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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五大体系推动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

2019-03-28王天旭云南省曲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畜牧业 2019年6期
关键词:曲靖市屠宰场无害化

文│王天旭(云南省曲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云南省曲靖市是畜牧业大市,畜禽养殖量大,且散养比例高,每年病死畜禽数量大,如果处置不当,不但会影响畜牧业生产安全,还会造成环境污染,甚至危及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2015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办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省实施意见”),曲靖市先后在所辖的麒麟区、沾益区、陆良县等7县(市、区)实施云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试点,先行先试,通过建立五大体系,实现五个确保,稳步推进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建立五大体系,实现五个确保

1.建立责任体系,确保责任能明确。市委、市政府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重大民生工程来抓,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及美丽乡村建设,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负总责,将其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考核指标。明确在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发现的病死畜禽,由所在地县级政府组织收集处理;在城市公共场所以及乡村发现的病死畜禽,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组织收集处理。明确各级农业(畜牧兽医)、市场监管、环保等部门的监管责任。明确从事畜禽饲养、运输、屠宰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畜禽死亡及处理情况的义务。

2.建立处理体系,确保病死畜禽处理能集中。针对曲靖辖区面积广、养殖分散的实际,各地探索建立了以工厂化集中无害化处理为主、其他无害化处理方式为补充的无害化处理体系,实现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全覆盖。

一是养殖密集、交通便利区域建设专业无害化处理厂。引进浙江百奥迈斯生物科技公司,在沾益区建成云南省首个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采用导热油高温灭菌脱水化制工艺,日处理病死动物量达30吨,可承担沾益及麒麟区、宣威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陆良县引入社会力量与浙江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采用高温高压干化处理工艺,日处理能力达到5吨。富源县引进浙江恒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采用湿法化制生物转化法无害化处理工艺,日处理能力达到10吨。会泽县、罗平县人民政府与浙江百奥迈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无害化处理厂建设合作协议,目前项目正在规划、选址中。全市建设的无害化处理厂,设备自动化程度较高,处理工艺杀灭病原菌彻底,病死畜禽经过无害化处理后产生的肉骨粉可以作为有机肥料,动物油脂可以制取工业油脂、洗衣皂、生物柴油等,实现了资源循环利用。

二是生猪定点屠宰场、畜禽规模养殖场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全市大部分生猪定点屠宰场都建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焚烧炉,云南神农集团在陆良县、宣威市的大型养殖场建设有生物堆肥发酵场,自行处理病死猪及病害动物产品。

三是养殖量小及边远地区建设生物堆肥发酵场和化尸池。无害化处理厂不能覆盖及交通不便的乡镇和村,采用集中建设生物堆肥发酵场和化尸池等方式进行散养户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富源县古敢乡由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曲靖市农业局共同投资,当地政府提供土地,依托古敢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建成生物堆肥发酵处理场,收集处理检查站检查发现、运输途中和本乡辖区内的病死畜禽。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专业无害化处理厂3个,焚烧炉37个,生物发酵场8个,化尸池1311个。

3.建立收运体系,确保病死畜禽能收来。搭建了“以收集点为主干、冷库和暂存点为分支、村组动态收集为补充”的收集体系,确保将病死畜禽从千家万户收集起来。

一是定点收集。试点区域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个集中收集点,由无害化处理企业投资建设、维护和使用,对辖区内散养户病死畜禽进行收集和暂存管理;扶持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建立暂存点(冷库),暂存本场的病死畜禽和病害动物产品。

二是统一转运。无害化处理企业负责收运体系的管理和营运,组建县级和乡(镇)村收集队伍,配备专用运输工具,村(社区)病死畜禽收集人员负责将散养户病死畜禽收运到收集点,县级专业运输人员再定时将各收集(暂存)点的病死畜禽运送至无害化处理厂集中处理。

目前,依托沾益无害化处理厂,沾益区在3个乡(镇)、30个生猪规模养殖场、2个屠宰场建成35个收集点,麒麟区在7个镇(街道)、11个规模较大的养殖场和1个定点屠宰场共建成19个病死畜禽收集点,宣威市在4个镇(街道)及现存栏母猪500头或年出栏肥猪6000头的27个养殖场、1个屠宰场建成32个收集点,由无害化处理厂购置专用运输车统一收运病死畜禽。陆良县在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场建设冷库,由无害化处理厂购置专用运输车直接到户收集。富源县计划在12个乡镇、3个规模养殖场建设15个收集(暂存)点,购置专用运输车收集病死畜禽;古敢乡安排专人收集处理检查站检查发现、运输途中和本乡辖区内的病死畜禽。截至2018年6月底,全市共建成乡镇集中收集点20个,生猪规模养殖场收集点68个,屠宰场收集点4个,购置专用运输车5辆。

4.健全政策制度体系,确保机制能运行。各地综合考虑病死畜禽收集成本、设施建设成本和实际处理成本等因素,制定了财政奖补政策和运行支持体系。

一是对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施补助。整合省农业厅试点项目经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等,建一个收集点补助10万~25万元,建一个冷库补助2万~5万元。将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冷库和专用运输车等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二是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奖补政策。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由规模养殖场(小区)扩大到生猪散养户,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统筹考虑养殖者、收集者、处理者三方利益,建立合理的无害化处理补助分配机制。沾益区对散养户自行送到各乡(镇、街道)病死畜禽收集暂存点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的,由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给予每头20元奖励;散养户电话申报的,每头奖励10元;建立冷库的规模养殖场每头补助10元。麒麟区80元/头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其中补贴养殖场(小区)和生猪定点屠宰场10元/头,补贴无害化处理中心收集费、运输费和处理费70元/头;散养户的病死猪补贴无害化处置中心运输和处置费60元/头,收集人员20元/头。陆良县每主动上交或报告1头病死猪由县无害化处理厂给予5元补助,规模场通过生物降解方式自行处理的,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补助。

三是实行病死畜禽报告制度。以签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书的形式,督促养殖场户、屠宰场、动物交易市场、动物隔离场、贩运户切实履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报告义务。发现病死畜禽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兽医人员报告,经兽医人员鉴别死亡原因、确定处置方式后,通知收集人员收集或自行运送至收集点。

四是建立病死畜禽处理与农业扶持政策挂钩机制。新建规模养殖场、畜禽屠宰场,必须同步设计、建设、使用无害化处理设施,原有规模养殖场、畜禽屠宰场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健全的,必须限期整改达标。对病死畜禽不按规定处理的违法失信企业,取消国家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的投资和政策性补助,取消新产品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资格等,三年内不予安排项目。

五是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各县(市、区)全面落实能繁母猪保险制度,能繁母猪参保率达100%。麒麟区、陆良县积极开展育肥猪保险试点,以规模场为主参保10万头。马龙县在实施牛源基地建设中,给予被列为扶持对象的养殖户每头能繁母牛225元的保费补助。将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首要条件列入保险合同条款,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保险机构不予理赔。

5.完善监管体系,确保关键环节能管住。各县(市、区)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法,全面加强规模场、散养户以及屠宰、流通环节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

一是全面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严格按照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规程开展检疫,对检出的不合格畜禽和产品100%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是对重点场所实施动物卫生风险分级管理。将畜禽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纳入动物卫生风险分级管理,及时评定风险等级,明确专人按监管频次挂牌管理,切实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三是病死畜禽处理实行申报制。无害化处理厂收集的病死畜禽在处理前,要书面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由县动物卫生监督人员清点数量、核查账实无误后,下达无害化处理通知单并现场监督处理,制作影像、视频资料留存。

四是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各环节管理。沾益区探索建立了“死亡查勘五必见、处理登记四签字、前提条件三必备、运输处理两集中、事后监管一督查”的“54321”病死处理工作程序,制定了“户申报、站受理、厂处理、所监督、联保险、财政补”的“六步法”工作规范。指导、督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建立运营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收集点、运输车、无害化处理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全程监控病死畜禽入库、移交、运输、处理及副产品存放、出库等各个环节;统一印制台账表格,全面如实记录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的收集、登记、处理及副产品流向等信息,确保无害化处理体系规范运营,严防病死畜禽从收处环节流入市场。

五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均开通违法处置病死畜禽举报电话,对提供丢弃、贩卖病死畜禽等重要案件线索的人员给予奖励,鼓励群众和媒体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监督。

六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与公安、食药、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案件协查和通报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丢弃、运输、销售、屠宰、加工和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通过以上综合措施落实,确保病死畜禽不出场、不出村,病害动物及产品不流入市场和餐桌。

二、主要经验

1.党政重视,高位推动。国办意见和省实施意见出台后,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专题调研,于2015年9月7日下发《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明确主体、落实责任,科学规划、建立机制,市场运作、财政扶持,转变方式、规范养殖,保险联动、协同推进,强化监督、长效管理”六项重点任务,计划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基本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均出台了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县、乡政府均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

2015年以来,市人大、政协认真调研和跟踪督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市政府把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议案》办理列为“狠抓落实年”的重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2016年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就议案办理情况听取市人民政府报告。市委、市政府组成招商考察组,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带领试点县(市、区)相关领导到浙江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考察招商,经多次协商,与浙江美欣达集团旗下百奥迈斯公司签订了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框架协议,引进该公司到曲靖市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省农业厅高度关注曲靖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工作,先后将曲靖市的7县(市、区)列为云南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试点,省厅领导多次实地指导,有力地推进了项目建设。

2.加大资金投入带动。面对全市上下财政收入偏紧的实际,市县两级政府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稳步推进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一是协调争取省农业厅试点项目经费700万元。二是积极整合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市级动物疫情处置补助经费等500余万元用于动物卫生监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补助。陆良县从2014年起在每年的畜禽防疫经费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用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经费,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每年安排1万~3万元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经费。三是引入市场机制,招商引进浙江百奥迈斯生物科技公司和浙江恒易生物科技公司等国内专业无害化处理龙头企业出资7560万元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并运营管理。四是认真落实扶持政策。招商成功的无害化处理企业享受曲靖市招商引资的全部优惠政策,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各相关部门在立项、选址、用地、用电、环评、税收、金融信贷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

3.加强宣传发动。全市以印制宣传材料、发放告知书、张贴挂图、刷制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持续做好《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提升、村规民约结合起来,引导全社会支持、关心、参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为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全市累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挂图6571条(幅),发放宣传资料10.63万份,通过电视台等媒体专题宣传报道157次,开展专题培训2868人次,与畜禽定点屠宰场、养殖场和运销户签订《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书》33480份。

通过几年的努力探索,“政府主导、企业运作、政策扶持、部门监管”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和“场户报告、定点暂存、统一转运、集中处理、循环利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处模式已在曲靖市初步建立,能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个环节,为曲靖建设美丽乡村、打造高原特色牧业“绿色食品牌”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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