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用闲置房办养老院 手续将更简便
2019-04-26
小康 2019年11期
近日,南寧市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简化利用现有空闲房屋设立养老机构有关手续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利用现有空闲房屋设立的养老机构,在消防审批、加建和改扩建、供水电气等方面,将进一步简化办理手续,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通知》简化了供水等报装手续,并落实养老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的优惠政策。一是利用现有空闲房屋设立养老机构需要进行用水报装的,供水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如涉及需要办理规划、破路等行政审批手续的除外),报装费用按定额和信息价标准计取,用水价格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
(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