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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建库有关问题的探讨

2019-05-16蔡金海

中文信息 2019年5期
关键词:数据整合登记不动产

蔡金海

摘 要:不动产登记作为一种物权公示手段,本身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而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动产与不动产财产增量,不动产登记数量也在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是不动产存量数据的整合建库问题。不动产存量数据的整合建库,有助于国家对于不动产的管理与整合,优化国家资源利用。对于整合建库模式的进一步优化,也可以将这一优点进一步放大。

关键词:不动产 数据整合 数据处理 建库 登记

中图分类号:F29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9082(2019)05-00-01

不动产包括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而对其存量数据整合就包括了对不动产登记的服务、信息技术提供、数据处理、数据加工等方面的内容。随着《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等标准与规范的推出,国家对于不动产存量数据的整合建库也越来越重视,这直接促成了我国不动产的管理越来越规范。而这几年的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实际情况也证明着数据整合建库的必要性。

一、不动产数据整合

仅以房产为例,北海市2018年新建商品房全年网签39514宗,2017年新建商品房全年网签39713宗,2016年新建商品房全年网签23689宗,2015年新建商品房全年网签20252宗;而二手房2018年共17718宗,2017年共11616宗。这些数据显示关于房产的数据变化每年都是稳定且略有增长的,这一类个人居住房屋的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相对简单,也更加透明化,只要实际登记时手续完整,记录详细,数据存在一般不存在问题。

而不动产的数据还包括土地、林业等资源数据,就这些数据而言,整合相对难度大,不仅需要健全的整合系统,而且在人力、资金、数据统计上需要投入更多。在对这一类不动产数据进行整合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到数据本身庞大,数据登记更容易出现问题,且要考虑到数据的及时更新性。但同时,这一类的数据整合对于整个不动产的数据整合建库是十分重要的。

全国上下对于不动产数据的整合都需要考虑到数据的登记、变化、整理,这其实就是数据整合建库存在的难点,也是真正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建库问题的解决思路。数据整合建库对于不动产的实际管理非常有帮助,因我国不动产基数庞大,随着经济发展不动产每年变化也肉眼可见,因而这就给数据整合建库带来了更多的问题。

二、数据整合建库问题

不动产数据每年皆有变化,即使没有变化,也需要对不动产资源不断进行考查,进行新数据的录入,增添数据对比,以做到不动产数据的完美掌握,进一步提高数据的可利用率。而现在进行的数据整合,多存在一些问题,影响数据整合进程,需要进行改善。

1.有关部门审核力度不够

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离不开实际审核,实际审核结果才是实实在在的数据来源。如果实际审核力度无法触及方方面面,则一定会出现数据缺失、错漏等问题,影响整体数据整合。不少不动产就因为存在审核力度不够的问题,出现变更却没有在数据上体现,甚至出现数据重复现象,导致差错。而类似林产、海产这样的不动产数据,虽然数据对比不一定悬殊,但整体审核所需人力、物力、财力可观,如在审核环节存在问题,则入库数据很难做到细致无误。

2.整合数据质量低下

不动产数据并非仅仅数字,需要入库的数据应该是完善的,具有不动产面积、不动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时间等的详细数据,同时也应该是这些数据经过不断审核、校正得到的最终规范数据。一旦整合数据质量水平降低,则容易在后续数据整合工作中留下隐患。而在真正数据提取、对比时,这些规范数据才是真正起到考察效果的数据。一旦数据变更时出现差错,这些规范数据也能进一步地起到纠错效果,提高数据的准确性。

3.数据整合信息手段疏漏

不动产数据庞大,整合过程需要多方面合作详细记录。这一庞大数据处理工作在多种信息手段下可以更加便捷,降低出错率。数据复杂的情况下,更应该使用信息手段,使数据不仅仅局限于纸质处理。但同时,信息手段也需要一定的管理、升级。使用信息手段,应堤防信息化可能存在的疏漏,注重信息管理,提高信息安全。在不同的数据整合阶段,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记录完整往往容易被忽视,而忽视的后果经常是无法挽回的。

三、数据整合问题解决思路

通过对不动产数据整合建库实际进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应该进一步优化数据整合的思路,完善数据整合建库制度,修正存在错漏的地方,提高数据整合效率,进而提高数据的使用率,促进经济发展。

1.提高有关部门审核力度

针对数据缺失、错漏,首先应提高有关部门审核力度,更应该完善有关部门审核制度,在实际审核过程中,注重实际考察,及时更新数据,防止数据的缺失。同时,在审核方面,应当更为细致,及时完成考核并纠正数据的错误部分,防止数据的错漏。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更多地实现数据的透明化。但应让投入更加有效,真正发挥作用。

2.注重数据记录、录入质量

针对数据的质量问题,应当做到在登记的环节中,就完整详细地记录不动产相关信息,为数据整合提供便利。在后续数据处理时,应当对初步数据进行校正、梳理,纠正错误,让最后入库的数据真實有效,并详细记载不同方面的不动产信息,方便在后续信息比对与查源时做到准确无误,也方便进行信息提取与更正。做到这一点,可以在实际登记录入时,建立详细的登记录入制度,统一规范。

3.提高信息手段安全意识

针对信息手段疏漏,应当做到在纸质数据信息化处理时,进行多次校正,并完善制度,提高信息手段安全性。除了从源头保证信息正确与安全外,更要在后续数据处理、更正过程中,对网络信息进行整合与记录,方便追根溯源,提高数据准确度和安全性。同时,数据保密性也应当是着重要考虑的事情。应当不仅做到利用信息手段让数据整合更加方便,也为数据提供有力防护锁。

结束语

我国地大物博,各个地区、省份、城市的不动产数据庞大,而不动产是我国经济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不动产数据的登记、数据处理、整合建库必须准确。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建库是为了进一步提高不动产数据准确性,也是为了能够在经济发展的道路中提供便利,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当然,不动产存量数据整合建库离不开人力、物力、财力,这些都需要在实际数据整合过程中得到完善。但是在实际进行过程中,更需要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解决已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提供便利条件。

参考文献

[1]董志海,靳婷,任海英,王婷婷,韩晓梦,裴莲莲.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技术与实现——以北京市为例[J].城市勘测,2017(5).

[2]吴明辉.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研究[J].国土资源信息化,2016,05:39-42+12.

[3]吴玉炜,毛金明,周智明,许广军.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技术要点分析研究[J].科技创新导报,2016,10:9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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