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拥百套房产的“医老虎”
2019-03-29林达
林达
受贿上亿元、坐拥100套房产,敛财渠道涵盖工程建设、医疗采购、人事任免……王天朝创下医疗系统官员腐败的多项“纪录”。入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昆华医院)十年间,王天朝将弄权贪腐的触手伸向了医院的每一个角落!2018年7月13日,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轰动全国的王天朝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认定王天朝受贿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632.22万元及美元8万。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天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公示后迎来仕途终结“噩耗”
2014年9月11日,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发生了“地震”。当天上午院长王天朝被调查的消息不胫而走。1957年出生的王天朝在医药系统工作长达40年。历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省卫生人员培训中心主任,龙云医药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省卫生厅科教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省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等职。颇有戏剧性的是,王天朝被查的当月,他可能还在坐等升迁。就在王天朝事发前的一个多月,即2014年7月29日,云南省委组织部曾发布《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王天朝拟任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公示时间是7月29日起至8月4日止。
但是这份任前公示在8月4日截止后,便再无下文。从公示结束到9月11日的数十天时间里,人们没有看到王天朝走马上任。他的职务仍是“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其实,王天朝正是在此期间遭到了实名举报。办案人员披露,“王天朝在公示前并未发现存在问题,而是在任前公示期间被人举报后发现有问题的”。彼时,云南省委组织部曾回应媒体称,省纪委在掌握一定线索和相关证据后,向省委组织部提出建议,此人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将接受组织调查,不再适合提拔任用。坐等升迁的王天朝迎来了自己仕途终结的“噩耗”。2014年9月10日,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云南省委同意,成立了由省纪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精干人员组成的“9·10”专案组,对王天朝的腐败问题进行彻底查处。
斗胆收受100套房产
王天朝之所以被冠以“双百”院长之称,是由于此前云南省纪委公布其受贿了100套住房、100个车位。检察机关将王天朝受贿100套住房的事实列在所有受贿事实的首位进行指控,但未涉及100个车位。据起诉书:2010年6月,王天朝利用其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昆明仁贤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徐某承揽、开发省一院安宁市太平镇分院职工住宅小区昆华苑工程提供帮助。王天朝收受徐某通过医院高管谢瑜、李季(另案处理)贿赂的昆华苑小区100套住房,价值8300多万元。
2006年安宁市政府准备与省医院合作在安宁建设分院。其中,493亩的医院用地是行政划拨用地性质,配套的200多亩昆华苑用地则是开发用地性质。2007年4月,配套开发用地的招标文件中出现了该地块“南侧需合作或引进建设一个省级医院项目”的限制性条件。2007年7月,昆华医院(即省一院)与徐某公司签订了合作建设医院的协议;同月该块土地挂牌出让。“该公司作为唯一符合限制性条件的公司,当然取得了该地块的使用权。”公诉人说。
谢瑜、李季等人证词显示,王天朝和徐某之间通过谢瑜商谈得到10%—20%的好处费,后用“倒账”的方式签订了购买昆华苑100套住房的协议。具体操作方法是:徐某打了8000多万元给谢瑜等人,谢瑜等用这8000多万元,以几家公司的名义去昆华苑买了100套住房,但没有购买车位。后据王天朝交代,开发昆华苑项目时自己作为院长给了支持,所以对方要感谢我。谢瑜曾问他是否将房产变卖,但他一是担心目标太大易引起怀疑,二是想等以后房价高点,因此卖房的事搁浅了。
招投标成摆设大肆敛财
尽管王天朝在庭审当天多次表示自己知罪、认罪,但他和代理人對检方指控的多项事实均有异议。王天朝一方认为,有14项犯罪事实都是要通过建设厅、卫生厅的招投标程序才能决定,自己并没有相应的权力。有多项事实王天朝承认自己受贿,但否认为行贿人提供了帮助。他多次以“不是我要的,是他们主动送的”“我不知道”“时间长记不清了”等话语来为自己辩护。
然而,王天朝被指控在门诊楼、住院楼、1号楼等项目都“伸手”敛财。仅在新1号楼项目建设中,王的受贿行为就涵盖了设计、装修、电梯等多个环节。2007年至2013年间,王帮助云南博洋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联合另一家公司,承揽到了医院住院综合楼的土建和初装修工程,先后7次收受博洋辰公司总经理张某贿赂的现金共800万元。2008年至2014年间,王天朝为昆明军龙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医院新门诊楼立体停车库等工程提供帮助,先后8次收受该公司负责人所送的人民币610万元。2008年至2014年间,王天朝接受肖某请托,为其公司承揽空气净化工程提供帮助。先后8次收受肖某送给的现金人民币285万元、美元8万元、价值人民币8.178万元的名牌相机一台、价值人民币2.53万元的名牌手表一块、价值人民币9.45万元的名牌手表一块。
除了手表,还有汽车。检方出具谢瑜的供述显示,王曾对她提起想买一辆3.0排量的名牌车。谢瑜在支付28万余元车款后,又找了与自己有合作关系的一家药企,为方便与昆华医院合作,给王天朝买车为由,让对方出20万元补偿给自己。2007年至2012年间,王天朝接受云南鸿润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某请托,为该公司代理的药品获得昆华医院的采购提供帮助。收受张某贿赂的价值人民币47.78万元名牌越野车一辆。
看似走过正常程序的招投标项目,是如何被王天朝干预的?在占受贿金额主要部分的昆华苑开发项目上,一位证人说,王向安宁市政府提出要由院方确定开发商,且摘牌土地的开发商必须要有一个能够引进昆华医院的限制性条件。后来项目招标时就出现了“南侧需合作或引进建设一个省级医院项目”的限制性条件。又如,汪某公司向云南省一院销售了上亿元的医疗设备,51起业务全部通过招投标,汪某多次向王天朝行贿。王天朝在供述中说:“我和医院设备处处长打过招呼,请他照顾下这家公司。汪某和医院的业务往来,没有我的支持不可能做成。”
其他项目的证人证言则表明,有的项目是王天朝在招投标中设置了一些有利于特定公司的条件,有的则是在特定场合进行暗示,如将医药商介绍给相关科室负责人。检方在宣读公诉意见时指出,王天朝大肆进行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如医院与汪某公司的每笔业务都要提8%—10%的回扣。
“笑纳”商铺股份又买官卖官
检方查明:2007年至2014年间,王天朝为汪军实际控制的昆明鑫海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卓宏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几家公司向省一院销售医疗设备提供帮助。先后收受汪军贿赂折合人民币1100.99万元。成为王天朝受贿案的另一大“金主”。
汪军头脑活络,善于巴结“领导”。2007年3月的一天,汪军在昆明滇池路维多利亚餐厅送给王天朝一张农行卡。同年4月4日,王天朝在购买昆明新亚洲体育城千紫园小区3个商铺时,用该卡支付人民币49.99万元;同年7月3日,王天朝又以“金熙妍”(后经检方查实为在昭通开过的一个假户口)的名义,收了汪军贿赂的鑫海科技有限公司30%股份,价值人民币15万元。2009年5月19日,王天朝又以其女“王硕”的名义,收了汪军贿赂的云南卓宏进出口有限公司17%股份,价值人民币51万元。
送出股份后,为进一步拉拢王天朝,争取在省一院做大自己,2009年4月,汪军又以鑫海公司的名义,大手笔出资985万元,为王天朝买了昆明经典名居第14幢商铺及广告位,王天朝便安排王硕以“金熙妍”的身份签订了购房合同,予以收受。王在受贿的同时,还将女儿安排到某商人的公司工作,女儿从2005年开始在该经销商处吃空饷,每个月领1万元工资,不上班。该经销商还给王天朝女儿买了一辆价格不菲的私人轿车。其女儿吃空饷一直吃到2010年该经销商事情败露。
王天朝的部分受贿还涉及“买官卖官”,他在任时竟明码标价。2012年5月,省一院心内科主任医师黄某找到王天朝,要求成立新科室并让其当主任,为此送给王天朝10万元。
“神贪”院长被判无期
王天朝从一个农家子弟成长为一名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省一院院长,干出了一番业绩,在专业学术领域也曾有所建树。但是,步入领导岗位后,他逐渐放松了自我要求,第一次接受医疗设备商60万元的“感谢费”后,他“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错误思想便极度膨胀,一步步走上了贪腐堕落的不归路。
2016年8月18日上午,王天朝涉嫌受贿案由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昆明公开开庭审理。王天朝面容消瘦神情憔悴。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天朝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十年间,每年都在持续受贿,受贿犯罪形式多样化,受贿面广,既在医院医疗器械采购中收受贿赂,还在组织人事任免方面收受贿赂;受贿种类多样,既接受他人送予的人民币、美元,也接受相机、汽车、房产、股份等贵重物品和有价证券;犯罪金额也呈逐年递增趋势,从最初的几万、几十万,到后来的几百万升至上千万。
庭审中,王天朝及其辩护人认为,云南省检察院2015年1月23日立案,王天朝1月22日在接受传唤过程中就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但公诉人认为,云南省纪委在对王天朝进行调查之前,就已经掌握了其9000多万元的受贿线索,其中包括100套房屋。“双规”期间王天朝又交代了受贿金额为2200万元的部分犯罪事实。他是通过纪委“双规”后被动归案,而非自动投案的,因此不能认定为自首。检方认为王天朝认罪态度差,甚至出现了翻供情节,应以受贿罪从重处罚。但其律师认为应以“利用影响力受贿”定罪。在庭审最后陈述时,王天朝痛哭流涕,表示自己知罪、认罪、悔罪,“感谢组织对我的挽救,感谢办案人员为我的处境考虑,无论结果如何都服从判决。”
2018年7月13日,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天朝受贿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认定其受贿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632.22万元及美元8万,判处被告人王天朝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編辑:夏春晖 386753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