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省畜牧兽医工作要点
2019-04-23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畜牧兽医工作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之年,全省农牧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和畜牧兽医发展保护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委省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决策部署,以“优供给、强安全、保生态”为目标,以“兴奶业、防疫病、稳生猪、减兽药、治粪污、调结构”为重点,深化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坚持加强基础性工作,稳步提升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核心竞争力和质量安全水平。
2019年,要稳定肉、蛋产量,提升生鲜乳产量,力争同比持平、增长2%和8%。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8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畜禽规模养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力争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全省优质饲草料面积220万亩以上,苜蓿新增种植面积7万亩,年产10万吨以上的饲料生产企业达到30家,饲料总产量达到1360万吨,饲料兽药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
一、切实做好非洲猪瘟及其他动物疫病防控
(一)坚决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持久战
继续开展疫情排查,落实疫情排查“双轨制”,保证排查质量;进一步强化疫情溯源调查,及时发现和清除隐患,切实做到“早、快、严、小”。全力做好疫情封堵,落实好乡镇干部“联保制”,加强养殖场封闭管理,落实“八要八禁止”,严防疫情传入。逐步建立种猪场和规模养殖场周边中小养猪场(户)弃养、退养机制,加速推进生猪养殖转型升级。强化生猪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其严把“六关”;探索屠宰场、养殖场、市场三场挂钩机制,强化屠宰生猪追溯,倒逼养殖场提高生物安全水平;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实施活畜禽承运车辆备案管理,坚决消除运输工具传播疫情的风险。组织实施屠宰环节及猪血粉肉骨粉等原料饲料产品的非洲猪瘟检测,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对饲用血液制品和肉骨粉等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核查,落实管控措施,清理取缔不合格生产企业。全面落实分区管理措施和要求,坚持联防联控和区域化防控,组织与京津晋毗邻市县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措施联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督导。加强督导检查,压实防控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继续做好生猪养殖环节的泔水管理工作,严格做好生猪养殖场户规范饲养,严禁使用餐厨剩余物喂猪,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喂的生猪养殖场户。各市分别指导3个不同规模的养猪场和屠宰场建立生物安全防控措施,探索提升生物安全防控方式和模式。
(二)切实抓好其他动物疫病防控
继续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开展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疫病血清学抗体监测和病原学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和免疫状况。组织开展主要动物疫病专项调查和综合防治技术培训和指导,有效控制畜禽常见多发病。组织实施种畜禽场和标准化奶牛场重点疫病监测净化,指导全省34家养殖企业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和责任人,到2019年底,全省争取不少于13个企业达到创建场标准,比2018年增加7个。加大人畜共患病防控,以县为单位,继续推进布病、奶牛结核病“两病”净化场、净化区建设,分区逐步净化“两病”,对阳性牛全部扑杀处理,严格落实凭检测证明收购生鲜乳制度。推进区域联防联控,完善布病防控相关调运措施,进一步降低布病传播风险。
二、强力推动奶业振兴
(一)推动加快出台奶业振兴规划和实施意见
积极推动尽快出台河北奶业振兴规划和实施意见,制定2019年实施方案,明确未来7年和今年奶业发展目标、任务、举措和政策,进一步稳定奶业发展投资和预期,改善奶业发展环境,提振发展信心,提高奶业全产业链发展权、获得感与安全感,强势启动奶业振兴行动。
(二)发展适度规模养殖
积极争取承接国家试点任务,争取国家和省级政策资金支持,以四个奶业大市和黑龙港流域为重点,积极开展奶牛家庭牧场试点,全省奶牛家庭牧场数量达到100个。依托奶牛家庭牧场,培育奶农合作组织,完善乳品企业与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推动产加销一体化。引导乳品企业与奶牛养殖场全部签订3年以上长期购销合同,支持乳品企业反哺奶农,实行相互参股、二次分红、溢价收购。每季度召开生鲜乳收购价格协调会,在石家庄、唐山、张家口、保定四个奶业大市开展生鲜乳第三方检测,依法查处公布不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以及强推强卖饲料、兽药、养殖设备等的乳品企业,有效保护奶农合法权益。
(三)建设智能奶牛场
并轨国际先进养殖模式,组织实施智能奶牛场建设项目,推进规模养殖向智能化管理转型,奶牛场配备挤奶自动计量、奶牛发情自动提示、TMR自动监控、环境自动监测终端设备,运用信息化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养殖效益。2019年,建设智能牧场150个,全省智能化奶牛场比例达到55%,通过加强基础工作和智能奶牛场建设,提高奶牛利用胎次、提升准胎率、提升泌乳牛比例和奶牛栏位利用率。
(四)健全奶牛良繁体系
加快建设育繁推一体的良种繁育体系,提高种公牛遗传性能,扩大高产奶牛核心群,普遍推广生产性能测定技术。建立省良种工作站自育种公牛冻精免费选供制度和机制,全年免费向全省免费供应冻精不少于80万牧。完成全省330个奶牛场、18万头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引进美国顶级荷斯坦种用胚胎200枚、排名前10种公牛精液1000支,引进乳肉兼用种公牛精液4万支。石家庄、保定市移植高产奶牛胚胎1700枚。全省高产奶牛核心群数量达到90家,群体单产达到7.9吨。
(五)加强收购站(车)监管
落实生鲜乳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运用农业农村部生鲜乳收购站管理系统,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和运输车准运监管。分两批对全省937个生鲜乳收购站、909辆运输车实行“全覆盖”现场检查,加强生产婴幼儿乳粉专用奶牛场管理,续集开展综合执法、专项检查,严格落实“黑名单”监管制度。
(六)加强协调联动
认真履行奶业振兴牵头职责,加强与其他部门的统筹协调、协作配合,在政策资金支持、标准制修订、乳制品加工准入、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等方面形成合力。指导各市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加大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适时组织对奶业振兴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齐心协力振兴奶业。
(七)加大宣传引导
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办好奶农大会、免费供精选精大会等会议,加强政策宣传引领,稳定提升我省奶业形象。加强与省有关媒体合作,创新宣传手段和形式,丰富宣传内容,讲好河北奶业故事,树立河北及至中国奶业的良好形象,引导提升乳品消费,提升本土新的消费增长极。
三、大力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
(一)落实资源化利用责任
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制定《2018年度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考核实施方案》,细化考核指标,组织开展实地考核督查,综合评价各市2018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督促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分解治理任务,按照“一场一策”要求,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强化部门责任,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精准监管,对配套设施装备不符合要求的,落实整改措施,到2019年底,全省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力争达到100%;环渤海地区、白洋淀流域等重点区域及大型规模养殖场达到100%。
(二)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积极引导种养主体对接,探索建立大型规模养殖场养分管理制度,促进畜禽粪污还田使用。引进京安瑞能、中广核、国和等清洁能源企业,支持以区域粪污秸秆为主要原料的整市整县推进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推动完善沼气发电上网、生物天然气接入城镇管网等政策,推进畜禽粪污能源化利用。集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重点推广粪污就地堆沤发酵还田、集中收储生产有机肥、全量化能源利用3种典型模式。到2019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三)整县推进资源化利用
指导武安、徐水等12个国定畜牧大县编制实施方案,争取列入2019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国定畜牧大县全覆盖。抓好正在实施的23个国定和30个省定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落实,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引导建立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推行受益者合理付费、收储运体系市场化运营等机制,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探索市场化粪污治理模式,整建制解决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问题。
(四)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
持续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建设,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完善生猪养殖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提升病死畜禽处理的规范化水平。指导各地合理规划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2019年全省实现集中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县(区、市)达到100个,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深入推进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工作,扩大育肥猪B条款和专用耳标使用范围,完成新增20个县开展育肥猪B条款业务,撬动财政资金支持生猪养殖业发展。强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完善 《河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办法》,规范无害化处理监管措施和程序标准,实现病死猪收集、运输、集中无害化处理全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贩卖、抛弃、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
四、深入开展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千方百计稳定生猪供求关系
重点调整优化生猪产业布局,支持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在我省区域范围内开展全产业链建设。支持生猪养殖场户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逐步压缩小散养殖户,提高我省生猪养殖标准化规模化水平。着重解决生猪养殖企业出栏补栏难的问题,会同其他单位积极引导出栏肥猪“点对点”调运和产销衔接,保障种猪、仔猪有序调运,有效解决我省生猪压栏和仔猪补栏问题,稳定生猪生产。
(二)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
进一步优化我省各畜禽品种养殖区域的分布,鼓励养殖场户提档升级,增加投入提升自身标准化规模化水平。继续组织开展2019年创建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的创建申报、验收、总结上报等工作。
(三)提升畜禽良种水平
加大畜禽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力度,督导落实2018年物种品种资源保护项目开展情况。根据农业农村部批复要求组织开展2019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畜禽良种项目设计编制。加强种畜禽质量监测,加大省级种畜禽场种畜禽质量督导检查力度,开展种公猪站的种猪精液质量检测,推动省级种猪场场内测定及技术帮扶。组织开展我省家畜繁殖员职业技能鉴定活动,提升基层从业人员素质。积极鼓励发展特色畜牧业,组织大专院校、行业专家进行研究,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品种。
(四)种养结合扩大“粮改饲”试点范围
坚持以养定种、以种促养,加快种植业结构调整,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燕麦、饲用小黑麦、甜高粱等优质饲草料面积220万亩。因地制宜推行种养结合的产业发展模式,鼓励各类草食畜养殖场,特别是大型养殖场、家庭农(牧)场建设自有饲草料基地,鼓励发展粮改饲专业收贮。根据不同草食畜种和地理气候条件,合理确定粮改饲推广模式,搞好产销衔接。提高机械使用率,推动粮改饲收贮专业化水平。依托河北省草业创新团队,开展多层次种、贮技术培训,培养一批基层技术专家队伍,强力推动“种好草”工作。对粮改饲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开展全方位宣传报道,营造全面助推粮改饲的舆论氛围。
(五)因地制宜推动苜蓿发展
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充分发挥财政补贴资金的引导作用,在沧州地区大力推动商品化苜蓿生产加工利用,培育龙头企业,在邢台、衡水市奶牛养殖大县鼓励养殖企业建立自有苜蓿种植基地。推广苜蓿半干(含窖贮、裹包青贮)加工利用技术,提高青贮利用比例。利用国家苜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提升苜蓿生产规范化水平。鼓励经营主体配置与种植规模相配套的大型高效率收获加工机械,提升苜蓿生产机械化、科技化、智能化水平,提高作业效率。因地制宜发展苜蓿生产模式,改造和利用轻度盐碱地种植苜蓿,推行林草间作等生产模式,促进种养结合,降低生产成本,鼓励发展商品苜蓿产业,积极推动苜蓿利用形式多样化。
五、着力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一)严格兽医卫生监管
强化活畜禽调运监管,建立健全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等管理制度,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生猪运猪车辆备案车辆网上运行监管平台,提升兽医卫生监管手段。规范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管理和使用,开展进京生猪屠宰检疫加施塑料卡环式检疫验讫标志试点,推行牛羊屠宰检疫加施塑料卡环式检疫验讫标志,力争全省所有屠宰牛羊完成卡环式检疫验讫标志代替检疫验讫印章,提高产品可辨识度和可追溯水平。适应机构改革新变化,加强动物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省官方兽医业务骨干培训,开展兽医体系效能评估,积极探索兽医社会化服务工作,总结推广兽医社会化服务试点县经验和做法,扩大试点范围,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规范发展,全省20%以上县和80%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健全指定兽医工作机制,提升兽医卫生监管能力。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清理活动,重点清理无证经营、超范围诊疗,规范市场秩序。
(二)提升兽药行业监督管理水平
全力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试点建设,要求每个设区市筛选出1~2家规模养殖场作为2019年省级减量化试点场进行改造建设。加速推进兽药追溯制度建设,力争全省实现兽药经营环节二维码追溯进销存数据上传率90%以上,比2018年提高30%。严格做好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现场核查工作,落实《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把好现场核查、现场抽样和质量检验关。继续开展兽药监督执法,对不合格产品和假劣兽药及时立案查处,立案查处率达到100%。完善行政许可结果公示告知制度,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切实做好兽药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和指导,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规范屠宰企业管理秩序
深入推进屠宰企业标准化建设,新增省级标准化厂10家,提升屠宰行业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生产水平;切实加强畜禽屠宰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畜禽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和“风暴行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给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完成定点屠宰厂视频追溯系统、水分快速检测系统和非洲猪瘟检测系统建设。积极推进畜禽屠宰管理立法进程。加强畜禽屠宰法规立法调研,积极开展《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调研。进一步开展技术培训,提升畜禽屠宰监管队伍素质和能力。
(四)加强饲料企业生产安全监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监管原则,加大对饲料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加大对例行监测和群众举报问题的检查力度。开展饲料原料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行为,对问题企业重点监控。抓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宣贯培训,提升监管能力,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规范》。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加大对饲料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实现安全检查“痕迹化管理”。督促辖区内饲料生产企业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综合处置能力。
六、持之以恒做好畜牧兽医基础工作
(一)持续推进统计监测工作
加强数据质量把控,做好农业部统计监测预警项目工作,每季度开展县级数据质量核查,加强现场指导,及时发现问题,保障数据真实、有效。进一步健全统计监测体系,调整完善畜牧业生产监测方案和工作制度,扩大数据来源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做到工作力度不减、队伍不散、数据不断、数据质量不下降。加强与统计部门沟通,定期共同进行形势研判,提高预测能力,强化信息预警与服务指导。
(二)加强兽医基础能力建设
开展各级兽医实验室能力建设,完成市级兽医实验室和50%以上的县级兽医实验室考核。组织市县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和评估,充分发挥县级兽医实验室在疫病防控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强化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兽医实验室产生物安全检查。组织好全省执业兽医考试工作,规范考试流程,严格考务纪律,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培育饲料企业集团化发展
加强指导,推动大型饲料企业加快发展,引导企业联合发展,及时提供政策信息,引导企业并购、合资、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推广和扶持饲料、饲养、加工一体化的产业模式。鼓励饲料生产企业与养殖场厂场对接,推行散装饲料和机械化作业,鼓励和支持饲料生产企业争创饲料知名品牌,加大对名牌产品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名牌产品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四)做大做强宠物饲料产业体系
帮助和指导宠物饲料生产企业规范生产,提高产品性能,增加品种,扶持宠物饲料企业上等级、上规模、创品牌,加快产业内部整合步伐,重点培养大型企业,做大做强宠物饲料产业,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有效提高社会知名度。
(五)认真开展产业扶贫工作
继续落实 “河北省贫困地区特色养殖业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在政策资金安排、产业技术帮扶、动物防疫服务、引导企业支持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在种养贫困大县,推动统筹涉农资金,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与有种植业贫困户产业项目全覆盖相结合,更好地发挥畜牧兽医行业助力脱贫攻坚的作用,助力贫困地区攻坚脱贫。
七、毫不松懈抓好畜牧兽医系统自身建设
强化队伍作风建设
要不断提升政治素养,摆正角色定位,坚定站稳政治立场,提升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畜牧兽医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勤思、勤想、善谋,对待工作不松懈,遇到困难不畏惧,努力做到真抓实干。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好“一岗双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执行民主决策,完善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防止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等违法乱纪行为。坚决反对“四风”,坚决克服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廉政建设,端正思想作风,严明工作纪律,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政风行风,树立我省农牧系统干部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