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虐童幼儿园将被封杀
2019-04-13泉魂江韵
做人与处世 2019年6期
泉魂江韵
近年来,韩国虐待儿童事件频繁发生,成为韩国严重社会问题之一。一直以来,韩国保健福利部、法务部、女性家族部以及教育部等各大部门加强合作,大力出台并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虐待儿童行为者的惩罚力度,以根治韩国社会中频繁发生的虐童顽疾。2015年,韩国国会正式通过《婴幼儿保育法》修正案,要求全国幼儿园等保育场所,必须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使儿童在幼儿园的活动由社会监督,以此杜绝幼儿园虐童事件的发生。修正法中规定,幼儿园经营者、院长、教职员等人对儿童实施虐待的行为是教育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相关管辖部门可以对发生虐待儿童事件的幼儿园予以关闭停业处理。
目前,韩国已经将每年的11月19日,法定为国家预防虐童日,并着手制订《儿童虐待特別法》,以加重对虐待儿童行为的处罚力度。根据新法,虐待儿童的刑期将由“5年以下”提高到“10年以下”,罚金也从“3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5万元)以下”上调至“5000万韩元以下”。对于儿童服务和教育设施从业人员虐待儿童的,将从重惩处并禁止10年以内从事相关职业;对于隐匿儿童虐待实情的机构负责人,将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和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而所有因虐待儿童而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至少要接受200个小时以上的再犯预防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