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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法律问题研究

2019-05-16王晓莉王逸心

现代交际 2019年7期
关键词:法律问题贫困地区

王晓莉 王逸心

摘要:目前,随着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房屋拆迁作为打造城乡一体化的系统工程已被普遍落实。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被拆迁人文化水平的局限性、相关部门监管力度较低等一系列因素,导致贫困地区拆迁过程中出现被拆迁人不满补偿方式、拆迁程序不透明、程序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原则等冲突。因此,在拆迁过程中,唯有多方合力,方能改善民生、实现均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解决拆迁问题、化解拆迁冲突,推动拆迁工作的切实进行。

关键词:房屋拆迁 法律问题 贫困地区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9)07-0047-02

伴随着改革开放,中国发展的步伐在稳步迈进,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和优良经验,致力于中国人民的伟大智慧和伟大创造,各项事业的发展呈现欣欣向荣的景象,而房地产事业作为中国经济的一个增长点,纵然历经风雨仍步履稳健、苍劲有力,持续不断地为中国的发展贡献力量。房地产事业的产生、崛起、兴盛,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国民的生活水平,加快了步入小康生活的步伐。但利弊等同,其快速发展直接导致土地需求量剧增、供不应求。而拆迁作为一项系统化工程,环节、程序必然繁琐,因此直接导致了拆迁冲突的多样化。拆迁冲突之所以频繁发生、难以化解,人为因素的阻隔、社会因素的介入、权力部门的强制等务必考量。

拆迁冲突的层出不穷、屡禁不止,依据法律视角,归结于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博弈,公权力的强制性、约束力,私权利的私益性、微弱力,在某种情况下,当承载着两种力量的天平失衡时,拆迁纠纷应然而生。

当纠纷发生时,相应的解决机制就会应运而生。应用线上搜集信息、线下实地采访,切实询问被拆迁人对拆迁问题的相关意见和看法,全面获取信息、搜集多组数据,综合材料、对比分析,实现调查结果的真实化、合理化、具体化。

一、问题导入

贫困地区的房屋拆迁改造工程是城市化建设、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层面,同样也是精准扶贫和国家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层面。现如今,虽然我国已经基本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但是贫困地区在中国的分布仍居多,影响着中国的发展。因此,作为贫困地区脱贫的一种方式——房屋拆迁改造,早已被提上日程。

在拆遷过程中,贫困地区的房屋作为被拆迁对象,在被拆迁之时,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阻隔,导致在拆迁过程中出现复杂的拆迁冲突和拆迁纠纷。

二、原因分析

(一)土地占有、使用比例上升,加剧使用紧张局面

基于中国现状,拆迁现象遍布于各个地区。在拆迁过程中,大量土地被征收使用,需求量加大,相对应的拆迁冲突数量明显增加。“保护土地及耕地”是一项基本国策。然而,国土资源部调查结果显示,我国耕地在“十一五”期间已减少了近亿亩。部分地区随意征地,先用后征,边用边征;部分地区招商时在土地上争相竞价,恶性竞争;部分地区工业化、城市化建设致使农房被拆迁、土地被征收、利用,土地使用紧张。

(二)违反征地拆迁原则、程序,激发农房拆迁矛盾

合理化、具体化的拆迁程序能够重塑城市形象,优化人民群众居住环境,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意愿。然而,在拆迁过程中某些具体地方并未落实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也未严格依照审批、公告、评估等拆迁程序。暗箱操作,评估标准先后不统一;工作人员态度蛮横,政策落实不到位;个别地区安置房建设严重滞后,安置房质量不过关,失地拆迁户意见较大。

在拆迁过程中,缺乏统一拆迁政策和公开透明的拆迁机制。比如某些拆迁部门为加快拆迁进程,在未取得项目审批文件、规划许可证等情况下,提前开展拆迁工作,虽满足了个别项目建设的需要,同时也带来纠纷隐患。

(三)相关法律法规缺失,加剧拆迁混乱局面

迄今为止,关于规范房屋拆迁行为的法律法规未予制订,长期以来,房屋拆迁工作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直接造成拆迁工作无法顺利进行。目前,在中国的部分区域,由于行政区划的调整,同一个地方被划入两个区域中,因此在拆迁过程中就会出现,相同的地点会适用于不同的拆迁标准和住房安置费用等级,引起纠纷。对于此类现象,囿于国家未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规制,在一定程度上,再次加剧冲突的程度。

(四)各方利益驱使致使拆迁问题复杂化

征地拆迁关乎政府、用地单位、村集体和被拆迁人的利益。

(1)政府及拆迁人以拆迁时间、政绩、赔偿最优化为原则。随着时代和经济的发展,对于拆迁的相关事宜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是部分区域在实施拆迁工程的过程中,难免会沿袭不适合于当今社会的旧有的观念和制度,因此会侵害拆迁户的利益。

(2)相关乡镇、村社的基层干部在国家权力的强制性和村民之间的人情关系中处于两难的境地,难以寻求一个合理的解决方式。

(3)拆迁户作为最典型经济人,以保护家庭私有财产、实现家庭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目前,补偿、安置是拆迁户最关心的问题。单一的补偿方式并不能满足被拆迁人的需要,但若采用金钱补偿和给予经济适用房并举的方式,在拆迁实施过程中,拆迁人在保证自身利益的前提下,会相应缩减补偿比例,难以满足拆迁户意愿。

(五)拆迁户对拆迁的相关法律和补偿规定知悉较少

拆迁户对于拆迁补偿的相关规定了解甚少。目前,在基层,人们对于拆迁依据的法律问题较少问津,由于不明确而造成利益对抗。解决此类问题,拆迁方应从拆迁户的角度考虑问题,采取新的补偿方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因此,政府在实施拆迁补偿的过程中,应以法律法规为依据。2018年出台的《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包括三种方式,补偿房屋的建筑重置成本,并重新安排宅基地,让拆迁户重建;货币补偿,拆迁户自己购买住户;产权调换,直接安排安置房。

三、解决策略

(一)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实现拆迁事项有法可依

目前,在中国社会,对于拆迁工作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和存在漏洞,是引起拆迁纠纷和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在拆迁过程中缺少法律依据或者法律法规处于不明确的状态,政府在实施拆迁的过程中,会相应地加大权力行使解释的范围,对于此类事宜,政府权力的放大会相应地减少被拆迁户的所得利益,由此拆迁冲突应运而生。因此,应制定、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修改有失公平的条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各类人员协调配合,推动拆迁任务顺利实施

拆迁工作主要涉及政府、用地单位、村集体和拆迁户的利益,在统一政策的领导下,要兼顾各方的合法权益,加强拆迁过程中各方人员的协调配合,做到拆迁工作具体化、程序化、完善化,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妥善处理繁杂纷乱的拆迁矛盾。

(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规范具体拆迁行为

在当前中国,拆迁工作所涉及内容理论性较强,而被拆迁户由于教育水平的局限性,难以对相关的政策有深透的了解和解读,甚至会误解其中所要表达的法治理念和政策精神。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以及相关的部门应该增加宣传范围和力度,做到政策“为民所知、为民所享、为民所用”。

(四)健全拆迁补偿安置制度,完善拆迁户的保障体系

健全纠错制度、责任问责制度,鼓励公民依法行使监督权,发挥监督作用。凡给被拆迁人的利益造成损失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赔偿。被拆迁人也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要为失地、失房、失业的拆迁户构建一个合法的社会保障体系,防止“因拆迁致贫”,对弱势群众给予各方帮助。加强完善对失地拆迁户再次就业培训制度。根据拆迁户的切身需求和市场发展,加大教育投入,提升知识水平。同时,对于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应予以高度重视,健全安置补偿制度,解决被拆迁户的后顾之忧,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科学制订城市规划、减少错误拆迁方式

当前,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建设的步伐由此加快,面对日新月异的发展,城市规划在某种程度上并不能与经济的发展同步,间接造成拆迁工作的混乱局面。因此,对于拆迁工作,应该统筹兼顾、放眼未来、综合布局、科学规划,处理好国家与区域的问题、近期和长远的问题、政府与人民的问题、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等各类问题,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响应国家的政策。同时,积极开展民意调查,发扬民主精神,广泛听取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拆迁工作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四、结语

有效解决纠紛、冲突,应该合理配置并规范权力与权利的行使,有效遏制公权力的滥用,同时要注意积极引导私权利的使用,使双方权利的行使处于一个合理、平衡的权限范围内。维护各方利益、解决纠纷,需要国家管理层面和全体人民的通力合作,制订完善的法律法规,加大对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公开拆迁程序与补偿方式。

参考文献:

[1]尚鹭莹.我国新农村建设中房屋拆迁法律问题探讨[J].党史博采,2015.

[2]沈玲珍.关于农村房屋拆迁问题的对策研究[J].理论探讨,2006(3).

[3]杜振堂.完善农村拆迁政策的法律思考[J].上海农村经济,2009(8).

[4]程志明.农村房屋拆迁问题法律思考[J].江南论坛,2004(11).

[5]桑成林.吴江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问题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4.

责任编辑: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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