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新建道路下穿既有公路的技术评价
2019-04-11赵崇臣
赵 崇 臣
(北京国道通公路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100053)
1 概述
随着北京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部分地区的道路进行了新改建和延长,涉及下穿既有高等级公路,下穿形式包括利用既有公路预留的桥孔通过,也包括采用暗挖顶进或明开挖方式下穿既有公路的情况。新建道路一般分为城市道路和公路两种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为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在涉路工程施工中的质量和安全,必须进行相应的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目前技术评价报告缺少统一的样本可参考,笔者认为,技术评价报告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的决策性文件之一,应具备评价工作规范、报告内容详实、评价尺度合理等几个特点,下面结合笔者在咨询审查工作经历,谈谈对技术评价的一些理解和体会。
2 技术评价的依据
对涉路工程应进行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首先应明确评价的依据,笔者认为主要包括以下两个层面。
2.1 法律、法规层面
涉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评价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各省市也相继颁布了具体的通知或要求,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下发的文件包括:《关于调整公路路政行政许可程序性规定的通知》《北京市涉路施工保障公路及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工作制度》。技术评价应符合上述法律、条例和通知等相关条款的要求。
2.2 标准、规范层面
新建道路为公路时,新建道路和既有公路均应满足交通部现行规范要求,例如:《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路线设计规范》《公路路基设计规范》《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等。新建道路为城市道路时,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行城市道路相关的规范要求,例如:《城市道路工程技术规范》《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城市道路路线设计规范》《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表现设置规范》等。
这里需要提醒,接近城区范围的公路具有城市道路的某些属性,例如设置了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设施,技术评价时应满足城市道路规范相关条文要求。
3 技术评价应包含的内容
笔者认为,涉路工程技术评价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法律、法规的符合性检查。
主要应该检查新建道路穿越公路和占用公路的行为是否符合2.1小节中提及的法律法规要求,尤其要符合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下发的《关于调整公路路政行政许可程序性规定的通知》《北京市涉路施工保障公路及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技术评价工作制度》等文件的要求。
2)标准规范的符合性检查。
重点检查设计文件是否满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含国标、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简称强条),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非强条条文,用词为“应”“必须”的条款,也应重点核查是否满足。
例如新建道路的平纵技术指标、建筑限界、净高、停车视距等;既有公路目前的运营使用状态是否正常;恢复重建是否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如路基、路面的强度、稳定性、压实度指标;附属工程如挡墙、排水、绿化等是否满足要求;防撞护栏和护网等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还应检查设计和施工方案是否达到编制深度,文件内容是否齐全。
3)施工和运营期间的安全措施。
核查保障既有公路施工过程和运营安全的方案是否合理。深基坑、坑槽、高边坡、挡土墙等部位,是容易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的位置;核查路基、路面的差异沉降指标是否合理;核查第三方监测的方案是否完备,包括施工前、施工过程、运营后的相关观测;方案中是否包含安全应急预案。
4)评价结论及建议。
明确给出评价结论,是否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还应对设计文件存在的问题提出优化修改建议。
4 工程实例
4.1 项目概况
拟建市政道路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道路整体为东西走向,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速度40 km/h。
京新高速公路起点为五环路以南约1 km,路线向北跨越五环路、六环路,经过河北省、山西省,可直达新疆。本段京新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 km/h,路基全宽34.5 m,中间为2 m中央分隔带,三上三下六条机动车道。京新高速五环路以南仅部分车道通行,并采用中央分隔带开口的形式实现道路两侧联通,京新高速公路远期将向四环内延伸,见图1,图2。
受本项目设计起、终点既有道路高程控制,本项目需下穿城铁13号线、拟建京张高速铁路和京新高速公路,其中下穿京新高速公路方式为新建框架桥。为减少工程投资,降低工程施工难度,结合本段京新高速未完全开通的有利条件,新建框架桥采用明开施工,框架桥施工完成后再对京新高速公路路基路面等恢复重建。
4.2 本项目技术评价要点
限于篇幅,本文对该工程技术评价的细节不再赘述,仅列举容易忽视的几点:
1)应进一步核查工程位置是否存在其他管线,并及时与相关权属单位联系,制定合理的保护或改移方案,确保其安全。
2)补充完善路基边坡开挖及回填的相关要求,如新旧路基的纵、横向挖台阶的技术要求,提出路基边坡防护建议方案(雨季或应急情况)、新旧路面结构的恢复重建设计方案。
3)对既有公路(京新高速公路)明开挖施工影响范围,应提出路基、路面恢复重建的沉降控制指标要求。
4)应提出路基开挖土方的利用方案,堆放安全距离要求,土方宜分类堆放,并将符合路基填筑要求的土方用于路基回填,减少废弃土方和外购土方数量。
5)应加强排水设计,如下拉槽段增加相应截、排水设施,防止客水进入桥区段。
6)应根据岩土勘察报告,进一步完善框架桥基底及施工影响范围地基处理方案,保障既有公路的运营安全;细化框架桥两侧过渡段搭板的设计方案。
7)既有高速公路的安全护栏应按不低于原标准恢复,重点做好连接过渡段设计;高速公路两侧(下穿桥区范围)应增设防抛网。
8)建议下阶段补充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5 结语
保障公路及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能为行政许可决策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和保障,技术评价报告编制单位需要加强重视程度,相关技术负责人应准确把握项目属性,充分理解各规范条文的内容实质,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合理把握“一般条文”,通过分析潜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建议,为涉路工程的安全施工、安全运营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