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直接投资对碳排放量的影响研究
——以辽宁省为例
2019-05-15张雷
张雷
(辽宁大学经济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
一、引言
在我国经济繁荣发展的潮流中,辽宁省吸收和使用外商直接投资的能力逐步提升,是辽宁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改革开放以来,1990年辽宁省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约为46703万美元,到2017年,达到了533508万美元,增长了近11.5倍。然而,我们也应该发现,在增加外商直接投资的同时造成的环境代价。
外商直接投资对辽宁省的碳排放量是否有正的影响作用,是否吸引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会造成环境问题,这些问题迫切需要我们去解决。并且环境污染对辽宁省的人民影响很大,对周边的省市也有辐射,所以我们很有必要去研究辽宁省外商直接投资对碳排放量的影响。
二、辽宁省碳排放和引进FDI现状
(一)辽宁省碳排放现状
目前,辽宁省没有碳排放量的测度数据,因此根据各类能源的消耗量来计算碳排放量。采用下式计算辽宁省历年的碳排放量式,T=∑iSi×Fi×E
其中,E为一次能源的消费总量,Fi为第i类能源的碳排放系数,Si为第i类能源在总能源中所占的比重。主要能源碳排放系数为,煤炭:0.7476,石油:0.5825,天然气:0.4435,计算出的碳排放如下表:
表1 辽宁省1997-2017年碳排放量(万吨)
(二)辽宁省引进FDI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辽宁省凭借良好的区位条件和经济环境,吸引外资的力度很大。 截至2017年,辽宁省实际使用FDI为3606514.08万元,较上年增长81%。
三、外商直接投资对辽宁碳排放影响的实证分析
(一)模型构建
根据经济学原理,任何形式的生产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都要消耗作为要素投入的能源,都伴有碳等污染物的排放。所以,FDI、 经济增长与碳排放三者间应该有一种长期稳定的动态关系。 为了揭示三者间的关系,本文将这三个变量纳入同一框架进行分析,并建立计量模型如下:
lnT=β0+β1lnFDI+β2lnGDP+ε
其中T表示碳排放量,单位是万吨;FDI表示的实际利用外资总额,单位亿元;GDP表示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单位亿元。为了消除异方差性使数据平稳,分别对上述模型中的数据取对数形式。如果估计出来的β1为正,表示FDI具有“增排”效应,意味着FDI对发展低碳经济不利;如果为负,说明FDI具有“减排”效应。
(二)数据来源
碳排放量的计算所需的能源消耗量、GDP以及FDI均来自1998-2018年《辽宁统计年鉴》。
(三)平稳性检验
1、单位根检验
为避免时间序列的“伪回归”,首先对序列做单位根的平稳性检验,以测度变量是否满足协整检验的前提条件。利用经典的ADF检验方法检验lnT、lnFDI、lnGDP数据的稳定性,本文使用Eviews8进行数据处理。
结果显示,lnT,lnFDI,lnGDP在一次差分后,ADF值均小于在10%的显著水平上的临界值,表明三个变量均通过了平稳性检验,这样就可以进行协整检验。
2、协整检验
当同阶平稳的序列不存在协整关系时,进行回归分析得出的结论仍然还是伪回归。为了避免这个问题,本文使用EG两步法对序列做协整检验。得到残差序列,并且残差序列平稳,原序列存在协整关系。
(四)实证结果及分析
通过回归可以得出模型结果:
lnT=5.01+0.057lnFDI+0.355lnGDP+ε
从回归方程中得出,辽宁省的FDI对碳排放量有正的促进作用,为每增加1%的外商直接投资,辽宁碳排放量增加0.05%。估计出来的β1为正,表示FDI具有“增排”效应,意味着FDI对发展低碳经济不利。
优化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将外商直接投资面向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投资重点倾斜,不仅促进辽宁省整体经济的发展,而且还能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
增加研发费用和加强低碳技术的开发。高科技技术的适用能为工业生产节能,能促进经济发展和降低工业碳的排放。加快低碳技术的研究步伐,以促进经济高速发展。引进国外先进高科技治污技术,实现节能减排的目的。
完善低碳制度与法律保护。他们在低碳发展方面管控力度较大,能实现低碳排放,特别好的情况下能够实现零排放,所以辽宁省需要完善低碳发展的管制标准。在环境污染的处罚问题上,需要加大处罚力度,制定严格的环境污染的处罚条例,提高低碳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