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中:连续16年获评“省级文明单位”
2019-04-20武兴才
方圆 2019年6期
武兴才
近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8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再次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这是该院第16年获得省級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去年以来,该院不断提升文明创建水平,继续以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 立足院情,突出特色,打造亮点,精神文明建设与检察工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树立了市中检察新形象。
该院构建“1+X”党建教育模式,充分挖掘全区党建资源,依托特色品牌,构建了以院党建基地为中心,以永安镇蔡庄村铁道游击队纪念馆、薄板泉红色旅游基地、聂庄村村史党史陈列馆为补充的“1+X”党建教育模式,培养干警忠于检察事业、公正高效办案的坚定信念,走出了一条以党建带队建促发展的新路子。2018年,该院先后荣获“全市基层党建示范点”“立检为公、服务先锋,全市优秀机关党建品牌”,全区“十佳党建示范点”等荣誉称号。
该院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该检察服务中心分为实体大厅和网上平台两层面,系融案件管理、信息公开、群众接访和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数字化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有效提高了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开启了为民、便民、利民服务新篇章,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