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反恐斗争符合维护人权的宗旨和原则
2019-04-19张帅
张帅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月18日发表《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白皮书。白皮书说,恐怖主义是人类社会的公敌,是国际社会共同打击的对象。恐怖势力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肆意践踏人权、戕害无辜生命、危害公共安全、制造社会恐慌,严重威胁世界和平与安宁。极端主义思想的渗透与蔓延极易催生暴力恐怖行为,对人们享有各项人权直接构成威胁。中国政府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对任何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组织策划实施恐怖活动,侵犯公民人权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中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的宪法原则。中国新疆的反恐怖主义和去极端化斗争,是国际社会反恐怖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全符合联合国打击恐怖主义、维护基本人权的宗旨和原则。
公布多起暴恐案件
白皮书公布了多起重大暴恐案件,揭露了恐怖势力疯狂残害普通民众的狰狞面目。1992年2月5日,正当中国各族人民欢度春节时,恐怖组织在乌鲁木齐市52路、30路公共汽车上实施了2起爆炸案件,炸毁公共汽车2辆,造成3人死亡、23人受伤。1997年2月25日,“东突”恐怖分子实施了乌鲁木齐市2路、10路、44路公共汽车爆炸案,炸毁3辆公共汽车,致使9人死亡、68名乘客重伤。2011年7月30日,2名恐怖分子在喀什市美食街路口劫持一辆卡车,持刀杀害司机后,驾车冲向人群,并下车持刀砍杀路边群众,造成8人死亡、27人受伤;次日,恐怖分子在该市人民西路香榭大街步行街疯狂砍杀路人,造成6人死亡、15人受伤。2012年2月28日,9名恐怖分子在喀什地区叶城县幸福路步行街持砍刀袭击群众,造成15人死亡、20人受伤。2014年3月1日,8名新疆籍恐怖分子在昆明市火车站广场和售票厅持砍刀疯狂砍杀群众,造成31人死亡、141人受伤。2014年4月30日,2名恐怖分子混入乌鲁木齐市火车南站出站口人群中,1人持匕首袭击群众,另1人引爆手提箱内爆炸装置,造成3人死亡、79人受伤。2014年5月22日,5名恐怖分子驾驶2辆越野车冲破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早市防护栏,冲撞碾压群众,引爆爆炸装置,造成39人死亡、94人受伤。2015年9月18日,一伙恐怖分子袭击阿克苏地区拜城县一处煤矿,造成16人死亡、18人受傷。
残忍杀害宗教人士。1993年8月24日,2名恐怖分子将喀什地区叶城县大清真寺主持阿不力孜大毛拉刺成重伤。1996年3月22日,2名恐怖分子蒙面持枪闯入阿克苏地区新和县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清真寺副主持阿克木司地克·阿吉家中,将其枪杀。1996年5月12日,在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新疆伊斯兰教协会会长、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哈提甫阿荣汗·阿吉前往清真寺主持宗教活动途中,被4名恐怖分子连刺21刀致重伤。1997年11月6日,恐怖团伙受境外“东突”组织指挥,将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委员、新疆阿克苏伊斯兰教协会会长、拜城县清真寺主持尤努斯·斯迪克大毛拉枪杀于赴清真寺做礼拜的途中。1998年1月27日,该恐怖团伙又将前往清真寺做礼拜的拜城县大清真寺主持阿不力孜·阿吉枪杀。2014年7月30日,74岁的新疆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居玛·塔伊尔大毛拉在主持完晨礼后,被3名恐怖分子残忍杀害。
严重危害公共安全。1998年5月23日,“东突解放组织”派遣境外受训恐怖分子入境,在乌鲁木齐商贸城、批发市场、旅社等多处人员密集场所投放40多枚化学自燃纵火装置,制造了15起纵火案。2008年3月7日,恐怖分子携带经过伪装可致机毁人亡的破坏装置登上从乌鲁木齐飞往北京的CZ6901航班,企图制造空难事件。2012年6月29日,在新疆和田飞往乌鲁木齐的GS7554航班上,6名恐怖分子试图劫机,计划效仿美国“9·11”事件发动恐怖袭击。2013年10月28日,3名新疆籍恐怖分子携带31桶汽油、20个打火机、5把长短刀及铁棍等作案物品,驾驶吉普车闯入北京天安门东侧人行便道,疯狂冲撞游客及执勤民警,撞上金水桥护栏受阻后,点燃车内汽油,致使车辆燃烧,造成包括1名外籍游客在内的2人死亡、40余人受伤。
公然袭击政府机构。1996年8月27日,6名恐怖分子乘车到喀什地区叶城县江格勒斯乡政府,割断电话线,杀死1名副乡长和1名值班警察;随后又将3名治安员和1名水管员绑架到10公里外的戈壁滩杀害。1999年10月24日,一伙恐怖分子携枪支、砍刀、燃烧爆炸装置,袭击喀什地区泽普县赛力乡公安派出所,连续投掷燃烧瓶和爆炸装置、开枪射击,枪杀1名联防队员和1名被羁押审查的犯罪嫌疑人,击伤1名民警和1名联防队员,烧毁派出所10间房屋、1辆吉普车、3辆摩托车。2008年8月4日,恐怖分子驾驶一辆偷窃来的自卸货车,在喀什市色满路从背后冲撞正在出操的公安边防支队武警队列,并投掷自制手雷,造成16人死亡、16人受伤。2013年4月23日,喀什地区巴楚县色力布亚镇一伙恐怖分子制作爆炸装置时,被入户走访的社区工作人员发现,3名社区工作人员当场被杀,闻讯赶来的镇政府工作人员、民警遭恐怖分子伏击,共造成15人死亡、2人重伤。2013年6月26日,多名恐怖分子先后袭击吐鲁番地区鄯善县鲁克沁镇派出所、特巡警中队、镇政府和建筑工地,造成24人死亡、25人受伤。2014年7月28日,一伙恐怖分子持刀斧袭击喀什地区莎车县艾力西湖镇政府、派出所,其中部分恐怖分子窜至该县荒地镇,砍杀群众,打砸焚烧过往车辆,造成37人死亡、13人受伤,31辆车被打砸、焚烧。2014年9月21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阳霞镇派出所、农贸市场、铁热克巴扎乡派出所、县城一商铺等处遭到恐怖分子爆炸袭击,造成10人死亡、54人受伤,79辆汽车受损。2016年12月28日,4名恐怖分子驾车冲入和田地区墨玉县县委院内,引爆自制燃爆装置,砍杀工作人员,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
蓄意制造暴乱骚乱。1990年4月5日,在“东突伊斯兰党”的组织策划下,一伙恐怖分子携带冲锋枪、手枪、炸药包、手榴弹等武器,纠集200余人攻击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巴仁乡政府,劫持人质10名,残杀武警6人,炸毁汽车2辆。1997年2月5日至8日,“东突伊斯兰真主党”策划、制造了伊宁市“2·5”严重打砸抢骚乱事件,残杀群众7人,打伤群众、公安民警、武警198人,其中重伤64人,毁坏汽车30余辆,烧毁民房2间。2009年7月5日,境内外“东突”势力里应外合,组织策划实施了震惊中外的乌鲁木齐市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数千名恐怖分子在市区多处同时行动,疯狂杀害群众,袭击政府机关、公安武警、居民住所、商店、公共交通设施等,共造成197人死亡、1700多人受伤、331个店铺和1325辆汽车被砸烧,众多市政公共设施损毁。
恐怖势力制造的暴力犯罪案件,一桩桩,一件件,充满血腥、令人发指。这些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行为,给新疆各族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充分暴露了其反人类、反文明、反社会的本质。
依法严厉打击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
新疆的反恐怖主义工作、去极端化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宗教事务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国家反恐法律体系。新疆还结合本地区实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规定,加快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进程,先后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为遏制、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新疆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原则,既充分尊重和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保护合法宗教活动,满足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又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恐怖主义,禁止利用宗教传播极端思想、煽动民族仇恨、分裂国家等违法犯罪行为。自2014年以来,新疆打掉暴恐团伙1588个,抓获暴恐人员12995人,缴获爆炸装置2052枚,查处非法宗教活动4858起、涉及30645人,收缴非法宗教宣传品345229件。
新疆司法机关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罪行重大者,以及曾因实施暴力恐怖、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又实施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犯罪活动的人员,依法从重处罚;对罪行较轻,危害不大,能认罪悔罪者,以及未成年人和受蒙蔽、胁迫参加者,依法从轻处罚;对自首、立功者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改造和预防犯罪作用。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司法机关通过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诉讼等权利,体现程序公正和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
新疆依法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有力遏制了宗教极端思想的滋生蔓延。宗教极端主义干预行政、司法、教育、婚姻、医疗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大幅上升,群众对宗教极端思想危害性的认识明显提高。在依法去极端化的同时,新疆也加大对合法宗教活动的保护力度,相继出台或修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宗教事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这些地方性法规明确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合法宗教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的界限,为各族群众进行合法宗教活动提供了法治保障。特别是近年来,扎实推进“七进两有”(水、电、路、气、讯、广播电视、文化书屋进清真寺,主麻清真寺有净身设施、有水冲厕所)、“九配备”(配备医药服务、电子显示屏、电脑、电风扇或空调、消防设施、天然气、饮水设备、鞋套或鞋套机、储物柜),极大地改善了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条件,保障了信教群众的正常宗教需求。
事实表明,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宣扬不同宗教、文化、社会之间的不容忍,不仅违背历史事实、毫无根据,还挑战了人类的公理与尊严,对人权造成严重危害。实践证明,依法开展反恐怖主义、去极端化斗争,弘扬了打击恐怖主义的正义性,满足了新疆各族人民对安全的殷切期待,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中国新疆反恐怖主义和去极端化斗争,是国际反恐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际反恐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新疆依法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文明进步,满足了人民對安全稳定生产生活环境的殷切期盼,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各族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