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文化基因传承的北京首都核心区街道设计导则研究
2019-05-17丁奇,王珂
丁 奇,王 珂
(北京建筑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北京 100044)
“城市是文化的容器”,这是刘易斯.芒福德的名言。由于每一个城市地理位置、政治背景、经济基础以及历史渊源等因素的不同,因此每一个城市都有其特殊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底蕴。2015年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尊重城市发展规律的方针,必须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切实做好城市工作[1]。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这30年的快速发展使我国城市外扩发展逐渐达到峰值,城市已从“增量时代”进入“存量时代”,城市更新成为当下建成区城市设计的研究重点与发展方向。与此同时,街道作为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空间,既有其基本的通行功能,也是城市中人们最主要的活动交流空间。对正致力于城市发展建设的中国而言,如何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延续城市文脉,保护文化遗产,是每个城市管理者不得不面对和思考的问题。我国历史文化源远流长,大部分城市都有上百年的历史,城市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街道也同样如此。
1 街道的文化性
街道是每一个城市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也是使用率最高、使用时间最长、最基本的外部活动空间。从街道本身的功能角度来说,不仅承载着城市最基本的通行功能,同时还为人们提供基本的交流活动场所。从城市文化延续来说,人们的街道记忆不仅是街道的功能尺度,更多则为古往今来人们所参与的在街道举行的各种活动留在物质空间中的各种印记[2]。街道活力源自街道各种各样的活动,也源于街道里各式各样的空间形体。街道活力是市民生活的场所精神的体现所在,也是外来游客认识一个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的首要途径。街道风景的建设直接影响着居民的日常生活,记录了城市的演变历史,展示着城市的历史文化特色[3]。
1.1 北京市首都核心区概况
北京首都核心区,包括东城区与西城区,面积共92.4 km2。《北京市总体规划(2016—2035)》中提出“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结构,“一核”指的是首都核心区;并提出建设政务环境优良、文化魅力彰显和人居环境一流的首都功能核心区,核心区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核心承载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地区,是展示国家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地区。
1.2 北京市中心城区的历史沿革
(1)1949年以前的北京城:“都市计划的无比杰作”。北京地区地处燕山山脉与太行山脉交汇处,是北方草原到达农耕平原的最短通道,也是中原和北方少数民族之间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
北京地区最早出现的城市是蓟。北京城于金中都时期始为都城,它是在辽南京城的基础上,参照北宋京都汴梁规制,融合中国传统都城设计的理念而扩建起来的。
至元大都时期,“方格网”的街道布局开始出现,大街联系各个城门与宫城外围,形成城市骨架。小街是在大街基础上对区域进一步划分,并充分利用城市内部河湖水系的分布特点,将自然的水系纳入城市布局的中心,使城市与自然有机结合。元大都与金中都新旧坊制混合的形式不同,全部采用开放形式的街巷,公共街道两侧均有商店和货摊,形成商业场所,促进城市开放空间系统的形成。
明清时期,街道逐渐成为市民集会、商业、生活、民俗文化交流的重要载体。该时期北京北部内城的道路系统沿用了元代形式,总体上保持了元代的布局方式和尺度规模。相较于内城的规整,平民居住的外城街道多为倾斜和弯曲的,这些街道也为当时居民日常生活、交流提供了开放的活动场所。“胡同”在这一时期逐渐增加,主要街道路口开始出现牌楼,街道伴随着城市水系而生,市民街井文化异常丰富。
民国时期,城市街道格局从封闭逐渐走向开放,铁路的修建提高了城市活力,街道拓宽强化了城市次要抽线,城市主要路网形成。主要大街栽种行道树,形成林荫道,街道绿化也不断丰富,市民街市活动洋溢着浓厚的地方风情。
作为六朝古都,北京是一座蕴含着厚重传统礼制与丰富营建智慧的历史文化古城。城市街道文化丰富、市井风情浓郁、历史记忆浓厚,街道空间逐渐成为市民集会、商业、生活、民俗文化交流的重要载体。
(2)1949—1978年的北京:城市空间的秩序转变。这个时期北京城市公共空间逐渐从封闭走向开放,城市交通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均有较大发展。伴随街道上作为对景、装饰、划分空间的许多构筑物小品(如牌楼、城楼等)的清除,街道空间尺度由小变大。旧城地区新道路和新功能的引入使得原有“胡同-四合院”的模式改变,开始出现“大街区、宽马路”的城市格局。
这一时期,北京街道秩序逐渐形成,几条重要的大街均划分了人行空间、车行空间以及过街通行空间。在人行街道两侧,种植有统一的行道树、间隔布置电线杆、灯杆等市政设施,在重要的道路节点处设有栏杆保证人行安全有序。
(3)1978年至今的北京:城市建设迅猛发展。改革开放是北京城市建设发展的历史转折。1978年后,北京的城市建设有了迅猛的发展,出现了诸多高速公路,北京进入了城市空间和机动车道路系统的快速拓展时期。
北京街道胡同面貌变化剧烈,环路的出现加速了北京旧城街巷胡同的变迁。北京城市街道环境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传统城市空间肌理、宽马路、方盒子、折衷风格的混合。街道胡同的面貌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环路的出现加速了北京旧城的街巷胡同的变迁。此外,规划提出整体保护旧城,将旧城保护范围扩展到明清时期北京护城河及其遗址以内的城市区域,重点保护旧城的传统空间格局与风貌。
2 文化视角下的北京市首都核心区街道设计导则研究
2.1 规划理念
2.1.1 从“理性空间至上”向“感性艺术主导”转变传统街道设计基本围绕着街道空间展开,理性的空间设计成为街道设计的核心与根本。在导则中,我们以挖掘街道历史文化为根本,探寻历史文化在现代街道设计的演绎方式,以感性的视角、以艺术化的设计手法展示街道的文化内涵。
2.1.2 从“强调交通属性”向“恢复人文氛围”转变街道最基本的功能就是交通功能,随着现代社会交通的飞速发展,街道本身所承载的交通出行方式也越来越多,街道本身的交通属性也愈加复杂,街道本身的宜人性、文化性也在不断被影响削弱。在导则中,我们以挖掘人文空间,恢复北京街道本身的文化氛围为出发点,在不影响街道交通功能的同时,充分挖掘街巷背后的文化艺术背景,使之融入街道空间的方方面面,让百姓感受到立体的、鲜活历史文化名城。
2.2 规划设计指引
2.2.1 规划指引目标——古都风韵
在《2035北京市总体规划》中,对于北京老城提出“首都风范、古都风韵、时代风貌”这三大定位,每一条街道、每一条胡同作为北京老城不可分割的重要的一部分,其对于历史文化的体现与弘扬是恢复彰显北京老城悠久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重要方式。同时,街道空间作为最基本,最主要的外部公共活动空间,激发北京老城街道的历史文化底蕴,也有助于外来游客更好地感受北京的历史底蕴与文化内涵。
2.2.2 规划指引总则
(1)尊重历史文化的真实性与完整性的修复,符合传统规制和布局,重视胡同历史文化保护,着重历史文化基因的刻画[4]。
(2)保护胡同名等非物质要素,挖掘展现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
(3)精准把控街道生活尺度,进行符合街道文化艺术的传统建筑的修缮、翻建、改建,应选取传统材料,采用传统工艺、传统做法。
(4)加强城市第五立面管控,把握老城传统建筑色彩和形态特征,充分汲取古都五色(赤青黄白灰)系统地精髓,规范城市色彩使用,形成典雅庄重协调的北京城市色彩形象。
(5)保护重要景观视廊和街道对景,保护老城传统形态特征等,使老城的整体格局、传统风貌更加清晰[5]。
(6)以历史文化街区为依托,着重社区公共活动空间的细节打造,加强历史文化宣传与展示,提高公众文化认同感,营造城市文化景观节点,充分发挥历史文化资源的文化景观价值,打造文化魅力场所、文化精品路线、文化精华地区相结合的文化景观网络[6]。
2.2.3 设计要素指引
2.2.3.1 非物质文化要素指引
(1)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所承载的传统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与上述传统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相互依存的空间。除了已列入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承载地。
(2)历史沿革:对胡同历史的深入研究,可以深入了解胡同的成因,形制特征。
(3)历史人物:街巷之中的历史任务应统一按照修缮标准修建纪念馆等设施,同时在街道之中应体现人物过去的历史故事,可设立一些地面浮雕、雕塑等纪念设施。
(4)老街巷名:保留现状的传统名称,并深入挖掘街巷故事。
(5)文化事件:需要充分调研整体的文化事件的起因、过程等。同时街道胡同应设立整体的历史还原性的标志物,如老照片等。
(6)文化历史传说:应充分挖掘史料,分析街道留存的历史传说。可在街道的设立一些符合风貌的设施,宣传文化历史传说。
(7)民俗传承:有条件的街道胡同应设立固定的民宿传承宣传点;无物质条件的,可在铺装、立面上做宣传。
(8)民族宗教文化传说:街道胡同上经常出现一些宗教活动的聚集,应保留传承,尊重宗教文化。可将民族宗教文化中的部分内容表现在街道之中。2.2.3.2 物质文化要素指引
(1)文化遗产。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规定,并加以保护;周边的街道、胡同应与文化遗产的风貌相协调;街道应体现曾经的文化遗产痕迹,应采用地面浮雕、指示牌匾等不破坏街巷尺度的形式。
(2)历史载体。对于各级文保应依据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严格保护与修缮;对于在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建筑应按照《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2003年)的相关规定进行修缮;对于列入《北京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文物普查项以及历史建筑的修缮应参照此执行。
(3)建筑立面(图1)。①建筑风格:严格控制传统街区沿街的建筑风格,推荐采用的建筑风格主要有:传统风格坡顶、盝顶、传统风格平顶、民国风格平顶。若采用其他风格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②建筑规模:传统建筑的开间模式是固定的,一般为单开间、三开间、五开间和七开间,同时建筑规模也是有限制的。沿街建筑不推荐大尺度的建筑。如需要建设大体量建筑应取得相关的部门的审批。③建筑色彩:应尊重传统,注重协调,忌用鲜艳的颜色。④墙体:清除胡同违法建设,保证界面连续、风格统一、墙面平整、美观,与传统风貌相协调。沿街墙面应采用传统青砖,并按传统形式砌筑。⑤檐口:做法要与建筑与墙面做法相匹配。⑥墙帽:可丰富做法,并与整体风貌相协调。⑦传统门楼:四合院的传统门楼应按照传统规制建设,一般有广亮大门、金柱门、蛮子门、如意门等形式。应符合《北京旧城房屋修缮与保护技术导则》的相关规定。⑧外立面门窗:临街建筑门窗样式、材质、尺寸大小应与建筑风貌协调。原则上不得在山墙开门开窗,不得在后檐墙或倒座墙开大面积外窗。⑨台明、台阶和散水:台明、台阶样式应符合传统形制,散水应按照传统方式修缮。
(4)屋面(图2)。①屋面:坡顶屋面以拆除屋面加建违建,屋面应满足消防、防水、排水等要求。坡顶应以合瓦屋面为主,也可采用棋盘心、干搓瓦、仰瓦等形式;平顶屋面尽量以修缮为主。②第五立面:屋顶形态与尺度应与地区周边现状建筑屋顶的特色相协调,满足建筑控制线和街道断面设计的相应要求。
(5)建筑配饰(图3)。①构筑物和装饰构件:应严格保护街巷胡同空间内各类具有保护价值的构筑物和建筑装饰构件。严禁出现与传统风貌不符的构筑物及装饰构件。②旗杆座:应统一旗杆座安装位置及高度。③雨棚和雨搭:在胡同内的门窗上不设置,如需设置时,应尽量统一设置位置,规范其与窗、门的相对位置关系。④卷帘门和防盗设施:传统风貌区内胡同沿线的卷帘门、防盗门若不得不露明时,应采用与周围墙面相一致的色彩、材质进行隐蔽处理,样式应简洁、低调。
(6)历史景观(图4)。①古井:是古代人们生产生活的必需品,应充分考察、挖掘古井的成因与故事,并增加解释说明的标牌、小品和雕塑。充分展示与发扬历史的印记。②古树名木:对于列入古树名木的保护类树木应按照《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来保护;对于准保护类树木(胸径25 cm以上)也应参照此执行。同时应充分挖掘古树背后的历史事件和居民记忆,设置围护栏和讲解牌,同时设立数据库与二维码,利用现代手段全方位展示。③牌楼:保护现有牌楼,若修缮,应遵守各级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④影壁:街道常见的主要是门外影壁和门侧影壁,应按照各级文物保护标准进行修缮、整理。
(7)城市雕塑(图5)。①城市雕塑:根据《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33片历史文化街区之中,不再增添新的雕塑建设,可根据需要摆放临时性雕塑作品,利用其灵活性设计并不改变原景观风貌等优势,共同配合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中街道雕塑应以修缮为主,可进行一定程度地设计优化,凸显不同时代的文化记忆。②地面铺装:机动车通行的胡同可采用透水沥青路面;机动车不通行的胡同可采用透水性好、耐污染性强、清扫方便、平整耐磨并与传统风貌相协调的材料。
(8)城市布品。公共座椅:应因地因需统一规划、合理设置,样式、色彩、材料等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9)标识系统(图6)。①门牌、楼牌和街巷牌:应统一设置位置,有序放置。并应符合《门牌、楼牌设置规范》(DB11T 856—2012)标准,严禁遮挡、损坏、无序摆放。②文物标识:应按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GB/T22527—2008)的规定来设置文物标识。③历史文化资源说明牌:应统一设计,易于识读,并做到外观简洁、雅致且能够体现北京街巷胡同特色。④牌匾标识:符合《北京市牌匾标识设置管理规范》(京管发〔2017〕140号)的相关规定,匾标识的形式、色彩、灯光效果等应与建筑风格和胡同风貌相协调。1个店铺只允许设置1个横式和1个立式。⑤步行者导向牌:应根据《城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设置与管理规范》(DB11T 500—2016)进行设置。⑥公告栏:形式、色彩、材料应与周边环境风貌相协调。
(10)街道绿化(图7)。街道的围墙应有特色,在适当的位置开墙透绿;围栏应注重与传统风貌相协调,设置形式应整齐、美观。胡同的绿化应该具有遮阴的效果,在适宜的位置增加绿化,形成遮阴的效果。在适当的地方增加点景;利用胡同空间进行绿化,“见缝插针”增加绿化空间。在空间条件不允许建设集中绿地、街旁绿地时,可采用垂直绿化方式。在不影响胡同交通的前提下,适当间隔种植高大槐树等本地树种,不能种松柏树,不宜种杨柳树;景观设施砌树池子外形、砌法、材料也要符合老北京的传统,宜用灰砖。
(11)交通设施(图8)。①胡同交通组织:停车泊位以不破坏传统风貌、方便居民出行为原则,适当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原则上3 m以下和3~5 m胡同,可组织步行、自行车交通,两侧均不得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5~7 m胡同可组织单向机动车交通,7 m以上胡同可组织单向机动车交通,并在一侧设置停车泊位。但需预留宽度不小于3.5 m的消防通道,并应纳入城市机动车交通组织管理体系,不得影响基本通行。②无障碍设施: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的有关规定。③护围栏:可使用的护栏样式、颜色、材质等应与周边环境协调;公交站安全护栏宜与周边护栏的高度、样式、色彩、材质协调一致。④停车泊位:应结合街道的宽度、区位条件及周边功能,制订差别化的机动车停车泊位施划方案,优先保证行人基本的安全通行空间及消防、救护和安全疏散需求。⑤阻车装置:阻车桩的设计应采用与周边环境风貌相协调的硬质哑光材料,简洁、易装卸。⑥自行车停放区:应保证停放自行车后,车身不超过路缘石外沿,距盲道不小于0.25 m,且样式、颜色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12)市政设施(图9)。①市政箱体:建议尽量设置在街道不影响人行道的地方,可考虑深埋等措施。市政箱体应采取遮蔽、修饰等恰当的视觉弱化措施,使之与街道相协调,改造后不得增加箱体的占用空间。落地市政箱体应喷涂或粘贴防小广告的景观涂层。②市政井盖:应尽量减少街道地面上的市政井盖、雨水篦子的数量。街道内市政井盖、雨水篦子应样式简洁、低调,并采用与地面铺装相协调的色彩和材质。③弱电架空线:具备入地条件时,弱电线缆实现架空线入地。不具备入地条件时,弱电线缆应按照《背街小巷通信架空线梳理规范要求》的规定,采取直埋、桥架、桥架与直埋混搭3种方式进行。④强电架空线:有条件的建筑外立面强电线应尽量入地;没有条件的应整理,严禁避免私搭乱接。
(13)街道照明(图10)。①街巷照明:沿街采用暖色光源,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若采用灯杆,其高度应控制在2.5 m左右[7]。②建筑照明:街巷胡同内不得连续大面积采用户外广告屏、霓虹灯、投影灯等,不得出现尺度过大、亮度过高、色彩过于鲜艳的建筑照明。
(14)景观视廊与对景。景观视廊:《北京市总体规划 2017—2035》是指历史文化街区内具有特定景观效果的视线走廊,通常以标志性历史建筑(或建筑群)为视觉中心,或者沿主要历史街道或水体展开,构成了历史文化街区的地标性景观视角,是传统风貌保护和控制的重点。 保护城市景观视廊,包括银锭观山、(钟)鼓楼至德胜门、(钟)鼓楼至北海白塔、景山至(钟)鼓楼、景山至北海(白塔)、景山经故宫和前门至永定门、正阳门城楼、正阳门箭楼至天坛祈年殿等7条。
对景:保护重点街道对景,包括北海大桥东望故宫西北角楼、陟山门街东望景山万春亭、西望北海白塔、地安门大街北望鼓楼、赵登禹路东望妙应寺白塔、西四北大街西望万松老人塔、白云观南望天宁寺塔、和平里西街南望雍和宫、光明路西望祈年殿等。
2.3 典型街道案例:史家胡同
2.3.1 史家胡同历史沿革
西起东四南大街,东至朝阳门内南小街的史家胡同早在元朝建都时,便初有形制。明朝时,一户姓“史”的大户人家在此居住,还修建了祠堂,这儿逐渐被称为“史家胡同”。其中挂牌文保单位3处,挂牌文物普查项2处,风貌较好的四合院21处,古树名木3处,胡同博物馆1处(图11)。
2.3.2 史家胡同改造对比
2.3.2.1 史家胡同现状问题
史家胡同现状无建筑照明设施,公共座椅不符合胡同传统风貌,现状景观设施破旧,且不符合胡同传统风貌,建筑门窗、台基不符合传统形制,且缺少市政交通设施(图12)。
2.3.2.2 史家胡同指引设计
家具艺术标识应突出胡同的主题要素,凸显历史、文化因子(图13);小品应简洁大方,保持传统尺度,且与风貌协调。在适当的地方增加点景,利用胡同空间进行绿化,“见缝插针”增加绿化空间。严格控制史家胡同两旁传统建筑的建筑风格,推荐采用的建筑风格主要有:传统风格坡顶、盝顶、传统风格平顶、民国风格平顶。如若采用其他风格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建筑照明街巷胡同内不得连续大面积采用户外广告屏、霓虹灯、投影灯等,不得出现尺度过大、亮度过高、色彩过于鲜艳的建筑照明。史家胡同局部设计指引如图14所示。
3 结束语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保护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历史文化底蕴成为城市文化复兴的一大重要课题。在街道规划设计中,在重视原本街道设计理性空间塑造的基础上,对于城市尺度下街道空间文化氛围的整体把控显得尤为重要。作为城市规划师来说,必须从宏观尺度出发,从大到小,恢复街道空间的历史文化内涵,将街道文化基因作为规划设计重点,恢复街道文化活力,提升街道文化艺术美感,达到城市形象的提升与市民的文化认同感的“双赢”效果。
(《北京首都核心区街道设计导则》为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风景所与北京建筑大学建筑学院丁奇工作室2017年合作项目,主要参编人员有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关午军、朱艳辉等,丁奇工作室梁健、王珂、王柳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