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节水型县区考核评价标准研究
2019-04-25杨存林陆立国刘学军
杨存林,陆立国,刘学军,马 旭
(1.宁夏同心县水务局,宁夏 同心 751300;2.宁夏水利科学研究院,宁夏 银川 750021)
0 引 言
宁夏地处我国西北内陆,西、北、东三面被腾格里、乌兰布和毛乌素三大沙漠所包围。区域干旱少雨,3/4的国土面积处于干旱、半干旱地带,气候干燥,降水稀少,蒸发强烈。全区多年平均降水量289 mm,不足黄河流域平均值的2/3和全国平均值的1/2,水面蒸发量超过2 000 mm,干旱指数达4.3。当地水资源人均占有量172 m3,为全国的1/12、世界的1/52;计入分配的黄河水量后人均可利用量615 m3,为全国1/3、世界1/14,均低于世界银行定义的人均1 000 m3的“水资源贫困线”,属于典型的资源型缺水地区,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挖掘各行业和用水户节水潜力,实施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加强水资源三条红线控制,提高用水效率与效益是当前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
2006年国家将宁夏列为第一个省级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以来,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历经12年的不懈努力,实现了以川补山、以农补工,在耗用黄河水不超过国家控制指标的情况下,全区年引水量由最高年份的89 亿m3稳定在65 亿m3左右,基本满足了上下游、左右岸均衡用水,各行业协调用水,极大地缓解了用水矛盾。同时,率先在黄河流域开展水权制度改革,初步建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区市县三级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全覆盖,节水考核工作扎实开展[2]。预计到2020年全区用水需求将达到86.27 亿m3,考虑农业节水补充水源不足等情况后,仍将缺水4.1 亿m3[1]。2030年全区需水总量将达到91.14 亿m3,按照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分配的取水总量指标,若不考虑南水北调西线供水量,缺水量将达到17.87 亿m3,缺水形势非常严峻。因此,宁夏要实现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必须通过实施全社会各行业节水行动来支撑保障。
1 节水型县区评价标准研究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为全面推进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全社会合理用水,推动节水技术进步,提高节约用水管理水平,指导和规范节水型社会载体建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节水灌溉技术规范(GB/T50363-2006)》和《工业用水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等有关标准、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于2011年5月制定、并发布实施了《宁夏节水型社会载体考核标准(试行)》,规定了节水型社会载体的适用范围、建设对象、申报评审程序和考评管理等内容,规范了节水型载体建设、节水型社会载体考核,为节水奖惩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撑,为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全社会合理用水,推动节水技术进步,提高节约用水管理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发现随着节水型社会的推进、节水技术的发展、节水器具的广泛应用,2011年制定的节水型载体标准已不能适应新时期对节水型载体的要求,一些具体指标已明显低于国家出台的相关考核标准以及宁夏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如节水型灌区中的灌溉水利用系数考核标准已普遍低于灌区的现状,超指标、超定额用水户还可以参与节水型载体的评定(标准中没有限制),且存在指标单一、不完善,标准较低,部分指标不适宜现阶段节水型载体考核等现实问题。进行节水型载体评选、奖励,已起不到促进节水的强烈作用,需要通过国内外节水型载体标准研究成果的收集、分析,开展专项调查研究,结合宁夏节水型载体建设特点和实际,查找不足,对节水型载体《考核标准》中的具体指标、标准、考核办法进行研究、制订,为宁夏节水型载体的规范建设提供技术支撑[4]。
1.2 国内研究现状
目前国内只有上海市结合地区特点在2005年出台了《上海市节水型县区评价标准》,其考评指标体系包括综合性指标、节水管理、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生态指标共5类32项[3],如:人均综合用水量、万元GDP取水量及下降率、三产用水比例、计划用水率、自备水源供水计量率、管理体制与管理机构、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等。给出了各项指标上海2005年的平均值,这些指标中大部分指标只是参考平均值进行定性分析评价,没有具体的评分标准。但针对宁夏自身特点,有些考核指标不太适用,如:三产用水比例、自备水源供水计量率、其他水源替代水资源利用比例、地下水水质三类以上比例等;有些考核指标未列入考核范围,如:高效节水灌溉、水生态环境保护等。同时,设置了具体的评分标准和评分细则。
1.3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研究方法:研究采用国内外调查、资料收集,宁夏节水型载体实地调研、座谈、资料收集、分析、测算,总结、凝练的研究方法,对节水型县区考核标准进行制订。
技术路线: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资料收集、分析→宁夏典型节水型社会载体实地调研→与节水型县区单位座谈→已有资料总结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制订节水型县区考核标准→选取节水型县区进行考核指标验证与完善编写成果报告→专家审查修改→提交成果验收、应用。
2 节水型县区评价指标体系建立
2.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节水型县区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是根据《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中的指标构建原则,根据宁夏区域特点,立足于建设具有特色节水型用户,科学合理地设置各类评价指标。其构建主要依据以下原则:
(1)科学合理性原则。评价指标既要立足于现有的基础和条件,能够科学、客观地反映不同地区、不同资源条件下的用水水平,又要考虑发展的因素和不同地区的可比性,避免指标间的重叠,并能反映节水型用户的涵义和实现的程度[5]。
(2)全面性与独立性相结合的原则。节水型县区评价指标体系是由反映社会节水水平状况的方方面面的指标所构成的体系,这些指标是互相联系和互相制约的。指标既反映了不同侧面的相互制约关系,又反映了不同层次之间的包含关系。同时,同层次指标之间尽可能的界限分明,避免选择相互有内在联系的若干组、若干层次的指标体系,体现出指标的系统性。
(3)可比性原则。指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域间指标的比较,即时间上的可比性和空间上的可比性[6]。指标具有可比性的前提是,指标体系内的各项指标及参数的内涵和外延保持稳定不变,计算各指标相对值的计算方法和初值保持不变。时间上的可比性即同一指标在不同时段的比较,同一指标按照发展演化,体现了在假定指标体系内其他指标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指标的发展演化趋势[7]。空间上的可比性既指标在不同地域之间的比较,找出地域间的共同点,按共同点构建指标体系。不同地域的指标体系可参照其共同点,方便指标体系的推广应用。
(4)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指标体系的各指标应尽量选择可量化的指标,对于难以量化且非常重要的指标采用定性描述指标[9]。
2.2 评价项目与评价标准设置
节水型县(区)评价项目分为基本要求、管理指标、综合节水指标、农业节水指标、工业节水指标、生活节水指标、水生态环境保护指标,总分100分。基本要求为一票否决,管理指标50分,综合节水指标、农业节水指标、工业节水指标、生活节水指标、水生态环境保护指标50分。满足所有基本要求,总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可评为节水型县(区)。具体评价指标评分见表1。
表1 节水型县区评分表
续表1 节水型县区评分表
2.3 计算方法
对各类考核指标的计算方法给出了具体的计算公式和方法,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
(1)污水处理费征收率。
(1)
式中:ηw为污水处理费征收率,%;Psw为评价年实际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万元;Prw为评价年应征收的污水处理费,万元。
(2)协会管理支斗渠覆盖率。
(2)
式中:ηgz为协会管理支斗渠覆盖率,%;Agz为评价年地区协会管理支斗渠控制灌溉面积,hm2;Asz为评价年行政区域总灌溉面积,hm2。
(3)万元GDP用水量。
(3)
式中:Qp为万元GDP用水量,m3/万元;Q为评价年地区总取水量,按照水资源公报统计口径统计,不包括非常规水源利用量,m3;P为评价年地区生产总值,万元。
(4)水计量率。
(4)
式中:Km为水计量率,%;Qmi为评价年地区所有用水户水计量器具计量水量,m3;Qi为评价年地区总取水量,m3。
(5)再生水利用率。
(5)
式中:ηr为再生水利用率,%;Qr为评价年城镇再生水利用量,m3;Qw为评价年城镇再生水总量,m3。
(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6)
式中:ηg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Qn为评价年灌溉农作物净灌溉需水量,等于作物需水量扣除生长期内有效降水量,m3;Qg为评价年灌溉用水总量,按取水口灌溉取水量计算,m3。
(7)节水灌溉工程控制面积比例。
(7)
式中:Kj为节水灌溉工程控制灌溉面积比例,%;Aj为评价年地区投入使用的节水灌溉工程控制面积,等于渠道防渗、低压管灌、喷滴灌、微灌和其他节水工程控制面积之和(同一灌溉面积不能重复计算),按水利统计年鉴统计口径计算,hm2;Ag为评价年地区有效灌溉面积,采用水利年鉴统计数,hm2。
(8)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控制面积比例。
(8)
式中:Kgj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控制面积比例,%;Agj为评价年地区投入使用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控制面积,即低压管灌、喷灌、微灌工程控制面积之和(同一灌溉面积不能重复计算),按水利统计年鉴统计口径计算,hm2;Ag为评价年地区有效灌溉面积,采用水利年鉴统计数,hm2。
(9)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
(9)
式中:ηtj为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Qtj为评价年行政区域内农业灌溉用水(干渠直开口、机井)计量水量,m3;Qsj为评价年本行政区域农业用水总量,m3。
(1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10)
式中:Wg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m3/万元;Qbt为评价年地区工业取水总量,m3;Pg为评价年地区工业增加值,万元。
(11)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11)
式中:ηc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Qc为评价年地区工业重复利用水量,m3;Qbt为评价年地区工业总取水量,按照水资源公报统计口径统计,不包括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量,m3。
(12)节水型企业覆盖率。
(12)
式中:ηj为节水型企业覆盖率,%;Qj为评价年节水型企业用水总量(按新水取水量计),m3;Qbt为评价年地区工业用水总量(按新水取水量计),m3。
(13)节水型生活器具普及率。
(13)
式中:ηis为节水型生活器具普及率,%;Nis为评价年地区节水型生活器具数,件;Ni为评价年城市用水器具总数,件。
(14)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
(14)
式中:Ra为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Qa为年供水总量,m3;Qae为年有效供水量,m3。
(15)节水型公共机构覆盖率。
(15)
式中:ηsu为节水型公共机构覆盖率,%;Nsu为评价年地区节水型公共机构数量,个;Nu为评价年地区公共机构总数,个。
(16)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
(16)
式中:ηsr为节水型小区居民覆盖率,%;Nsr为评价年地区节水型居民小区数量,个;Nr为评价年地区居民小区总数,个。
(17)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17)
式中:ηgs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Qgs为评价年地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m3;Qgw为评价年地区工业废水排放总量,m3。
(18)城镇污水处理率。
(18)
式中:ηwt为污水处理率,%;Qwt为评价年地区处理的达到规定排放标准的污水量,m3;Qw为评价年地区污水排放总量,m3。
(19)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9)
式中:ρs为集中式饮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Nrs为评价年达标的集中式饮水水源地个数,个;Ns为评价年集中式饮水水源地总数,个。
(20)水土流失治理年度任务完成率。
(20)
式中:ηswg为水土流失治理年度任务完成率,%;Nswg为评价年地区实际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数量,项;Nsw为评价年自治区下达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总数,项。
4 结 论
(1)节水型县区考核评价标准的制订是在充分调研、座谈、交流的基础上,吸纳国内节水型载体研究的最新成果。对同一类型的指标进行集中归纳、凝练,在吸纳国内同类载体指标的基础上,结合宁夏地区特点,尽可能使设置的指标能够全面反映节水型县区的各个侧面,保证指标的完整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指标分为基本调节指标、基础性指标、技术指标,将节水型县区考核评定的基本条件,如节水管理机构、节水规划方案、用水总量控制、节水考核作为基本调节指标,具有一票否决特点。
(2)基础管理指标主要针对管理、计划用水、价格、宣传等难以定量衡量的指标,技术指标主要针对不同载体具有针对性、能够量化的指标。基础性管理指标与技术性指标各占50分,部分载体标准设置鼓励性指标。在指标标准的设定上,从严要求,将标准划分为几个等级,设置的满分标准是必须经过努力才能达到的标准,将平均水平作为不得分标准。同时考虑评分的一致性、连续性。根据指标的重要性,对各指标的权重进行量化,达到90分以上,可评定为节水型县区。
(3)评价标准的建立对指导和规范宁夏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全国节水型县区的建设和评价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节水型县区建设及评价标准的研究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水资源紧缺程度加剧、用水水平的提高,指标的全面性及代表性、指标取值的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仍需要在实践中作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