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出口骗税问题分析
——基于“羊毛变身空转”案

2019-03-28

福建质量管理 2019年2期
关键词:骗税黄玉专用发票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 100048)

一、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出口退税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根据本国税法规定,对已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将其在出口之前生产和流通各环节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或消费税等间接税,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的一项税收制度。近年来,在巨额出口退税资金的利诱下,出口企业中不乏大量不法分子从事出口骗税违法犯罪活动。尽管我国税务机关加大了对出口骗税的防范与打击力度,即使是这样的侦查力度仍旧无法彻底根除我国的出口骗税活动,相反却日益猖獗,因此,研究如何有效防止出口骗税成为当下的一个重要议题。

二、出口退税违法监管的信息化分析——基于“羊毛变身空转”案

2012年,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联合广东省公安厅经侦总队破获了可称是近些年全国最大的出口骗税案件:黄玉建美梭羊绒纺织品有限公司出口骗税案。2016年5月26日,上海市高院终审维持原判,裁定黄玉建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其行为又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当择一重罪论处,故应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定罪处罚。

(一)前期准备。2008年以来,外贸领域发展受阻,对外贸易出口滞缓,外贸业务出现萎缩,而此时,黄玉建发现可以利用外贸公司工厂买进货物再出口,从而以取得相应的出口退税实现利益的方式,同时,若通过支付“开票费”方式获取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用于退税,在贸易数量足够大的情况下,给货物“注水”以取得退税无外乎是一个增加利润的“渠道”。

为了实现上述业务流程,黄玉建成立了上海美梭羊绒纺织品有限公司、上海美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得龙纺织有限公司、上海建得美纺织有限公司等公司,同时召集了熟悉货物出口、报税、外汇业务的陈辉以及负责货款支付、财务报销、购汇、发票处理及退税等工作的黄裕春等人,到此基本构成了公司运营的结构。

(二)货物流运转方式——循环出口。黄玉建伙同被告人陈辉、黄裕春等人,在美梭公司自营出口及委托中国航空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等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纺织纱线至香港、新加坡的过程中,由黄玉建控制的“空壳”公司在香港以益利(香港)贸易有限公司的名义收货,待货物到达香港后,他们将纱线以来料加工或者以羊毛纱线名义报关入境,卖入境内黄玉建控制的公司,并通过其控制的金国物流公司将纱线从深圳、东莞等地运回上海,由美梭公司重新包装后再次出口,以此方式循环运作。

美梭公司进出口业务有真实的货物流动,而且出口的货物也是该公司自行收购来的,但是他们所采用的手法是将一批货物反复报关、循环出口,在国内将羊毛纱线虚报为羊绒纱线的“高报出口”、在国外将同批货物虚报品名为棉纱线的“低报进口”的手段赚取利差,以骗取出口退税。

(三)票据流运转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防止因在上海直接生产羊毛原料进行出口业务的突兀会引起监管部门的警觉,黄玉建则选择从产地进货加工再出口,他看中了号称“中国羊绒之都”的河北清河县。黄玉建拉拢了几个清河籍人,让其分别在内蒙古、宁夏、辽宁设立公司,并利用上述公司虚构并抬高收购羊毛、羊绒价格,为美梭公司提供足额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公司从两方面虚开增值税发票:第一部分是在清河籍人控制的公司与美梭之间,第二部分则发生在农户与清河的公司之间。清河的公司通过这种层层地虚开,最终为黄玉建提供了足额的进项发票。

(四)资金流运转方式——利用地下钱庄。伪装成正常进出口贸易,除了通关报税环节,还需要外币的进出账环节,而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需要真假资金的流转划拨。于是黄玉建与曾就职于多家外资银行,熟悉外汇业务的友人一拍即合,通过其成立的宁波高晟科技公司,并利用这家公司在香港等地拥有离岸账户,有美元及人民币的资金划转权,加之由于经营信用证贴现,美元客户较多的优势,为美梭公司换汇提供资源,安排其财务人员将外汇先行汇入购汇客户黄玉建开设在境外的银行账户,再要求黄玉建将相应的人民币汇入售汇客户指定的境内银行账户,以此满足黄玉建必要的进出口外汇需求。

三、现行出口退税实践中问题分析

(一)海关和税务部门对相关企业监管不力。案例中黄玉建控制的“空壳”公司,只是用来为出口骗税而创立的,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生产活动,监管部门没有很好的利用企业基本信息系统来把控相关企业是否只是空壳公司,企业基本信息系统可以查到相关企业是否好用水电及车辆登记及年检情况,从而判断是否涉及骗税案件。犯罪嫌疑人控制的四家企业中,只有一家具备小规模生产加工能力,其实际购买和生产能力与公司的羊绒纱线出口规模大相径庭。如果负责退税的税务人员掌握企业这些重要信息,这起案件不会发展到骗税 8 亿的严重后果。

(二)票据监管不足。美梭公司利用票据造假的方式获得退税,说明当下假票据能够通过监管部门的核查,表明监管部门对票据流的监管在某些方面是不足的。如果票据监管失效,那么对货物与资金的监管也是失效的。现如今,骗税企业在报关出口前就开始买单,凭借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与单据不同的虚假货物以自己的名义报关运作,因而海关签署的以其名义出口的报关单形式上是真实合法的,其电子信息与纸质关单信息也完全相符。退税部门只有核查海运提货单,找到出口真实货物,才能发现骗税份子在出口环节造假。

(三)资金流错综复杂。如案例分析所述,外资账户与内地账户在案例中形成了层级关系。涉案资金流的账户至少经过六层:外资账户、退税平台账户、供货商账户、供货商所属法人或其他单位或个人银行账户、多个中间人账户、由黄玉建和熟悉外汇业务的友人的账户。其中,外资账户即这位熟悉外汇业务的友人的账户,安排其财务人员将外汇先行汇入购汇客户黄玉建开设在境外的银行账户,再要求黄玉建将相应的人民币汇入售汇客户指定的境内银行账户,以此满足黄玉建必要的进出口外汇需求。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联网查询早已完成,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问题。按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抵扣前必须通过网上认证,凡未经过认证的发票不得作为申报使用。认证使用专用扫描仪对发票的图像文字信息读取,通过税控软件识别、解密并发送信息至税务部门的数据库,比对完毕后接收反馈信息。

四、结论

出口退税在提高出口商品竞争力、鼓励出口方面具有不可小觑的作用,对我国的贸易经济而言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要对其充分利用、充分保护。通过前面的一系列分析,我们需要承认的是,针对出口骗税这一领域的管理,出口退税信息化系统是退税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防范出口骗税来说,构建严密的体系至关重要,但同时也要看到在防范出口骗税的研究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猜你喜欢

骗税黄玉专用发票
全国法院2021年审结商业贿赂、逃税骗税等
Empirical Likehood for Linear Models with Random Designs Under Strong Mixing Samples
《溪山清远》
●所有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都可以自开专用发票?
沉痛悼念黄玉民同志
剖析出口退税在我国当下的问题与建议
“营改增”纳税人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承担哪些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