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不孕,离婚时要返还医疗费吗?
2019-04-26
恋爱婚姻家庭 2019年5期
在秦朗跟我要钱之前,我对婚姻的失败一直心怀愧疚。
我们结婚将近8年,感情还算不错,美中不足是没有孩子。起初,我们以为时机未到,抱着顺其自然的态度,后来去医院检查才发现是我的问题,需要治疗。最近4年多,我们去了不少医院,尝试了很多方法都不成功。
秦朗渐渐失去耐心,他的父母对我见也越来越不满。去年五一,他们要求我离婚。我虽然不情愿,但也知道拖延下去只会更伤感情,与其最终反目成仇,不如现在好聚好散。
可是我没想到,商量离婚事宜时,秦朗竟然翻脸无情,要求我将治疗不孕和做试管婴儿手术的医疗费返还一半给他,理由是若不是因为我,根本不会花这些钱。请问,他的要求合理吗?
赵茗
赵茗:
通常情况下,夫妻共同擁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共同承担家庭生活所需的各项支出。为了生育孩子,你们治疗疾病,做试管婴儿手术,因此支出的医疗费属于夫妻日常生活的需要,应当共同承担。这些医疗费如果已经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出,离婚时你无需返还。且不说你有收入,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积累也有贡献,就算没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夫妻之间还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秦朗不能以你患病为由,要求返还医疗费。
不过,你们如果为支付医疗费举债,考虑到债务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则需要分割。有共同财产的从共同财产中支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时你们可以协商,确定分担的比例。若是协商不成,导致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