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读懂药品说明书
2019-04-30金剑张立涓上海第九人民医院药剂科编辑甄知
文/金剑 张立涓(上海第九人民医院药剂科) 编辑/甄知
药品说明书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指导医生和患者选择、使用药品的重要参考,也是保障用药安全的重要依据,更是具有医学和法律意义的文书。在服药前不看或者看不懂药品说明书,这就会给安全用药带来隐患。因此,学会读懂药品说明书非常重要。阅读药品说明书时请注意以下几项,大部分按重要性排列。
一、明确类别
药品主要可分为两大类,即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处方药必须由具有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职业资质的人群开具,而患者须在医护人员的监护指导下购买、使用药物。
非处方药(Over The Counter,OTC)是方便消费者自我保健,用于快速、有效地缓解轻微病症的药品,不需要医生处方,消费者可直接去药店购买。
非处方药还可细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的标志为红底白字,可在药房或药店购买;乙类的标志为绿底白字,安全性更高,除了可以在药房或药店出售外,还可以在超市、宾馆、百货商店等多处销售。
二、重点阅读
1.药品名称
一种药品一般有多种药名,如通用名、英文名、商品名、别名等。但需要注意的是,通用名与商品名的区别,其中通用名称是国家药典采用的法定名称,不同的厂家生产的同种药品使用相同的通用名称,故只要弄清楚药品的通用名,就能避免重复用药;而商品名称是药厂通过注册受法律保护的专有药名,不同的厂家生产的同种药品使用不同的商品名称,故若只注意商品名,则有可能造成同时服用不同厂家生产的同一种药物而导致过量;对于英文名称,西药会有标注,而中成药则一般不标注。
2.适应症(功能主治)
化学药品标示为“适应症”,中成药标示为“功能主治”,皆指该药品适用于治疗哪些疾病。如果遵照医师的处方,这一点不会有大的问题。而如果患者自己选购药物,则尤其应当注意:这种药是否适合自己的病情;是否超适应症用药;是否存在不能服用这种药物的其他情况,例如过敏等。因为只有对症下药,才能达到治病的目的。
3.用法用量
用法需注意口服、注射或外用等,外用会有明显的红底白字标志。
此外,还应特别注意服药时间与服药间隔。例如:饭前指用餐前半小时服用;饭时指用餐的同时服用;饭后指用餐后15—30分钟服用;空腹指饭前1小时或饭后2小时服用;睡前指睡前半小时服用;顿服指把一天的用药量一次性服下;含服(舌下含服)指服用后10分钟内不能饮水,同时也不能咀嚼,时间保持5分钟左右。
另外,说明书上会写明不同病症所对应的用量,且用量大都为成人剂量,应根据年龄不同而区别。60岁以上老人通常用成人剂量的3/4;小儿用药量比成人少,可根据年龄按成人剂量折算,也可按体重或按体表面积计算用药量。
4.注意药品的禁忌证和注意事项
药品说明书中常会写到“禁用”“忌用”“慎用”的字样,三者就危险性而言:“禁用” >“忌用” >“慎用”。其中“禁用”是用药最严厉的警告,是绝对不能用的,一旦误用会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或中毒;“忌用”表示很可能带来不良后果,最好不用;“慎用”是提醒患者服用该药时要小心谨慎,在服用之后,必须细心观察患者用药后有无不良反应出现。
对于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时需格外注意“特殊人群用药”栏目中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另外,某些药品说明书,也会标注在用药期间饮食的注意事项,如“忌食辛辣食物”,辣椒、胡椒、八角、小茴香、豆蔻、生干姜、白酒等都包括在内。
三、稍加关注
1.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但并不是每个患者都会发生的。即使出现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也有高有低,与每个人的身体状况、年龄、遗传因素、饮酒等诸多因素都有关。在用药时出现不良反应,轻微而又需继续治疗的,可以一边治疗一边观察,同时向医师及药师咨询,但较严重的应立即停药到医院就诊。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一些中成药的不良反应常显示尚不明确,但也需引起关注。因为尚不明确不等于无不良反应或不良反应小,而可能由于药物的不良反应难以检测等多种因素造成。可通过控制准确的使用剂量、注意药物间的相互作用等方式避免。
2.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相互作用指患者同时或在一定时间内先后服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后所产生的复合效应,可使药效加强或不良反应减轻,也可使药效减弱或出现不应有的不良反应,一般说明书上会标出后者,需注意避免使用,以下三项可供参考。
易发生药物相互作用的高风险西药,如苯妥英钠、奎尼丁、地高辛、华法林、格列本脲、红霉素、西咪替丁、西沙必利等。
中西药之间的相互作用。中药中有诸多复杂且未知的成分,故最好不要中西药混合使用。如甘草可能会增加地高辛的毒性;人参会增加肝素、阿司匹林和非甾体抗炎药(如布洛芬、萘普生和布洛芬)的出血效应;还有山楂与阿司匹林、乌头与阿托品等。
中药中的配伍禁忌:避免十八反与十九畏(不能合用的中药)。
3.药品批号、有效期、失效期
批号(生产日期):一般标注在药品包装上。我国使用6位数字,其中前两位表示年;中间两位表示月;后两位表示日。例如,某药品批号为180516,即表示该药品生产日期为2018年5月16日。如果同一日生产数批,则在日号后用一短线连接数字表示,例如,180516-2,即表示该药品为2018年5月16日第二批生产。
有效期:有不同的表示方法。有的需结合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查看。如有效期18个月,则表示从生产日期开始算起的18个月内药物能保证一定的疗效。有的直接标明有效期,指该药可用至有效期最末月的月底,如标有“有效期至2018年7月”的药,指该药可用到2018年7月31日。也可表达为“有效期至2016.07”“有效期至2016/07”“有效期至2016-07”等。
失效期:指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到达此期限即认为失效,以何时失效的日期表示。如失效期为2018年5月,表示该药只可用到2018年4月底。
除此之外,不同地域日期表示方法也有差别,如亚洲多用年-月-日表示;欧洲多用日-月-年表示;美国用月-日-年表示;而俄罗斯有用罗马数字代表月份的;但也有不少例外。
四、大致浏览
1.药品的主要成分、性状、规格
主要成分:注意不应自行服用两种含有相同成分或部分成分相同的药品;化学药品中此项还包括:化学名称、化学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等。
性状:包括颜色、剂型、形状等,中成药还包括药物的气味、寒热温凉等。
规格:指药品最小计算单位的重量,如每片重0.46g。多数情况下无需特别关注,但有些药品的用法用量中有时不会给出具体的片数,而是克/毫克数,故此时可以根据规格自行算出需服用的片数/粒数。
2.药品贮藏
为保证药品的质量与疗效,最好按照说明书上注明的方式存储药品,如密闭、避光、冷藏、防潮等。一般来说,药品储存于凉暗干燥处即可。其中阴凉保存指温度不超过 20℃;冷藏指2-8℃保存;相对湿度则应保持在45%-75%范围内。
3.批准文号
批准文号是鉴别假药、劣药的重要依据,所有在国内合法上市的药品,包括进口药品,都应有“国药准字”的批准文号。批准文号具有唯一性,没有批准文号或文号不符,均可作假劣药投诉。
目前,药品批准文号的格式为“国药准字”+“字母”+“八位数字”,如国药准字H20050203。其中字母包括H、Z、S、B、T、F、J,它们分别代表药品不同类别:H:化学药品,Z:中成药,S:生物制品,B:保健药品,T:体外化学诊断试剂,F:药用辅料,J:进口分包装药品。
4.包装、执行标准、生产企业
包装:可以了解药品的包装材料及装量,如xx粒/瓶/盒。
执行标准:指反映质量特性的全方位产品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标签上标示的产品标准代号和顺序号是监督检查的依据。
生产企业:包括企业名称、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等,可选择性地购买口碑好的医药厂家生产的药品。
5.临床试验、药理毒理和药代动力学
有些说明书会有这三项,有些则没有。其专业性较强,一般患者很难理解,不必过多钻研。如对这方面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医师或者药师。
总之,患者在用药前应养成阅读药品说明书的好习惯。若遇到看不懂说明书的情况,可及时与医师和药师联系,勿要自行服用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