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法官
2019-04-26陈家淯
作文周刊·小学四年级版 2019年12期
陈家淯
今天家里发生了一件“沙琪玛可乐盗窃案”。
刚进家门,我就看见爸爸和妈妈在争吵,于是我向外婆了解了情况,原来妈妈买的沙琪玛和可乐被盗了,她认为是爸爸偷的,可爸爸却说冤枉。没办法,我这个“见习法官”上任了。
我先做了一个表示安静的手势,并跑到餐桌前,让妈妈和爸爸分别坐在“原告”和“被告”的座位上,而我坐在法官的位置上。
审判正式开始。首先,“原告”先发言,妈妈站了起来,说:“我早上买了两包沙琪玛,中午又买了一瓶可乐,等下午1时从外面回来时,两样食品都不翼而飞了,中午只有‘被告在家,所以一定是‘被告偷的,况且‘被告有前科。”“原告”刚说完,“被告”就站了起来:“法官大人,我冤枉啊,中午我一直都在睡觉啊!‘原告根本没买,只是想复仇而已。”“原告”听了,立刻从包里拿出两张小票递给我,上面清楚地写着:沙琪玛16元,可口可乐4元。本“法官”需要时间思考,于是宣布休庭。
正准备第二次开庭时,小弟从楼上下来了,手里拿着啃了几口的沙琪玛和剩下一半的可乐。这时妈妈突然想“撤诉”,可爸爸却告妈妈“诬陷罪”,于是本“法官”说:“‘原告被判 ‘诬陷罪 ,罚‘原告 再买两瓶可乐 和两袋沙琪玛,安慰一下‘被告,犒劳一下‘法官。”
就这样,一桩棘手的“案子”终于被我摆平了!
老师小评
沙琪玛和可乐在家中丢失,居然还需要开庭审理,在小作者风趣的讲述中,我们了解了这次事件的全部過程,事件最后“原告”被判“诬陷罪”,结局反转,更是让读者忍俊不禁,这可真是有趣的一家人!
【作者系浙江宁波市古林镇藕池小学401班学生,指导并置评:朱郑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