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异地买房提取公积金不再需要异地证明等
2019-04-29
我省异地买房提取公积金不再需要异地证明等
日前,《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有关证明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决定取消三项有关证明。
《通知》要求,今后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住建部门不再索要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证明,而是采取书面承诺和部门之间数据共享的办理方式。异地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供异地工作证明或异地户籍证明。施工单位参与工程招投标时,住建部门不再索要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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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大就医环节信息公开力度
日前,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中医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优化医疗卫生环境做到“看病不求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在医生方面,各级各类医院要公开临床、医技科室名称,公开专家姓名、专长、出诊时间;在挂号方面,二级以上医院要通过“健康龙江服务平台”和各医院门户网站、手机终端等渠道,全部实现网上预约挂号,专家号源网上开放比例达到100%,预约诊疗、预约检查时段精确到一小时之内;在住院方面,二级以上医院要设置入院准备平台,为患者提供床位预约、入院交费、入院前检验检查预约“一站式”服务,设置出院服务平台,提供出院费用结算、出院小结、发票打印、病历复印服务;在看病结果方面,要在门诊大厅设立自助查询设备,提供检验检查结果查询、打印服务,对当日不能获取检验检查结果和诊疗建议的,采取信息化手段推送,让患者只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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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建设一批宜居型示范农房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黑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我省今年将建设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10月中旬组织试点工作验收。
《方案》提出,到2020年,各试点县(市)建成一批示范农房,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经验。到2022年,多数县(市、区)建成示范农房,试点经验得到推广应用,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初步健全。到2035年,农房建设普遍有管理,农民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普遍改善,农民基本住上适应新的生活方式的宜居型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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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将享受送教上门服务
日前,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意见》”)。
“两个《意见》”提出,对有就读需求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6~ 18周岁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需做到送教上门。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属于义务范畴,免收接受服务的家庭及个人任何费用。采取走进家庭实施一对一的送教上门服务,原则上不少于每周一次,每次两课时。对有能力到社区的,可定期集中安排在社区进行教育。
凡享受送教服务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生均公用经费,按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每年6000元。给予送教教师合理的工作补贴、交通补贴和相关保险,并保证送教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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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5月起将实现“落户口不见面”,户籍业务网上办
日前,省公安厅对落户业务進行进一步简政放权,并全面推进“我代办”服务制度及“落户口不见面”的网上户籍业务。
对于群众因各种特殊困难无法到窗口办理户籍业务,又不会在互联网上操作的,实行“我代办”服务制度,由责任区民警到居民家中取落户材料,到派出所办理完成后,再将户口送到群众手中。全面推进“落户口不见面”服务,各地市户籍管理部门在4月底前成立“互联网+平台户籍业务办理中心”,5月上旬试运行,确保能够网上办理的47项户籍业务全部实现“网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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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实现“无纸化”乘机
日前,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国内航站楼的22条安检通道和21个登机口实现了“无纸化”乘机功能。
由哈尔滨机场乘坐国内出港航班的旅客,只需使用手机在航空公司官网、官方APP或航旅纵横等软件上自助选座,然后凭个人有效乘机证件和手机中电子登机牌通过安检,进行登机,不用到值机柜台打印纸质登机牌。国际航班旅客仍需领取纸质登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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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养老金继续上调5%左右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此次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即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为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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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意见》明确,增设正高级工程师,扩展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在信息、制造、能源、材料等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做出重大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意见》要求,分专业领域完善评价标准,淡化学历、论文、奖项要求,突出对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评价,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可“一票决定”。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程技术人才,采取“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方式;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入国际同行评价,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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