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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忍之美:中国裹脚的陋习文化

2019-05-09何燕湘

青年文学家 2019年11期

摘   要:中国的裹脚陋习延续近千年,对于古代女子而言,裹脚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因为她们要在漫长的缠足过程中忍受各种“骨断筋破”之痛。显然,这一习俗是男权社会下女性受压迫的结果。而以波伏娃为代表的存在主义女性主义学派认为:女性不应该继续被男性压迫下去,她们应该要学会解放自己,获得自由。本篇论文将主要从“存在主义女性主义”的角度出发,对中国古代的裹脚陋习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

关键词:裹脚;存在主义女性主义;男权制;压迫

作者简介:何燕湘(1997.11-),女,汉族,广东广州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大三在读,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

[中图分类号]:G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9)-11--02

在古代中国,封建家长总会在自家女孩四五岁的时候,把她们的脚趾和足弓狠狠地往脚心内折叠,并用裹脚布紧紧缠住脚掌,致其软组织挛缩,以此来阻碍脚部的正常发育,从而让自家闺女拥有美丽的“三寸金莲”。郑观应曾在《盛也危言女教篇》写道:“妇女缠足……或四五岁,或七八岁,严词厉色凌逼面端,必使骨断筋摧……”可见,女孩的缠足过程是非常的痛苦,她们往往要忍受“骨断筋破”之痛。

那么缠足习俗产生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它能够流传近千年?又为什么到了民国,缠足之风才逐渐停息?本篇论文主要从“存在主义女性主义”的视角出发,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分析。

古代缠足习俗之所以产生,主要归咎于父权制社会下,男性对女性的压迫;并且,男性也会害怕这种对女性的压迫会在一定程度上转化成女性对男性的威胁。在《第二性》里,存在主义学者西蒙娜·德·波伏娃曾指出:“男人将‘男人(man)命名为自我,而把‘女人命名为他者(other)。如果说他者对自我是种压迫的话,那么女人对男人也是威胁。因此男人如果想要保持自由,必须使妇女屈从于自己。”在中国古代社会,男人可以三妻四妾,但女人却要永保贞洁。显然,在男女婚姻中,这是一种不平等的爱情状况。也因为此,掌有统治地位的男性会担忧妻子、小妾会像他们那样,与其他异性交往,导致不能全心全意服务丈夫一人。爱人的不忠,对于封建男性来说是无法容忍的,他们害怕嫁过来的妻、妾背叛自己,对自己构成一定的威胁。这种威胁,甚至包括女性在爱情、经济、政治、知识上的更加独立,所以古代许多男性只愿迎娶裹小脚的女性。毕竟,当女性裹小脚后,小脚结构近乎残疾,她们站立都要人扶,更不用说能走多远了。裹脚可以阻碍她们走出屋门,减少她们出轨异性的比率。从这个角度上看,裹脚的妻妾确实是减少了对丈夫的威胁程度,难怪缠足习俗能够在中国延续近千年,这是一个原因。

古代中国,女性一直处于屈从的“第二性”地位,她们天然的、聪慧的本领从小就被父权制社会紧紧压制着,所以许多妇女早已丧失了独立的女性意识。波伏娃在《第二性》中提到:“女人被男人建构,被他的社会结构和制度建构。”而缠足就是男性建构给女性的社会规约,也是女人屈服于男人、丧失独立意识的体现。同时波伏娃还认为:“女人并不是生就的,而宁可说是后天形成的……只有另一个人的干预,才能把一个人树为他者。”女性多年生活在被男权建构的氛围下,她们已经被塑造成失去自我、逆来顺受的传统女性,也因此,她们渐渐认可这个男尊女卑的社会:男人是高尚尊贵的,而女人则是生而卑微,这个社会和女人们本该由男性去支配。这一点,多罗西·考夫曼·麦考尔也曾做过解释:“妇女已经内化了那种妇女被异化的观点,即男人是最重要的,而女人是无关紧要的。”对于古代妇女来说,裹小脚确实很痛,因为在这期间,脚趾会脱臼腐烂、臭气焚天,但是,他们不得不忍受这一切。因为小脚是男人喜爱的物品,为了取悦男人,女人樂意生产这样的物品。

一则民间流传的故事就能很好地说明“古代女人为了取悦男人而甘愿承受痛苦、牺牲自己”的特点。南唐时期,一位窅娘用布把脚缠成新月状,然后在金莲花上跳舞以取悦皇帝,李煜看后深为喜爱,大赞不绝,于是后宫的嫔妃也开始裹脚,试图去搏得李煜的欢心。后来缠足习俗便传入了民间。暂且不论这个民间故事是否真实,仅单凭这故事能被社会创造出来并且流传至今,也足以表明当时古人的男权思想了。

其实很多时候,只要皇帝喜欢什么,民间就会跟风流行什么。只要男性统治者喜欢什么,女性就会创造什么。在漫长的以男人为主导的封建时代里,女性由于丧失了女权意识,便开始用统治者的目光来认定自己,她们觉得为男人牺牲是自己应尽的职责。而这一点,存在主义女性主义学派是极度反对的,该学派认为女性如果要摆脱男人的控制,就应该“拒绝通过占统治地位群体的目光来认同自己。”

缠足条约是男性规定的,但给女性缠足的人往往是女性自己;并且,给四五岁小女孩缠足的,恰恰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和婆婆。也就是说,裹小脚习俗得以沿袭,很大程度上还是多亏了女性自己,她们也像男人那样,压迫着比自己更弱小的生命,压迫着与自己性别一样、甚至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晚辈!多罗西·考夫曼·麦考尔曾经说过:“妇女受到压迫这一历史事实不是偶然发生的,它并非是有时收到反击、有时甚至再颠覆过来,即妇女由被压迫者转而成为压迫者。”婆婆深受缠足之痛,转而让自己的女儿也深受其痛,之后再让孙女、曾孙女继续痛下去。一代接一代下来,中国女性既是受害者,也是加害者。

在古代,大部分女人不懂知识,体力也完败男人,女性的劳动大多是在家织布煮饭,她们没有太多经济收入,平时基本靠能种地的男人养活。因此,嫁户好人家成为了大多数女性的崇高理想。嫁给好男人,才有饭吃衣服穿,才有正常的生活保障。那怎样才能吸引住男性的目光呢?这就需要女性们做出改变了,而这个改变就是女性要千辛万苦地把自己的脚变小,以此迎合男人的口味,投其所爱,因为男性喜欢小脚的女子,男性喜欢看女子走路时步态轻盈、娉娉婷婷。诗人苏轼在写《菩萨蛮·咏足》时,就曾带有欣赏之意去评价过女性的小脚之美。

其实,当女性们忍受了缠足之痛,最终如愿出嫁后,婚姻除了能满足她们衣食之需外,并不能再带给她们什么了。她们嫁到男方家后,照样日复一日地织布煮饭、生娃养娃。有时,她们还要忍受丈夫跟别人同房、忍受丈夫的侮辱打骂,却很少为自己争辩。彻底失去女性意识的她们,同时也失去了重要的话语权。中国古代妇女的这一行为,与波伏娃的观点很相像,她认为,婚姻是一种奴隶形式,给了女性“华而不实的平庸生活,这里没有远大抱负和激情,缺乏目标的日子无限重复,生活轻松流逝,没有人质疑这种生活的目的”。的确,婚姻给了古代中国的女子们一个心理上的安慰与生活上的保障,但同时也剥夺了她们的思想才华,她们只学会一天天的织布做饭、洗衣缝线。在这种平庸的环境下劳务,使得她们彻底失去了自己的理想,她们渐渐学会逆来顺受、随遇而安。这样的婚姻,只会更加剧男女关系的不平等,更阻碍女性的自由发展。

波伏娃指出:“男人将‘男人命名为自我,而把‘女人命名为他者。”陶铁柱先生对此做过解释:“他者的真正含义,是指那些没有或丧失了自我意识,处于他人或环境的支配下,完全处于客体地位、失去了主观人格的被异化了的人。”在古代,女人其实就是男人的他者化,女人们失去了独立的自我意识和主观人格,她们愿意成为男人的女人,而不是女人自己。她们已经把男人的观点内化到自己的认知体系中了。“他者”地位让妇女们彻底沦为男人的奴隶,沦为可怜的第二性。“他者的凝视”也使妇女们在精神上失去朝气,在身体上失去天然美。在他者的内化下,女性们的思想跟男性一样,认为裹小脚是高尚的,三寸金莲是美丽的,反而绝口不提缠足给自己带来的痛苦。

缠足习俗让古代女性们忙于装饰自己的小脚,也忙于修理晚辈的小脚,以至于她们没有过多时间去理性思考这个习俗的危害性,更没有勇气站出来反对这个习俗,这是很可悲的堕落了。如果古代的女性们可以拒绝男权社会的主流认同,拒绝给她们自己的女儿进行裹脚,拒绝对下一代进行无情地再训练,那么还会有这么多年轻女孩死于此吗?如果古代女性们能够主动联合其他姐妹群体去抵抗男性的异样目光,发出女性属于自己的最强声,认为大脚是我们纯天然美的标志,它是我们健全身体的一部分。那么,裹脚习俗还会那么经久不息吗?

以波伏娃为代表的存在主义女性主义学派认为,妇女受压迫的关键之一是经济因素,而要逃脱男人的压制,其中一个重要策略是:妇女要走出家庭,参加社会工作,从而取得经济上的独立。波伏娃的这两个观点,很好的印证在中国古代女子裹脚习俗的发展过程上。

其实,当中国真正迈入工业社会,女性裹脚习俗才得以衰退,这是由经济因素决定的。中国古代是一个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社会,许多女性需要在家进行家务劳作,而裹脚习俗,可以确保她们每天能花大量时间在家完成这些任务。并且,裹脚不会对家务劳动造成巨大影响,反而对农业耕作的损害比较大,所以,这种以男耕女织为主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决定了女性要去承受“缠足”之痛,而并非男性。

缠足习俗在古代持续了近千年,而到了近代工業社会,由于机器的生产及外国商品的进口取代了家庭手工业的生产,缠足习俗开始瓦解了。上世纪初,因为生产力的发展,女人已经不需呆在家做手工活了,她们得出门工作,到厂里做工人,而走出家庭与男人并肩工作,使得妇女“重获超越性”,那些走入社会的女子们通过工作换取相应的薪酬,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所以她们在生活中不用过分依赖男性,也因此,这些女性们不用继续在男性的约束下生活,不用再遭受缠足之苦,她们可以用自己完美的大脚去走出家庭、为近代社会服务,而有了工作与经济的她们,主体意识也慢慢解放了。

从上世纪初开始,由于工业社会带来的机会,中国女性也开始创造这样一个能给她们提供金钱与粮食、能脱离男性压迫、能拥有自己话语权的社会了(即使这条路还很漫长、很艰辛)。而到了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末,在中国流传近千年的女性缠足习俗彻底退出了历史的舞台,这也意味着:一段骇人听闻、灭绝人性的女性血泪史从此落下帷幕。

参考文献:

[1]郑观应.《盛世危言》.中华书局,2013-12-01.

[2]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陶铁柱译.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02.

[3]多罗西·考夫曼·麦考尔.《西蒙娜·德·波伏娃的<第二性>和让保罗.萨特》,见《符号:文化和社会中的妇女杂志》(1979).

[4](苏轼《全宋词<菩萨蛮·咏足>》.中华书局,2013-07.

[5]罗斯玛丽·帕特南·童.《女性主义思潮导论》,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6]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上海译文出版社,2016-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