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足迹模型下的人口适度规模研究*
——以常德市为例
2019-05-08田丽慧毛凌琳
何 鑫,田丽慧,毛凌琳
(1.湖南省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常德 415000; 2.湖南文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常德 415000)
0 引言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简称《规划》),《规划》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型城镇化建设就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城镇化。城镇化水平的提高表明人类社会文明的进步, 2000—2016年,尽管我国城镇化率已由36.2%逐步上升到57.4%,但仍与发达国家80%左右的城镇化率有着不小的差别。然而,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背景下,城镇建设用地呈粗放式的急剧增加,不仅为生态文明建设带来巨大挑战,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人口城镇化的发展,最终不利于人口市民化的进程。人口适度规模,其本质含义就是指人口数量与城市中资源环境、经济发展相匹配,城市中人口快速扩张所引发的生态资源承载力下降已成为当前城市发展的主要矛盾。
20世纪90年代,自加拿大学者Rees和Wackernagel[1]首次提出生态足迹模型后,这种用于评价可持续发展的方法已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从国内相关研究来看,大致分为两类。
一是生态足迹模型的改进。传统的生态足迹模型中,用于计算的均衡因子源自全球生物产量,将其应用于各个国家和地区难以保证结果的合理性。在此基础上,国内研究学者相继提出以“国家公顷”为基础的改进生态足迹模型(顾晓薇等, 2005[2])、能值改进生态足迹模型(Zhao Sheng等, 2005[3])和净初级生产力的生态足迹模型(Venettoulis等, 2008[4]),3种模型成为国内应用最多的生态足迹模型。之后,有学者认为生态可持续发展不应只关注自然资本流量,也应关注自然资本存量对生态系统平衡的关键性作用(Niccolucci等, 2011[5]; 方恺, 2012[6]),进而提出了生态足迹三维模型,在原有模型基础上增加“足迹深度”这一维度,将生态足迹模型推向了新的高度。从当前发展趋势来看,学者们仍在不断完善和改进生态足迹模型,关注的焦点也越来越聚集于土地的“空间兼容性”等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实际问题(宫盛男等, 2018[7])。
二是基于生态足迹模型的测算。国内对生态足迹的测算始于21世纪初,徐中民等(2001)[8]利用1995年的生态自然资源数据对张掖地区的生态赤字情况进行了测算。此后,越来越多的学者运用生态足迹模型从国家、区域和市县的层面对生态可持续能力进行了估算,研究方法也逐渐由静态分析转变为动态分析(王文国等, 2011[9]; 周静和管卫华, 2012[10])。从其研究阶段来看,早年学者们往往从水域、耕地或部门进行单方面测算(吴志峰等, 2006[11]; 曹新向, 2006[12]; 贺成龙等, 2009[13]),之后开始从耕地、草地、林地、化石能源用地、建筑用地和海洋等六大类生产性土地全面考察生态赤字的情况(周冯琦, 2007[14]; 崔维军等, 2010[15]; 安宝晟和程国栋, 2014[16]; 杨洁, 2016[17])。此外,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背景下,生态足迹也越来越与城镇化建设联系紧密。在相关研究中,较为有代表性的是生态补偿研究。生态补偿的标准往往依据的是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评估(章锦河等, 2005[18]),目前为止,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评估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国内学者通常使用Costanza(1997)[19]和谢高地等(2003)[20]研究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测算其补偿金额。除此之外,生态足迹效率、生态补偿系数也常被用作生态补偿量的测算依据(蔡海生等, 2010[21]; 卢新海和柯善淦, 2016[22]; 徐秀美和郑言, 2017[23])。另一个较有代表性的是城市人口适度规模研究。这类研究以测算出的生态承载力和生态足迹为依据,估计人口规模的生态容纳量(包正君和赵和生, 2009[24]; 张建坤等, 2011[25]; 陈金泉等, 2017[26])。
近年来,生态足迹理论已经不仅仅局限于生态测算而呈现出新的发展方向。黄海等(2013)[27]基于生态足迹理论提出了土地生态压力指数,形成了评价土地生态安全的系统性方法。舒畅和乔娟(2016)[28]采用生态足迹法构建Tapio弹性脱钩理论,分析了我国养殖业脱钩效应。史丹和王俊杰(2016)[29]以单位生态足迹的 GDP 产出来表征生态效率,研究表明中国的生态效率远低于全球大多数国家。吴德存等(2017)[30]基于2003—2013年中国30个省份的生态足迹数据计算影响省域生态足迹变化的空间溢出效应,结果表明人口规模具有显著的溢出效应。
作为生态资源物种丰富的代表性城市常德市,历来是湖南省生态资源建设的重点地区。长期以来,常德市及下属各区县市对于生态补偿的标准一直存在较大争议,而现行补偿标准也是沿用中央和省政府的补偿标准,没有根据自身地势及发展特点对现有状况进行调整,区域之间对于生态保护的冲突不断,当地政府关于生态补偿的解决方案仍停留在定性阶段。考虑到县域数据的可获性,文章仍运用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的方法,对常德市及下属各区县市的生态补偿标准进行测算,并对常德市生态足迹与生态承载力进行分析与评价,从生态保护的角度探讨常德市人口适度规模,提出促进常德市可持续发展的合理建议,并借鉴此成果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生态足迹理论模型
生态足迹模型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的测算:生态足迹测算(需求侧)和生态承载力测算(供给侧),利用生态供给和需求的测算结果分析区域的生态发展潜力。其原理简单概括而言,即在当前经济发展水平下,人们在某一区域所消耗的用于可持续发展的自然资源。
生态足迹(EF)从需求侧入手分3步进行。首先,收集某一区域农林牧渔业的各类资源消费量; 其次,将各类资源依据其生产源地归并入耕地和水域等六大土地类型; 最后,加总各土地的人均生态足迹,乘以各区域的常住人口数,从而得到总的生态足迹数据。需要说明的是,若直接将汇总后的六大土地生态足迹简单相加,则各类土地面积的可加性受到广大学者们的质疑,因此,该文按照国际惯例,引入均衡因子(EQF)将各类人均生态足迹面积转换为具有可加性的人均均衡面积,其具体计算方式如式(1)所示:
EF=N*ef=N∑Ai*EQF=N∑(Ci/Pi)*EQF
(1)
生态承载力(EC)从供给侧入手分两步进行。首先,收集某一区域各类土地面积并将其按常住人口转换为人均面积; 然后,将各类人均面积依据其产量转换为具有可加性的人均均衡面积,从而加总后得到总的生态承载力数据。需要说明的是,首先,由于化石能源用地应用的广泛性,从供给侧的方向测算仅仅考虑耕地、草地、林地、建筑用地和水域等5类土地; 其次,未解决人均面积的可加性,同样需要引入均衡因子; 最后,由于各类土地面积所能提供的产量并不一致,因此还需引入产量因子(YF)进行调整,从而保证测算生态承载力的公平性,其具体计算方式如式(2)所示:
EC=N*ec=N∑Ai*YF*EQF
(2)
上述两式中,ef和ec分别为人均生态足迹和人均生态承载力,单位为:hm2/人,N为地区人口总量,Ai、Ci和Pi分别为第i种生物资源消耗所占用的实际土地面积、人均消费量和全球年均产量。
生态外部性是指人类在自然环境上的经济社会行为会对其他地区施加有利或无利的影响。若当地生态建设对周边区域的生态环境产生有利影响,表现为正外部效应,反之,则为负外部效应。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解决外部性的一种典型方法即为征税和补贴,然而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对于征税和补贴的标准还未达成一致。该文认为,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生态补偿应秉持“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在补偿额度不可能出现大幅调升的条件下,应尝试建立区域间的横向生态补偿制度[31, 32]。
目前,国内外研究学者主要是运用市场价值法、成本—费用分析法等对生态补偿的标准进行核算,运用生态足迹方法进行测算的研究并不多见。按照毛显强等(2002)[33]和李国平等(2013)[34]的观点,生态补偿应是对生态盈余(生态赤字)的地区进行补偿(收费),从而解决保护(损害)较多的地区正(负)外部效应的问题。衡量一个区域正、负外部性效应的方法是测量二者在供给和需求上的缺口,不妨假设城市i的生态承载力和生态足迹分别为ECi和EFi,即当生态承载力小于生态足迹时(ECi-EFi<0),供给小于需求,即出现“生态赤字”,表明当地生态不安全,不可持续发展; 反之,当生态承载力大于生态足迹时(ECi-EFi> 0)供给大于需求,即出现“生态盈余”,表明当地生态较为安全,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
该文将生态补偿标准定义为:经支付系数调整后,区域中各类生态盈余/赤字土地的服务价值总和。需要说明的是,生态补偿系数的作用在于平衡各类土地资源所提供的服务价值,且其计算方式有许多。参考肖建武等(2017)[32]、吕志贤等(2011)[35]关于湖南省生态补偿的计量,可利用简化后的皮尔生长曲线模型以及恩格尔系数作为该文的生态补偿系数。因此,根据式(2)和式(3)可以测算出各区域所获得的生态补偿(V),其具体计算方式如式(3)所示:
(3)
式(3)中,ESi/Ai为第i类土地的单位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单位为元/hm2,ECi-EFi表示第i类土地的生态盈余/赤字,单位为hm2,Ri是生态补偿系数,GDPi是市(区县市)层面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是省(市)层面的国内生产总值,ε为某区域的恩格尔系数。
最后,参考包正君和赵和生(2009)[24]的适度人口规模模型,将生态足迹与生态承载力的比值当做适度人口总量与常住人口数的比例,由此,可得到式(4):
(4)
式(4)中,城市适度人口总规模为N,n为某区域的常住人口数。
2 研究对象及数据说明
2.1 研究对象
常德地处湘西北,西部以山地为主,中、西部以平原为主,市现辖2区6县1县级市,另有5个管理区,全市总面积1.82万km2,户籍人口数621万,常住人口数571.72万。从土地面积来看,常德山地面积占24.80%,平原面积占35.90%,水面占8.10%,丘陵岗地占31.20%,是典型的平原、丘陵地带。常德市生态资源较为丰富。水域面积达到14.72万hm2,其中75%用于池塘与湖泊养殖,占全省水域面积的15%。现有耕地、草地面积49.79万hm2,占土地总面积的38.15%,加上土地质地肥沃和气候温润,十分有利于种植业、畜牧业和林果业的发展。林地面积达83.43万hm2,森林覆盖率达47.99%,在造林、护林方面落实情况较好。湿地总面积为19.01万hm2,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0.15%,占全省湿地面积的18.64%,湿地公园数量为8个,数量为湖南省之最。除此之外,还有壶瓶山等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珊珀湖等300 个湿地保护小区,也是湖南省唯一国际湿地城市。
鉴于此,该文选取常德市及其下属区县市作为研究对象,对其现有生态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行分析,以此推算常德市的人口适度规模,为常德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政策参考。
2.2 数据来源与指标说明
首先,分析中所需要的生物资源产量、能源资源消费量、生产性土地类型的面积和人口数据,主要来自《常德市统计年鉴2016》和各区县市统计年鉴,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2015年常德市及各县市生物资源产量数据万t
常德市武陵区鼎城区安乡县汉寿县澧县临澧县桃源县石门县津市粮食389.484 03.102 868.528 930.805 264.241 952.733 434.344 581.107 627.337 814.197 6棉花10.171 50.146 51.444 31.911 61.019 02.078 50.598 61.426 10.343 10.592 2油料58.402 10.168 37.020 97.034 77.816 09.090 65.398 512.032 64.872 63.049 8蔬菜260.670 86.252 942.300 218.785 637.321 032.830 514.503 556.785 923.486 614.417 2瓜类19.090 90.205 82.198 82.311 33.667 72.089 80.862 53.516 20.350 70.669 8猪肉45.625 70.334 15.854 32.577 67.004 97.316 63.502 88.251 26.029 33.931 2牛肉1.748 20.005 20.270 40.718 00.137 30.211 10.160 20.482 60.293 30.614 0羊肉3.004 50.002 60.181 80.891 00.683 00.456 50.229 31.326 90.562 60.682 0禽蛋40.894 80.147 06.254 13.937 53.412 76.412 43.810 012.650 02.181 81.780 3水产品47.935 81.366 17.530 010.453 89.207 95.998 62.450 54.305 01.579 52.767 8园林水果96.312 71.442 65.759 55.234 17.152 912.256 17.172 516.894 130.700 42.916 7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Rees(1996)[1]对生态足迹模型的定义,生态足迹模型中的关键变量Ci指的是“第i种生物资源的人均消费量”,然而现实中,由于农产品消费量数据无法获取,国内学者通常使用统计年鉴中“农产品的生产量”这一指标进行替代(包正君和赵和生, 2009[24]; 张可云等, 2011[31])。该文认为,受人口因素的影响,三、四线城市的农产品产量往往多于其消费量,若直接替代会使测算出的生态足迹值偏大,易呈现出生态赤字的假象。为获取生物资源消费量数据,该文参考肖建武和余璐(2015)[36]的做法,利用《湖南省农村统计年鉴2011》,根据2010年常德市各类生物资源的“人均商品销售量”与“常住人口”的乘积,推算出2010年常德市各类生物资源总消费量数据,然后计算出消费—产出比。由于2015年并未公布常德市各类生物资源的“人均商品销售量”这一数据,因此,该文假设2015年与2010年常德市及下属各区县市消费—产出比一致,进而推算出2015年常德市及下属各区县市的生物资源总消费量数据,如表2所示。
表2 2015年常德市生物资源消费量
生物资源2010年消费量(t)2010年产量(t)消费产出比(%)2015年消费量(t)粮食2 054 554.143 463 0240.592 310 743.34棉花536 616.24133 9754.01407 403.77油料205 709.83552 1310.37217 591.22蔬菜939 494.461 918 3740.491 276 595.56瓜类281 695.24189 1361.49284 335.91猪肉108 327.664 124 119.230.0311 984.44牛肉3 398.93162 706.270.02365.20羊肉945.76106 0400.01267.97禽蛋50 805.99917 345 0.0622 649.07水产品37 820.361 988 8590.029 115.52园林水果461 995.86849 9950.54523 486.24 注:由于猪牛羊肉、禽蛋和水产品出售数据无法获取,此处仅用湖南省平均消费与产出数据代替计算比例
表3 2015年常德市生物资源消费生态足迹
其次,需对本文所借鉴的均衡因子和产量因子的来源进行说明。(1)均衡因子。均衡因子来源世界粮农组织(FAO)于1993年计算的有关生物资源的世界平均产量,即耕地和建筑用地为2.82,草地为0.54,林地为1.14,水域为0.22,化石能源用地为1.14;(2)产量因子。产量因子利用Wackernagel等(1996)计算中国生态足迹时的取值,即耕地和建筑用地均为1.66,草地为0.19,林地为0.91,水域为1。
最后,计算能源消费时,以世界单位化石燃料生产土地面积的平均发热量为标准。因此,必须将当地能源消费所消耗的热量折算成一定比例的化石燃料土地面积,原煤、焦煤、燃油、汽油、煤油、柴油、电力(万kW·h)的全球平均能源足迹分别为55、55、71、93、93、93、1 000(单位:GJ/hm2),相应地,折算系数分别为20.93、28.47、50.20、43.12、43.12、42.71、3.36(单位:GJ/t)。
3 常德市生态可持续发展分析
3.1 生态足迹分析
该文利用《常德市统计年鉴2016》的相关数据分别测算出常德市生物资源消费和工业能源消费的人均生态足迹。需要说明的是,在计算人均生态足迹时所使用的人口口径为常住人口, 2015年常德市常住人口数为609.18万,测算结果如表3~5所示。
表4 2015年常德市工业和能源消费生态足迹
消费项目消费量(t)折算系数(GJ/t)全球平均能源足迹人均生态足迹生物生产性土地类型原煤5 138 81020.93550.32化石能源用地焦煤63 67128.47550.01化石能源用地燃油1 29150.20710.00化石能源用地汽油2 47743.12930.00化石能源用地煤油26043.12930.00化石能源用地柴油14 26542.71930.00化石能源用地电力1 051 1343.3610000.00建筑用地 注:人均生态足迹=消费量∗折算系数/(全球平均能源足迹∗常德市2015年常住人口数) ;消费量单位为t,折算系数单位为GJ/t,全球平均能源足迹单位为GJ/hm2
表5 2015年常德市生态足迹
生物生产性土地类型人均面积(hm2/人)均衡因子人均均衡面积(hm2/人)总面积(万hm2)耕地0.242.820.67409.88草地0.010.540.002.90林地0.001.140.013.32建筑用地0.002.820.001.00水域0.000.220.000.06化石能源用地0.331.140.37227.73生态足迹1.06644.87 注:人均面积为各类土地人均生态足迹面积之和,例如:耕地面积0.24=0.14+0.07+0.02+0.01+0.00(数据源于表3);人均均衡面积=人均面积∗均衡因子,总面积=人均均衡面积∗常德市2015年常住人口数;人均面积单位和人均均衡面积单位为hm2/人,总面积单位为万hm2
表6 2015年常德市下属各区县人均生态足迹 ×10-3hm2/人
结果表明, 2015年常德市总的生态足迹大约为644.87万hm2,人均生态足迹为1.06hm2/人。这一数据不仅低于2015年全球人均生态足迹2.20hm2/人,也低于全国人均生态足迹1.60hm2/人。从横向来看,耕地和化石能源用地的人均生态足迹较大,耕地的人均生态足迹为0.67hm2/人,化石能源用地的人均生态足迹为0.37hm2/人,两者合计占总生态足迹的98.86%。
将上述研究方法用至常德市下属各区县市可计算出相应的人均生态足迹,考虑到工业和能源消费数据的可获性,该文在计算各区县市的生态足迹时主要参考生物资源消费的相关数据,测算结果如表6所示。
表6显示:(1)武陵区生态需求相对较小; (2)从需求总量来看,耕地的需求最高,人均生态足迹均值为637.27×10-3hm2/人;草地和林地的需求其次,人均生态足迹均值分别为4.67×10-3hm2/人和5.04×10-3hm2/人;水域的需求最低,人均生态足迹均值仅为0.10×10-3hm2/人;(3)从需求分布来看,耕地的需求主要集中在鼎城区和安乡县; 草地和林地的需求主要集中在西部武陵山系和雪峰山余脉等山地较多的石门县和桃源县; 水域的需求则主要集中于东部沅、澧水下游及洞庭湖平原区的安乡县和汉寿县。
3.2 生态承载力分析
生态承载力是从供给侧的角度分析常德市提供用于人们消费生物资源的面积。需要说明的是,考虑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该文参考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的建议,将测算出的人均均衡面积的12%用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结果如表7所示。
表7 2015年常德市生态承载力
土地面积人均面积(hm2/人)均衡因子产量因子人均均衡面积(hm2/人)总生态承载力耕地50.590.082.821.660.39236.84草地2.930.000.540.190.000.30林地72.220.121.140.910.1274.92建筑用地17.670.032.821.660.1482.70水域27.710.050.221.000.016.10化石能源用地1.140.000.000.00承载力0.66400.86生物多样性保护面积0.0848.10可利用生态承载力0.58352.75 注:人均均衡面积=人均面积∗均衡因子∗产量因子,总生态承载力=人均均衡面积∗常德市2015年常住人口数;总生态承载力和土地面积单位为万hm2,人均面积单位和人均均衡面积单位为hm2/人
根据生态承载力计算方法,计算出2015年常德市人均生态承载力为0.58hm2/人,总生态承载力为352.75万hm2,其中耕地的人均生态承载力为0.39hm2/人,总生态承载力为236.84万 hm2,占总生态承载力的59.08%;林地的人均生态承载力为0.12hm2/人,总生态承载力为74.92万hm2,占总生态承载力的18.69%;建筑用地的人均生态承载力为0.14hm2/人,总生态承载力为82.70万hm2,占总生态承载力的20.63%,三者合计占总生态承载力的98.40%。
类似地,也可得出常德市下属各区县市的生态承载力,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各区县市化石能源用地面积数据无法获取,因此在计算生态承载力时并没有将其列入,最终的详细数据如表8所示。
表8 2015年常德市下属各区县市人均生态承载力×10-3hm2/人
表8显示:(1)武陵区生态供给相对较小; (2)从供给总量来看,耕地的供给最高,人均生态承载力均值为386.52×10-3hm2/人;建筑用地和林地的供给其次,人均生态承载力均值分别为135.03×10-3hm2/人和110.84×10-3hm2/人;水域和草地的需求最低,人均生态承载力的均值均低于11×10-3hm2/人; (3)从供给分布来看,耕地和建筑用地的供给分布较为均匀; 林地的供给则主要集中在西部武陵山系和雪峰山余脉等山地较多的石门县和桃源县; 水域的供给则主要集中于东部沅、澧水下游及洞庭湖平原区的安乡县和汉寿县; 草地的供给则并不明显。
3.3 生态可持续发展分析
生态可持续发展分析主要依据生态承载力与生态赤字的差额,两者差额为正表明生态盈余,两者差额为负表明生态赤字。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可计算出常德市及下属各区县市的生态赤字/盈余状况。考虑到上述部分数据缺失,该文仅列出耕地、林地、草地和水域的测算结果,如表9所示。
表9 2015年常德市及下属各区县市生态赤字/盈余hm2/人
表9显示:(1)武陵区与石门县呈生态盈余。特别是石门县的人均生态盈余已达0.26hm2/人,表明当地对于生态的供给已超过居民对生态的需求,具有正的外部性,应当获得生态补偿; (2)常德市其余地区具有相对的正外部性效应。2015年除武陵区和石门县外,常德市其余地区均呈现生态赤字,从绝对数据来看,这些地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得还不够,对其他地区具有绝对的负外部效应。然而,据《中国生态足迹报告2012》显示,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逐步加快,中国正面临着巨大生态赤字。2009年,中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仅有西藏等6个省份呈现生态盈余,其余均为生态赤字。若以此为财政补贴的标准,则中央财政补贴需要发生大规模的变动,不利于补贴政策的稳步调整。因此,该文认为现阶段可以在中央财政专项补贴总体不变的前提下,制定湖南省区域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即以湖南省人均生态赤字-0.76hm2/人为标准,低于此数值的区域具有相对负外部性效应,应当对高于此标准数的区域(具有相对正外部性效应)进行生态补偿。(3)林地和水域普遍为生态盈余,耕地和草地则为生态赤字。从土地类型来看,常德市林地和水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较好,耕地和草地的财政补贴应多向其倾斜。
3.4 区际生态补偿标准分析
从上述结果来看,尽管常德市生态超载现象十分严重,但关于生态补偿的额度并未达成一致。从对常德市及下属各区县市的实地调研情况来看,由于生态补偿费用并未形成财政专项,其补偿的金额仍与其他项目拨款同纳入上级的财政补贴中,下级各地方政府实际上对于本区域以及其他区域的生态补偿标准究竟是多少并不清楚。此外,由于上级财政补贴往往只支付其中一部分,另一部分需要地方政府自行筹措,因此,常德市下属各区县市的生态补偿标准也并不一致,其补偿金额往往与地方政府的举债能力有关。该文根据生态补偿量计算公式(3)计算得到常德市及下属各区县市的生态补偿额度。需要说明的是:(1)在测算单位土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时,借鉴谢高地等(2003[20], 2008[37])的研究成果,将耕地、草地、林地和水域的单位价值分别设置为6 114.30元/hm2、6 406.50元/hm2、19 334元/hm2和40 676.40元/hm2。(2)在测算常德市的生态补偿系数时,常德市生产总值为2 709.2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为29 047.20亿元,在测算下属各区县市的生态补偿系数时,其地区生产总值则转换为常德市生产总值; (3)由于各地区恩格尔系数难以获取,因此,为便于计算,该文以湖南省的恩格尔系数替代,即取2015年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与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的平均值32.05%,所得结果如表10所示。
表10 2015年常德市各区县生态补偿标准万元
各区县常住人口数地区生产总值耕地补偿草地补偿林地补偿水域补偿合计补偿常德市609.182 709.20-57 183.12-898.5574 824.3513 266.5387 192.33武陵区60.611095.701 320.61-21.202 246.671 716.413 941.88鼎城区80.16256.90-8 408.36-129.707 368.951 949.009 188.24安乡县55.30146.00-4 170.07-32.05-75.401 106.60999.15汉寿县87.09218.40-7 448.04-93.163 789.212 625.036 321.07澧县92.49278.50-10 598.46-130.854 520.512 446.216 835.88临澧县45.36139.40-2 018.32-36.842 080.23381.212 424.60桃源县97.13275.10-11 651.11-283.4129 946.621 613.9231 277.13石门县66.97211.40-667.56-75.0822 437.72735.3123 097.95津市24.07115.30-1 225.89-27.21399.67310.25682.71合计-102 050.32-1 728.06147 538.5426 150.46 注:如生态补偿测算公式(3)所示,各类土地的补偿标准由:总生态赤字/盈余、单位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和生态补偿系数3个部分相乘所得。其中,总生态赤字/盈余=人均生态赤字/盈余∗2015年常住人口数;单位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借鉴谢高地等(2003[20],2008[37])的研究成果,将耕地、草地、林地和水域的单位价值分别设置为6 114.30元/hm2、6 406.50元/hm2、19 334元/hm2和40 676.40元/hm2;生态补偿系数的测算需要两个关键变量:一是恩格尔系数,由于各地区恩格尔系数难以获取,因此,该文以湖南省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与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的平均值32.05%代替;二是地区生产总值占比(GDPi/GDP),在测算常德市生产总值占比时,分母取2015年湖南省生产总值29 047.20亿元,而在测算常德市各下属区县市的生产总值占比时,分母取2015年常德市生产总值2 709.20亿元。此外,考虑到近年来常德市生态保护主要以草地、林地和水域为主,因此,耕地补偿数据未纳入合计。表中常住人口数单位为万人,地区生产总值单位为亿元,其余补偿数据的单位均为万元
图1 常德市下属各区县市生态补偿金额
表11 2015年常德市各区县人口适度规模
各区县人均生态承载力(hm2/人)人均生态足迹(hm2/人)现有人口(万人)适度人口(万人)常德市0.581.06584.40319.52 武陵区0.090.0742.6751.81 鼎城区0.540.8376.4749.50 安乡县0.410.8455.3026.54 汉寿县0.390.6882.1346.97 澧县0.380.7092.4950.41 临澧县0.490.7245.3630.83 桃源县0.660.8197.1378.95 石门县0.660.4066.97110.55 津市0.420.7724.0713.05 注:按照公式(4),适度人口=(人均生态承载力/人均生态足迹)∗现有人口,人均生态承载力与人均生态足迹的单位为hm2/人,其余人口单位为万人
从表10中可知:(1)湖南省应在现有中央财政支持总体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局部微调。尝试建立区域间的横向生态补偿制度,由湖南省内低于其平均生态赤字水平-0.76hm2/人的区域向高于其生态赤字水平的区域进行生态支付。从总量上看,常德市仍需向外获得生态补偿总量为8.72亿元,下属各区县市可划分为4个等级:首先,桃源县、石门县和鼎城区的生态补偿金额最高,其数额分别为3.13亿元、2.31亿元和0.92亿元; 其次,汉寿县和澧县需补偿的金额约为0.65亿元左右; 第三,武陵区、临澧县和安乡县需补偿的金额在0.3亿元左右; 最后,津市为需补偿金额最少的地区,其金额为0.07亿元,如图1所示。(2)从土地类型来看,耕地与草地需向外支付的生态补偿总量为10.38亿元,而林地和水域需要向外索取生态补偿总量为17.37亿元,说明各类土地资源仍需向外获得生态补偿总量约为7亿元,才可使生态资源处于可持续发展的状态。
3.5 适度人口规模测算
基于生态足迹的人口适度规模,即一个地区的生态可持续人口数量应精准匹配当地能提供的资源环境及人们对自然资源的消费水平。将常德市及下属各区县市现有人口数量代入式(4)后可测算出各个区域的人口适度规模。如表11所示,仅武陵区与石门县目前仍处于可持续发展状态,较之当前人口规模,其增长的潜力分别为8.50万人和43.50万人,而其余地区人口明显已超出自然生态承载力的范围,生态资源将成为限制常德市人口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4 结论与政策建议
4.1 结论
该文通过生态足迹模型,对2015年常德市及下属各区县市的生态足迹进行了测算,在此基础上,估计了常德市生态补偿金额和人口适度规模,所得结论如下。
(1)常德市总体呈生态赤字,耕地赤字是主要原因。从区域来看,除武陵区和石门县呈生态盈余状外,其余各地区均呈生态赤字,不过生态赤字水平明显高于湖南省平均水平。从土地类型来看,尽管林地和水域呈生态盈余,但是耕地赤字最为严重,耕地的生态足迹占总生态足迹的90%,是常德市生态赤字的主要原因。
(2)低于省生态赤字平均水平的区域应向常德市支付生态补偿8.72亿元,以林地和水域为主的地区为主要补偿对象。尽管耕地和草地需向外支付生态补偿,但总体上看,常德市仍应获得生态补偿8.72亿元,所获金额的多少主要取决于所在区域林地和水域的生态足迹。其中,桃源县、石门县和鼎城区是常德市获生态补偿最多的区域,津市是获生态补偿最少的区域。
(3)生态承载力不足是限制常德市人口发展的重要因素。基于生态足迹测算的常德市人口适度规模约为320万,与现有人口相比,规模要减少近260万。其中,澧县和汉寿县的适度人口规模减少幅度最大。
4.2 政策建议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该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因域施策减少生态赤字。合理规划地方耕地红线,尝试将农村闲置土地进行流转,发展耕地的规模经济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单位面积产出; 放缓退耕还林速度,合理控制生态公益林面积。各区域还应根据本地生态承载力和生态赤字的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生态文明建设方案,从根源上减少生态赤字,提高土地的生态承载力,提升城市对人口的吸附力。
(2)多措并举健全补偿机制。在国家层面上尽快出台成熟完备的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明确“谁保护,谁受偿; 谁受益,谁补偿”的补偿原则,解决谁来补、补给谁、补什么、怎么补的问题,对区际生态补偿措施给予制度保障。同时,也应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生态补偿中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以确保资金的顺利到位。
(3)开源节流加大补偿力度。在现有生态补偿的标准上加大补偿力度、扩大补偿范围。多渠道拓展生态补偿资金来源,尝试建立区域生态补偿专项基金,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