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总是会不自觉地出卖自己
2019-04-12张佳玮
张佳玮
小王子说:每个喜欢写作的人,总会想怎样才能写好文章。其实,我们自己的生活就是创作的最好素材。正因为那是我们自己经历的,写起来才能得心应手。当我们不知道应该写些什么时,为什么不直接写自己熟悉的生活呢?那将可能成为你踏上写作之路的捷径。
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每次写作前,必须读一页《罗马法》,以便找到简洁的语感。所以《红与黑》字句明晰。或者也许是家传的缘故:他父亲是律师,他自己当过政府书记员,跟随拿破仑向意大利进军,目击过马伦哥战役。所以他写拿破仑战争的段落,被海明威誉为天下前二——另一段来自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
职业对写作风格,是有影响的。海明威自己在巴黎混日子时,还兼职记者。多年后,他认为,记者生涯有利于他塑造自己的冰山风格。《百年孤独》的作者马尔克斯也有同感:他老人家也当过记者,而且坚信自己最想做的就是记者,虽然他以魔幻现实主义风格著称。
所以,著名作家辛格认为,对一个作家来说,当记者比教书更健康。他说过,曾经有位评论家告诉他,“我从来不能写任何东西,因为我刚刚写下头一行,就已经在想写一篇关于它的文章。我已经在批评我自己的作品”。职业上最习惯的写作手法,总是会不经意地联系到作者自己。
除了笔调,当然还有笔下的人物与历程。福楼拜的父亲是医生,所以《包法利夫人》里,包法利先生也是醫生。巴尔扎克进过法学院,给诉讼代理人和公证人当过实习生,非常熟悉民事诉讼流程,所以在《人间喜剧》里,他对种种金融投机和法律程序了如指掌。当然,他笔下最丰富多彩的就是各色贪婪的金融吸血鬼。
村上春树年近而立在自己开的爵士乐酒吧餐桌上,写自己的处女作《且听风吟》,小说的大多数故事就发生在爵士乐酒吧;几年后,在他的小说《国境以南太阳以西》里,主角开了个爵士乐酒吧。
李碧华的第一本小说《胭脂扣》,叙述人及其女友都在报社工作,女友更是采访港姐的勤快记者,所以才能顺藤摸瓜,一路寻找如花与十三少当年的冤孽感情——而当时,李碧华自己就是人物专访记者。
世上自然有从历史选材,天马行空的作者,比如博尔赫斯,比如大仲马。但大多数作者总是会情不自禁地写到一点自己。比如曹雪芹写大观园,我们都知道他在写自己。比如,金庸先生为什么酷爱写趁乱劫掠的无耻兵卒?用他自己在《月云》里所写的原话:“宜官上了中学。日本兵占领了这个江南小镇,家中长工和丫头们星散了,全家逃难逃过钱塘江去。妈妈在逃难时生病,没有医药而死了,宜官两个亲爱的弟弟也死了。宜官上了大学,抗战胜利,宜官给派到香港工作……金庸的小说写得并不好。不过他总是觉得,不应当欺压弱小,使得人家没有反抗能力而忍受极大的痛苦,所以他写武侠小说。”
《水浒传》文笔如此简洁精确,杀人场景如同罪案报告,所以我经常怀疑难道施耐庵做过师爷,在衙门里干过活吗?不然,何至于把朝堂之事写得粗粗疏疏,却对县官孔目、公文刺配、差拨解差、牢城节级如此娴熟呢?一个人写东西时,最流畅细密的部分,总是会自然而然地泄露自己最了解的事。
司志政摘自《看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