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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类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育的偏差与纠正

2019-04-01李云飞于强波

职业时空 2019年1期
关键词:职业技能工匠精神

李云飞 于强波

摘要:由于现代社会呼唤重塑工匠精神,使得以“工匠精神”为主题的职业教育理念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面对传统职业教育的束缚以及现代职业院校追求高就业率的双重压力,造成职业院校在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两者之间存在教育理念和行为上的偏差,表现为过分注重职业技能的培养,疏于职业道德、职业操守、专业文化教育和缺乏科学的考评标准等问题。应通过校企深度合作联合育人,构建符合职业技能与工匠精神融合培养的合理评价体系,发挥“双导师”作用等途径来纠正职业技能与工匠精神的融合培养出现的教育弊端。

关键词:农业类高职学生; 职业技能; 工匠精神

工匠精神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是一种高度认同、敬业乐业的精神,专注专一、全情投入的精神,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精神。农业类高职肩负着为农业行业和企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任。但职业院校在实际的培养过程中,出现了职业技能与工匠精神融合培育的教育偏差,重技能轻道德的现象时有发生。通过校企深度融合的合作机制,培养具有扎实的职业技能和爱岗敬业的工匠精神,尤其加强学生工匠精神的塑造,并将之融入日常的教学工作中,纠正技能和道德两者之间的错位培育观念,这是一项刻不容缓的教育议题。

一、耦合关系:职业技能与工匠精神应并行培育

从逻辑学来说,工匠精神应属于职业道德领域,是一种高于普通职业道德、职业意识及职业创新的特殊意识形态。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两者在培养过程中应是一种耦合串联的教育内容,而不应该相互凌驾或彼此滞后。职业技能是指学生通过课程学习和生产实践所获得的从事某種职业的专业技术和能力,包括完成工作的技术要领、理论知识、动手操作能力、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和协作能力,是学生适应岗位、胜任工作、立足社会、学会生存的首要一步[1-2]。农业类专业学生需要具备植物生产、管理、经营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一定创新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工匠精神是学生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所体现出的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自信心,以及对待工作、对待同伴所表现出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1]。细化到农业类专业学生的工匠精神的培养上,就是要培养学生的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等精神。

职业技能形象地被职业教育工作者称之为“硬件”,那么作为工匠精神就更接近“软件”。从系统论角度出发,一套完整健全的职业教育体系必须软硬具备,文武俱佳。职业技能是职业立命的根本,职业精神是职业素养提升之石,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互为影响的关系[3],也是学生进入企业后成为企业合格员工的必备条件。农业高职院校最终的培养目标是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创新创业能力,适应生产一线岗位工作需要的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反思偏差:培育理念的缺失和技能的错位教育

(一)学生自我职业意识淡薄,职业方向不明确

受传统行业影响,部分学生在选择报考涉农专业时,对所学的专业并不了解,其未来的职业生涯也模糊不清。入学后的放松状态、学院文体活动的牵绊、学生自身经济、情感等琐事也间接地影响了学生入学后的学习积极性。由于对专业内涵和专业文化了解不深入,导致其学习动机不明确,对自己的职业方向不明确。学生对专业的认知度低,职业生涯模糊,职业态度消极,不能客观认识自己,缺乏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不善于处理人际关系。从工匠精神本质属性来看,它是属于一项长期系统的养成教育,学生自我职业意识淡薄、学生能力、学习动机的低下有可能对职业道德的被动接受出现排斥或抵触情绪,学生会认为职业精神教育缺少必要的教育价值。学生接受工匠精神的培育从自身角度显得软弱而无力,导致工匠精神培育缺失动力。职业精神的培养这种情况下,如果学生遇到了不能解决的问题,就会缺少努力解决的动力,这些都是工匠精神缺失的表现[4]。

(二)错位的“重技能轻人文”的职业教育理念

所谓“错位”,是指事物没有按照正常的秩序和队列发展或进行。职业技能与工匠精神两者的错位教育在现代职业院校中随处可见——表现为极其严重的“重技能、轻人文”的教育理念。学生工匠精神的培育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其培育过程应贯穿职业教育的全过程,需要将工匠精神的培养融入到日常教学活动中。高职院校对人才培养和课程建设研究不断深入,根据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在课程设置中,注重学生的职业技能的提升,根据企业实际岗位需求设置课程,但是忽视了对工匠精神的培养。在学生培养过程中注重对职业技能的培养而对工匠精神的培养投入不足,容易导致部分学生入职后不能很快地转换角色融入到企业中去,影响工作积极性甚至会出现频繁跳槽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自身发展。

(三)缺乏科学的考评标准影响了工匠精神的培育

工匠精神作为职业态度和精神理念的哲学范畴,它本身是无法通过数字或行为测量的。学生毕业后在岗位上的劳动可以透露出工匠精神的价值取向和价值意蕴,也可以反映出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具体表现。在考评标准方面,两者也是不同的。对于学生职业技能学习效果的考核,多采用笔试考核、技能操作考核或者是采取建立试题库让学生上机操作等形式。课程考核大多采用“平时成绩+期末成绩”考评方式。其中,期末考试分数一般占60~80%,考查学生对知识或技能的掌握程度;平时分则往往根据出勤率、课堂表现及平时作业给分。当前考核评价以掌握职业技能为标准,没有专门针对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等工匠精神的考核,也就无法引起学生对工匠精神养成的重视。而工匠精神属于精神层面的情感体验,很难采取量化的考核。它需要学生在企业真实场景中长期检验。家庭及社会的环境普遍存在着浮躁和功利性过强的倾向,重视技能的学习和培养,忽视职业道德、工匠精神的培养,导致学生在园艺技术专业生产类企业某些工作岗位艰苦的工作环境中实习容易出现拈轻怕重、急于换工作甚至转行的现象。实际工作中常常由于缺乏集体意识、团队合作意识、敬业精神等问题,使一些学生无法融入到企业环境中,在工作中被淘汰。

三、纠正弊端:工匠精神培育的四个“增加”措施

(一)增加课程思政范畴,优化学生自身职业意识

“课程思政”和“思政课程”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思政课程”泛指学院开设的思想政治课程,而“课程思政”则是一个很大的范畴,是指职业院校的所有课程都要体现并涵盖职业道德、职业规划、职业意识和职业创新等要素,是长期系统的职业教育理念。工匠精神的培育需要在“课程思政”中开发与实施,并内化为学生的职业意识。学生在接受知识和技能的过程中体会工匠精神在课程中的渗透,以此增强学生自身职业素养意识。在课程体系构建方面,要以学生综合素质的全方位提升及终身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开发本专业课程体系。课程教学内容中积极探索在专业课程教育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发挥课程思政的重要作用。将工匠精神培养融入到专业课和思政课中,以提升高职学生的职业兴趣和职业能力等职业素质,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面貌和职业个性为教学目标,立足专业实际并充分挖掘专业特色,以开发和建设“课程思政”为抓手,推进思政走进专业课程课堂,为农业、农村和涉农企业等培养和提供全面发展的优质人才。使学生对课程学习更有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达到专业技能能力与职业素养的同步提高,从而实现职业技能与工匠精神的培养要求[5]。

(二)增加入学教育指导,发挥“双导师”作用

“双导师”制是学生入学后,将班级学生分成不同的职业导师小组,组成由一名校内导师和一名校外导师组成的“双导师”小组。职业导师的主要工作内容是指导学生入学后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学生认真学习专业技能完成职业能力培训,指导学生利用好业余时间拓展知识面,最后帮助学生确定职业岗位和就业并长期跟踪培养。校外导师负责企业主修课及学生企业环境教学。校外导师通过定期来校授课和开展企业主修课等多种形式,让学生更多体验企业真实场景,了解和感受企业文化,促进学生工匠精神的形成和强化。校内导师负责学生校内学习任务,通过将企业文化引入到日常教学活动中,形成校内专业文化,培养学生重视自身的工匠精神的提升。通过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的双重培养,促进学生形成工匠精神。

(三)增加合乎规范的职业道德评价体系

建立重视工匠精神培养的长效机制,把工匠精神纳入考核体系,注重过程考核,设置过程考核评分表。具体设置如下:课程过程考核评分项目分为两个,其一是职业技能,占比50%;其二是职业精神,占比50%。职业技能包括以下三个要素:知识技能(15%)、操作技能(20%)以及综合技能(15%);职业精神包括以下四个要素:职业意识(10%)、职业行为习惯(15%)、职业道德(15%)以及职业创新(10%)。评价内容要求能够真实反映学生职业技能与工匠精神,内容不仅可以反映学生对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掌握程度,还要注重学生劳动态度、行为表现、团队协作等方面内容,用职业技能与工匠精神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平时表现。在学校内建立多方评价机制,包括任课教师、辅导员、职业导师、同学之间等多方参与考核评价。在企业实习阶段,由企业导师根据校企共同制定的实习考核评价体系对学生进行考核评价,引导学生重视工匠精神的养成。

(四)增加教师企业实践机会,达到“教学相长”的培育效果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教师对学生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是学生学习的榜样,所以教师更要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通过言传身教开展教学活动。教师在提高自身专业知识及技能的同时,也要注重自身的言行举止的规范性,通过教学过程对学生起到工匠精神的示范作用[6]。应该鼓励校内专任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积极提升自身专业技能,了解企业文化及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对企业不同岗位所对应的职业技能和工匠精神进行总结提炼,并将其应用到日常教学活动中,更好地在教学中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与工匠精神,提高了学生就业后的岗位适应能力。

综上所述,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是一项长期的职业教育系统工程。工匠精神的形成有利于尊重劳动、尊重普通劳动者的风尚,更有利于增强劳动者的存在感和影响力,对克服社会中弥漫的浮躁风气,形成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具有得天独厚和不可比拟的优势。“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需要造就技艺精湛的技能型人才,因此,高职教育中应注重“工匠精神”的培养[7],采取各种方式积极探索职业技能和工匠精神融合培养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按照人才需求特点,培养出能够适应社会和企业要求的高素质人才。

参考文献:

[1] 刘莹.探高职学生职业技能与工匠精神全面培养模式—以高职林业技术专业为例[J].辽宁高职学报, 2016 , 18 (11) :103-105.

[2] 葛志亮.论高职学生工匠精神培养的三个维度[J].继续教育研究,2014,(4):18-19.

[3] 穆晓娇.建筑类高职学生职业技能与工匠精神融合培养[J].辽宁高职学报,2017,(8):90-92.

[4] 李云飞.职业教育中“工匠精神”的缺失、回归与重塑[J]. 高等职业教育探索,2017,(3): 34-38.

[5] 艾紅梅.高职院校职业技能与工匠精神教育相融合的实践途径—以财经类专业为例[J].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 ,(3): 59-61.

[6] 刘建军.工匠精神与当代价值[J]. 思想教育研究,2016,(10):36-40.

[7]  王利改. 高职人才培养与“中国制造2025”环境下人才需求特点的融合分析[J].河北职业教育,2018,(6):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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