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汉民: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对消费需求的掌控能力加速推进消费增长的提案
2019-04-20
(摘要)
建议进一步提高政府对消费需求的掌控能力,加速推进消费增长,加快实现向消费主导型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
一、突破传统观念,把经济工作的重心转到抓消费、抓服务上
当前我国消费占GDP比重只有50%,大大低于全球70%左右的平均水平。我国人均消费支出绝对水平低,城乡居民消费能力差距大,消费极度不均衡。若能通过一系列政策去引领社会消费,通过抓消费、抓服务,每年多增3—5万亿元消费,就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经济增长的需求动力问题,让产业结构自觉向消费和服务方向转型,形成消费引领型的新兴产业体系。
二、努力维护金融市场和资产价格的稳定,稳定人们的消费预期
我国对居民工资收入实行税率较高的累进所得税,对各类投资性财产收入则实施过轻的所得税,造成全体国民对房地产投资趋之若鹭。高房价、高房租和过高的间接税,推高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严重抑制了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热情。政府应以税收方式对差价收入进行调节,让居民住房主要体现消费品属性。
三、扶持和发展新业态消费,激发和引领居民消费热情
我国各级政府不仅掌握着投资资源,也掌控着大量的消费资源。各种文化资源、科技教育资源、医疗资源和生态环保资源等,主要掌控在政府手中。文化教育消费、休闲旅游消费、健康护理消费、绿色生态消费恰恰是未来我国居民的消费热点和快速增长点。政府要研究如何让这些公共消费资源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
四、培育居民消费能力,倡导文明健康消费文化
学会消费,尊重服务,是国民整体素质和能力提高的重要表现。要发挥我国在行政制度上的巨大优势,通过网格化的扎根社区的基层行政管理组织,做好居民消费的示范组织工作,倡导文明健康消费文化。
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文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顺应和把握居民消费升级大趋势,以提高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质量为主攻方向,推动居民消费持续扩大和升级,我国消费保持平稳较快增長,经济增长实现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转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同拉动。
一、着力开展促进消费工作,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
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着眼于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从供需两侧发力,持续推进“六大消费工程”,深入实施“十大扩消费行动”,促进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幸福产业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增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居民消费规模不断扩大、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显著增强。居民消费总体规模不断扩大。2017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66262亿元,增长10.2%。2013—2017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1.3%,网上零售额年均增长30%以上。服务消费占比持续提升。2017年,全国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9.3%,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首次低于30%,其中城镇、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28.6%和31.2%,比上年下降0.7个和1.1个百分点。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支出占居民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为11.4%和7.9%,比上年提高0.2个和0.3个百分点。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显著增强。2017年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8.8%,高于资本形成总额26.7个百分点。最终消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3.6%,自2012年以来已连续6年占比在50%以上。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继续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围绕居民吃穿用住行和服务性消费升级方向,突破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适应居民分层次多样性生活需要,保证基本消费经济、实惠、安全,培育中高端消费市场,形成若干发展势头良好、带动力强的消费新增长点。加快建立健全层次高、覆盖广、约束强的质量标准和后评价体系,强化消费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扩大重要产品追溯覆盖面,提高消费者主体意识和维权能力,创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坚持包容创新、鼓励探索、规范有序的发展导向,探索建立包容审慎有效的消费监管制度,积极培育和壮大各类供给主体。
二、积极维护金融市场和资产价格稳定,稳定居民消费预期
居民工资收入的所得税税率较高、各类财产性收入所得税过低以及高房价等因素,严重抑制了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热情。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近年来有关部门采取了诸多针对性举措。例如,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加大对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力度,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明确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完善拍卖所得、股权转让所得、房屋转让所得等个人所得税征管措施,对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人、影视人员、部分垄断行业、事务所、俱乐部的高收入个人等实施重点管理。在住房消费方面,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自住性需求等合理住房消费,抑制投机性交易,使住房主要体现居住属性。实施差别化住房税收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对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更好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稳定居民消费预期。合理提高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调节力度,建立健全自然人登记制度、自然人税收征管的法律保障、全国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征管系统、第三方涉税信息报告制度、个人收入及财产信息系统等,构建严密的税源监控机制,使税务机关能够掌握个人涉税信息等情况,做到应征尽征。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研究完善房地产相关税收制度,发挥税收在房地产调控方面的功能。
三、努力壮大新兴服务消费,培育消费新增长点
为顺应居民消费需求个性化、多样化发展的大趋势,有关部门近年来印发实施了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通过放宽行业准入、完善支持政策、促进融合创新等,推动新兴服务消费加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生活需要。加速升级旅游休闲消费。全面推开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着力推进“厕所革命”,实施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促进邮轮、游艇等旅游新业态加快发展。创新发展文化消费。推动实施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稳步推进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促进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实体书店建设成为复合式文化场所。大力发展体育消费。实施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马拉松、自行车等大型群众性体育赛事行动,营造社会力量举办大型群众性体育赛事的良好环境,持续推动体育场馆设施低费或免费开放,提高体育场馆使用效率。不断壮大健康消费。推进实施《“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推动健康产业科技创新,开展分级诊疗试点,推进健康服务和旅游融合发展。全面提升养老消费。制定出台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进一步降低养老服务机构准入门槛,增加适合老年人需要的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支持整合改造闲置资源发展养老服务机构。促进家政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出台实施家政服务提质扩容行动,落实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健全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家政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促进家政企业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发展,提升家政服务人员职业化水平。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推动社会力量进入新兴服务消费领域,促进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家政等领域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充分释放公共服务消费资源潜力。推动农村居民消费梯次升级,促进生活服务下乡,形成乡村消费新亮点。推动互联网与更多服务消费领域渗透融合,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消费共治新机制,有力有序有效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四、强化宣传教育,倡导健康消费文化
各方面高度重视消费政策宣传引导,提倡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倡导绿色消费,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培育健康理性的消费理念。大力开展消费政策宣传解读。消费政策措施出台实施后,及时通过发布会、新闻媒体采访、发表政策解读文章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深入解读。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电子商务进农村”“快递下乡”、汽车“三包”、“全域旅游”、冰雪旅游、家电能效“领跑者”等一批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消费政策已深入人心。根据国家发改委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数据显示,约八成媒体和网民对消费政策持积极评价,认为有助于把握消费升级大趋势,激活经济增长内生动力。首次公开发布居民消费发展报告。2018年,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首次组织编写了《2017年中国居民消费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多家新闻媒体对报告发布会进行了报道,并结合我国消费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解读,在社会各界引起广泛关注,得到广大民众积极评价,形成良好社会预期。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积极培育健康理性的消费理念,大力倡导不嫌贫、不仇富、丰俭有度、雅俗兼容的消费文化。用好各级各类媒体,加强和改进新闻媒体关于消费文化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构筑良好的消费宣传推介机制,客观、真实地向消费者推介商品和旅游、文化等服务,促进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供需有效对接。建立针对涉嫌虚假宣传的惩罚惩戒机制。组织编制年度居民消费发展报告。提倡绿色消费理念,把绿色消费纳入全国节能宣传周、科普活动周、全国低碳日、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新闻、网络媒体公益宣传,营造绿色消费良好社会氛围。
(具体承办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綜合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