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改善营商环境 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2019-04-20王忠明
人民论坛 2019年9期
王忠明
当前人们对破除阻碍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三门”问题日益关切。许多地方纷纷出台“措施”“意见”“办法”等,力图为民营企业——破“门”,使之“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改革开放40年,我国的民营经济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它是地地道道的“草根经济”“老百姓经济”“大众经济”,不仅改变了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面貌,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着中国经济发展的国际地位和全球影响力。
关于民营经济,中央早就确立了“鼓励、支持、引导”其发展的大政方针,但至今,个别部门和地方执法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政策执行偏差等现象。作为市场主体,民营企业享有“三平等”,即中央明确提出的“平等保护产权、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等方面的政策保护,但在实际执行中,还存有“落差”。政策学或政策理论表明,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方面要憑借政策本身据法合理,不失范失序,另一方面也要凭借政策执行公正严整,不走偏走样。
为民营企业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顺利推进。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给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对此,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坚决执行,使民营企业享有更为良好的政策环境,从而为国家富强、民主福祉多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