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炼金”,莫“镀金”
2019-05-15袁浩
紫光阁 2019年4期
袁浩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其中,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经历单一或者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应当有计划地派到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复杂环境工作,坚决防止‘镀金思想和短期行為。”
一些干部为何会存在“镀金”思想?其中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有的干部认为,干部交流、干部挂职只不过是形式,只要挂职期间不出问题,就能成为组织的重点培养对象,因而对自己放松要求。二是挂职单位认为挂职干部是上级选派下来的,挂职时间较短,不愿管理。
“玉不琢不成器”。干部挂职要端正态度,多“炼金”,莫“镀金”,杜绝“形式主义”,真正从思想深处认识到,只挂不炼是不行的,更不能光挂职而不尽职、不履职,要真正把组织安排到基层挂职的目的搞清楚、弄明白,把挂职锻炼的基层大平台利用好。同时,也需要相关部门强化管理。把考核结果、挂职锻炼实绩与今后的提拔任用挂钩,用制度规范挂职干部的行为,引导他们在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和复杂环境中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尽最大努力在新岗位上交出最精彩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