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权蝇贪、窝案高发、给企业“跑腿”
2019-05-06刘佳
南方周末记者 刘佳
32人,632万元。
2019年4月下旬,四川省遂宁市的环保窝案通报掀起了一场“官场地震”。从原环保局长(已退休)、副局长、总工程师到环保局下设的环科所、监测站、信息中心官员,受贿、私开公司、私设小金库……领导班子几乎“全军覆没”。
遂宁环保窝案并非孤立。因公开资料有限,据不完全统计,南方周末记者梳理了自2012年以来查处的63起环保系统贪腐案件,涉及118人,其中14起为窝案。
“近年来,环保系统违纪违法人员数量增长较快,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消极腐败现象频发,个别案件涉及金额巨大,涉及人员众多,社会影响恶劣。”原环保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环保部纪检组组长周英在2017年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上提到,根据中纪委统计数据,2016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环保部门工作人员2607人,比2015年和2012年分别增长37.4%和303.6%。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分析,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推进,贪腐案件数量增加是总体性趋势,“环保在反腐败工作中不再是一个清白之地”。
南方周末记者统计发现,其中有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的厅官,但更多的是县处级、科级及以下的业务执行者。每一起“蝇贪”案或“塌方式”窝案,都导致了环保工作断档乃至生态环境的破坏。
“一种细水长流的 腐败”
118人环保贪腐样本中,按照行政级别划分,最高级别的官员是被称为“环保首虎”的原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
厅局级官员有19人。其中三人曾分别任职于原环保部环境科学研究院、华北督查中心和科技标准司。全国有超过三分之一的省级环保厅都出现过因贪腐落马的正、副厅局长、巡视员、纪检组组长、总工程师等,河南、四川、湖南、山西、福建甚至出现了2次环保厅级干部贪腐案。
63起案件中14例为官方明确宣布的窝案,占比超过五分之一。涉案人员最多的是四川遂宁窝案和2012年的江苏南通窝案,均达三十余人,南通窝案被当地媒体称为“在南通反腐败斗争历史上极为罕见”。
“窝案和腐败手法直接相关,以前领导干部一个人偷偷摸摸拿好处就行,现在更严格的监管压力下,单凭一个人贪腐难度大,所以他们必须把不同岗位、不同领域的人拉进来,形成腐败链条和腐败网络。”庄德水介绍,窝案越来越多是反腐败领域一个新的发展态势,“牵扯到更多领导干部,贪腐官员才会心安理得,感到安全”。
罪名最多的是受贿罪和贪污罪,此外还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个别官员还作为中间人或者为他人行贿。
受贿最高的是原山西省环保厅厅长刘向东,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任上受贿超过5000万。大部分案件涉及受贿额为4万元-30万元不等,尤以2014年深圳“微权蝇贪”窝案为典型。据新华社报道,涉案的环保系统9人中,见三五千的红包随手就收,办案检察官评价其为“一种细水长流的腐败”。
“相比其他部门,环保贪腐案值不大,比如房地产项目,可能一笔行贿就有500万-1000万元。”某省级检察院负责职务犯罪的官员古星(化名)对南方周末记者分析。
不过,庄德水认为,不能用涉案金额来衡量贪腐造成的危害,环保官员如果拿了钱对一些环境违法问题失之于宽,给社会带来的环境污染的代价远远大于受贿金额,“它涉及民生,具有长期破坏性,甚至有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
受到最严厉惩处的也是刘向东,2019年4月22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刑事判决书中透露,刘向东已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法院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本应是监督者的环保系统纪检组长,有时也可能沦为非法利益共同体。
据封面新闻报道,原四川遂宁环保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永生因收受下属礼金,在核实环科所和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小金库问题线索中,推诿不履责。此外,原重庆市纪委驻市环保局纪检组组长、市环保局党组成员陶志刚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
环评和执法是“高危”部门
2018年5月,中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海英在中纪委网站的一篇专访中提到,党的十八大以来,环保部门人员受党纪轻处分的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年均增长61%。较为重大的腐败案件主要发生在环境审批、项目资金分配、环保执法、环境监测、固废管理等重要业务领域。
古星根据日常办案情况分析,环评审批和现场执法素来腐败多发。环评和执法两个部门在环保系统内部公认握有实权。“审批部门是给企业发糖果,执法部门是从企业嘴里抢糖果,两个都可以掌握企业的生死。”一名华南地区的环境执法中队长如是形容。
环评掐住了企业咽喉,环评通过,项目才能上马。环评“红顶中介”取消前,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往往是地方环科院,环科院所正是环保厅(局)的下属单位。四川遂宁环保窝案中,遂宁环科所原所长黄浩就借用单位资源谋取私利,成立自己的公司,开展环评报告制作等业务。
南方周末记者整理发现,和环评相关的案件,占样本比例的10%以上。例如,原湖南省环保厅厅长蒋益民、四川省环保厅巡视员何鹏、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李葆、福建省环保厅副厅长王国长等都曾插手环评获取不正当利益。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2012年的江苏南通窝案中,一家从事化学品集散业务的公司没有通过环评,公司负责人找到原环保局局长陆伯新的亲属说情,陆多次收受贿赂,给企业“开绿灯”,这家公司在直接排污影响水体安全危险仍存的情况下继续从事生产活动,一直无证经营直到案发。
除了环评,近年来环保执法部门也成为雷区。比如江苏镇江句容原环保监察大队长就先后收受了99次财物。
2013年江苏淮安窝案中,市纪委在调查市环保局多名工作人员放任企业排污问题时发现,一个显著的案情特点就是花钱买官,再利用执法监管权捞取好处。
环保“贪腐”关键之处在于环境执法人员掌握自由裁量权。怎么罚,罚多少,可以根据企业的整改积极性调整,可严可松。“我们会定期开会商讨罚款金额,以前开会时大家都很懵,拿不准。”前述华南环境执法中队长坦言,一笔罚款少的20万-30万,多的500万-600万,甚至可让企业关张,这就给贪腐留下了口子。
目前,一些省份已经出台针对环境执法的自由裁量标准,更多地方仍在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的方式,让检察院进行外部监督,罚多罚少都要给出依据。
“我已经拒绝过很多次了。干这行不收钱也要承受很大的心理压力,扛不住冷嘲热讽不行。”上述华南环境执法中队长说。
为企业“跑腿”,为自家人谋利
除了重灾区环评和执法外,南方周末记者梳理发现,环保系统招标采购腐败、私建小金库等也屡屡发生。
随着环保监管技术升级,招标采购环节也是腐败重点领域。遂宁环保窝案中,监测站原副站长唐红军在设备采购中收了1.3万元;原信息中心干部李相成将机房改造、网站升级等项目招标信息透露给供应商,收取好处费共计20.5万元。
建小金库的方法甚至让巡察干部“感到震惊”。2017年湖南株洲环保窝案中,原株洲县(现渌口区)环保局以“环境监测费”的名义向7家项目建设商以及关闭、关停企业分11次收取费用200多万元,并存入了二级机构“环境监测站”财户,成了环保局的“小金库”“福利社”。
环保部门监管的主要对象是企业,贪腐主要和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相关。南方周末记者整理发现,环保贪腐更多集中在工业企业密集分布的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
例如,苏北地区工业园集中,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原连云港灌云县环保局副局长陈守明多年分管临港产业区环保分局,手握对违规排污企业行政处罚“大权”,辖区化工企业纷纷“巴结”。从2009年9月收受第一笔1000元超市购物卡开始,不到8年,陈守明先后收受80家企业三百余笔贿赂,总额达127.5万余元。
正因企业忌惮环保官员权力,贿赂形式多样。原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巡视员王赣江,就将妻子安排到了企业中,以“顾问”等名义每月从企业领取6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空饷”。
除了直接收受企业贿赂外,环保官员亦充当“中间人”,为企业“跑腿”,协助企业行贿。
原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李葆为请托人推销工业润滑油、厂区道路吸尘车。原山东省烟台市某区环保局副局长白俊杰甚至被媒体戏称“一人饰演三角”——企业的保护伞、亲人和掮客,掮客指的就是为企业揽工程牵线搭桥,不仅帮企业申报项目,还帮助申请扶持资金。
安徽2013年环保系统窝案中,原亳州蒙城县环保局副局长赵瑞收受十余家企业的贿赂后,受到企业委托,向原安徽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正处级调研员汪国良行贿数次。据《法制日报》报道,19家向赵瑞行贿的企业均得到数十万元至数百万元不等的环保财政资金支持。
巨额专项资金和补贴
随着生态环保地位日益重要,环保这一“清水衙门”手中的权力不断增大,也增加了被“污染”的风险。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观察到,以前贪腐的高风险发生在行政和司法部门,如财政、税务等,如今更多发生在环保、农林这样的业务部门。
“之前我们认为环保部门权力很小,这几年随着环保督察和环保投入,环保部门既拥有贪腐的权力,即执法权,也拥有贪腐的资源,即环保政策和资金。”庄德水分析。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部门掌握的专项资金更多了。古星分析,骗取专项补贴、挪用专项资金容易造成上下串联的系统窝案,同样发生在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专项领域。
2019年第8期《中国纪检监察》刊发了原中国环科院院长孟伟“治污者缘何沦为‘污染源”的报道。中央财政投入一百多亿的“水体污染治理专项”与“大飞机”“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同时起步,但孟伟把“水专项”变成了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
竹立家也发现,环保和扶贫领域这两个领域的资金投入到地方,都是分散程度高,“落实到一村一户、一县一镇,贪污截流私分也多”。
“微权”无处不在,但苍蝇的危害也具有水滴石穿的破坏性。让权力公开透明,让群众监督是根本手段。
“环保领域的特殊性在于,官员有没有腐败和污染直接相关,老百姓是能通过自身观察和感受的。”庄德水建议,要加强社会监督作用,特别是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环保事业,进行“参与式的监督”,避免让环保政策利益部门化。
事实上,针对环保领域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一直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吴海英在中纪委网站的专访中即指出,注重案件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2019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公开讲话中至少两次提到在环保系统的贪腐问题。
2019年1月,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李干杰提出要“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对存在腐败问题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一个月后,李干杰在《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发表的署名文章中,提出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环境审批、项目资金分配、环保执法、环境监测、固废管理等领域多发腐败,其中环评审批和现场执法素来腐败高发,“审批是给企业发糖果,执法是从企业嘴里抢糖果”。
随着环保督察深入和环保投入的加大,环保部门既拥有贪腐的权力,即执法权,也拥有贪腐的资源,即环保政策和资金。
相比其他部门贪腐案,环保贪腐案值不大,涉案者多为县处级、科级及以下业务执行者,最新趋势是窝案越来越多。针对环保领域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一直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