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对华复杂心态“症结”在哪
2019-04-04王义桅
王义桅
过去一段时间,欧洲乃至西方媒体的报道中,中欧关系成为热点话题。而中国国内舆论在转引这些报道和观点时,忽视了欧盟对华“既拉又打”的复杂心态,以及欧盟探索走有別于美国对华战略的第三条道路。
在第21次中欧领导人会晤以及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前夕,中国公共外交协会、中国驻欧盟使团在布鲁塞尔与欧洲知名智库“欧洲之友”联合举办了“打造更稳健成熟的中欧关系”研讨会,集中就“一带一路”议题展开对话。笔者在现场的感受是,对方学者提出的几个问题其实在欧洲内部具有代表性,也反映出欧洲复杂心态之所在。
第一,早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前,欧亚大陆桥项目干得好好的,“16+1”也在推进。怎么中国提出了“一带一路”,把这些都收编了?跟中国签署的才叫“一带一路”,是不是有些霸道?
笔者认为,我们可以先看看《世界人权宣言》。在该宣言签署之前,各国、各地区都有不少保护人权的条例和法令,但是你能否定《世界人权宣言》的重要意义么?把现有达成的共识集中起来指导整个世界的人权保护,这不是欧洲一直所倡导的吗?
“一带一路”倡议也是如此。尽管提出才6年的时间,但是把已有的各种互联互通的项目进行对接,形成更大的、规模的和系统的效应是很有意义的。“一带一路”源于中国属于世界,并非中国要把这些项目收编,也不是说只有中国人获益,或者只有跟中国签署的协议才叫“一带一路”协议。欧洲一体化如何与非洲一体化对接,最终让地区一体化服务于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全球化?这也是“一带一路”倡议思考的问题。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就要见证很多中国之外的国家相互之间签署互联互通协议,这都属于“一带一路”。所以,中国只是“一带一路”倡议者,并不拥有“一带一路”。中国迄今为什么没有公布任何一张“一带一路”地图?因为其本身不是在规划这个世界,更不是在主导这个进程,我们希望跟欧洲一起合作,让“一带一路”符合欧洲所期待的标准和规范。
第二,中国通过“16+1”机制分裂欧洲,中国应该坚持“一个欧洲”的政策。
笔者的回答是,如果传统欧洲大国真正关注的是“欧洲人的欧洲”,那么就更应该支持“16+1”。因为这些新欧洲国家,大部分经济条件相对来讲与西欧发达国家有相当差距,而这些国家与中国互补合作空间大,合作本身能够帮助它们更好地融入欧盟。
这16个中东欧国家,11个是欧盟成员国,5个是想加入欧盟的国家,本身就按照欧盟的标准在行事。在此基础下,这些国家都欢迎并加入了“一带一路”,“一带一路”是属于世界的。此外,中国与德国正在合作开发第三方市场,这也是大有可为的。我们需要以世界的眼光看待中东欧发展。
第三,互利双赢合作模式似乎是Chinawinstwice(中国赢两次),中国赚得更多了。
其实欧洲一些人的这种观点并不符合事实。中国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通过与欧洲的合作获得了益处,但也给欧洲带来了巨大的机遇,这本身就是互利的。中国的改革开放最初主要是劳动要素驱动经济增长,对很多中国人来说挣的都是辛苦钱,因此中国人通过付出更多的劳动也许赚了一点,也是情有可原的。如今,中国的改革开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中国将开放金融服务业、证券保险市场,欧洲在这些高端金融领域更有优势,可以获得更大的经济收益。因此,与其抱怨还不如抓住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机遇,共同推进世界经济增长。
第四,“一带一路”是基于规则的,还是发展导向的?
笔者认为,提出这个问题就暴露出不少欧洲人的思维方式非此即彼,中国人更多是统筹协调的。“一带一路”倡议当然是规则导向的,但是依照什么规则呢?不是中国人说了算,也不是欧洲人说了算,是通过共商共建共享决定的。欧洲过高的标准,其他国家很难达到,“一带一路”国家也千差万别。所以,中国在第三份对欧政策文件里特别强调,“一带一路”建设要强调高标准,与此同时也要因地制宜。
我们的哲学理念不是二元论,不是“要么采用欧盟的高标准,要么采用中国的低标准”那么简单。这不是一个零和博弈,而是需要把欧洲的标准、中国的标准、世界的标准,在“一带一路”国家进行对接和统筹,变成大家都能够接受的标准。欧洲只有更好地参与标准制订,才能提升自身影响力。正如意大利总理孔特所说,意大利参与“一带一路”,就是要把欧洲标准带进去。对此中国很欢迎。
整体来看,中欧关系正走进3.0阶段。中欧关系1.0阶段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关系:欧盟是发达国家最集中的组织,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所以中国改革开放之初双方是互补性合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中欧关系也进入2.0阶段:欧盟方面一直强调对等,比如对等开放,已经不把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对待了。
现在正进入的中欧关系3.0阶段,欧洲把中国作为超级大国,某种程度上还视中国为“对手”。这是中欧关系本身的变化,是世界的变化,还是欧盟竞争力下降带来焦虑?实际上,指责中国、拿中国说事儿,不能根本上解决欧洲自身的问题。中国正向高标准靠拢,比如说中国正在申请加入GPA(全球政府采购协议),这是欧洲一直强调的。中国现在也在酝酿出台隐私保护法、数据流动法等等,这些都在完善中国的市场,也是学习欧洲。但我们也时刻牢记一句话:欲速则不达。▲
(作者是中国人民大学欧盟“让·莫内”讲席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