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自由:挑战与超越(环球圆桌)
2019-04-11
编者按:新加坡政府近日就“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提出一读。几乎同时,脸书创始人扎克伯格发表公开信,呼吁政府和监管机构在互联网监管领域发挥更积极的作用。这显示出当今世界对互联网自由的认识正发生怎样的变化?本期“环球圆桌”邀请三位学者,从不同角度论述他们所认知的“互联网自由”。
网络治理的全球课题
葛红亮
推动新加坡出台“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案”(以下简称“防操纵法案”)的主要动因是国内现实变化。新加坡是个种族宗教多元的国家,维护国家团结与社会稳定,抑制煽动种族与宗教不和谐的言论,是新加坡政府执政的主要目标之一。如何在保障新闻自由的同时加强管理,使舆论生态活而不乱,新加坡历来有自己一套独到的认识和管理办法。早在1995年,新加坡《联合早报》原总编辑林任君就提出,“负责任的新闻自由”是新加坡新闻传播媒体管理的思想基石。如果采取西方所标榜的放任自由,只会在人民中引起思想混乱。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传播同样给新加坡带来挑战,作为地区重要的自贸港和国际金融中心,新加坡是各类信息的流通和汇聚之地,自然也成为网络犯罪的目标。正如新加坡总理李显龙所言,迄今依旧不乏有个人或团队开展有组织的行动,制作假新闻以误导他人。而假新闻的威力又比以往大得多:其真假难分,传播快且无法根除,影响了无辜的人群。相关的调查数据也表明,高达90%的新加坡人无法鉴别新闻的真假,将近一半的新加坡人表示他们曾经被假新闻欺骗过,15-24岁的年轻人中有55%轻信过假新闻。
新加坡加强网络监管也是整个东南亚的趋势使然。东南亚是全球网络发展最快的一个地区,拥有超过6亿的人口,其中网民达3.4亿。新媒体时代和“网络+”对东南亚社会也是一把双刃剑,“伊斯兰国”在崛起过程中,通过网络传播极端思想、网络招募、网络筹款是其重要手段之一,马来西亚、印尼等国就深受其害。为应对网络宗教极端主义、假新闻以及仇恨言论,印尼政府去年专门成立了“国家网络安全局”。而越南国会同年也以高票通过《网络安全法》,对禁止利用网络空间煽动反对国家、歪曲历史、破坏民族团结、诽谤宗教、散布虚假和有伤风化的信息等行为做出具体规定。
加强网络安全治理以维护互联网运行的安全和秩序,进而保护网络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是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课题。加强网络安全立法成为各国行之有效的重要举措。德国早在2015年就已通过《网络安全法》,去年年初又开始施行新的《社交媒体管理法》,中国也于2017年开始施行《网络安全法》。新加坡在这一时间段出台“防操纵法案”可谓是大势所趋。据悉,新法案将赋予政府更大的权力,可强制刊登假信息的个人或网络平台更正信息或撤下假新闻。不遵守指示的网络平台可被判罚款100万新元。此外,恶意散播假信息、企图损害新加坡公共利益的个人可被判处10年徒刑、罚款最高10万新元。对任何一个主权国家而言,这恐怕都是行使国家网络安全治理权力和责任的必要之举。▲
(作者是广西民族大学东盟研究中心研究员)
西方社会的被迫转变
沈逸
自2016年美国总统选举期间爆出所谓黑客干预以来,一向高举“互联网自由”旗帜的欧美发达国家,近似在一夜之间发生了180度大转弯,纷纷开始强调起对互联网内容的管控来。
事实上,片面强调互联网自由,不提甚至否认国家主权对网络空间的适用,是互联网和全球网络空间发展早期的特殊产物。互联网脱胎于冷战时期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的军用研究项目,早期互联网的发展和运用聚集于西方发达国家内部。从20世纪90年代初至21世纪前10年,欧美发达国家的技术、能力、资源以及观念在网络空间中占据主导地位。2010年,时任美国国务卿希拉里明确提出“互联网自由”的概念,并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奥巴马政府发表网络空间国际战略,就是这种主导地位在国家战略领域的投射。
当美国在网络空间处于霸权地位时,欧美战略决策者、技术精英及媒体界普遍相信,全球网络空间处于欧美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绝对掌控之下,脸书、推特等社交媒体应该、可以而且必须成为欧美外交政策的工具,以低成本、单向度、绝对可控的方式,在非欧美国家,尤其是所谓“非民主”地区实施“颜色革命”。
因此,所谓不提和否认国家主权,不是欧美国家自己放弃网络空间主权,也不是放任其他国家用社交媒体来威胁欧美国家主权,而是其他国家不许利用国家主权来对抗欧美国家的渗透。换言之,全球网络空间发展早期的互联网自由,是一种建立在美国霸权基础上“只许州官放火”式的自由,即使其中蕴含了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合理诉求,也是不自觉的、非常有限的。这种对互联网自由的片面认识,这种将少数国家谋求凌驾于其他国家之上的不合理诉求包装成普遍真理的做法,本质上是对互联网发展规律的扭曲,最终会遭到惩罚。“通俄门”爆发,让美国惊呼遭遇“境外敌对势力干涉内政”,这种来自社交媒体的反噬,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
对网络空间的规范化管理,应该是对之前被扭曲和滥用的所谓互联网自由的修正,是全球网络空间下一阶段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规范化管理的目标,不是切断数据流动,更不是切碎全球网络空间,而是促进全球网络空间从自发走向自觉,实现有序、健康、良性、稳健的发展。
全球网络空间发展必须造福世界人
民,为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为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服务。对全球网络空间来说,数据的自由流动、普遍的接入权利与规范化的管理体系是并行不悖的。《联合国宪章》中确立的尊重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同样必须实质性地适用于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体系的变革进程之中。互联互通、共治共享,让世界各国人民切实感受到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福祉,才是全球网络空间治理发展的正确方向。▲
(作者是复旦大学网络空间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新兴国家的时代责任
樊鹏
在有些人看来,新加坡出台“防操纵法案”是不那么令人舒服的,网络信息是新闻自由表达的一个重要渠道,他们质疑这类立法会不会妨碍新闻自由。但实际上,不单是新加坡,包括美法德在内的西方发达国家,在处理这类问题上的态度也大体一致。在价值与国家的效用、秩序之间,一个“理性”的国家没有任何理由不选择秩序和效用,兼顾价值和愿望。
提到今天西方的政治价值,除新闻自由外,我们还会联想到以投票选举为核心的民主、以自由竞争为核心的市场经济,以结社自由为核心的社会建设。许多人认为这些要素是建设一个现代政治体系的“基本要件”“基础设施”和“制度支撑”。坦白地讲,这些东西有其独特的价值,包含着人类政治文明进步的探索。但我们一定要清楚,这些所谓的政治“要件”很大程度上是“观念的”,却未必是“现实的”。一个重要的思考角度是,世界上有哪几个发达国家是因为这几个因素而发达强盛的?他们可能是发展的果,却未必是因;可能是价值的构建,却未必是历史经验和现实政治的呈现。很多人在这些概念与今天西方所取得的成绩之间,建立起一个不太稳固甚至是缺乏逻辑的关联。
法国大革命受益于启蒙运动,但留给法国最重要的遗产,可能不是自由,而是拿破仑建立的一套规范所有公民的崭新国家制度。英国率先建立起一套现代化的国家体制,在国家制度和国家能力相当健全之后,才敢于承认对抗性的社会概念。今天美国国内为了监测右翼言论、民主党阵营与外围左翼集团的联合,可谓无所不用其极。西方自己的发展历程就足以证明,对危及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言论进行管理,是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能。
这里倒不是说一定要走历史的老路,而是一定要讲清楚:没有超越国情、发展阶段以及政治逻辑的价值,更没有超越时间和空间的标准政治“要件”,发达国家自己也在艰难处理这些价值与自身政治问题的关系。对他国来说,应知晓所谓“普世价值”与制度移植都是有条件和成本的。
中国的优势在于,我们很早就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没有轻信与盲从这些价值,也没有采取极端排斥的态度,而是奉行“中道”思维和“务实”主义。一方面我们不拒绝包括西方在内所有政治文明的先进价值理念与发展经验,但一定要在中国的实际政治生活中惠及国家发展和民众福祉,否则它就是空中楼阁;另一方面,我们坚持用脚踏实地、循序渐进的方式探索符合本国实际的政治制度。
今天中国的言论自由和舆论场的发达,不仅取决于社会自身,更取决于工业化发展和互联网基础设施和信息技术条件的改善。过去20年,中国是互联网普及率上升最快的国家,国家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巨大,但另一方面监管者很早就清楚,过度放纵的互联网自由会产生扰乱社会发展的“次生灾害”,因此我们要坚持放管并用,不可偏废。
在价值和现实之间,国家要重视安全稳定和效能优先,兼顾社会的价值诉求和良好愿望,民众要有耐心和信心,不要片面期待政治文明的狂飙突进,而是要正确看待社会活力与安全秩序之间的关系。
在特定历史时期,传统西方价值理念曾对人类文明进步作出很大贡献。但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社会意识与之不相适应的部分就应更新调整。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国家,应有为人类文明做贡献的自信,为“民主”“自由”等理念赋予新的内涵和实现形式,推动社会意识与时俱进。▲
(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