产业集聚度高的条件,用新技术全面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使传统产业焕发生机。
能源电力高端化。陕西省处于中国能源互联网的核心位置,是东西部电网互联互通的接合带。有条件率先打造网架坚强、高度智能、开放互动、国内一流的现代化智慧电网。
现代农业科研成果
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的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果汁饮品、农产品加工和配送、智慧物流、智慧餐饮、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旅游等贴近民生的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也是陕西具有比较优势和极具潜力的重点产业方向。
改善和优化政府引导作用,改革科技投入方式,为企业创新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撑。陕西省的科技创新与全国相比,政府投入并不算少,甚至很多指标名列前茅。然而产出形式很多是论文、获奖之后束之高阁的项目,向企业转化为产业经济的比例不高。鉴于此,需要改革完善政府科技投入体制。
一是加大直接面向企业的研发投入。研究制定企业研发“后补助”政策,探索推行以企业技术需求为导向的“悬赏式”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和研发经费资助方式,由企业根据自身需求提出招标项目,由政府对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研发经费资助,使科研成果转化的针对性更强、效率更高。
二是统筹科技引导资金,将目前的多口管理整合为统一运行,集中资金有重点地支持引导。科技引导基金的使用只注重项目本身的技术先进性和市场前景,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一视同仁。
三是企业科技研发奖励基金可实行预算单列,不纳入工资基数,用于奖励、激励科技创新人才。
四是推动发展科技金融,促进风投、创投、天使投资机构发展,推动产业、科技与金融融合,为企业科技创新提供更好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