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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浅析

2019-04-17苏丽娅·艾尔肯

科学与财富 2019年22期

摘 要:随着新疆公路路网规模不断扩大,公路运输超限超载现象也日趋严重,极大影响了全疆公路交通安全。随着入口治超工作和取消省界收费站工作的开展,现有的治超站点和工作模式将难以适应新的政策和公路治超长效机制建设要求,亟需提高科技治超水平。本文对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进行了解析,提出了新疆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开展的思路与建议,从而为自治区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支撑。

关键词: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科技治超

1背景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新疆公路路网规模不断扩大,路网结构不断完善、路网等级不断提升,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并带动了大量的公路运输需求。截至2018年底,全区公路总里程突破18万公里,国省干线总里程突破2.9万公里,高速公路总里程突破4800公里,所有地州市迈入高速公路时代,完成经营性货物运输量85029万吨,同比增长13.74%。

新疆矿产及能源产业发达,公路运输超限超载较为严重,极大影响了疆内公路交通安全,加速破坏了公路及桥梁使用性能及寿命,严重扰乱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必须坚决予以治理。加强公路治超工作,事关全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大局,事关运输结构调整和交通强国建设,事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根据《新疆省道网规划(2016年-2030年)》,到2030年,国省干线总里程将突破5.5万公里,高速公路将突破1.6万公里,实现所有地州市、兵团师部所在地和县市区通高速,所有重要乡镇干线公路全覆盖。随着全区路网规模的大幅增加,路网关键节点将发生较大变化。传统守株待兔式固定超限检测站技术模式无法在时间和空间上对超限违法车辆实施无缝监管。同时,公路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难题难以解决,如暴力抗法、暴力执法、人情执法、调度指挥不顺。传统的依托人力外出流动检查及文书办理,逐渐体现出效率低下,无法应付违法活动集团化及出现越来越多逃避处罚手段的趋势。因此,仅依托现场执法模式,无法高效解决问题。此外,国务院、交通运输部近期提出了全面实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劝返的工作部署。现有的治超站点和治超工作模式将难以适应新的政策和公路治超长效机制建设要求,亟需对全区治超监控网络布局进行优化,提高科技治超水平。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治超“非现场执法”已经在浙江、安徽、湖南、广东等省份开展应用探索,实现了治超非现场化,摆脱了执法人员“守株待兔”在各公路段现场拦截超限超载车辆的传统模式,大大提升执法工作效率,应用效果显著。为有效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保护国家路产路权、减少公路不恰当损坏,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突破传统公路低效、高危险治超模式,研究利用现代化科技信息化手段及装备,构建新疆治超非现场执法技术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

2.1 概念

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是指利用先进技术装备和手段,及时采集行驶在公路上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证据,通过指令传输、信息采集、跟踪查处,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治超管理模式。

2.2 系统的构成

非现场执法点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包括电子抓拍、高速动态称重、车牌识别、图片抓拍、视频拍摄、电子显示屏等部分。

2.3 功能及优势

非现场执法点超限超载检测系统自动接入称重设备实时检测数据,并能够将检测信息实时上传至地州(市)治超监控调度分平台。

系统在不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快速、准确、自动完成对车辆的车货总重、号牌、轴数、速度、轴重、车道、行驶方向等的识别,并由可变信息屏发布,实时提醒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能将未主动接受处理的超限车辆的信息导入违法超限车辆库,并联合相关部门协助处理。对车辆称重和号牌等数据进行本地存储,并直接上传至治超管理部门,供管理人员统计、汇总、查询和打印各种管理报表。侧向抓拍系统对车辆进行侧向抓拍,更加准确掌握违法车辆的违法行为证据。全景监控视频通过光缆接入监控中心,用于监控路上行车状态和处置突发事件。监控摄像机用于查看可变信息标志运行情况。

3 工作建议

3.1规范非现场执法程序和标准

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9号),结合自治区法制办有关要求,研究制定非现场执法工作管理办法和非现场执法案件办理规范,统一明确非现场执法的职责分工、审核筛查、办案程序、文书规范、证据标准等,确保非现场执法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3.2加强信用治超建设

制定信用治超工作细则,理清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统一失信记录和失信名单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将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称重检测记录和处罚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对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进行“一超四罚”,并对严重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為和相关责任主体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3.3推进数据共享和联动治超

建立治超数据资源共享机制,打通与道路运政、公安交警等系统的共享渠道,实现货运企业、从业人员、营运车辆等基础数据交换共享,提升货车超限超载的精确判别能力,实现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称重检测记录、证据和处罚信息的抄告推送,并由有关部门分别按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提升联动治超水平。

4 结语

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能够摆脱执法人员“守株待兔”在各公路段现场拦截超限超载车辆的传统模式,实现24小时不间断检测,大幅提高超限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和查处率,同时也可以避免行政相对人与执法人员正面接触的抵触心理,更加有效地打击超限运输违法行为,从而为自治区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支撑。

参考文献:

[1] 姚雪峰,姚溪.重庆非现场执法提高公路管理科学化水平[J].中国公路,2017(15):52-53.

[2] 周琪.南京市高速公路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系统研究[J]. 公路交通科技(应用技术版),2018 (11): 341-344.

作者简介:

苏丽娅·艾尔肯,1986.3-,女,维吾尔族,新疆博乐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师,研究方向:机电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