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护照的历史变迁
2019-05-14王化清
王化清
护照在中国已有几千年历史,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称谓。夏、商、西周时代的护照雏形称为“牙璋”和“圭璋”春秋战国、秦汉时代的护照称为“封传”和“符节”,唐代“过所”制度严格,宋代护照又演变为“关引”“符牌”,元代护照则以“公验”“腰牌”为主,明代护照又出现了“文牒”“关照”“符牌”和“堪合”等形式。护照由石铜变竹木,由竹木变纸张,由手书变印刷,由文牒变本本。
在中国汉唐两个鼎盛时代,产生过一种与现代护照更为相像的通行证——过所。所谓过所,“至关津以示之也”(汉刘熙《释名》)。也就是在经过关卡的时候,展示给守关人看的文件。过所初为竹简,后为锦帛或纸本,上面必须注明持证人的姓名、经过的地方,颁发机关要署名、钤印、落日期,并把旅行目的写得清清楚楚,跟现代护照的性质几近相同。更巧合的是,在命名方面,东西方产生了一种默契——英语中称护照为“passport”,直译的话是“过港”,而“过所”据《说文解字注》解释“过,为度,经过之谓;所,为处所”,恰与“passport”不谋而合。公元前60年,汉宣帝设西域都护府,为了巩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安全,保证税收,通行证的使用更加普遍。过所制度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过所制度发展到唐代更加完善。唐代本来就是一个开放的朝代,疆域北越贝加尔湖,南抵南海,东临大海,西到咸海,驿道四通八达,驿站多达1639所,关津166道。陆上和海上丝绸之路通达日本、朝鲜、东南亚、波斯、阿拉伯、非洲东岸和东罗马帝国。唐代的过所制度非常严格,凡到各地进行贸易或其他活动的商人等都要持过所,否则便是非法通行,要受到缉拿。申请人万一丢失过所,就要被拘押扣留,查清身份后再酌情处理。无过所者将被视为“私度”,被查获就要治罪。在护照研究专家范振水看来,中国唐代的出入境管理制度,接近1000多年后的现代出入境、边检和海关查验制度。来自北非和西亚各国的商人,在唐境内外“安全、自由”地通行,与唐代国力的强盛和中外交通的活跃有关。
若不拘泥現代护照形式,中国第一本现代护照实为1689年由清朝政府发放的“信函式集体护照”。以文字及信函笼统内文,描述赴外中国人的该文件,一直延续至1839年。
1840年以后,清朝政府碍于与西方强权各国的不平等双边条约,开始授权驻在中国境外的领事馆或海关为中国人(包含华侨)发放形式不一的护照,这是“单人单纸”中国护照的开始。种类则有“内地流历护照”与“华工护照”。
1922年,中国出现了最早的本子护照,因军阀割据的混战,一纸护照仍然继续签发。这些本子护照多为16页,3年有效。因持照人途经国家多,译文多达8种(法、英、西、葡、俄等),光译文就占了护照8页。
1925年,由东三省交涉总署批转下发《发给入境签证办法》,废止向外国人颁发“另纸护照”的做法,改为在外国人护照上颁发签证。1930年,国民政府颁发《查验外国人入境护照规则》,要求入境外国人所持护照必须经中国驻外使领馆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