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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模式及路径创新

2019-05-15张明斗葛于壮

民族学刊 2019年2期
关键词:民族地区

张明斗 葛于壮

[摘要]城镇化是我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探索民族地区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及创新路径,对于加速民族地区现代化进程、转变民族地区经济增长方式以及实现社会安定团结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文章在对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现状描述的基础之上,归纳概括出城镇化运行的四大矛盾;并全面总结出旅游产业带动型、工业发展助推型、边境贸易推动型、草原牧业发展型四大类型的城镇化发展模式;通过构建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的愿景框架,结合民族地区的发展实际,最终提出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城镇化的生态文明建设,强化产城融合,持续释放城镇化的发展活力,深化制度改革,实现城镇化发展质量的提升及保持文化传承,不断彰显城镇化的民族特色等城镇化发展的创新路径。

[关键词]民族地区;城镇化模式;运行矛盾;愿景框架

中图分类号:F127.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91(2019)02-0049-08

城镇化是推动人类进步的引擎和衡量文明进步的尺度,也是我国通向现代化的必经途径。2012年中共十八大提出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再次将城镇化摆在了更为突出的位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出台又一次巩固了城镇化的关键性地位,彰显出城镇化的经济社会发展效应。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的综合体,民族地区的城镇化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城镇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运行格局。探索民族地区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并规划制定出一系列的创新路径,对于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对于民族地区的城镇化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四大层面,一是关于城镇化本身的发展问题剖析,城镇化发展数量与质量出现严重断层引发的城镇人口稀少阻碍基础设施的建设与产业规划部署、缺乏健全动力体系的推动以及区位边缘化等;二是关于城镇化的动力机制分析,重点包括特色产业发展的推力、地区城镇发展对农牧民的拉力、政府政策与制度的催动力等;三是城镇化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分析,全面注重提升其生态经济效应以及与生态环境间的耦合协调关系;四是城镇化进程中的社会稳定问题,重点包括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精准扶贫问题以及法制建设问题等。而对于民族地区的城镇化发展模式,虽然也有学者指出单个民族地区的城镇化模式,但却缺乏一个整体的系统性分析。本文正是基于此种基调,来对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模式及创新路径做出一个系统的探索性研究,为助推民族地区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提供路径和策略参号。

一、民族地区城镇化现状及运行矛盾

受制于自然环境、地理区位以及民族文化等多方面因素,长期以来,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城镇化速度一直滞后于我国的平均发展水平。2014年民族八省区的城镇化率为44.3%,远低于我国53.73%的平均水平。而且民族八省区的城镇化率也是参差不齐,最高的是内蒙古自治区,全区城镇化率达59.5%;最低的是西藏自治区,全区城镇化率为25.75%。这样的发展现状向我们展示出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水平的非均衡性表现明显。然而,在具体的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的运行矛盾,合理有效甄别这些矛盾对于未来民族地区城镇化路径的发展规划具有方向上的指引意义。

(一)资源充裕与生态脆弱的矛盾

城镇化的发展往往与生态资源环境有重要的关联性。根据发达国家的城镇化发展经验可以知道,区域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两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逻辑关系和互动效应,大多数情形下,城镇化水平越高,经济社会可持续运行的区域生态效益通常也就越高。这种发展经验也可以由我国东部沿海城市的城镇化发展历程得以证实。对于民族地区而言,在城镇化的发展进程中,除了水资源以外,往往具备着多种多样的生态资源和储量丰富的自然资源,资源富集成为该地区的一大亮点。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逐步推进,为满足大批量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生存需要和生活需求,便会对这些富集的资源进行开采使用,多数情况下表现为资源的粗加工。然而,由于资源开发利用难度较大,可利用率偏低,导致成本较高,附加值自然也就相对薄弱;同时,能耗产业偏多,环境污染颇为严重。在这样的发展现实下,生态脆弱的民族地区无法支撑城镇化进程中的资源过度开采与使用,导致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越来越恶劣,对民族地区乃至整个中国都带来了大量的负面效应。这种高成本低收益的开发模式势必会产生低效率的城镇化进程。因此,资源充裕与生态脆弱之间的矛盾成为民族地区城镇化进程中的一对重要矛盾体。

(二)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与投入匮乏的矛盾

基础设施作为城镇经济发展的大动脉和城镇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必须伴随农业转移人口的增加而进行相应的强化,这样才能满足城镇发展的需要。对于民族地区而言也不例外,城镇化进程中不仅需要增强传统的城镇基础设施,也要增加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并深度挖掘其内在优势,以此提升城镇的综合竞争实力。目前,民族地区在城镇化进程中面临着诸多基础设施供不应求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该地区经济社会的高效健康发展与城镇化推进速度。同时,民族地区的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也呈现出各种基础设施短缺和供应不到位的异常现象,阻碍了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农业作為城镇化的基础动力,若其发展相对缓慢,自然就会严重影响城镇化发展速率,而这背后将会形成一整套的恶性循环链条。然而,民族地区在城镇化过程中,由于历史、地理、文化等原因,其经济发展水平长期滞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导致在城镇建设中资金匮乏,投入力度明显不足。在这样的发展状况下,资金投入无法满足城镇化进程中农业转移人口的基本需求和农业现代化的需要,将会对民族地区城镇化产生特定的阻碍作用。因此,从这方面而言,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与资金投入匮乏也构成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的矛盾体。

(三)人才流失和就业困难的矛盾

由于民族地区的自然环境、区域差异及其发展机会的相对缺失等因素驱动,大批量的高层次人才逐步流失,“孔雀东南飞”甚至漂洋过海现象仍旧比较突出。改革开放40年来,民族地区人才流失主要呈现为范围广、批量大、层次高、技术岗位多及年富力强人多等特点,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人才流失的问题则成为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中的核心问题。尽管出现人才流失现象,然而,民族地区也同样面临着就业难这一问题。调研发现,民族地区的产业吸纳能力相对较弱,其中50%以上的劳动力就业在第一产业,二三产业就业人数明显偏少;而且部分民族地区的城镇缺少大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虽然是部分城镇在某时段发展较快,也通常是建立在矿产等特殊资源开发基础之上,吸纳就业人口的可持续性较弱,这就造成民族地区的城镇化相对滞后。同时,该地区的资源型城市数量较多,如鄂尔多斯、克拉玛依、石嘴山、六盘水、个旧等,该类城市轻重工业比平均为1:21.28,远高于我国1:15的平均水平,产业结构的重工业化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民族地区乡村人口的迁移,并强化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城镇化的难度。人才流失和就业困难双重叠加的矛盾也构成该地区城镇化发展中的一对矛盾体。

(四)制度障碍与公众利益诉求的矛盾

在我国城镇化发展实际中,存在着各种阻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制度障碍,诸如城乡二元结构的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社保制度及就业制度等,严重制约着城镇化质量和效率的提升,這是全国城镇化的通病。对于民族地区而言,由于缺乏配套的政策法规和相应的政策支持体系,户籍制度和土地制度成为当前该地区农业人口顺利转移的阻碍因素,城镇化发展水平相对低下。调研发现,民族地区的城镇农民工和农村人口也有着特定的利益诉求,更多的是希望能够和城镇原住居民一样,享受着同等化的待遇和公共服务,希望有同等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机会,避免出现由城镇户籍等特权优势所带来的种种不平等和非公平。在这样的发展状态下,制度上的障碍无法满足民族地区公众的利益诉求,导致城镇化处在低水平徘徊的局面。这种制度障碍与公众利益诉求之间的比照关系,成为民族地区城镇化过程中的重要矛盾。因此,未来民族地区的发展必须深度革除制度障碍,创新制度供给方式,满足公众利益诉求,以此实现城镇化发展质量的提升和运行效率的增强。

二、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的基本模式

在各地区的城镇化进程中,发展模式问题逐步受到关注,它不仅关系到城镇化的运行质量,也影响着整个城镇的发展水平。对于民族地区而言,由于经济基础、自然资源、生活文化环境和生态环境与普通地区所存有的较大差异,城镇化发展模式自然也就有别于其他地区。在全国持续展开城镇化建设高潮的新时代背景下,民族地区结合已有的民族特色优质资源,形成了特色鲜明、别具一格的城镇化发展模式,重点包括旅游产业带动型、工业发展助推型、边境贸易推动型、草原牧业发展型等四大类型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一)旅游产业带动型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旅游产业带动型的城镇化发展模式重在发展旅游业、推进特色城镇建设,进而带动实现城镇化的发展,属于民族地区首要的、也是最突出的城镇化发展模式。这种模式在宁夏、广西、贵州以及四川的阿坝州、湖北的恩施州等表现明显。这些地区旅游资源相对丰富,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之上,重点发挥乡村旅游、生态旅游及文化旅游等旅游产业于一体的集群优势,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而且旅游业发展已成为该类民族地区摆脱贫困、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首选举措。调研发现,2014年阿坝州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全州GDP的20.7%,旅游业已成为该州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全州乡村旅游接待游客68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6.8亿元,带动农牧民增收8579万元。旅游业作为城镇化发展的后续动力,不但能够为当地的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推动农业人口市民化的进程,并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也能够促使地方政府积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的公共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进而形成“旅游业发展—城镇化加速—旅游业发展”的逻辑循环链条。因此,旅游产业带动型的城镇化发展模式是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的一大亮点和一大特色。

(二)工业发展助推型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工业化是城镇化的发动机和根本动力。[1]工业化的发展促进了工业的集中和企业规模的扩大,从而带来城镇规模的扩大和新工业城镇的形成,也不断吸附着从土地中释放出来的农业剩余劳动力,促进了城镇人口的增加。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工业化是支撑,为发展提供动力源泉并促进城镇化发展;城镇化是载体,为发展提供基础平台并促进工业化向纵深推进。正是在这种作用机理下,部分民族地区在城镇化进程中采用的是工业发展助推型的发展模式,重在依托本地丰裕的自然资源和发展实际,逐步加快发展工业为主的第二产业,来带动大量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进而实现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这种模式在内蒙古和四川表现最为突出,2011年工业对二者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分别为45.14%和49.45%。[2]调研发现,四川凉山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居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第3位、工业总产值居全国第2位。同时,相对于农业、旅游业而言,工业在整个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更为显著,也在化解就业人口供需矛盾、发挥城镇集聚经济方面作用最强。因此,工业发展助推型的城镇化有助于带动民族地区城镇化的前进,也属于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的一大重要模式。

(三)边境贸易推动型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边境贸易推动型的城镇化属于民族地区特殊的城镇化发展模式,重在通过发展边境贸易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进而带动城镇化的发展;或者是凭借与别国接壤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边境贸易,并力求建成边贸重镇,实现城镇化进程的加速。该种模式在我国的内蒙古、新疆、云南等地表现尤为突出。我国136个陆地边境县中,有107个属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长期生活在那里的少数民族为国家安全和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若要发展城镇化势必将这部分人口向中心城镇靠拢,则会影响到发展大局。这就需要在边境地区的城镇化发展中做出特殊安排,推动实行就地城镇化的运行机制。如内蒙古北部与蒙古、俄罗斯紧密相连,不断以边境贸易来推动小城镇建设,带动城镇化水平的提升;云南西双版纳推动中老缅泰“边境贸易圈”建设,深化对外开放格局;“一带一路”战略也为新疆加快城镇建设提供契机。这些民族地区已有的做法和发展机遇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推动边境贸易的发展,进而带动城镇化的快速前进。因此,以边境贸易来推动建设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在我国民族地区具有显著地内在优势,也构成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的一大特色。

(四)草原牧业发展型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草原牧区人口向城镇集中是城镇化进程中的客观趋势,也是解决民族地区草畜矛盾、推动草原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草原牧业发展型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在我国内蒙古、甘肃、新疆、西藏等地表现明显。特别是在内蒙古、青海等省区,由于地广人稀以及各种自然因素、资源要素的制约,工业化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发展草原牧业则成了大势所趋。草原牧业发展水平的提高不但能够增加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促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也能够助推农牧业人口向二三产业转移,为城镇化水平的加速贡献力量,以此产生更为强劲的城镇化效应。同时,外加政府的政策体系支持,诸如内蒙古的“十三五”规划对构建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深化农村牧区改革以及加快农村牧区转移人口市民化做出了详细的谋划,这些都为草原牧业发展型的城镇化奠定了保障基础。另外,草原牧业发展型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对于草原牧业的保护以及缓解人口超负荷运转所带来的草原牧业过度使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此,从这方面而言,草原牧业发展型的城镇化也构成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模式。

三、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的愿景框架

民族地区城镇化既要遵循城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也要打造符合自身发展实际且具有民族特色的发展道路。对于民族地区而言,在未来的城镇化发展过程中也需要构建起其愿景框架,将一般性规律与实际运行状态相结合,实现集低成本高效率、城乡统筹发展、低碳绿色环保、民族特色城镇发展于一体的城镇化新格局。

(一)低成本高效率的城镇化

低成本高效率的城镇化是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所要实现的状态目标,更是民族地区所要达成的城镇化愿景。民族地区作为资源丰裕的区域,在城镇化过程中,或者是由于资源的过度开采与使用,或者是由于生态脆弱性缺陷,导致生态环境遭到大幅度的破坏,而且经济社会效益相对较小;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足,呈现出高负荷运转和生命周期缩水的现象;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等因素所带来的同工不同酬、同地不同权等现象日益凸显,这些问题的出现造就出城镇化的高成本低收益的运行状态。为能够满足更多的农业转移人口需要,民族地区未来的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必须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解决这些问题,并推动这种高成本低效率的城镇化向低成本高效率的城镇化转变。这一方面可以深度革除民族地区城镇化中的盲目性投资现象,达成好钢用在刀刃上的优质效果;另一方面能够深度革除城镇化中的公共产品供求失衡的现象,实现供求均等的良好局面。因此,民族地区必须树立起低成本高效率的城镇化发展愿景,以此提升城镇化的经济社会效应,推动整个民族地区城镇化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快速发展。

(二)城乡统筹发展的城镇化

城乡统筹发展是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城镇和乡村最佳的发展格局。传统的城镇化发展过多的是注重城镇空间,忽视乡村空间,导致二元结构体制依旧存在。[3]对于民族地区而言,由于受到户籍、土地、社保等制度的影响,也存在着城镇和乡村两大空间载体割裂的状态,城乡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不合理;各种公共服务城多村少,乡村无法享受到城镇所拥有的各种医疗、教育等公共待遇;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拉大,收入分配出现失衡局面。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就会助推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的逐步深化,对民族地区的城镇化质量提升带来负面影响。未来的发展进程中需要将城乡二元的城镇化有效转变为城乡统筹发展的城镇化,并将后者作为民族地区的城镇化发展愿景。一方面能够加强城乡互动、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逐步改善城乡分离的空间结构状态;另一方面能够在充分发挥城乡各自比较优势的基础下,实现城乡间要素资源的有效配置,形成城乡协调发展的状态格局。因此,民族地区必须根据自身发展实际,构建起城乡统筹发展的城镇化愿景,协同推进民族地区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实现。

(三)低碳绿色环保的城镇化

低碳绿色环保的城镇化是符合“五位一体”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和新型城镇化本质内核的城镇化类型。传统的城镇化发展中,多是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来推进,属于典型的高能耗、高污染的城镇化模式。[4]民族地区大部分地处西部地区,限制开发与禁止开发区域也大多位于民族地区,因此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成为全国性公共产品,成为全国的生态屏障,民族地区肩负保护全国生态环境的重要使命,资源环境承载力无疑成为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的重要约束之一。[5]同时,在面临资源充裕与生态脆弱发展的矛盾体中,发展低碳绿色环保的城镇化则成为民族地区必然的选择,也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将低碳绿色环保的城镇化作为民族地区城镇化的发展愿景,符合该地区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也有着更为积极地现实意义。一方面能够在考虑生态脆弱的前提下,扭转当前民族地区所出现的资源过度开发与使用的不正当行为,提高资源的可持续性;另一方面能够增强民族地区的危机意识,更加注重节能减排,继续充当全国生态屏障的战略作用。因此,低碳绿色环保的城镇化属于可持续性的城镇化,也将成为未来民族地区的城镇化愿景。

(四)民族特色城镇发展的城镇化

就我国城镇化发展的一般状态来看,千城一面的同质化现象颇为严峻,宽马路、大广场及高楼大厦成为诸多城镇一味追求的目标,这就导致我国的城镇化发展失去了自身的城镇特色。对于民族地区而言,一个民族的文化历史和文化观念常常寄寓在该民族的居住文化当中,例如阿坝州的中国古羌城、广西金秀自治县的瑶族村。然而,在城镇化的过程中诸多民俗和文化资源遭到各种破坏,各种民族特色面临逐渐流失的后果。通过调研发现,民族地区的城镇化与我国整体的城镇化发展有所类同,多以高楼林立为主,虽然外表感官具有自己的民族特色,但建筑物内部结构和建筑类型已经失去民族特色。特别是一些具有民族特色的城镇已经失去了最初的原貌,多被现代化的楼房所取代,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元素逐步消失。面临这样的发展问题,未来民族地区的城镇化必须大力保护和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城镇。一方面能够在维持原有民族特色的基础之上,深度挖掘地方文化、民族文化和历史文化;另一方面也能够实现以民族特色城镇的发展来带动城镇化和经济社会的高效前进,凸显特色城镇的内在优势。因此,民族特色城镇发展的城镇化符合民族地区的发展现实,将其作为城镇化愿景,既有现实依据,也有现实意义。

四、民族地区城镇化发展的创新路径

区域城镇化发展的非均衡性及民族地区发展的自身特性,要求在未来的城镇化进程中不仅要摒弃传统的发展路径和运行模式,更要在考虑各民族经济状况、历史、文化、生态环境等特性的基础之上,深化制度改革、坚持绿色低碳、强化产城融合及保护文化传承,走出一条富有民族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一)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城镇化的生态文明建设

民族地区大部分处在我国生态保护的核心区,属于我国的生态屏障。生态的脆弱性导致民族地区极易被污染或产生生态破坏,这就需要在未来的城镇化进程中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城镇化的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抵制以生态环境为代价所换取的城镇化。首先,树立生态文明的发展理念,并将此理念融入到城镇化的发展中去。着力推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做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相结合,在自然承载力范围内推进城镇化,促进城镇化建设与生态建設相统一。其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科学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将民族地区的重要生态走廊、野生动植物保护区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划入保护控制范围;精细管理生态控制线,禁止从事与生态保护无关的作业性活动和开发建设活动,并依据“占补平衡”的原则,确保生态用地总量的不减少;严格规范审批制度,对于保护红线和生态控制线内的生态区域要强化审批流程,确保生态区域用地的谨慎性和合理性。再次,逐步完善生态补偿制度。逐步扩大补偿范围,要在原有的基础之上,增加湿地、水源地的保护补偿;稳步提升补偿标准,加大财政补偿力度;拓宽补偿资金来源,除了财政专项投入之外,还可以整合各种专项资金及建立生态补偿基金等,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下的城镇化发展有助于实现低碳绿色环保的城镇化愿景,也为解决资源丰裕与生态脆弱的矛盾提供了良策。

(二)强化产城融合,持续释放城镇化的发展活力

民族地区在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着人才流失和就业困难的运行矛盾,除了与民族地区自然条件及区域差异有关外,更为重要的深层次原因还在于产业发展和城镇发展处在两张皮的分裂状态,导致产业结构和城镇发展滞后,无法为年轻人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也无法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未来的城镇化进程中必须强化产城融合的力度,持续释放城镇化的发展活力。首先,加大城镇化建设中的产业支撑力度。强化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在结合民族地区发展实际的条件下,加快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和旅游产业的升级速度,推动城镇化与工业化、农业化(牧业)的协同水平和互动效应,深度革除两张皮的发展状态,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相互支撑,相互融合,形成以工带农、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化格局。其次,构建民族特色产业生态体系,协同推进城镇化发展。各民族地区要根据自身优势,构建具有民族特色的产业生态体系,特别是对于旅游产业带动型的城镇化地区,要打造旅游的精品线路,构建起点轴式的旅游资源网络开发模式,将旅游景点和产业带紧密衔接,以此推进城镇化的协同发展。再次,扩大产业空间,加速产业集聚。民族地区要充分利用已有的产业群和产业链,扩大产业发展空间;鼓励用高新技术来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增强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聚群发展,进而支持城镇化建设。因此,強化产城融合的新思维和新模式,有助于解决民族地区人才流失和就业难的矛盾,也为实现低成本高效率以及城乡统筹发展的城镇化愿景贡献力量。

(三)深化制度改革,实现城镇化发展质量的提升

民族地区城镇化进程中存在着制度障碍与公众利益诉求的运行矛盾,正是在这样的现实状态下,城镇化发展质量始终处在低水平徘徊的局面,城乡统筹发展格局尚未形成。这就需要在未来的城镇化发展中必须深化制度改革,实现城镇化质量的大幅度提升。首先,深化民族地区的户籍制度改革。从户籍上解除对民族地区农业转移人口的束缚,实现乡村人口的自由流动,并取消因城镇户籍所拥有的特权优势;全面放开民族地区小城镇的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的落户条件,进而高效率的推动农业人口向城镇的转移。其次,强化民族地区的土地制度改革。按照“同地同权”的要求,促使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和城镇国有土地一样享有同等化的权利,[6]真正的把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强化土地流转制度建设,考虑到民族地区的实际,需要在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下,推动土地合理流转,提升土地利用效率,规避土地撂荒或闲置现象的发生。再次,完善民族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将民族地区的社会保障纳入到全国社会保障系统范畴之内,形成全国一盘棋的发展效果;实施差别化的对待方式,并适度提升乡村地区的社会保障水平,强化乡村公共服务力度。最后,创新民族地区的城镇化投融资方式和制度。试着考虑建立政府主导,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全面参与的城镇化建设模式,提升民族地区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缓解资金投入乏力的事实。因此,深化制度改革的城镇化路径,有助于打破制度障碍与公众利益诉求、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与投入匮乏之间的矛盾,更有助于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城镇化愿景。

(四)保持文化传承,不断彰显城镇化的民族特色

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导致民族地区的民族文化、历史文化逐步流失,具有民族特色的小镇和乡村也不断减少,“望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愁”的城镇化缩影过程持续加快,这就要求民族地区在未来的城镇化进程中必须全方位地保持文化传承,着意彰显城镇化的民族特色。首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与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全面强化自然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全方位振兴传统工艺水平,高质量延续历史文脉,体现民族文化元素,特别是对于具有民族代表性的文化遗产、遗迹,应加大保护力度,并将其保护措施纳入到经济社会的全盘规划中,力求保护的完备性。其次,建立一批具有民族风俗和民族文化代表的特色城镇。全面结合民族地区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着力建成一座或几座具有各自民族特色的山水田园城镇,加大传统村落和民居、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力度,推动同质化的城镇建设格局向具有人文关怀气息的城镇建设格局转变。再次,做强做大非物质文化产业实体。未来的城镇化过程中要规划建设民俗文化园、文化生态保护区、民间工艺美术等文化街区;适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为旅游商品,积极打造融保护传承、休闲旅游为一体的非物质文化产业实体。因此,保护文化传承并不断彰显民族特色的城镇化发展路径有助于弘扬民族精神,凸显民族文化及昭示民族个性,也为实现民族特色城镇发展的城镇化愿景献计献策。

五、结语

城镇化问题作为民族地区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关系到整个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民族地区的城镇化与我国的城镇化既存有相同特征,也存在着不同之处,全面探寻出一条适合民族地区发展的特色城镇化之路,对于未来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团结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因此,民族地区必须立足于自身发展实际,在遵循城镇化发展的一般规律的大原则下,探索具有民族特色的城镇化创新路径,以期实现低碳绿色环保、城乡统筹发展的低成本高效率的民族特色城镇化新格局。

参考文献:

[1]王雅莉.城市经济学[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7.

[2]斯丽娟.西部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问题研究[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106-111.

[3]张明斗.新型城镇化与城市可持续发展[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6.

[4]王雅莉,张明斗.中国民生型城镇化的框架设计与优化路径研究[J].城市发展研究,2013(5):62-69.

[5]张冬梅.民族地区如何推进特色新型城镇化[N].中国民族报,2014-12-19:6.

[6]青觉.我国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思考[J].黑龙江民族论丛,201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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