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2019-04-25贺恒扬

当代党员 2019年6期
关键词:立案检察机关民营企业

贺恒扬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让广大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吃下了“定心丸”,为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民营经济活则全局活,民营经济兴则全局兴。当前,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出台政策措施,加大简政放权、减税降负力度,实实在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为民营企业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让民营企业享受到更多“阳光雨露”,民营经济再次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是各项利好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保护产权、稳定预期、激励创新,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维护国家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法律责任,更是政治责任。市委书记陈敏尔多次对检察机关加大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力度作出重要指示,全市检察机关要逐项对标对表中央决策部署,按照最高检和市委要求,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提高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立足职能,把握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要充分认识到,重庆的民营经济已经占据全市经济“半壁江山”,作为重要经济主体的地位不容置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功不可没,对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不可替代,但是民营经济总体上还偏小偏弱,是制约重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块“短板”,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就是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民营企业座谈会暨走访服务民营企业动员会的决策部署,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纳入检察重点工作,找准找好切入点、着力点,切实履行检察职能,提高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实效性。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依法办理、快速办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着力维护公平有序的经济秩序,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合法经营撑腰鼓劲,为民营经济发展服务护航。

依法保护,切实维护好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收“保护费”、绑架勒索、聚众哄抢、寻衅滋事,村霸、行霸、市霸欺行霸市等危害民营企业经营发展和企业家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打击长期困扰民营企业,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企業财产,侵蚀企业利益的“蛀虫”,突出打击收受对方贿赂,勾结对方吃里扒外,损害企业的“内鬼”,保护民营企业合法财产;依法打击强迫交易、串通招投标、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破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依法打击利用项目审批、资金扶持、市场监管等职权向民营企业“索拿卡要”等职务犯罪,促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依法打击侵犯企业版权、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制假售假等犯罪,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促进民营企业安心创新创业。

完善举措,努力提升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工作实效。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与党委、政府支持民营经济的政策举措同频共振,掌握好司法的力度与温度,坚决防止经济上减负,司法上加压。对于民营企业历史上有过的不规范问题,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以宽容的态度对待,防止纠缠算“旧账”给民营企业添“新愁”,让民营企业放下包袱,放心经营。妥善办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坚决纠正涉民营企业产权冤错案件。适应鼓励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慎重处理创新创业中涉嫌犯罪的案件,支持创业、保护创新、宽容失误,提供宽松社会环境。适应解决“融资难”,依法审慎办理民营企业融资类刑事案件,严格把握正当融资行为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界限,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但主要用于合法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的,依法从宽处理。适应为企业减税降负,准确把握国家减税降负精神内核,依法妥善办理民营企业涉税案件,避免出现“杀鸡取卵”。审慎把握办案时机、节奏,注重办案方式方法,严格落实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坚决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依法快捕快诉,防止影响企业上市、筹资、合作等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充分考虑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企业负责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的,尽量不羁押,确实不宜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会同有关部门帮助做好生产经营衔接工作,为其提供签署企业文件、书面沟通非涉案信息等便利条件。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着力纠正涉民营企业该立案而不立案,不该立案乱立案,立而不侦、久侦不结,以及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民营企业财物等问题。依法办理涉民营企业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监督案件,积极化解涉民企矛盾纠纷,既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支持民营企业依法管理,防止因劳动争议纠纷导致民营企业生产经营陷入停顿甚至破产关闭。此外,对纠纷缠身、矛盾压身的民营企业,积极上门服务,帮助解决问题,使企业尽快“减压”“减负”,轻装上阵,投身生产和经营。

有效保障,让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工作举措落地见效。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打通为民营经济提供优质司法保障的“最后一公里”,更加有效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一是建立健全服务保障制度机制。市检察院出台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12条意见”,突出打击侵犯民营企业产权的犯罪;会同市工商联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8条意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去年又细化制定了《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办准办好民营企业案件15条指导意见》,形成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姊妹篇”。最近,结合落实最高检《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 11条执法司法标准》,市检察院从司法理念、政策把握、打击重点、监督焦点、办案方式、管理指导等方面又提出10项具体措施。我们还建立了检察机关和工商联协作配合机制;建立了定点联系、走访服务民营企业机制,三级检察院院领导走进民营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全市检察机关与131家民营企业建立了定点联系,其中市检察院领导定点联系、走访规模以上民营企业30家;建立了常态化法律服务机制,以案释法、送法进企开展个性化法律宣讲,提示合规经营,防控法律风险。二是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打出服务保障“组合拳”。开展民营企业财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集中办理一批易发多发的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用好用足法律手段最大限度为受犯罪侵害的民营企业挽回损失。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立案监督和违法侦查活动专项监督行动。对于民营企业权益受到犯罪侵害,侦查机关该立案而不立案,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和及时侦办。对于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乱立乱抓,不该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侦查机关撤销案件。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项评查。刀刃向内,对于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民营企业案件组织专项评查,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案件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业绩评价,因违反规定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三是努力提升服务保障质量水平。以办案专业团队建设为着力点,持续加强专业化建设,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专业化支撑。组织开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精品案件评选活动。评选一批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涉民营企业案件,充分发挥“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示范、引领、指导作用,推动提升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的工作水平。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不是权宜之计,一时之谋,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力度”,拓展服务保障的“深度”,提高服务保障的“精度”,为服务保障重庆民营经济高质量新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猜你喜欢

立案检察机关民营企业
从高粱双反立案调查说起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
立案
“先调查,后立案”为何不可?
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探析
检察机关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权的法理阐释
论立案登记制度中对恶意诉讼行为的防治
寻租、抽租与民营企业研发投入
浅议检察机关会计司法鉴定的主要职责
2014上海民营企业100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