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为祖国守护好绿水青山
2019-05-14童克难
文|黄 武 童克难
2018年6月的一个上午,生态环境部正在举办一场特殊的活动。因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问题敷衍应对、整改不力,重庆石柱、广西玉林和江西宜春3市(县)的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被集中约谈。
“整改流于形式”“对污染问题推诿扯皮”“虚报整改信息、性质恶劣”……措辞犀利、直指要害的批评,让这些地方的党政一把手坐不住了。他们当场表态,诚恳接受约谈,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这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展现强大威力的一个缩影。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环保督察作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取得了“百姓点赞、中央肯定、地方支持、解决问题”的效果。
从“督企”到“督政”——
对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政治体检”
从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往北,车行10多公里,就到了我国八大淡水湖之一、被誉为“塞外明珠”的乌梁素海。
历史上,乌梁素海是河套灌区水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曾经一个时期,湖水污染严重、水质黑而腥臭,乌梁素海一度被称为“死海”。2016年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和2018年6月的“回头看”,都将目光聚焦在这里。
“与2016年相比,水质有所好转,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参与“回头看”现场检查的督察人员方堃回忆。
在调阅资料时,督察组发现,上一批督察指出问题后,自治区于2016年10月通过了《乌梁素海综合治理规划》,但一些项目完成时限竟是2015年底,比规划批复时间还早了一年。同时,多个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项目仍未开工建设,工作严重滞后。“回头看”结束后,生态环境部将此次督察情况进行公开通报,“责任意识不强、推进落实不力、整改工作不实”等问题被明确指出。
近年来,类似乌梁素海的环保问题在一些地区反复出现,表面看是企业追求利益、政府疏于管理所致,根子在于一些地方党委、政府 “四个意识”不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力,没有把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一条重要经验。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同样需要扭住落实党政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各级党组织将环保责任扛在肩上。2015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提出建立环保督察工作机制。督察工作从环保部门牵头变为中央主导,以查企业为主变为“查督并举,以督政为主”,重点督察地方党委、政府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情况。在实践中,通过查实问题、剖析根源、严肃问责,产生了强大震慑效果—
2018年11月底,吉林省辽源市委原书记王立平被免职的消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1月初,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吉林省开展“回头看”,对辽源市仙人河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现场督察。
“河道垃圾、粪污遍布,恶臭味隔老远就能闻到。”在现场的督察人员韩继勇至今印象深刻,“在检查过程中,附近的群众纷纷过来反映情况,情绪都比较激动。”
河道治理“光说不练”,这是督察组对辽源市整治工作的评价。除了工作严重滞后,应付检查等形式主义问题也比较突出。比如,辽源市水利局每日用水泵将河内截流的部分污水抽至污水处理厂,但由于污水处理厂长时间超负荷运行,大量污水无法处理,因此截留的污水最终直排下游,只是“污染搬家”,并没有起到治污效果。
这些问题被督察组公开曝光后第二天,吉林省委主要领导做出批示,吉林省纪委监委牵头组成联合调查组,赴辽源市开展调查工作。除了问责市委书记,吉林省还对辽源市一批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理。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不仅是对地方党委和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的“工作体检”,更是对地方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体检”。通过紧盯地方党委、政府,促使地方不断提高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不断落实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形成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工作局面。
将“小问题”当作“大事情”—
始终以人民为中心
“村里有两个砖厂,生产废渣倾倒在小河里”“小区旁废弃建筑垃圾堆场大量垃圾未进行清理”“附近屠宰场卫生条件差,血水四处横流”……这是某督察组在某地督察时收到的群众信访举报件的相关内容。
督察组收到的信访件,大多看似是鸡毛蒜皮的“小问题”,实则是一件件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生活与健康的“大事情”—除了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环保督察成效的另一个突出体现,就是推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6月的广州,阴雨连绵。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的一段日子里,每天早上8点之前,组里负责信访工作的陈伟就在驻地门口等候邮递员了。他的任务是将寄给督察组的信件送到督察组办公室,再由几名专门负责的同志拆看、登记并录入信息系统,最后与来电举报件一起汇总。
受理群众投诉并推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是督察工作的重要环节。督察组一进驻,就在第一时间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地址,接受群众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举报。督察组将收到的信访件汇总后,分门别类,转交给当地负责对接的协调联络小组进行处理。按照规定,地方需定期将群众反映的问题核实清楚、查处到位,督察组还会将一些性质严重、事实描述清楚的作为重点进行关注,同时对地方已办结、反馈认为举报不实的案件进行抽查。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老百姓的所诉所求正是督察的重点工作目标。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在对湖南省进行督察的过程中,接到反映衡东县有企业非法开采黏土的举报后,立即转交衡东县处理。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最终当地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涉事企业限期整改,同时对非法取土的两家无证开采黏土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把群众生态环境诉求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推动地方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督察工作的参与度和信任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刘长根说。
面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广东省汕头市开展练江流域综合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权力越大,风险越大——
自身硬才能有所作为
“这些案例既是教训,更是警告,要切实把自身摆进去,对照检查,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松懈……”2018年5月31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河北的头天晚上10点,督察人员徐锡惠在工作群收到了临时党支部发布的第一期《以案说纪 警钟长鸣》学习文件。
打铁必须自身硬。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肩负着党中央的信任和人民的期望,承担着对突出环境问题的督察、督促、整改的重要职责,随着督察严肃性、权威性的增加,督察人员面临的诱惑和被“围猎”的风险也越来越大。
“在督察期间,企业负责人多次给我打电话发短信,要求当面汇报整改情况;甚至我回到北京后,还试图来找我”,说这些的,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督察二处负责人邢长城。2018年3月,他曾经带队在江苏省对某个大型上市化工企业开展专项督察。
随着督察的深入,各种问题的暴露,该企业负责人坐立不安。他一方面不断与邢长城“套近乎”“拉关系”,同时妄图调动各方关系,向督察组施压。像这样的情形,不少督察人员在工作中都曾经历过。
权力越大、责任越重,越要严格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2017年,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协助部党组制定《中央环保督察纪律规定》,分别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提出要求,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工作拉起红线、筑起防火墙,着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每次进驻前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都会统一将纪律规定全文及受理举报邮箱在被督察地方省级政府网站上公开,主动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
不仅如此,廉政教育也贯穿督察工作始终。督察组进驻前,督察人员均统一接受培训,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强化作风和纪律要求;进驻期间,要求督察人员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督察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边督边学、提升思想认识。
临时党支部的作用同样不可缺失。按照要求,督察组在进驻期间均成立临时党支部,主要任务就是要落实“一岗双责”,加强进驻期间督察组党的建设,严格队伍管理。从党员大会重点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到支委会加强督察人员思想教育,再到党小组针对具体问题开展交流,临时党支部突出政治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障督察工作的风清气正。
2018年10月底,第二批环保督察“回头看”正式启动。细心的人发现,此次“回头看”已更名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在原名称基础上加“生态”二字,对督察的要求更严更高。相信随着形势的发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机制将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让督察这把利剑愈显锋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