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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注重“抓早抓小”

2019-04-03崔洪涛

青年时代 2019年4期

崔洪涛

摘 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抓预防,防微杜渐;落实“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全面从严治党,将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到实处;因此,要注重“抓早抓小”用好“第一种形态”,筑牢第一道防线。

关键词:抓早抓小;第一种形态;第一道防线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强调:“发现问题就要提提领子、扯扯袖子,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旨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充分体现出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真正关心和最大的爱护。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抓预防,也是抵御腐败的一道重要防线。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一、全面从严治党,必须用好第一种形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最难的是第一种形态,关键也在用好第一种形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从党的历史和从严治党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全面从严治党,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抓早、抓小、抓常、抓细、抓长,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毫无疑问要用严明的纪律、严格的党内监督,而不能以惩治“极极少数”代替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党内监督要体现在平时,把纪律挺在前面,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使每名党员、每个党组织都在纪律的约束中,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体现着对党的事业负责的态度,要勇于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发现错误苗头及时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使管党治党从只盯少数人向管住大多数转变,增强党的观念和纪律意识,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衡量从严治党的成效,不能只看执纪审查的数量,更要注重谈话提醒、函询诫勉了多少党员干部。体现出全面从严治党真正严起来了。

二、用好第一种形态 筑牢第一道防线

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既是工作要求,更是责任担当;既是实践过程,也是行动指南。要求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落实“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坚定不移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第一种形态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具体化,需精耕细作,常抓不懈,筑起抓早抓小、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

学习教育要常态化。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多做提提领子、扯扯袖子的工作,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并使其常态化。首先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要求开展好“三会一课”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开展述职述廉。其次,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问题,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谈话提醒经常化。通过及时组织函询、提醒批评、教育诫勉,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 纪委要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加强日常的执纪监督,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先把党员干部的“小毛病”“小事”“小节”和“第一次”管住管好,把多咬耳朵、常扯袖子、勤打招呼机制化、常态化。开展廉政廉洁谈话提醒教育,必须着力强化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工作理念,在提醒谈话教育、发现问题、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上很下功夫。通过谈心谈话,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从保护干部教育干部出发,着力加强形势教育、警示教育、日常教育,早打预防针,提高免疫力,做到守住底线早预防,构筑自己“防火墙”,关紧自己“铁笼子”,把好自己“安全门”,种好自己“责任田”,干好工作管好队伍,做到清正廉洁。

三、抓早抓小常抓预防,防微杜渐,第一种形态是关键,是抵御腐败的一道重要防线

“言其关键,因为这是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贯方针的体现。组织上有责任对那些游走在违规违纪边缘的干部,提出批评。这种批评,应该是严肃坦率、不留情面、触及灵魂的,足以让当事人知羞知耻,脸红耳热,甚至惊出一身冷汗。治病不可能舒舒服服、客客气气,不然那就不是治病,更救不了人。”

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在这“四种形态”中,最根本最重要的是第一种形态,在这个常态上下功夫,是实践“四种形态”的关键。

把纪律挺在前面,是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提出的新思路,创造的新方法,丰富和拓展了党的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可以说,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是“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具体实现形式。

当我们具有强烈的自觉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时,也许体会不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意义。可一旦放松了遵纪守法意识甚至走向深渊却浑然不知时,就会懂得监督、批评、提醒、惩戒,多么关键,多么重要。

四、全面从严治党,将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到实处

当前,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取得一定成效。其中,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作为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应的是违纪苗头和倾向性的问题,这既要求执纪工作者对党员干部思想上、言行上和反映的问题线索上准确分类、精准把握,也要求纪检监察部门不断丰富监督执纪方式方法,筑牢第一道防线。

众所周知,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从来就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潜藏于日常工作的各个方面。对此,组织不一定第一时间察觉,纪检监察部门也不一定监督到位,但其单位里的分管领导,科室里的党员干部和同事往往是心知肚明、一清二楚。要让咬耳扯袖形成常态、收到长效,就必须强调多元主体共治,充分运用组织力量、班子力量、党员干部和同事力量,组织和督促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支部委员、党员干部和同事都积极投身其中,对发现的问题,不打掩护、不和稀泥,敢于揭短亮丑。特別是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该树立主角意识,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找出来,在红脸出汗、排毒醒脑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的动力,实现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目标。只有形成上下联动、内外兼修、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提醒监督体系,挺纪在前才能见到实效。

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落到实处,就要充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党委要担起责任、强化督导和监督,对在民主生活会上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深刻、整改措施不具体的,可以当场叫停或责令重新召开。要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通过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等形式,对照党中央关于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进行深刻的党性分析和全方位透视,检查理想信念是否动摇、纪律观念是否松弛、党性修养是否减弱,达到红脸、出汗、排毒的目的。同时,针对已经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可以采用通报批评、函询等方式,针对具体问题开展一对一、点对点、实打实的交锋。方法得当、方式多样,成效方能不一样。

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因人而异原则,从不同对象的身份、性格特征、阅历、受教育程度等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策略,选择适当的方式方法。

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开展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作为是否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要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落实整改情况纳入党员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责任追究体系,确保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实现关口前移,做到用好“第一种形态”,筑牢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