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一带一路共建中法律促进的必要性研究

2019-03-27

福建质量管理 2019年4期
关键词:法律法规跨境信用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 西安 710063)

一、一带一路发展及现状

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承载了各国人民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美好愿望,契合了应对世界经济风险和挑战的实现需要,展示了引领和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战略视野,也展示了中国作为大国的负责任建设性作用。

我们积极推扩大相互市场开放,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贸易结构,培育贸易新增长点。发挥好综合性展会的平台作用,积极开展贸易促进活动。

二、“一带一路”发展中面临的法律问题及解决的必要性

(一)跨境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问题

1.问题:伴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对沿线国家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和跨境电子商务迅猛发展中所展现出来巨大推动力的同时,跨境电子商务法律监管问题日益凸显。基于“一带一路”跨国的特殊性、跨境电商监管具有自己的区域性、跨境的现实性等是这一区域的跨境电商监管具有自己的区域性。这一区域沿线国家的经济法治普遍不健全不完善,针对网络经济尤其跨境网络经济更是空白。一方面表现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存在差异性和滞后性,此外名族文化、经济差异、宗教信仰、政治体制也不尽相同;另一方面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则制度化建设还有待完善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等方面还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管制度。

2.必要性:(1)作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创新驱动新模式的跨境电子商务,必须健全和完善国际互助合作的法律监管,才能创造出平稳有序的经济发展环境,这也是“一带一路”倡议进一步推进的有效保障。(2)电子商务的发张和普及得益于“互联网+”时代的促进和推动,也顺应了全球网络经济到来的时代潮流。基于网络跨国界的基本特征、“一带一路”倡议和跨境交易的发展,实现了从点、线到面的促进和融合。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构建和完善,为国际贸易提供了更广泛的购销渠道、物流模式、支付平台和网络服务。

(二)“一带一路”背景下出口信用保险中的法律问题。

1.问题:(1)承保规模小、覆盖率低。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主要是依靠政府财政支持,由于政府在此投入的力度有限,所以其风险准备金就无法得到保证,这会对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规模产生非常大的影响。2016年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承保金额达到了4731亿美元,全年贸易出口额为33500亿美元,可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覆盖率仅为14.1%,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英国的覆盖率高达45%,日本的覆盖率甚至达到了50%,由此看出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覆盖率需要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提高①。(2)法律法规有待健全。从1989年至今,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经历了近30年的发展,有着非常大打的进步,但是相关的专业性法律法规还未制定出来,我国关于出口信用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无法与其高速的发展相适应,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缺乏相关的法律指引,维护与约束。

2.必要性。出口信用保险缺乏专业的法律法规就会为其带来不良的影响:(1)缺乏法律的保障则会使出口信用保险在经营过程中没有法律的支撑,没有强有力的后盾。(2)没有专业的法律法规就会使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缺乏约束,对于出口信用保险的业务职责、机构设置以及承保过程中的细节问题都没有严格的规定,因此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在实际的业务经营过程中难免出现违规的问题,这会导致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经营混乱,甚至降低客户对公司的信任和满意程度。

三、“一带一路”建设中法律的完善建议

(一)跨境电子商务方面法律的完善

1.跨境电子商务法律监管主体确立。各个国家和地区应通过共同磋商,达成对跨境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的统一,参照相关的国际法和行业惯例确立跨境电子商务法律监管的主体,并在签署国家和地区范围内按照国际法优先于国内法原则下遵照执行。跨境电子商务法律监管主体的确立,可以是由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通过协商共同组成,也可以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政府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行业协会或非政府组织,还可以是沿线国家和地区政府认可的跨境电子商务共同组成独立的监管组织或机构作为监管主体,更加有利于实现监管力度,保障跨境电商在一个绿色有序的环境下健康发展。

2.跨境电商法律监管体系。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新型国际贸易的新模式,其各系统单位信息联动也是法律监管的主要内容。跨境电商的海关监管、跨境物流监管等国际贸易所涉及的诸多环节,客观上都必须构建法律监管体系和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信息联动机制,形成跨境电商法律监管体系。

3.跨境电子商务法律监管的实现路径。“一带一路”跨境电子商务作为沿线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助力和经济创新驱动模式,健全和完善法律监管是进一步提升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的重要保障。首先,通过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完成的线上商务和运用现代化物流技术完成的线下实体配送进行网络信息整合和全程法律监管;其次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完成行业统一标准和制度规范和推动政府部门数字化通讯法律监管;再次、通过跨境电子商务的专门机构进行专业联动法律监管和广泛国际社会监督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的综合法律监管。最后,健全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的事前法律监管和妥善公平、便捷高效的国际贸易纠纷解决机制的事后法律监管。

(二)出口信用保险方面的法律完善

政府对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因此应该对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做出一定的支持。虽然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有了发展和进步,但是还存在着缺乏足够的风险准备金、没有设立专门的法律法规以及存在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政府主要可以从一下三面进行努力提高财政支持力度。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对我国出口贸易的保障作用日益增强,但是已经缺乏充足的风险准备金,这就需要政府加大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投资力度,弥补其承保规模小的缺点。

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应该借鉴出口信用保险发达国家的经验,同时还要以我国的实际情况来具体看待,根据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现状,制定专门法律法规,以此为其发展提供一个较好的法律环境。

五、结语

“一带一路”的建设需要多个国家共同治理,也需参与国之间达成共识,友好合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一带一路”的发展。我们应当相信,在中国与参与国家、地区的共同努力下,“一带一路”的美好前景必将为中国及世界法治化发展前景做出巨大贡献。

【注释】

①胡然.“一带一路”倡议下跨境电子商务法律监管问题研究,2018,5.

猜你喜欢

法律法规跨境信用
7月起将施行新的法律法规
为食品安全加把“信用锁”
跨境支付两大主流渠道对比谈
在跨境支付中打造银企直联
信用收缩是否结束
关于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几点思考
法律法规与民生新闻
海外房屋出租市场法律法规
最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文件提要
信用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