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黄庭坚书法的抒情特征
2019-05-23于晗
于 晗
黄庭坚,字鲁直,号山谷道人,涪翁,黔安居士,江西修水人。诗学杜甫而自成一家,为当时所重,与苏轼齐名,世称“苏黄”。其诗影响深远,被奉为“江西诗派”的宗主。因投身苏轼名下,与张耒、晁补之、秦观合称为“苏门四学士”。他能绘画,精于鉴赏,书法善行草,与苏轼、米芾、蔡襄并称为“宋书四大家”。在学术研究方面,对于黄庭坚的诗歌研究者甚多。但实际上,他的书法不仅继承了古代的艺术成就,而且他大胆创新,“自成一家始逼真”,尤其他的行草,长枪大戟,大开大合,朗落天成,浑厚雄健,个性鲜明。本论文将对黄庭坚书法艺术的抒情特征做详细的梳理,以其印证他崇高的书法艺术地位。
蔡邕在《笔记》中指出:“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这大概是中国书法史上第一次提出汉字要写的“佳”的记录,也是要求书法要有抒情性的说法。在书法鉴赏过程中,书法的线条,能够给人以丰富的想象,获得不同的气质品味的感受。梁武帝《古今书人优劣评》指出不同的人创作书法作品具有不同的艺术风格:“王僧虔书如王谢子弟,奕奕有一种风流气骨;萧子云书,心胸猛烈,锋刃难当;羊欣书如婢作夫人,羞涩不真……”。项穆在《书法雅言》中说:“大要开卷之初,犹高人君子之远来,遥而望之,标格威仪清秀端伟,飘飖若神仙,魁梧如尊贵矣。及其入门,近而察之,气体充和,容止雍穆,厚德若虚愚,威重如山岳矣。迨其在席,器宇恢乎有容,辞气溢然倾听。挫之不怒,惕之不惊,诱之不移,陵之不屈,道气德辉,蔼然服众,令人鄙吝自消矣。又如佳人之艳丽含情,若美玉之润彩夺目,玩之而愈可爱,见之而不忍离……”1[明]项穆撰,〈书法雅言〉,载华东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室选编,《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第357页。这段论述,要求鉴赏者不要局限于作品的形式,而是要在结构的张弛、章法的疏密、墨色的浓淡之中,感受到或贵如君子、或飘若神仙、或劲比武夫、或媚似美女的气息,体验到精悍、风流……的美的联想。孙过庭在《书谱》中阐明了他最主要的观点,就是“达其情性,形其哀乐”。孙过庭认为,书法作品是书法家通过线条的节奏、韵律来表达自己的个性特征和喜怒哀乐。这就是书法的抒情性特征。
杨雄有言:“书,心画也。”即指书法通过线条的运行,跨越形而写其神,以书书写情谊,描绘作者内心世界的丰富情感。在《跋东坡墨迹》中,黄庭坚论苏轼书法姿态妩媚像徐季海,等到喝醉,凭着感觉,忘记笔法,酣畅淋漓,字写得很有筋骨,瘦硬挺拔,“忠义贯日月之气”,像柳诚悬。2参见刘琳、李勇先、王蓉贵校,《黄庭坚全集》,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774—775页。从评论的视角看,也是重视苏轼书法艺术的感染力。而将苏轼的书法和李白的诗歌进行比较,则强调书法的抒情价值。
黄庭坚流传下来的书法作品很多。从内容上看,一部分是手抄别人的作品,比如《范滂传卷》《廉颇蔺相如列传卷》;一部分是个人创作的作品,如《松风阁诗帖》《东坡寒食诗跋》《花气薰人诗帖》等。不管是摘抄还是创作自己的作品,黄庭坚都强调从书法中感悟自然的生命情趣,即笔墨动势、力感所产生出的自然物象的联想。“高秀”“苍浑”“雄强”“飘逸”“丰茂”等都是审美联想感知的艺术体验,即象外之“意”。
黄庭坚的书法作品,重视书写过程的提按迟速、枯湿浓淡、疏密顿挫,要有动有静、有刚有柔、有虚有实才能气韵生动,在如何表现书法的文化品位上,他选择通过“学问文章之气”来表现书法的优美艺术品格的审美。
比如,在抄录别人的作品时,他多精选富有正气、文学影响力强的作品。“学书要须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若其灵府无程,政使笔墨不减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3参见苏颂撰,《山谷题跋》,中华书局,1985年,第47页。所谓“有道义”,当指《范滂传》之类,所谓“圣哲之学”则是指《诸上座帖》之类。从内容上看,他的书法作品多是文学气息浓厚的文章。它字斟句酌、辞藻华美、旁征博引,有着丰富的语言艺术魅力,而且纯正细腻,富有传统儒家之思想。在抄录过程中,他多采用草书,通过书法的文墨之妙、筋骨之形反映出自己接受的情感。比如《李白忆旧游诗卷》,不计较辨识度,气韵流行。使作品表现出酣畅淋漓的磅礴气象,令观赏者眼前呈现出远古战场上刀光剑影、万马嘶鸣的场景。
另外黄庭坚在创作自己文学作品的书法时,其精神法度更加自由醇厚,发展了书法的高雅品格。黄庭坚为官刚正不阿,为人光明磊落,他曾提出“临大节而不可夺”“不随世碌碌”等观点。这种崇高的品格学养在他的书法作品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他之所以师从颜真卿,是缘于鲁公的“文昭武烈”“道德君子”的人格崇尚。颜真卿楷书端庄严整,雄强厚重、博大宽宏;其行书线条气韵连绵,章法纵逸跌宕,墨色多彩纷呈,每幅作品都是他人格追求与生活情感的真实写照。
王国维在〈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一文中指出:“以文学论,则除前所述匡、刘诸人外,若宋之山谷,明之青邱、历下,国朝之新城等,其去文学上之天才盖远,徒以有文学上之修养故,其所作遂带一种典雅之性质。”4王国维撰,〈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载王国维著,《静庵文集》,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126页。这种典雅,是文人追求儒家端庄大方的精神,也是宋代艺术追求精致内敛的表现。从内容上,重视儒家的修身平天下之责;从风格上,追求老庄自在、传神之美,两相交融,体现出人品、文学、书法一体的取向,也是中国书法书卷气的主要缘由。
郑板桥在《题画竹六十九则》中云:“山谷写字如画竹,东坡画竹如写字,不比寻常翰墨间,萧疏各有凌云意”“字如画竹”是指黄庭坚的书法瘦硬、峭拔奇险,苏东坡说:“鲁直近字虽清劲,而势有时太瘦,几如树梢挂蛇。”“清劲”“瘦”是黄庭坚书法的象外之象,指他书法丰筋多力、气势宏大、字字沉稳、清丽潇洒,是疏秀出尘之美,有大丈夫般开阔的胸襟。无论是抄录之作,还是自创之文,黄庭坚的书法,或心胸猛烈,笔磔瘦涩,或气度充和,正气凛然,自有一种清高、典雅的书卷气。这样的审美风格,不仅刺激文学与书法“异体同质”的汇合,而且是黄庭坚对书法的大胆探索,具有不可忽视的价值。
黄庭坚的参禅悟禅,对他的书法创作也产生了深刻影响。黄庭坚认为“俗”是书法创作的最大弊病,一定要彻底革除。他为了写出自己的个性,形成独特的风格,始终进行不懈的努力和大胆的创新实践,坚持一种独特的审美追求。他的作品通过线条略显夸张的纵横开放,表现出豪放不羁的鲜明个性。尤其在晚年,其书法更是点画夸张,气韵跌宕,与当时“流俗”的时风分道扬镳。以黄庭坚的两次草书飞越为例来探讨“悟”在书法创作中的作用。先是在绍圣元年(1094年)漫游黄龙山的时候,初悟草书真谛。“绍圣甲戌,在黄龙山中,忽得草书三昧,觉前所作,太露芒角。若得明窗几净,笔墨调利,可作数千字不倦,但难得此时会尔。”5〈书自作草后〉《文集》,卷二九。“太露芒角”,就是内心太急切,不够含蓄,缺乏超然之气。后来,黄庭坚至黔南后,贬谪生活虽然艰辛,却激发了他的灵感,“似得江山之助”。6〈书自草《秋浦歌》后〉,《别集》,卷一二。他还写道:“绍圣三年五月己未,新开小轩,闻幽鸟相语,殊乐,戏作草,遂书彻李白《秋浦歌》十五篇。”7同注6“幽鸟相语”的环境和李白飘逸的诗歌,成了他创作的催化剂,以书法消磨时光,以笔墨遣散情怀,无欲无怨,无愁无喜,当是“禅境”。
元祐三年(1100)七月,黄庭坚见苏轼《黄州寒食诗帖》,题跋道:“此书兼颜鲁公、杨少师、李西台笔意,试使东坡复为之,未必及此。它日东坡见此书,应笑我于无佛处称尊也。”书法开始尚端正、雅媚,但到“此书应笑我于无佛处称尊也”时,掩饰不住内心的得意,字迹速度加快,墨迹枯涩,但“称”“尊”二字,舒展、巨大、浓厚、宽敞,有摄人魂魄的力量感,充分暴露了他书法上的自信,甚至避开苏轼另开新路的自负感,有一种逞才使气的喜悦,这一现象充分展示了他的“心画”。
第二次草书的变化发生在元符年间,黄庭坚是这样描述的:“余在黔南,未甚觉书字绵弱。及移戎州见旧书多可憎,大概十字中有三、四可耳,今方悟古人沉着痛快之语,但难为知音尔。”8〈书右军《文赋》后〉,《文集》,卷二八。又“山谷在黔中时,字多随意曲折,意到笔不到。及来僰道,舟中观长年荡桨,群丁拨棹,乃觉少进,意之所到辄能用笔。”9[宋]黄庭坚撰,〈跋唐道人编余草稿〉,载《山谷题跋》,第93页。由“舟中观长年荡桨,群丁拨棹”而悟古人用笔“沉着痛快”之法,也是禅宗修炼智慧的法门。黄庭坚草书笔法,初师周越,并受到苏子美兄弟的影响,后又上溯古人,但用笔仍不能禽纵自如。而到了这一时期,观群丁拨棹,审美上认同“痛快沉着”于笔法上方能收放自如,相反相成,正是黄庭坚书法作品中的“禅意”。黄庭坚在元符末年,再次描述这种顿悟后的喜悦。“元符三年二月乙酉夜,沐浴罢,连饮数杯,为成都李致尧作行,耳热眼花,忽然龙蛇入笔,学书四十年,今所谓鳌山悟道书也。”10[宋]黄庭坚撰,〈李致尧乞书书卷后〉,载《黄庭坚全集》,第1407页。
黄庭坚在《论书》里道:“笔墨各系其人工拙,要须其韵胜耳,病在此处,笔墨虽工,终不近也。”在黄庭坚看来,书法创作中字之“工拙”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突出作品内在的“韵”,这种“韵”是通过作品的线条、墨色等媒介的丰富变化表现出书家内在的修养、精神。黄宝华先生认为黄庭坚想告诫书家:“作书不要剑拔弩张、锋芒毕露,也不要故作姿态、佻巧取魅,而应该内敛含蓄,宁拙勿巧。”11黄宝华著,《黄庭坚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432页。
例如,黄庭坚作品中的“三点水”有一个独特的写法,就是三点之中的第三点在收笔的时候不向右上方出锋,真正写成一个点,使劲气内敛。宋代袁文评论说:“三点之中,最下点挑起,本无义,乃字之体耳。若不挑起,则似不美观。本朝独黄太史三点多不挑起,其体更遒丽,信一代奇书也。”12崔尔平选编点校,《历代书法论文选续编》,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年,第63页。黄天璧先生将黄庭坚的这一显著书法特征誉为“一代奇书”。他还细数了《经伏波神祠诗卷》,“全篇有十七个三点水偏旁的字”,有“十五个字的最下一点全不作挑起。”13黄天璧撰,〈略论黄庭坚的书法艺术〉,载江西省文学艺术研究所编,《黄庭坚研究论文集》,江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83页。康有为评价黄书:“宋人书以山谷为最,变化无端,深得《兰亭》三味,至其神韵绝俗,出于《瘗鹤铭》而加新理,则以篆笔为主。吾目之曰‘行篆’,以配颜、杨焉。”14黄君编,《黄庭坚书法全集》,江西美术出版社,2012年,第1665页。康有为指出黄庭坚的行书为“行篆”,可谓慧眼识真,把握住了黄庭坚书法的核心与精髓,也是黄庭坚追求书法“韵味”之美的表现。
黄庭坚的书法富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初学颜真卿、杨凝式,后师法自然,遵从内心,孜孜不倦的感悟、探索,以“韵胜”为归,进一步促进了文学、书法、禅意的融合,积极创立富有个性情趣的表达技巧,增加了书法艺术表现的力度感和运动感,呈现出古雅朴茂之美。尤其在晚年,喜欢在点画上张扬,更具抒情个性,不仅使“书卷气”有了具体的线条表达,而且禅意十足,韵味秀劲,进入常人难以抵达之境。他的书法成为中国书法艺术史上的一座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