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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会是青春的注脚

2019-05-17星一

中学生博览·文艺憩 2019年5期
关键词:青春班主任

星一

有时候在想,如果这个世界存在无数个平行宇宙多好,那在另一个平行宇宙里的另一个我一定已经走过去牵上了他的手。

这是一个关于暗恋的故事,故事中这个少年,他丰盈了我的青春。

那个少年在下文中就叫Mr. king吧,像大多数人优秀的暗恋对象一样,Mr. king是我的整个青葱年代里觉得最优秀的那个。也像大多数在暗恋中的人一样,Mr. king的优秀让我渺小如沙。

高一开学,我小心翼翼地坐在Mr. king前面,连头都不敢回。

第一节数学课,我正在认真把书上集合的定义抄在笔记本上。

“书上都有,抄下来干吗?笔记本还可能会丢。” Mr. King把脑袋凑上来。

我扭过头对上他的脸,“温馨提示。”他点了点头,长臂一挥,带走了我桌上的漫画单行本。

小说电影里的前后桌总是个暧昧的位置,前后桌是不需要你等到课间操和升旗仪式时,在人海寻寻觅觅后才能偷偷瞟一眼的人。但并不意味着他是你可以正大光明盯着看的人。我也从来没有回头探寻,Mr. King是否认真看过我?即使到现在也不想知道。

但背地里,我珍藏了所有Mr. King拿满分的试卷,他喝过的饮料瓶瓶盖,甚至撕下光荣榜上他的照片。

Mr. King是自由得连地心引力都抓不住的男孩。他留着长而凌乱的头发,为了逃早读包揽了每天的值日,午休永远游离在年级主任搜索范围之外,偶尔也会被抓回来。练习本上舍不得写下一个字,可他依旧拿着最好看的分数。

按我们班主任的话说他是危险品,班主任点名说过他,“知识不用于正道最终是危险品。”所以班主任从来不给他好脸色看,

“你这头发是要去搞艺术吗?”

“桌子和人都出去。”

每每他连人带桌子都搬去走廊时,我就会把课堂笔记抄在便利贴上,等他进来后给他贴书上。大冬天他坐在外面时,为了风度上身只穿了羽绒服搭衬衫,却穿了四条裤子。

还装出很自如的样子,真的好幼稚。

其实Mr. King并不是无师自通的天才,他就是个在人前玩得比谁都带劲,在你看不到的地方会拼命的怪人。

至于这样做的乐趣?

我不知道。

高二文理分科,我去了文科班,Mr. King也成了我在人海寻寻觅觅后才能偷偷瞟一眼的人。我偷偷从他们班抄来课程表,每次他们有体育课我便跑到窗前,看他从楼下经过去篮球场,就这样看一眼就好。

文理分科后我的成绩依旧不太理想,有次模拟考后放学回家的路上,想着答题卡上的空白头顶仿若有朵乌云下着雨。Mr. King正巧骑着车从我旁边经过,回过头来对我笑了下,打声招呼,顷刻间我的心情雨过天晴。

高考百日誓师大会上,Mr. King作为班级代表上主席台发言。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严谨认真的样子,校长讲了些什么,我听过便忘了,但他铿锵有力的演讲,却在我的心里生下了根。

高考前一天下午去考点认认路,刚好碰到了他,打过招呼后说去奶茶店坐坐。

我说对英语还是没有把握,Mr. King饶有赌神潜质地告诉我说,你回去搜搜关于戒烟的英语作文,我有把握可能会考。我当然回去搜了还背了下来,然而他是男神没错,但并不是赌神。

那天回来的路上他说,我相信你没问题的。

我向来对空洞的我支持你、我相信你之类的句子免疫,你相信了,你支持了,我就能如愿以偿了吗?可偏偏他的一句我相信你,却像下了魔咒一样,我深信不疑。

考后几天,他一直不在线,不过我一点也不担心他考得好不好。因为我相信他肯定考得不赖。终于他有了动态,是他和哥们儿聚会的感慨,他说,很庆幸有些人一直陪在我的身边,谢谢你们。

我好想回复:如果可以,我也想一直陪在你的身边。

但是我没有。以什么身份说?同学吗?他的同学可多了去了!我仔细看他的好友评论,有人问他,考得怎么样?

Mr. King回复,能不提这茬儿吗?我学霸来的。

填志愿的时候,我问他想学什么专业?他回复我说他想当医生,因为当医生可以为病人减少一点痛苦。我说你真善良。他回,我没有,别把我想那么好。

可是在我心里你就有这么好!

Mr. King问我,怎么把头发剪成这么短了?然后他又说你留长发好看些。我把聊天记录截屏下来,长发及腰从此成了我的目标。

不知道哪根没心没肺的神经发挥作用,得知他有女朋友时,我信奉着日记本里的这句鸡汤:暗恋在于坚持,爱情在于等待,挖墙脚在于一边坚持一边等待。

Mr. King,他不会知道高中年代为了看他打篮球,我每天下午都会在学校操场上一圈又一圈地跑着,因为可以不露声色地关注他;他不会知道为了整理他的课桌,我每天都最后一个离开教学楼,因为那时才能进他们的教室;他也不会知道为了偷偷看他一眼,我每天都从六楼跑到四楼上厕所,因为可以路过他的教室。

这些事都不需要他知道,我就这样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地喜欢他。

只是,我慢慢体会到,单方面的爱,被感动的只会是你自己。

有次,Mr. King让我帮他在淘宝上选衣服、裤子、鞋和钱包,我选了很久,比来比去后把鏈接一一发给他,等做完后发现已经凌晨三点。

然而他告诉我,我选的所有东西都不符合他的风格,他都不怎么喜欢,还是自己来选好了。

我自认为早已熟知他喜欢的T恤,他搭配衣服的规律。

其实不是,我是按我自己喜欢的风格在做选择,把他代入到我喜欢的模样中来。

还有一件小事,一次深夜他给我发过来一条信息,就是我的名字。第二天我问他什么意思?他说:昨天晚上失眠突然想起你。

这就说明,说明我在他心目中和其他同学还是有区别对待的,对吧?

对吧!

现在的我们是QQ列表里的普通朋友,偶尔聊聊各自近来的生活,我终于不再抱着手机辗转反侧,斟酌每一条回复,终于不用处心积虑地找东西聊,终于不用每一步都走得谨慎又小心。

一切都变得简单起来,他是个普通的男孩,只是比普通人特别一点点。

一点点而已。

然后,我告诉他:“最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果真是最不了解他的时候。”

他说:“我早就说过我没有你想象得那么好。”

所以,在写这篇文章之前的某个时刻,我应当就已经开始忘记他,只是自己没有留意。

再想想,那些平行时空里的我,其实都和我没有半毛钱关系,她所展开的剧情根本不在我所能感知的范围之内,于是故事的结局就是这样。

我只是想表达,“我的日记,一页页沾满了你的影子,布满了我的青春。想告诉你,我曾经那么用心地喜欢着你。你的微笑就是我全部的信仰。”

总有一个人,终将会是青春的注脚。那些时光过后,我们可能猛地发现那时自己的那点儿小心思幼稚又好笑,却不得不承认那是青春里最美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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