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原》中宗族伦理制度与人性展示
2019-04-17胡静赵磊张园
胡静 赵磊 张园
摘要:作为从关中平原成长起来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陈忠实致力于通过民俗叙事的方式来展现此地民众的文化心理及群体性格,他在小说《白鹿原》中描绘了秦地独特的宗族伦理制度、塑造了众多性格饱满的人物形象,力图全面而深入地进行人性研究与展示。
关键词:《白鹿原》;宗族;伦理;人性
适应于漫长封建社会的农业文明,中国人习惯于以地域、血缘为纽带的抱团式生活。一个家庭常常联结与自己居所临近、有血亲关系的其他家庭形成一个家族,随着世代繁衍,家族不断壮大,成为有历史文化传承的宗族。一个宗族中人多事杂,势必需要一定的道德规范与伦理制度来加以约束。道德是基于内在的自觉基础上发生的行为,伦理则是从外部强加的他律规则。对于由多个独立的家庭联合起来的宗族而言,显然是强制性的伦理制度更为重要。
一、宗族身份与人性刻画
“国不可一日无君”,族不能一天无主,族长是现实生活中这个宗族的掌门人,是全族人的家长。《白鹿原》里,白嘉轩就承担了这一角色。传统的宗族伦理制度赋予了族长管理族内方方面面事物的职责和权力,族长的品性决定了这个族群的未来走向,这与中央集权制度下一个国君是贤明还是昏庸即可推测这个国家会繁荣还是衰败的道理相同。白嘉轩按照传统的嫡长子继承制的伦理秩序成为了白鹿原的族长,他的生性与生活经历帮助他成功地担当起了这一重任。白家的祖先以做长、短工而一点一滴白手起家,白嘉轩身上承载了这种勤恳、踏实的性格,并且善良、极为有原则。他在道德上已经符合了成为一个宗族领导者的要求。《白鹿原》开篇即说明白嘉轩娶妻七次,并引以为豪。古往今来,成家都是第一等的大事。然而对于靠耕种为生的务农之人,娶妻的成本却是很高的。《梆子老太》中景荣老五的父亲常年离家弹棉花赚钱,才能给儿子娶回一个妻子,这已是幸运。农村里终生未能婚娶者时有出现。因而,白嘉轩得以实现七次娶妻,实为一大壮举,这显示出白家不俗的实力,以及成家娶亲、繁衍后代在社会生活中举足轻重的地位。白嘉轩引以为豪,并不觉得伤痛,或者丢脸,传达出“女人不过是糊窗户的纸”这一传统的思维模式。当然,前六位妻子与他生活的时间都不算长,岁月如刀,那些仅有的一些记忆也磨掉了不少,感情本就浅显,何必难以忘却?她们本是生命中的过客,躯体留在白家的祖坟里,也带给了白嘉轩成长:面对一次次打击,最重要的是随之产生的流言蜚语,让他学会宽容、大度,和波澜不惊。除白嘉轩之外,白孝文、白孝武,性格也比较大气,而且都当过族长,但与前者相比,还是相形见绌。
作为族长,白嘉轩为人严肃、庄重内敛,也有些拿鸡毛当令箭的性格特质,任何事情,都愿意上升到族群的高度,比如白满仓的妻子当街给孩子喂奶,他没有事先知会当事人,便直接在族人大会上严词惩戒。白嘉轩如此杀鸡儆猴,实则是维护在这件事发生不久前刚刚由他发布的、朱先生起草的乡规民约,即在巩固自己的威信。他看重自己的威望如同鹿子霖看重自己的官职,两人其实都是热爱社会地位、名分的人。鹿子霖带了张伪善的人前微笑人后伤害的面具,白嘉轩则带了张正经的把一切情绪隐藏起来的面具。白嘉轩并不完美,他也曾费尽心机地骗取鹿家的风水宝地、冷漠地对犯了族规的族人处以酷刑,但他是絕大多数社会人的一个典型象征。他身上具备了一个普通人的所有特点,又在普通人的基础上,更加正直一点、缺点少一些,于是便显得很贤德。相比于鹿子霖人性中占了大半的卑劣性质,白嘉轩在集各种优、缺点中偏于一个好人。
二、乡规民约与人性描绘
白嘉轩的品性与社会身份使得他在宗族里是至高无上的代表,是白鹿村的象征,他发布的乡约是所有人都必须遵守的规范,即使严格意义上讲,那不是道德,只是伦理,但人们至少从外部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并服从。朱先生草拟的乡规民约,涉及居官举职、事父教子、持家之道、结交友人、个人娱乐等等,可谓面面俱到。不过若以现代的眼光来看,未免管的过于宽泛、具体,以及苛刻。但这就是维系了中华民族数千年稳定的宗法制度下的习俗与文化。家事就是族事,一个人,或者一个门户,都不能独立存在,只能属于宗族这个集体,也必须得由族里的规章制度来管理。然而,人的本性中总有种叛逆的不安定因素存在,只是有些人表现得明显,有些人隐藏得深刻。平白被制度限制了手脚,每日惶恐、不自由地生活,怎能安心被俘?在漫长而稳定的封建社会,尚且不时有人敢于反抗,何况在《白鹿原》描述的这乱世之中?世道本就黑白颠倒、是非不分,每个人都以为自己掌握着时代发展的方向,人心不轨,这种并非由内而外心甘情愿接受而是自外向内强制灌输的思想,短时期内也许有效,却毕竟不稳定,因而也不能长久。所以,在白鹿原的乡风好了不长的一段时间后,赌博、吸食鸦片之事再次悄然而生。
这似乎预示着传统的宗族文化必然会走向衰落。事实上,数千年的中国宗族伦理到封建社会末期已然失去了它最初的合理内涵,除了强调森严的等级秩序,它本应体现的人情色彩逐渐消失,“三纲五常”全方位地限制个体的自由,“(封建宗族伦理的)神话、宗教色彩愈来愈浓……更多地体现为对卑幼者行为的清规戒律。”黑娃对白嘉轩的畏惧,不只是因为白嘉轩生性不苟言笑,更多的是一种对被神化的宗族权利、地位的惧怕。
三、习惯法理与人性抒写
宗族伦理制度的实质是某一地区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为适应此地的自然特征而形成的为人处世的风俗,它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普遍接受、遵守而演变为一种法理——习惯法。这种制度说到底是人治形式的规范类型,在其发挥效力的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受自身七情六欲支配的人,这便无法保证它完全的公平性与合理性。祭祀是中国传统社会中最为重要的生活仪式,在这个过程中,既能追念劳苦功高的先祖,也可深化现世同宗同族的亲人之间的感情。祠堂是祭祀行为发生的场所,白鹿宗族用进入祠堂祭祖的形式来认可族人的婚姻,不被承认的婚姻当事人无法进行这一活动,即表示被排斥在这个宗族之外。黑娃与田小娥结为夫妻之时皆为自由身,且有媒人从中拉线,这符合传统的结亲程序,但两人却不被获准进入祠堂,原因是大多数族人、更重要的是族长白嘉轩心理上不愿接受田小娥之前的生活经历,因而假托宗族伦理制度将二人拒绝在白鹿宗族之外。
这些习惯法粗暴地干涉人的自由,随着时代的发展,在理性上必然没落。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它们确实维护了中国社会的长期稳定,维系着族人的感情、交往秩序。对于一个社会人来说,宗族是相对于庭院家庭而言更大的家,是精神的家园,亦是情感的归宿。人们进入祠堂祭祀,是一种对自己所在族群的身体的皈依,也是为自己的精神寻找一个遮风避雨的港湾。于是白孝文、黑娃终究都会回到白鹿原、回到白鹿祠堂。这种思维也沿袭到了现代社会,无论宗族、家庭以及与之相关的伦理制度是否没落,最终,人都会倾向于回归。
注释:
曹书文:《家族文化与中国现代文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5页.
参考文献:
[1]陈忠实.白鹿原[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2.
[2]陈忠实著,冯希哲编.陈忠实解读陕西人[M].陕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3]朱言坤.乡贤·乡魂·乡治——《白鹿原》乡贤叙事研究.[J]江苏社会科学,2018 (01):187-194
[4]雷达,李清霞.陈忠实研究资料[C].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