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2019-04-17
2017年,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牢牢把握“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核心理念和“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的主线,认真履职、积极谋划、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民族蒙古语文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努力开创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加强协调、周密组织,积极主动完成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安排专人参加赴内蒙古中央代表团筹备办和自治区大庆办的各项工作,加强与国家民委和相关部门的联络沟通,积极做好庆祝活动中涉及民族工作方面的各项筹备组织工作。
回顾总结自治区成立70年来民族区域自治的成功经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完成“内蒙古自治区70年民族团结进步基本经验与启示”的课题研究和《内蒙古民族工作70年》《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70年》画册的编纂工作,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成就展”(民族团结部分)的布展工作。通过生动的事例、鲜活的经验、辉煌的成就,展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宣传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丰硕成果。
配合国家民委在兴安盟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经验交流现场会,认真做好现场会相关筹备组织等项工作,制作自治区创建工作专题片,向国家民委推荐全区创建工作示范单位典型經验,虚心学习兄弟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经验做法。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精细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命名第四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79个,为自治区获得全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的单位颁授牌匾。
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隆重召开全区第九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模范集体345个、模范个人350名,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先进事迹,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营造了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
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统筹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加大对牧业旗县、边境旗市、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旗市、民族乡和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的扶持力度。
针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分四个组在全区范围进行大规模调研,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向自治区政府提出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加快发展的差别化政策建议。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着力解决全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牵头编制关于十三五时期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的实施意见。
合理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重点支持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和少数民族脱贫攻坚。2017年争取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9711亿元,比上年增加20%,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7800万元。全年累计向20个边境旗市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10个旗市投入少数民族资金2.27亿元和1.3亿元,重点实施一批发展生产改善民生的项目。
成功举办第九届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配合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民族文化、民族教育、民族医药等方面政策,积极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发展和民贸民品生产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全区有40个嘎查(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二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并予以挂牌。
推进蒙古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努力加快蒙古语文工作法治化进程,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出台蒙古语言文字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完善自治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加强蒙古语文的立法、使用、管理。
不断创新管理、加强监督,连续三年开展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整顿工作,组成两个专项检查组对党的民族语文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整顿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全区社会市面蒙汉用文并用率达100%,合格率和准确率显著提升。
重点加强对庆祝活动期间重大宣传、重要会议、展览内容等蒙汉双语的翻译审核工作,妥善处置涉民族因素及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因素的网络舆情,为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营造和谐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加强蒙古语文基地建设,成立自治区蒙古语标准音西部培训测试基地、内蒙古电视台蒙古语标准音培训测试工作站,与相关部门、科研单位共同成立蒙古语辞书研究中心和一带一路沿线民族语言文字研究基地。举办全区蒙古语文规范化标准化研修班、全区蒙古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优秀中青年学者高级研修班和全区蒙古语标准音水平测试员培训班。
自治区近年来总计投入3亿多元,实施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专项扶持项目和蒙古语言文字数字资源与共享工程项目建设,蒙古语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蒙古语文在传承民族文化,维护民族团结方面的重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党的民族语文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自治区民委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全区民委系统首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十九大精神的热潮,进一步增强各族干部职工的四个意识,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发扬一往无前的蒙古马精神,努力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