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视频”传播的风险治理
2019-04-17文/姜壮吴涵
文/姜 壮 吴 涵
2016年,《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不明真假的小视频,网民随手一转,有多少人想到——无主视频,调查有多难》的报道,明确提出了“无主视频”的概念,并将其定义为“视频中看不出具体时间、地点,来源不明,难以一眼证实或证伪。看似具体直观的音像,传递的却是真假难辨的模糊说法,甚至谣言。”由于“无主视频”通常涉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社会治安等重大议题,再加上“眼见为实”的心理惯性,很容易快速形成舆论风暴,最终造成网络传播环境的失序。近年来,“棉花制作肉松”“发明隐身衣”“南大野猪”等“无主视频”层出不穷,不仅对广大受众形成了严重的思想误导,而且对网络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甚至对社会稳定、市场经济、国家形象等带来了重大损害。因此,加强“无主视频”传播展开风险治理,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政府、媒体、受众等相关主体必须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积极寻求“无主视频”的规制路径。
拓展辟谣渠道,及时“拨乱反正”
客观来讲,由于受众对当前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社会安全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偏见”,或者说是“不信任”,再加上“有图有真相”的心理作用,许多“无主视频”通常能够得到广泛关注和快速传播,但与之相反的是,辟谣信息的传播存在较强滞后性,往往需要受众主动关注相关平台才能了解到真相,这就造成了“无主视频”与辟谣信息传播失衡的问题。因此,必须要进一步拓展辟谣渠道,对“无主视频”背后的谣言、虚假等信息进行及时“拨乱反正”。
首先,丰富辟谣信息精准推送渠道。相关辟谣平台或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的优势,向受众进行辟谣信息的精准推送,以提高辟谣的实效性。例如,尚处于建设中的百度辟谣平台,就将利用相关信息技术对数据库中的谣言信息进行标记,并正在开发精准推送功能,显然这将是非常有益的实践探索。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也应该尽快开通精准推送功能,全面压缩“无主视频”的传播空间。
其次,加强辟谣平台的宣传推广。政府要加大对辟谣平台的资金、政策扶持,并通过主流媒体展开广泛宣传,提高辟谣平台的影响力。就现状来讲,国内已经有许多非常专业的辟谣平台,如@微博辟谣、谣言粉碎机等,但调查发现,大多数受众都不知道有专门的辟谣平台。若是重点对其展开宣传推广,让更多的受众关注这些平台,对于规避“无主视频”的传播风险具有重大意义。
最后,加强“辟谣代理人”队伍建设。在西班牙的巴塞罗那,政府设立了社区抵制谣言代理人,专门从事向社区邻里传播真实信息的辟谣工作,这种线下面对面的辟谣队伍,对那些年龄较大的谣言易感染人群来讲,作用十分显著。对此,我国政府也可以学习这种模式,鼓励各社区成立专门的“辟谣代理人”队伍,采取线上线下多元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谣言即时咨询路径,并逐步向知识宣传、素养教育拓展,以切实增强辟谣信息的渗透性,全面挤压“无主视频”的传播空间。
完善内容认证机制,提高技术筛查水平
目前,各大视频网站、社交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已经成为“无主视频”的核心集散地,而作为内容传播的“把关者”,平台必须加强对信息产品的认证,最大程度地将“无主视频”扼杀在摇篮之中。
首先,社交媒体要不断加强内容净化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内容透明度。2018年,You Tube全面实施内容净化与透明机制,出台了《You Tube社区准则》,采取人工与智能技术对违规视频进行及时筛查和删除。据统计,仅2018年4月至6月,其就筛查删除了近800万条违规视频,其中智能检测的违规视频数量占比高达87.6%,剩下的则是由受众、辟谣平台、非政府组织等主体举报出来的。可见,完善的内容认证与举报机制,能够有效遏制“无主视频”的传播,非常值得国内社交媒体学习借鉴。
其次,加强与第三方“认证专家”的合作。随着国家对网络环境建设的重视,以及各大平台为解决不良信息传播成本投入的加大,专门从事内容认证的“认证专家”正在成为全新的产业。比如,爱尔兰的Storyful公司,就是专门为各大网络平台和公司辨别视频真假的公司,尤其是对于审查难度较大的“无主视频”,他们在技术、专业知识等方面都有着巨大的优势,受到了各大媒体和相关企业的广泛认可。对此,国内媒体应加强与第三方“认证专家”的合作,对“深度仿冒”、虚假造谣等“无主视频”进行有效辨识。
最后,加强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应用。目前,运用人工智能算法的反响识别,对各类不良视频进行核查,已经成为一种极具发展前景的方法。那些“深度仿冒”的“无主视频”,尽管在技术层面很难破译,但并非是毫无破绽的。纽约奥尼尔大学的一项研究成果显示,虚假视频中的角色通常会在生理表现上存在明显差异,包括呼吸频次、眨眼次数等。以眨眼次数来讲,正常成人眨眼次数为17次/min,而在交际的时候,则会增加到26次/min,阅读时则会降到4.5次/min。但在虚假视频中,由于缺乏相应的闭眼情境,若是其中有人物出现,那么他们在眨眼次数上就会出现差异,这也成为鉴别真假的关键。对此,相关主体要加强AI技术、大数据技术、深度学习等的创新应用,采用反制手段有效识别“无主视频”,拓展视频技术的效益空间。
加强网络法治建设,构建多元联动机制
和谐社会的建构与发展,离不开法治建设的支撑。法治就是从法律法规维度入手,对社会个体行为加以约束,若是脱离法治,社会个体就会在缺乏硬性准则的情况下肆意而为,最终带来无法预估的行为后果。就“无主视频”的传播治理来讲,同样也离不开法治建设,某种程度来讲,之所以“无主视频”传播治理难度较大,很大原因是因为对视频制作者和传播者的法律惩罚不够,违法成本较低。因此,必须要加强对网络视频生产与传播行为的法律规制,同时要联合一切可联合的力量,尽快形成“无主视频”治理合力。
首先,政府要做好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网络视频生产与传播方面的法律法规,形成宏观维度的规制框架。相比于普通层面的规定,人们更倾向于信任和遵守权威的法律条文,或者说,法律的强制性会让人们形成内在自觉性。近年来,我国虽然在网络立法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普遍存在立法层级低、系统性不强、可操作性差等问题,未能对各种网络失范行为主体形成有力震慑和约束。因此,要想实现对“无主视频”的有效治理,就必须加强法治建设,一方面,国家要加强宏观层面的立法建设,尽快构建以基本法为核心,以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补充的网络法律体系,为“无主视频”法律治理实践提供重要依据;另一方面,要进一步细化有关网络视频生产与传播的法律界定,尤其是要明确法律惩罚范围,让恶意制作和传播“无主视频”的行为主体意识到相关法律后果,从思想根源上予以规制。
其次,政府要加强政策引导,发挥媒体、公众、非政府组织等相关主体的作用,构建“无主视频”多元联动治理机制。我们明确的是,“无主视频”传播的风险治理并非简单的政府治网行动,更多的是“做人心”的工作,也就是说,在实际治理过程中,政府要与公众和社会组织达成共识,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基础上,引导社会组织践行网络治理基本职能,调动公众参与治理积极性,进而形成“无主视频”治理合力,将“无主视频”传播风险降至最低。例如,政府可建设一支专门针对网络视频传播的“朝阳群众”队伍,并通过合理的奖励机制,维持他们参与热情的长效性。
加强媒介素养教育,提高受众甄别能力
在“无主视频”传播的风险治理中,提高受众媒介素养始终是一个永恒的策略,尤其是全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环境日益复杂多变,面对具有技术性和阐释性双重偏向的“无主视频”,既要做好对内容的认证净化工作,又要做好受众的媒介素养教育工作,提高受众信息甄别能力,这样才能为“无主视频”的治理提供双重保障。
加强学校层面的媒介素养教育。据最新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8年12月,在我国网民职业结构中,学生是最大的职业群体,占比高达25.4%。但由于学生受认知经验和人生阅历的影响,很容易在复杂的网络环境中迷失自我,也很容易人云亦云地相信和传播“无主视频”,这就要求学校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学生信息甄别能力,并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媒介使用习惯。就媒介素养教育来讲,西方发达国家无疑是先行者,如美国早在上世纪末,就已经构建了相对完善的中小学媒介素养课程体系。还有,澳大利亚也是全球第一个对媒介素养教育进行法律界定的国家,并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课程体系,全面覆盖了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各个教学阶段,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此,我国要充分学习和借鉴西方国家的成功经验,从立法层面确定媒介素养教育的地位,并积极构建媒介素养“全面教育”体系,切实提高国民的媒介素养。
加强社区层面的媒介素养教育。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互联网在中老年群众中的普及率提升,中老年群体也开始成为网络环境建设中的重要“一极”。另据腾讯公司发布的《谣言治理报告》显示,中老年群体已经成为最大的谣言易感人群,是“无主视频”传播的主要危害对象,尤其是有关健康类谣言。所以,媒介素养教育也要扎根社区,让广大中老年网民可以通过相关教育活动,充分意识到“无主视频”的危害性,并逐步培养他们独立思考、理性判断网络信息的能力,进而形成媒介教育的“全龄化”渗透。
总而言之,面对日益复杂的信息传播环境,以及“无主视频”传播的巨大风险,政府、社会组织和民众等相关主体,必须及时转变理念,积极参与到“无主视频”的风险治理中,从顶层设计、内容认证、辟谣机制、媒介教育等维度入手,打造“无主视频”传播风险的多元规制局面,最大程度地消除“无主视频”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进而营造和谐民主、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为新时代网络安全建设提供重要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