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管理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在京召开
2019-05-17
2019年3月2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培训中心“亚太中心”在京召开管理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准了亚太中心2018年度工作报告和2019年度工作计划,以及2019年至2021年3年期发展规划等事项。
亚太中心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二类中心,根据中国政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签署的协议于2012年在中国北京成立,负责为亚太地区国家和地区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力建设培训。
2018年,中心先后在吉尔吉斯斯坦、瓦努阿图、泰国、哈萨克斯坦、韩国、中国、孟加拉国和巴基斯坦举办了8期非遗能力建设培训班。教科文组织文化助理总干事拉米雷斯去年9月访问亚太中心时,对中心在亚太地区开展的非遗保护能力建设培训工作予以高度评价。
为满足亚太地区国家不断增长的非遗保护能力建设需求,中心于2019年将进一步开拓培训覆盖区域,增加培训班的数量。中心将在乌兹别克斯坦、斐济、泰国、越南、菲律宾等9个国家开展富有特色的非遗主题培训活动。
根据3年工作规划,中心将继续在提高社区、群体、个人以及亚太地区国家保护非遗能力方面发挥的作用。中心在做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框架下的“履约、清单制定、保护计划、申报”等常规培训主题的同时,紧密结合教科文组织的战略部署,将教科文组织重点关注的优先事项诸如“非遗与教育”“非遗与性别”“非遗与青年”“紧急情况下的非遗保护”(如降低灾害风险、气候变化、灾后重建)等纳入培训内容。同时,亚太中心将针对各国的具体需求设计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每年为亚太地区国家提供系列培训服务。
目前,亚太中心正在通过积极建设专家、学员、培训师数据库,收集整理相关文章资料,参与国家、区域和国际层面的研讨会,掌握亚太地区及至全球层面的非遗保护工作动态信息,以进一步完善培训模式和内容,并将通过培训评估、出版培训成果文件等形式,支持培训对象国开展后续的非遗保护活动。
管理委员会高度评价亚太中心的工作,认为亚太中心能够遵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精神和教科文组织全球能力建设战略的要求,积极开展非遗能力建设培训活动,为亚太地区国家非遗保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援助,极大推动了非遗保护工作在国家和地区层面的开展,协助并推进教科文组织非遗能力建设战略在全球范围内的实施。
亚太中心于2018年圆满完成了中国政府与教科文组织关于设立亚太中心的第一个6年期协议。2018年8月,中国政府与教科文组织关于续延设立亚太中心的协议正式生效,亚太中心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自2012年成立以来,亚太中心已在亚太地区16个国家举办了35期培训班,受益国32个,为亚太地区非遗保护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本刊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