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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边将轶事的历史书写、流传及意义

2019-04-29屈斌张林

文史杂志 2019年3期
关键词:叙述轶事

屈斌?张林

摘   要:宋人笔记中李汉超、张美为代表的武将的诸多轶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反映出宋初的驭将策略,这就是经济上宽纵与政治上严控相辅相成。

关键词: 边将;轶事;李汉超;张美;叙述

有关宋初边将问题的研究,目前学界主要存在两种趋向:一是以人物事迹为中心,何冠环、陈峰等先生于此用力尤著;[1]二是以政策为主题,如王云裳、王健《论宋太祖制御边将的两手策略》一文即提出,经济上宽纵与政治上严控相辅相成,是宋太祖制御边将策略的主要特点。[2]笔者亦认同此观点。这里,宋人笔记中相关边将的诸多轶事,是论述该问题的重要材料。然而,从边将轶事本身的历史书写及流传过程的角度,对宋初驭将策略和时代特色加以研究的成果寥寥。[3]本文即以宋初边将李汉超、张美为个案,以其轶事书写为主线,来探讨宋初制御边将的策略及其与时代之关系。不当之处,还望方家不吝赐教。

一、从一则轶事谈起

李汉超(?—977)字显忠,云州云中(今山西大同)人,是北宋初年卓越的军事将领。《宋史》本传中记载有李汉超的一则轶事:

汉超在关南,人有讼汉超强取其女为妾及贷而不偿者,太祖召而问之曰:“汝女可适何人?”曰:“农家也。”又问:“汉超未至关南,契丹如何?”曰:“岁苦侵暴。”曰:“今复尔耶?”曰:“否。”太祖曰:“汉超,朕之贵臣也,为其妾不犹愈于农妇乎?使汉超不守关南,尚能保汝家之所有乎?”责而遣之。密使谕汉超曰:“亟还其女并所贷,朕姑贳汝,勿复为也。不足于用,何不以告朕耶?”汉超感泣,誓以死报。在郡十七年,政平讼理,吏民爱之,诣阙求立碑颂德。太祖诏率更令徐铉撰文赐之。[4]

该材料当采自宋人曾巩《隆平集》,略有改动。[5]进一步考其史源,欧阳修《归田录》中的相关书写无疑是较早的记载之一。[6]不过,该轶事之所以引发关注,原因并不仅仅是它能够直观反映宋太祖“有恩有威”“可谓尽善”[7]的御将之术,而是堪比正史的《续资治通鉴长编》同样收录了这样一件情节相似的轶事,主角正是与李汉超同时代的张美,事见卷八“乾德五年三月戊戌”条:

美至沧州,久之,民有上书告美强取其女为妾,又略民钱四千余缗者,上召告者谕之曰:“汝沧州,昔张美未来时,民间安否?”对曰:“不安。”“既来,则何如?”对曰:“既来,无复兵寇。”上曰:“然则张美存汝沧州百姓之命,其赐大矣。虽取汝女,汝安得怨!今汝欲贬黜此人,吾何爱焉?但爱汝沧州百姓耳。吾今诫敕美,美宜不复敢。汝女直钱几何?”对曰:“直钱五百缗。”上即命官给其直,遣之。乃诏美母诘以美所为,母叩头谢罪曰:“妾在阙下,不知也。”复赐其母钱万缗,令遗美,使还所略民家。谓之曰:“语汝儿,乏钱欲钱,当从我求,无为取于民也。”美遂皇恐,折节为廉谨。未几,以政绩闻。镇沧州凡十年,故世谓之沧州张氏。[8]

张美(917—985)字玄圭,贝州清河(今邢台清河县)人,也是宋初名将之一。[9]李焘在注中直陈该记载取自司马光的《涑水记闻》。这里,所贷缗钱竟明确为四千余。但凡轶事,细节的描写越过精详,越会令人怀疑其真实性,毕竟书写者不曾“在场”,道听途说难免添油加醋,反倒不如模糊书写可靠得多。更何况,该轶事的确只是司马氏从庞安道那里听来的。[10]数额或有真假,终无法断知谁才是传闻之主。当然,《宋史》与《长编》的关切点并不在于轶事究竟发生在谁身上,而是他们更倾向于谁在书写轶事。李焘更坚信司马光,因为《长编》的体例即以续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为目标;有趣的是,《归田录》的作者欧阳修的另一重身份恰是正史编修,还曾参与编纂《新唐书》与《新五代史》。

轶事的书写,“重要的是讲述故事的年代,而不是故事讲述的年代”[11]。无论欧阳修还是司马光,他们与李汉超、张美的时代都已有一段距离,也即是说他们只是在“叙述”[12]而非刻意编造那段历史,毕竟他们本人均是造诣精深的史家。然而,若要追溯相关轶事的真相,就困难多了。或许我们可以从宋人的其他记载中找寻到蛛丝马迹。刘敞(1019—1068)是与司马光同时代的人,其所著述的《儒林公议》辑录有这样一则轶事,其文如下:

李汉超帅师于高阳关,贷民财而不归之,民挝鼓登闻上诉。太祖乃谓之曰:“尔之乡里亦尝为契丹所掠乎?”曰:“然。”上曰:“自汉超帅后有之乎?”曰:“无之。”上曰:“昔契丹掠尔不来诉,今汉超贷尔,乃来诉耶?”怒而遣之。乃密召汉超母,谓之曰:“尔儿有所乏,不来告我,而取于民乎?”乃赐白金三千两。自是汉超奋必死之节矣。[13]

该轶事的书写糅合了《归田录》《涑水记闻》二者的基本情节,却又不及于强取民女事。不过,我们更在意這件轶事的主角,是李汉超。稍晚的江少虞、罗从彦也倾向于该说法。[14]李焘还是否定了李汉超,给出的理由却相当牵强:“李汉超在关南,民为立碑颂德,当不如是,今从《记闻》。”[15]他忽略了另外一种可能,即“立碑颂德”发生在汉超“感泣”“誓以死报”后。张美不也是如此吗?《长编》如是写道:“美遂皇恐,折节为廉谨。未几,以政绩闻。”显然,李焘并未注意到自家叙述的前后矛盾,才作出了如此判断。相对而言,《隆平集》底本板框天头的质疑要更合理些:“齐民爱之,关南讼之,岂前后殊辙耶?抑风土之漓异也?”[16]这种合理性建立在《隆平集》本传固有的叙述模式上。

二、《李公德政碑》《宋太宗皇帝实录》中的李汉超、张美

1.《李公德政碑》

前引《宋史》本传载,李汉超“在郡十七年,政平讼理,吏民爱之,诣阙求立碑颂德。太祖诏率更令徐铉撰文赐之。”其文即《李公德政碑铭》,后收入徐铉所著《骑省集》中。徐铉在文中详述了李氏在齐州、关南任职期间的政绩情况:

建隆二年,拜齐州刺史、本州防御使,尔乃海岱封圻,……东陵聚众之乡,素称暴桀。公本以简易,济之强明,恕己以兼容,正身而可象。……一年而宿弊革,载稔而新政行。郡齐肃然,清啸而已。……乾德二年,诏公以本官充关南兵马都监,幽都南际河间北壤,守方之要,慎简为难。至则远斥堠,审号令,养士如子,戢军无私,威声飚驰,亭障山立。绝窥边之虏,有狎野之农。而郡之大事,亦皆听命,千里之内,若指掌焉。二职交修,七载如一。开宝二年,召赴京师,天言褒慰,复遣还郡。而戍士思慕,甿俗繄凭,故其年冬,再为关南监护。公负倜傥之气,允沈厚之谋,民已安而政益修,边既宁而备愈谨,绩茂而不伐,宠至而若惊,君子知福禄之攸归。郡人感惠泽而思报,于是僚吏之属,耆艾之徒,相与上言,愿旌不朽,且曰:“任贤使能,天子之明也。”[17]

记德政之碑,皆溢美之辞,谀善隐恶,不可尽信。《隆平集》循此理路,以一言蔽之:“有善政,齐人爱之,诣阙求立碑。”[18]然而,相对完整的生平表述之后,曾氏却又以“初在汉南”的形式,引入了汉超强取民女及贷民财不偿的轶事。这才有了后世所谓“齐民爱之,关南讼之,岂前后殊辙耶?抑风土之漓异也”的评语。此中,李汉超“以本官(齐州刺史)充关南兵马都监”在乾德二年(公元964年)。任职齐州在前,都監关南在后。欧阳修错了,搞错了任职次序:“太祖时,以李汉超为关南巡检使捍北虏,与兵三千而已,然其齐州赋税最多,乃以为齐州防御使,悉与一州之赋,俾之养士。”[19]理由正当,却是错上加错。若实有其事,即当在该年之后。而“齐人爱之”业已在开宝二年(公元969年)“复遣还郡”后了。可以说,正是曾氏插叙式的书写模式造成了如此误读。《宋史》本传依序叙述,巧妙地避开了这点。

2.《宋太宗皇帝实录》

《宋太宗皇帝实录》,北宋钱若水等修,完整记载宋太宗一朝二十余年历史。纂修者钱若水是太宗朝执政重臣,杨亿是北宋初文坛领袖。二人皆擅史才,又敢于秉笔直书,记事多详赡可信。可以说,《实录》是当时人所作之当代史,故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该书卷三十四即载有张美事迹,今摘录相关内容如下:

(戊辰)左骁卫上将军致仕张美卒。……以功授同州刺史、定国军节度使。时关中官出缗钱以市材木,岁至数千万。先是,长吏每出钱给民十取其一,谓之率分钱,多至数百万,少亦不下百万。美至,所部吏白其事,美曰:“官市木,长吏何故规其利?”独不取,后他郡民有诉长吏受率分钱者,皆命责偿焉。干德中,改沧州刺史、横海军节度使。[20]

《隆平集》《东都事略》及《宋史》本传承袭其说,记有同州事迹,却均不载沧州之事。[21]此中,张美虽无大作为,但至少表明他是廉洁清明的官吏。李焘《长编》兼取沧州事迹,故《隆平集》底本的疑问同样适用于此,不妨套用之:“同州不取,沧州强取,岂前后殊辙耶?抑风土之漓异也?”

至此,我们依然好奇欧阳修、司马光所书写轶事的真相是什么,同一件轶事又为何会以如此吊诡的方式表现在两个主角身上?或许“故事讲述的年代”,才是所有问题的原点。

三、李汉超、张美轶事发生的时代

建宋之初,面对巩固新政权和继续进行统一战争的艰巨任务,宋太祖在内地实行“强干弱枝”的同时,于边防地区部署重兵。为更好地制御边将,他采取了不同于内地的两手策略,即经济上宽宥、政治上严控,二者相辅相成。

经济上,一方面宋太祖赋予边将很大的自主权,并予以诸多优厚的待遇,如范镇《东斋记事》卷一记载:“李汉超镇关南、马仁瑀守瀛州、韩令坤常山、贺惟中易州、何继筠棣州、郭进西山、武守琪晋阳、李谦溥显州、李继勋昭义、赵赞延州、姚内斌庆州、董遵诲环州、王彦升原州、冯继业灵武,筦榷之利,悉以与之,其贸易则免其征税。故边臣皆富于财,以养死士,以募谍者,敌人情状,山川道路,罔不备见而知之。故十余年无西、北之忧也。”[22]前述李汉超、张美事即于此背景下发生。这正是太祖的高明之处,放权给兵力有限的边将,调动其带兵的积极性,以捍卫边境安全;而对中央禁军的兵权则牢牢控制,伸缩有度,无肘腋之患。故史称:“不计所费用以养士,尤为强兵之要,未可以后来之弱归咎杯酒释兵权也。”[23]另一方面对边将的经济违法行为姑息宽宥,甚至宽纵他们营财置产。李汉超、张美“贷而不偿”即变相搜刮民财,百姓诣阕告状,太祖却“责而遣之”,唯劝谕而已。再如边将赵彦徽“不恤民事,专务聚敛,私帑所藏巨万”,劣迹斑斑,亦不见有任何惩戒措施。[24]姑息养奸竟至于此。当然,宋太祖如此优容和袒护边将,并不意味着一味地放纵,不加惩治;而至于具体如何做法,又在于边将对朝廷是否恭顺、忠谨。轶事中,李汉超、张美诚惶诚恐,誓以死报的反应,既昭明太祖“御将如此,可谓尽善”[25],也表明他们对中央权威的慑服。这种权威乃建立在严格控制的基础上。

就轶事而言,宋太祖对边将的政治控制与防范,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第一,别置家眷,以为人质。如《儒林公议》李汉超事与《涑水记闻》《长编》张美事,二者均介入了召母劝谕(“密召汉超母”和“乃诏美母诘以美所为”)的情节。这绝非偶然所致,其暗隐的讯息表明别置家眷是太祖控制边将的重要手段之一。第二,开放上言,宽赦诬告。事实上,强取民财或民女事在五代宋初之世并不稀见,想来百姓亦已习以为常,遂选择逆来顺受。轶事却设定了民诣阙告状的情节,而且太祖还亲自接见、问询,其深层次的政治考量不言自明。甚至有时候,太祖还默许诬告现象的发生,如西山巡检郭进,“有告其阴通河东刘继元,将有异志者”,太祖做足了姿态:“帝大怒,以其诬告忠臣,命缚其人予进,使自处置”。[26]结局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诬告者被“赏以一官”。第三,遣派使者,暗访明察。如护国军节度使杨承信,“或言其反侧未安,命(魏)丕赐承信生辰礼物,阴察之”[27]。这些都说明宋初对武将控制的加强。

四、轶事后续:由武功到文治

有意思的是,这件轶事的后续流传版本中,竟又出现了新的主角——柳开。柳开(947—1000)字仲涂,大名(今河北大名东北)人。[28]宋人张师正《倦游杂录》即辑录有这样一则轶事:

柳如京开知润州。有钱供奉者,忠懿之近属,乃父方奉朝请至京师。开来谒,造其书阁,见壁有妇人像甚美,诘以谁氏?对曰:“某之女弟也。”柳喜曰:“开丧偶已逾期,欲娶为继室。”钱曰:“俟白家君,敢议姻事。”柳曰:“以开之才学,不辱钱氏。”遂强委禽焉。不旬日,遂成礼,钱不敢拒,走介白其父遂乞上殿,面诉柳开劫臣女。仁宗问曰:“识柳开否?真奇杰之士也。卿家可谓得佳婿矣,吾为卿媒可乎?钱父不敢再言,拜谢而退。”[29]

该轶事以强取美妇为主线展开,当脱胎于李汉超、张美事。《墨客挥犀》《事实类苑》等宋代笔记均收录该事,可见流传之广。柳开卒于真宗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此处谓仁宗做媒,细节失实,故丁传靖收录该轶事时,特意以小注形式标明:“靖按当作真宗。”[30]可是,真宗放在这儿,也不合适,毕竟真宗继位还不到两年,柳开就死了;那改成太宗好了。其实,轶事的时间设定是不必较真的,关键是,要了解它要表达什么。故依凭轶事,时间还是仁宗朝。既如此,诸如官职、近属等细节上的缺漏亦不必深究了。

李汉超、张美的身份是武将,而柳开担任边将多年,“真奇杰之士也”,说到底还是文臣。[31]从太祖到仁宗,从李汉超、张美到柳开,前后轶事的书写在暗示着宋初政策的走向和社会状态的变动:从“重武”到“重文”。仁宗由此完成了宋朝的华丽转身,“有以培壅宋三百余年之基”[32]。有关仁宗优容文士的遗闻轶事特别多,虽不无箭垛效应,但也折射了历史的光影。当“尚气自任”的柳开遇上了“恭俭仁恕”的仁宗,情节就朝着轶事设定的方向发展了。這该是文人的盛世。只不过,柳开从未生活在此间。

五、简短的结论

综上,轶事书写着活生生的,有性情、又跳脱的李汉超、张美,“再现”着他们生活的时代。在这里,轶事不是在为一个“真实的”历史提供材料上的佐证,而是在“再造历史”,一段有喜、有恶的历史。这段历史之所以成为“历史”,不是因为它发生过,而是因为它被书写出来。“发生过的”可以被湮灭,“写出来的”才会被记住。[33]也许,轶事书写的意义就在于此吧。

注释:

[1]相关研究成果有:陈峰:《宋初名将郭进事迹述评》《从呼延赞事迹看宋初朝政路线的演变》,收入《宋代军政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77—185,186—195页;何冠环:《北宋边将刘兼济事迹考》,《九州学林》,2013年秋季(第32卷),第79~95页;何冠环:《宋初西北边将李继和事迹考述》,《东方文化》,第44卷第1、2期合刊(2011年12月)。

[2]王云裳、王健:《论宋太祖制御边将的两手策略》,《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1年第2期。

[3]拙文《宋初侠士轶事的历史书写、流传及意义——柳开、张咏的个案研究》对轶事的历史书写及流传问题已有所论述。笔者认为轶事即未经史书记载的事迹。而所谓“未经史书记载”,并不意味着史书就不收录该类事迹,只是说,它们不是凭借官方史家首先书写才流传开来;恰恰相反,私家书写的轶事由于流传广泛,引起史家们的关注,再经过他们的刻意加工,才成为了史书“叙述”的重要部分。本文对边将轶事的探讨,亦循此思路展开。

[4](元)脱脱等:《宋史》卷273,《李汉超列传》,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9333页。

[5][7][16][18][23][25](宋)曾巩撰,王瑞来校证:《隆平集校注》卷16,《李汉超传》,中华书局2012年版。

[6][19](宋)欧阳修:《归田录》卷1,中华书局1997年版。

[8](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8“乾德五年三月戊戌”条,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91页。李焘当时已注意到司马光《涑水记闻》与欧阳修《归田录》相关记载的分歧,故于段尾注曰:“欧阳修《归田录》载夺民女及李汉超事。按:李汉超在关南,民为立碑颂德,当不如是,今从《记闻》。”后文另论。

[9](元)脱脱等:《宋史》卷259,《张美列传》,第8997页。

[10]司马光在叙述完该轶事之后,特意点明其出处,即“庞安道云”。参见(宋)司马光:《涑水记闻》卷2,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6、17页。

[11]宋伟杰:《从娱乐行为到乌托邦冲动》,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39页。

[12]“叙述”或作“叙事”,英文为“Narrative”,它通常被看做这样一种话语模式,即通过对某件事情或某些事情依时间顺序的描述构造一个可以理解的场景即有意义的语言结构。参见周建漳:《历史及其理解和解释》第五章《历史和叙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208页。

[13](宋)田况:《儒林公议》卷上,收入《笔记小说大观》第8册,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4年版,第4页。

[14]参见(宋)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6,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56页;(宋)罗从彦:《遵尧录》,收入《全宋笔记》第2编第9册,大象出版社2006年版,第108页。

[15](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8,“乾德五年三月戊戌”条,第191页。

[17](宋)徐铉:《骑省集》卷25,《李公德政碑铭》,收入《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85册,商务印书馆(台北)1982年版,第190~191页。

[20](宋)钱若水修,范学辉校注《宋太宗皇帝实录校注》卷34,中华书局2012年版。

[21](宋)曾巩:《隆平集》卷11,《张美传》,第337页;(宋)王称:《东都事略》卷21,《张美传》;(元)脱脱等:《宋史》卷275,《张美列传》,第8998页。

[22](宋)范镇:《东斋记事》卷1,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页。《遵尧录》亦收录其事,评语更为精详,作用更加凸显:“二十年间无西北之忧,以至命将出师,吊民伐罪,平西蜀,复湖湘,下岭表,克江南,兵力雄盛,武功盖世,良由得猛士以守边,推赤心以御下之所致也。”(宋)罗从彦:《遵尧录》卷1,第107页。

[23](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9,“开宝元年五月丙午”条,第202页。

[26](宋)欧阳修《归田录》卷1,第3、4页。又可参见(元)脱脱等:《宋史》卷273《郭进列传》,第9334~9336页;(宋)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卷6,《郭进》,第59页;(宋)罗从彦:《遵尧录》卷1,第108页。

[27](元)脱脱等:《宋史》卷270,《魏丕列传》,第9276页。

[28](元)脱脱等:《宋史》卷199,《文苑二·柳开列传》,第13024页。(宋)王称,《东都事略》卷38,《柳开传》。

[29](宋)张师正:《倦游杂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19页;(宋)彭乘:《墨客挥犀》卷4,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320页;(宋)江少虞:《事实类苑》卷7,第72页。

[30](民国)丁传靖辑《宋人轶事汇编》卷4,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69页。

[31]与《宋史》将柳开划归《文苑传》不同,《隆平集》则是将其收入了《武臣传》。笔者更倾向于《宋史》的划分。不过,《东都事略·柳开传》《宋史·柳开列传》等皆对柳开的武功颇为称道,相关记载也以军事活动为主。宋初的文坛翘楚却以细微军功载诸史册,应当说是一种莫名的悲哀。

[32](元)脱脱等:《宋史》卷12,《仁宗本纪》,第250、251页。

[33]钱乘旦:《发生的是“过去”,写出来的是“历史”——关于“历史”是什么》,《史学月刊》2013年第7期。

题图为:宋太祖赵匡胤(927—976)画像(明人绘,藏中国国家博物馆)

作者 屈 斌:中山大学历史学系博士

张 林: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寄宿制中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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