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家庭政策与托幼服务体系
2019-03-26王蕾
王蕾
法国家庭政策与托幼服务体系
王蕾
深圳大学外国语学院
法国现行的家庭政策框架包括货币补贴、税收机制、托幼服务机制以及假期制度安排,其独特性使它区别于其它传统的福利国家,其中最重要的一点体现在其托幼服务模式的多样性以及国家对每一种模式的公共支持。本文意在考察法国家庭政策出台的历史缘起、框架及主要内容、成效,着重介绍支持生育帮扶幼儿养育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安排以及设施建设,从而为中国社会全面二孩时代幼儿养育配套政策的构建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改革探求经验层面的知识借鉴。
法国家庭政策 托幼服务体系 儿童福利 家庭价值
中国于2014年全面启动了“单独二孩”生育政策,该政策实施前,一些专家和政府官员预测,在经历长期的计划生育政策之后,育龄夫妇一旦政策允许,长期积压的生育势能必然爆发,继而引发一场人口出生的高峰。然而结果和预期相差甚远,二孩生育远低于预期。[1]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二孩”政策正式落地。根据全国妇联调查统计,有一半以上的一孩家庭没有生育二孩的意愿,在是否要生育二孩上,80%左右的父母首先考虑的是托幼、入学等公共服务因素。[2]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部长陈晓霞在介绍调查结果时表示,由于生育成本、经济负担、照料负担等问题,相当一部分家庭存在“不敢生、不愿生”现象。另一方面,已经生育二孩的家庭对于相关公共服务和家庭教育指导提出了新需求。[3]
我们发现,在全面二孩时代,存在着这样一对矛盾:一方面国家提倡和鼓励二孩生育,出生率的提高可以缓解人口老龄化压力,人口对于国家来说是珍贵的资源和财富;然而另一方面,在实际生活中,民众生儿育女时首要考虑的是家庭收入、生活水平、儿童看护及教育等现实问题。随着社会的变迁,家庭范畴内会出现不同的新问题,这些新问题和时代特点紧密关联,二孩的到来对家庭模式、家庭功能、家庭承担传统责任的能力,以及家庭成员(主要是母亲)在家庭和事业之间的平衡都产生很大冲击。作为当前养育照料的主要承担者,女性生育二孩的最大顾虑在于,在孩子0-3岁期间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照料孩子,这势必对她们的就业和职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高龄生育的现实降低了家庭隔代照顾二孩的可能性,对家庭幼儿照料功能的维系产生颠覆式影响,职业保姆资质不稳定以及费用的日益上涨抑制了市场化替代养育的范围,对儿童早期发展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公众对托儿公共服务的需求。生儿育女远不是私事,它已进入公共领域成为国事的一部分,家庭问题从属于社会问题的范畴。要回应二孩生育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必须从根本上解决生育和个人经济、家庭以及职业之间的矛盾。这需要国家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制度安排和服务建设来解决实际问题。
法国生育率近年来蝉联欧洲第一。其现行家庭政策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促进家庭生活和职业生活的和谐与衔接,帮助年轻人履行父母的责任和义务。法国在家庭政策方面经常被其经合组织(OCDE)的伙伴们视为榜样,因在保持较高生育水平的同时,女性就业率也高于平均水平,且儿童贫困程度低。[4]这表明法国的家庭政策在实现人口增长、实现女性平衡工作与家庭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法国家庭政策因其多样化特性,没法纳入到西方福利制度的分类。它不同于北欧的普遍福利制度,英美的自由福利政策或地中海国家的保守福利制度。[5]其区别于其它福利制度的特点之一就是三岁前幼儿托管模式的多样性及对每一种托管模式的公共扶持上。(Thévénon, 2011 : 667-712)虽然各国国情不同,中国不可能照搬法国的政策法规,但是其有益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对我国依然有借鉴意义,尤其是三岁前托幼服务体系的建设是当下我国急需完善的领域。因此,本文意在考察法国支持生育帮扶幼儿养育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度安排以及设施建设,从而为中国社会全面二孩时代幼儿养育配套政策的构建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改革探求经验层面的知识借鉴。
法国社会保障体系发轫于17、18世纪国王们颁布的济贫救残类慈善法令,历经数次改革得以逐步发展。19世纪末出现了由企业支持的家庭补助管理机构的雏形(CAF),1918年在企业主的提议下创建了最初的家庭补贴(allocations familiales),1945年创建了社会保障制度(sécurité sociale),明确将家庭政策纳入其中。随后1946年提出家庭系数(quotient familiale),1949年提出住房补贴。[6]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法国迎来了经济飞速发展的黄金时期,1945年-1975年之间被称为“荣耀三十年(Trente Glorieuse)”。法国的社会保障体制也藉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调整,日臻完善,最终形成了一套覆盖全体国民,深入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社会保险制度。今天,法国的社会保障体系由全民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工伤和职业病保险制度以及家庭补助政策所组成。涉及本文的就是支柱之一的法国家庭政策。
少有欧洲国家公开宣扬自己的家庭政策 ,有些国家受二战时期集权思想的困扰所以不使用这一术语或不采纳有利于家庭的政策,而法国政府自二战以后就以公开的方式投身到家庭政策的建设中来。[7]有学者认为法国的家庭政策是长达几个世纪的政治意愿结果,中央国家希望通过此反对天主教会的权力。通过对家庭领域的规范,共和国家希望以此在教会最钟爱的领域将其击败并确认自己的力量。最终二战后家庭政策的实施是天主教家庭愿景和逐渐发展起来的社会平等理想的妥协。(Praihé : 151)对于“家庭政策”,法国政府这样定义:由国家、地方行政团体以及社保机构旨在帮助家庭抚养孩子以及帮助家庭面对孩子的出生及教育所产生的经济负担所采取的各项措施。这些措施包括直接的经济帮助,也包括对帮助照看儿童或有关家长事务的公共基础设施的支持。[8]这些经济帮助不仅涉及孩子出生和教育的直接费用,也包括因孩子出生和照看导致父母亲职业或退休金受到影响而给与的补偿。
一、法国家庭政策的历史源起
1. 促进人口再生产以保证集体养老的完成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儿童养育在法国经历了一个从私人领域到公共领域、代际间交换从私有化到集体化的过程。工业社会以前的农业社会中,儿童养育集中在私人领域,代际交换是私有化的。人口再生产体现在家庭中是劳动力的再生产,儿童成年后可以继承家业田产,参加农业劳动,并反过来抚养双亲和未成年的弟妹,即养儿防老。从前,情况就截然不同了,我们与物缔结的联系往往胜过与人的关联,家庭是优先围绕着维持家庭财产的物质生产组织起来的。这种代际交换全部都在家庭亲缘体系内部完成,家庭为养育下一代的投入被视为一种内部投资,为了个人养老的投资,养儿防老多子多福,在这一过程中国家没有参与其中。工业化时代则打破了传统家庭养儿防老的模式,养老金成为主要养老来源。工作的人通过税收、保险金的形式把钱交给国家,由国家出台章程进行再分配。当下退休老人的养老金来自当下工作的年轻人缴纳的税收,当下工作的年轻人年老时的退休金来源出自其未来退休那个时代工作的年轻人,所以是一个“众人养儿,防众人之老”的集体模式。今天的儿童在成年后,创造的财富将保证同时代老人的养老金。当下对孩子的生育、养育和教育的投入,就是投资未来,以保证社会在未来的健康运转。这一体系健康运行的前提就是有合理的人口再生产,出生率下降、人口老龄化对其极为不利。
2. 家庭功能的弱化需要国家的介入和干预
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法国女性逐渐走出家庭进入职场,工作和生育产生了必然的矛盾,导致婚姻、生育时间的推迟。七十年代以来,避孕药、避孕套等生育技术革新带来了性解放运动,传统婚姻受到威胁, 婚姻作为社会制度被逐步弱化,家庭的社会基础正在逐步崩溃,这给法国现代社会的家庭结构带来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婚姻的约束力和制度性减弱,最主要的结果是家庭形式多样化,结婚率下降,离婚率上升,再婚重组家庭增多,总体生育水平下降。同时,家庭功能弱化,无论对儿童还是老人,家庭作为社会基本单元的社会抚养功能都在下降,家庭结构越来越小型化、原子化。随着家庭承担抚养、教育、价值和文化传承功能减弱,家庭的社会稳定功能较之传统社会也大大弱化,这更进一步加剧了生育率下降,人口减少。所以法国制定出一系列相应的国家政策,在促进女性就业,走向社会,自我实现的同时,鼓励女性生育,将传统家庭功能很大程度地机构化社会化,并试图通过国家补贴的方式调和女性生育和就业之间的矛盾。现代家庭中,家庭对国家越来越深的依赖性使国家成为家庭生活的一个要素。(德桑格利:4)现代家庭的运行总是伴随着国家和各种社会机构的大量干涉。(德桑格利:5)
3. 减少社会不平等
当代社会的经济发展态势导致了贫富分化趋势,某些生活形式,如单亲家庭或多子女家庭,在失去传统大家庭保护和代际扶助的情况下变得更加脆弱和单薄,多生多养家庭在子女抚养和教育过程中经济压力更大,更容易陷入贫困并在社会中成为被边缘化的弱势群体。为了避免家庭因多生养而陷入贫困,同时也为了避免不同阶层的儿童在生命之初就因家庭条件的不同而受到的照顾和教育不对等,国家通过发放各种津贴和税费减免政策平衡社会差距,维护家庭稳定,从而实现阶层团结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法国家庭政策的出台有其历史缘由,其传统目标是支持生育以实现代际更新人口再生产,不因孩子的出生和教育开支而影响家庭生活水平。随着社会的变革,家庭政策的目标还旨在帮助年轻的父母衔接家庭和职业生活让他们可以继续工作,并帮助那些在教育孩子以及亲子关系方面有困难的家庭。这一目标的变化表明法国家庭政策重实效,积极应对当下家庭形式的变化,如单亲家庭的增多;也同样应对众多家庭希望生更多孩子、平衡家庭和职业生活的愿望。这体现出国家制度对不同时代的家庭事务基本需求的回应。儿童问题之所以是法国家庭政策的核心,因其不仅关系到儿童成长、父母职业发展、家庭生活质量,更宏观来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家庭政策的框架和具体内容
法国家庭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主要有三方参与:政府制定方向给予政策指引;管理社会保障的合作伙伴给予执行;家庭协会代表家庭并提供直接服务。根据数据显示,家庭政策的财政主要来源56.4%来自雇主给员工的社保缴费,20.9%来自社会普摊税(CSG),7.1%来自税收。[9]法国家庭政策框架体系可以总结为货币政策、税收机制、制度安排和服务机制四个部分。这四种干预手段相辅相成,货币政策和税收机制给予家庭生儿育女经济上的支持和减负,制度安排和服务机制则为儿童的照料提供制度层面的保证。
1. 货币政策
货币政策具体指通过直接发放补贴来弥补家庭因生养及教育子女而产生的开支负担,尤其帮助多子女家庭维持家庭稳定。经济补贴名目繁多,归类后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为涉及家庭或符合一定家庭人口数目的家庭津贴:住房补贴、多子女家庭补贴(complément familial ,3个或以上孩子家庭)、二胎补贴(allocation familiale ,从第二个孩子开始发放)、退休补贴;二为所有儿童均可享受的儿童津贴:幼儿补助(allocation de base,从出生到三岁)、生育或收养津贴、幼儿看护津贴(complément de libre choix du mode de garde)、父母自由选择工作时间照顾儿童补充津贴(complément de libre choix d’activité)、入学津贴;三为特殊家庭津贴:单亲家庭津贴(allocation de soutien familial)、患儿父母津贴(allocation journalière de présence parentale)、残疾儿童教育津贴。这些津贴具有普惠性同时又有区别性,所有有孩子的家庭均可以享受经济补贴,但是根据自身家庭收入的高低,所领取补贴的额度有所区分。法国的货币政策(经济支持)不仅在于抵御贫困,同时还在于减少有孩子家庭和没有孩子家庭的生活水平的差距 。[10]
2. 税收机制
税收机制需要提到家庭系数(quotient familial)这个概念,家庭每个人代表一个系数(成人算一人,儿童算半人,从第三个孩子开始算一人),所缴纳的收入所得税额等于家庭总收入除以家庭系数的总和。同样的收入,单身人士和一个有两个孩子的家庭税费缴纳额是不同的。这样的做法是综合家庭规模以及家庭未成年子女数而计算家庭的收支,尤其考虑到养育孩子而产生的支出,从而对社会财富进行纵向二次分配。同时,因家庭系数计算而达到的税费减免设有最高额度,富有的多子女家庭减免额有限,这属于横向的再分配制度。税收机制同样意在缩小有子女家庭和无子女负担家庭的生活水平差距,增强有子女家庭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减少有子和无子家庭之间的购买力差距,与不平等和贫困作斗争,以此来促进人口的代际更替,为法国未来面对持续的老龄化高峰做好准备。除此之外,法国还有一些税收减免帮助,如家庭用于聘请保姆的花销的一半可以免征收入税,为员工办托儿所的企业也可以享受税收减免,这对下文将要阐述的幼儿看管模式多样化创造了条件。
3. 服务机制
服务机制这里主要指国家提供照看三岁以下儿童(la petite enfance)的服务和设施建设,也就是法国的学前托幼体系。其构建模式为国家出台完善的制度法规进行引导,对从业人员、办学场所均出台完备的资格认定体系,地方负责实施以及对从业人员及场所的监管。运营模式包括机构接待、个人接待(母亲的助手)、母亲的助手之家、上门服务和娱乐中心这五类。[11]法国近年来在幼儿服务事业上的投入呈增长趋势,这也是其家庭政策变化的特点之一。涉及到幼儿,在其看护服务上的支出在最近15年一直呈增长趋势……法国1.12%的国民生产总值都投入在这部分服务中,远远超过了经合组织(0.96%)的平均值。(Thévénon, 2014 : 2)
1)机构接待(Structures)
首先是最常见的公共接待,包括集体托儿(crèche collective)、企业办托儿所(crèche d’entreprise)、临时托儿所(halte Garderie)、迷你托儿所(micro-crèche)。其次是家长接待,由父母协会组织管理的托儿机构。再次是家庭接待,家庭式托儿所通常是由社区雇佣几个母亲助手在其家里照看孩子,每个人不能照看超过四个孩子。家庭式托儿所由一名保育员、一名医生或一名教育专家管理,母亲的助手受他们的指导和陪伴,每周一到两次将其照看的孩子们聚集在家庭托儿所的场地里。[12]这种聚会有利于启发以及促进幼童的社会化。最后还有儿童花园(Jardin d’enfant),接收2-6岁的孩子,由于幼儿园理论上只接收3岁以上的孩子,所以儿童花园很多时候被视为托儿所和幼儿园之间的桥梁,其收费比托儿所便宜约30%。[13]
法国机构接待区别于他国的一个特点就是其托儿所可以接受3个月大的孩子,而北欧等国家接受至少1岁或18个月的孩子;其提供的服务时长是全天的,从而保证家长可以从事全职工作,而不像德国、荷兰或英国,其托儿服务是部分时间段;同时法国幼儿园有部分名额可以接受2岁的孩子,这比大多数国家都要早,2000年的时候有35%的2岁幼童被幼儿园接收。(Thévénon, 2011 : 667-712)接收小月龄的儿童对母亲休完产假可以直接重入职场提供了保证,全天段的托管时间则对父母全职工作提供了保证。
2)个人接待
家长可以将孩子送往母亲助手(assistante matelle )家里进行照看。成为母亲助手需要向省议会(conseil departemental)提出申请,由公共部门对申请人进行一次或多次面试和家访以考察其是否具备具有接待孩子的能力和条件,合格则颁发五年有效的许可证。到期后需要更新,流程和初次申请一样。获得许可证之后,上岗前需接受120个小时的培训,从业前60个小时,从业两年后60个小时。[14]其工作不定期受到卫生部母婴保护局的审查。从业的母亲助手在政府均有备案,需要雇佣的家庭可以给当地政府写信询问也可以在地方家庭补贴管理局(CAF)的网站我的孩子(mon-enfant)上查找所在区域备案的母亲助手。这种国家备案的体系让负责儿童照看的保姆均有案可查,且具有国家统一认定的资质,无论在技能上还是可信赖性上来说,都让父母托管起来没有后顾之忧。
3)母亲助手之家(Maison d’assistantes maternelles MAM)
从2010年起,母亲助手可以走出自己的家和别的同行成立‘母亲助手之家’,最多四个母亲的助手聚集在一起,每个人最多接待四个孩子。想要以这样的方式工作,母亲的助手必须获得省议会颁发的特别的许可。这种照看方式让孩子可以有更多接触其他同龄儿童的机会,有助于其社会化。
4)聘用保姆来自己家照看婴幼儿(Garde à domicile)
家长可以和别的家庭共享一个保姆,让保姆来自己家里照看孩子。
5)娱乐中心(Accueil de loisirs)
娱乐中心接受的主要是入学后的儿童,在学校上课时间的前后、周三、甚至周六以及学校假期接待儿童。中心通常由各协会或者地方团体,也可以是企业,甚至是个人主办,但是都需在省相关机构申报批准。娱乐中心由具有相关职业文凭以及具有主办青少年活动执照的校长和青少年活动组织团队(une équipe d’animation)构成,这些工作人员需要有国家颁发的组织青少年活动的执照(brevet)。
我们可以看到在托幼服务体系的构建上,法国提供的托幼服务灵活多样,这体现在家长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选择全天托幼,或是安排部分托幼,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是保姆照顾还是集体托儿所托幼,可以根据自身偏好选择将孩子送出家门托管也可以请专业保姆来家里照顾孩子。其次,国家鼓励不同性质的单位和个人创办托儿机构并给与经济上的扶持和税收优惠,如企业幼儿园、妈妈的助手之家。另外,托幼不单纯是找到人手照料幼儿,国家还考虑幼儿们的成长和对社会的融入,促进他们的社会化。最重要的是,所有机构的创办以及人员的资质认定均有国家出台的统一章程和规定,保证照顾孩童的从业人员具有合格的专业素养。这体现出法国家庭政策的一个核心就是保障儿童的权益。
4. 制度安排
在制度安排上,国家给父母提供与养儿相关的各类带薪假期,以协调父母(尤其是母亲)在家庭生活与职业工作之间的冲突。带薪假期包括母亲的产假、哺乳假,给父亲的出生假(congé de naissance),陪产假(congé de paternité),父母均可享受的“父母的周三”(法国小学周三不上课),育儿假(congé parental d’éducation)。尤其需要解释的是育儿假是父母双方均可以申请休假一年,并更新两次,最长可以请三年,这就完全覆盖了入学前的0-3岁阶段。同时根据负担孩子的数量,父母还可以获得不同时长的补贴以弥补工资收入的损失。由此可见法国家庭政策倡导的另一个核心理念就是父母在养育子女方面担负同等权利、义务与责任,极力促进家庭中男女平等关系。家庭价值的维系与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同时,这对父母来说多了一种照看幼童方式的选择,我们可以选择自己照看学龄前的孩子,同时保留了公职以及一定的经济收入。
三、法国家庭政策的主要成效
在介绍完法国家庭政策基本框架之后,我们可以看到这些政策机制肯定了家庭的重要价值,通过提供托幼服务、经济补偿、制度安排来维系家庭的稳定,从而支持生育率。父母假以及多种儿童照看方式的提供使得父母双方可以平衡家庭和工作。托幼服务体系的建立让国家承担起原本属于私人领域的家庭照料的重担,通过提供各种服务和设施建设为儿童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和教育条件。家庭政策不是单纯的人口政策刺激人口增长,而是一种长期投资,对人提供纵贯一生从出生到退休的陪伴。它陪伴家庭的日常生活,帮助他们面对人生的所有大事:孩子的到来、住房、上学等。法国的家庭政策可以被总结为一个鼓励生育,帮助养育,支持教育,扶助弱势,减轻负担,促进家庭稳定,确保代际之间和谐的政策。这一政策的主要社会效果通过四个方面的实际成果体现出来。
1. 出生率在欧洲居首位,稳定的代际更替
2011年经合组织的统计表明法国在家庭政策方面的支出是PIB的4%,在成员国家中排名第四。其中1.5%是直接的经济补助,1.75%实物补助(主要是提供儿童看护服务),0.75%是税收减免。[15]2015年,法国女性的平均生育率为1.96居欧洲首位。[16]虽然无法说经济投入和生育率成直接成正比关系,但是法国家庭政策所倡导的鼓励生育确实获得了实际的效果。根据法国国家统计局的数字,在非单亲家庭中,有一个孩子的女性就业率为91%,两个孩子87%,三个孩子66%,[17]这一数字表明孩子的多少对女性就业率有直接的影响,但是有三个孩子的女性就业率超过三分之二仍然是一个不错的结果。这一对数据可以体现出法国家庭政策在协调生育和工作之间关系所作出的努力。女性就业一方面对家庭的经济状况作出贡献,保持家庭的经济消费能力。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为男女平等做出了贡献。
2. 家庭以外幼儿照护体系非常发达
多元化幼儿照顾的局面更好地解放了父母,保护了生产力,尤其促进了女性的就业。同时,国家参与托幼行业从业人员资质的培训、认证、监督,在为社会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的同时,促进幼儿社会教育的普及与规范化发展,保证了托幼服务的质量和可信任度。法国家庭政策举国家之力保障托幼服务的发展,幼儿的照料和教育不再仅仅是家事,而是将幼儿的早期教育和社会化提到国事的重要高度,对国家未来的人力资本从人之初便给与重视和投资。
3. 有效地实现了社会再分配
国家介入代际财富传递,扮演收入再分配的角色。法国家庭政策的补贴和减税举措,有效地减小了有孩子和没有孩子家庭之间的贫富差距,让选择不生孩子的家庭的经济优势不再明显,不具有社会示范作用,间接地鼓励了生育。由于政策对单亲家庭和多子女家庭的支持,让这样的家庭不会因为养儿致贫,同时对高收入家庭受惠较多的根据家庭商数而减税的额度设置上限,从而缩小社会贫富差异。另外,对贫困的有孩子家庭的政策倾斜如住房补贴、贫困家庭生活补贴等会改善儿童的成长环境,这同样也是一种人力资源投资,弱化家庭经济条件给儿童成长和教育带来的影响,打破代际贫困链条。
儿童的福利建设和家庭的稳定是法国家庭政策的两大核心理念。虽然其现行的家庭政策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万灵剂,但是它让社会团结,让成年人对家庭有信心,让儿童从家庭中受益。作为社会的细胞,家庭的稳定会带来社会的稳定,儿童的健康成长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源泉。法国家庭政策演变历程呈现出一个从企业责任到国家责任、从私人领域到公共领域的过程。其家庭政策体系是一个国家主导、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的制度格局。[18]
四、可为中国借鉴的经验
法国家庭政策的实施和取得的效果体现出国家和国民之间的双赢合作关系。国家通过社会政策来调解国民的社会行为和生活选择,而国民通过国家导向性的政策,可以获得一定的实惠和帮助。国家通过强力手段介入家庭内部的代际再分配,通过国家手段保障这种再分配得以系统性地进行,并且通过调节这种再分配行为来调节国民的家庭行为。通过国家的家庭政策,法国的国民受到了鼓励,积极养育子女,从而获得了国家在养育、抚育、教育方面的帮助,并且在生活水平上,得到了国家的倾斜性照顾(家庭系数),在退休金方面,多生子女也得到了更多的补贴。这一系列的政策部分地缓解了中低收入阶层生育子女的经济压力,使得国民的生育热情保持在欧洲领先水平。国家和国民获得共赢,高生育率为国家的经济发展保证了劳动力获得,家庭消费也是当下经济发展的动力,同时缓解了未来养老的压力,而国民在养儿育女过程中得到了国家的帮助和支持。
社会福利政策不是单纯帮助社会弱势群体的单向支出,而是一种长期的投资和调控手段,一种形式的付出会获得另外形式回馈的平衡体系。国家在制定社会福利政策的时候,应当是一种投资未来的战略导向性政策。对家庭关系的平衡,实际上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对弱势家庭的帮助,有利于加强社会的团结并让社会阶层流动成为可能。今天对家庭发展能力的扶植,实际上是在未来收获丰厚的人力资源、降低社会保障的成本。国家因而从家庭发展当中获得宏观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更多的再分配资源。
法国的经验证明,家庭支持政策与女性工作政策充分结合时生育率会得到较好的保障。中国有自己独特的国情,我们没法教条地照搬法国模式,但是借鉴其经验,我们可以从短期、中期和长期来逐步建立自己的公共托幼服务、建立更灵活的育儿制度、制定经济调控手段以及税收政策。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1. 短期内,在服务体系建设上优先发展幼教产业和公共托幼服务,扩展国家义务教务体系。
中国的托幼服务现状是0-3岁婴幼儿公共照看服务几乎为零,少有的3岁前托管机构大多为私立精英早教机构,非大众工薪家庭可以负担得起。目前低龄儿童的照料主要是祖辈、母亲全职或兼职照料。随着人口老龄化和众多高龄生育二孩,祖辈承担照料的可能性会越来越小。国家应明确其在公共托幼服务中的主体责任,重建公共托幼体系,可以将托儿体系纳入学前教育体系,积极向家庭提供0-3岁的日托服务。学习法国让托幼类型多样化,让小型机构和个人能够参与进来,但前提是有资质认定的高质量供给,解决目前托幼的供需矛盾,同时也可以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支持幼儿托管行业的发展能够让孩子的父母安心工作,解决其后顾之忧。在服务模式上提供灵活多样的服务,可以以社区为单位,提供临时托管、日托服务、同时在社区加大育儿知识培训,解决隔代教育育儿知识理念落后的现象。对于三岁以上的孩子,问题集中在上课以外的时间以及假期,没有老人帮忙的上班族父母很难适应现在的幼儿园以及小学下午四点前放学的日程表。午托晚托的机构多为私人筹办,缺乏统一的管理规章。可以学习法国开办娱乐中心,关键问题同样是对其开办及人员出台规范的章程。法国家庭以外的的幼儿照顾体系非常发达,结合了国家帮助、公立机构、私营盈利机构、企业合作、市场保姆等多种方式,是一套成熟完善的系统,让不同需求和条件的家庭找到适合自己的照看方式。我国未来的托幼体系也可以朝着这样的目标前进。
2. 中期内,在假期安排上延长产假和陪产假制度,建立育儿假;企业和社保共同努力推进育儿假的建立。
目前每个省份的产假长短不一,陪产假制度也并未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起来。少数省份如广东率先延长了产假由原先的128天延长至2019年的178天,难产可增加30天,并固定下父亲陪产假制为15天。陪产假是一种人性化制度,让父亲在子女出生时也可以享受陪伴的天伦之乐,且让夫妻共担抚育责任。让男性更多参与儿童的养育,需要国家进一步推广陪产假的执行。近年来网络上流行的“丧偶式育儿”文章表达的正是当下许多女性在日常生活中独自担负起照料儿童的重担。一方面,父亲在育儿中的缺失使得家庭结构失衡,让担起工作和家庭两大重担的女性苦不堪言。另一方面,父亲的参与对儿童心理健康的发展,对家庭关系的平衡都是必不可少的。国家同时可以推行更加灵活的带薪休假制度,帮助低龄儿童的父母能更自由地安排时间照看自己的孩子,推进工作和家庭的平衡。
在中国凭空建立起如法国的可长达三年的育儿假期显得不现实。法国的病假、育儿假、失业金等需要国民给社保缴纳一定时长的费用后才有权享受在假期由社保发放的部分或全额工资补偿。中国想要推行更加灵活的父母育儿假,可以首先在社保中增添养育金缴纳,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员工休假时的经济补偿由社保发放,这样育儿假期的推广来自公司的阻力会减小,同时可以提高女性生育意愿。
3. 长期内,国家在政策法规上就家庭问题综合立法建立家庭法典;对儿童看护领域的人员规范进行立法;对积极推广育儿假期开办企业幼儿园的单位给予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
从政策法规上来说,我国在家庭领域的诸多法律、政策与服务体系相对分离,[19]缺乏就家庭问题综合立法的家庭法典。借鉴法国的经验,我国应当根据家庭孩子数量、收入水平以及城市生活水平给予家庭在税收、教育、住房以及托幼服务方面相应的照顾,完善社会福利体系,缓解生养孩子的经济压力。儿童是未来养老保险的贡献者,所以多子女家庭为社会养老贡献更大,可以像新税法执行后家有60岁以上老人需要赡养可以抵扣个税一样,对有子女家庭根据子女数对其养育开支进行减税,而不单是目前子女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开支进行减税,以此弥补家庭生育成本。
出台劳动法规更好地帮助用人单位协调工作和生育之间的矛盾,让生育期间和生育后女性职工的权益得到保障,让生育成为所有人的权利,在职业的范围内得到保护,减少女性就业时的性别歧视。对贯彻执行陪产假育儿假期的企业提供税收和财政补贴,鼓励其保留休时间较长的育儿假期后的女性岗位,减轻女性职业发展压力,提高其生育意愿。对出资开办员工托儿所的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和税收减免,鼓励工业园区多家企业联合开办企业托儿所。如法国拉德芳斯(La Défense)区是多家公司的集中所在区域,就办有企业托儿所,方便父母对工作和孩子托管及接送的协调。
最后,对幼儿及儿童看护的从业人员的资质进行法律规定,对从业机构的办学规范从场地、卫生、人员的安排出台细则,对从业人员和机构加强第三方监管,并对恶性事件出现的处理有法可循。近年来保姆给婴儿喂安眠药、托儿所幼儿园从业人员虐待婴幼儿、食堂给幼童提供发霉腐烂的食物等新闻时有传出,让人心痛不已。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其身体和心理的健康是其一生健康成长的基石,需要国家强有力的保护。民政体系相关部门负责贯彻相关法律法规,提供资格认证考试,对保姆资质的认定制度化,提供统一的培训,并让雇佣走上正规合法化。
总之,在全面二孩的新时代,国家在制定家庭政策时,需要考虑儿童的福利,也要考虑母亲的就业以及职业发展,使儿童幸福、家庭稳定,从而达到社会的团结和可持续发展。
[1] 马小红等:《单独二孩申请遇冷分析》,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20页。
[2]茹希佳:《江苏两会:女代表委员提案引关注》,载《中国妇女报》,2017.2.7。
[3]刘声:《全国妇联调查显示:超过半数受访家庭无生育二孩意愿》,载《中国青年报》,2016.12.23。
[4]Thévenon, Olivier.. Revue d’économie politique, Vol 121, No.5 (sept-oct 2011), pp. 667-712.
[5] Pailhé, Ariane, Clémentine Rossier and Laurent Toulemon.. Vienna Yearbook of Population Research, Vol. 6, Can policies enhance fertility in Europe? (2008), p. 150.
[6]法国国家家庭联盟网站:法国家庭政策, 2014年1月, http://www.familles-de-france.org/sites/default/files/PF_2014-01_la-politique-familiale-en-France-syntheses.pdf,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3月12日。
[7]Séraphin, Gilles.. Paris : Dunod, 2013, p. 4.
[8]法国政府公共生活官网,http://www.vie-publique.fr/decouverte-institutions/protection-sociale/politique-familiale/qu-est-ce-qu-politique-familale.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3月12日。
[9]法国国家家庭联盟网站:法国家庭政策,2014年1月,http://www.familles-de-france.org/sites/default/files/PF_2014-01_la-politique-familiale-en-France-syntheses.pdf,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3月12日。
[10]Thévenon, Olivier, Willem Adema, Nabil Ali.. Population & Societé, Numéro 512, juin 2014, p1.
[11]法国家庭补助中心CAF给父母提供的信息网站:https://www.mon-enfant.fr/web/guest/les-modes-d-accueil-de-la-petite-enfance,最后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3月12日。
[12]同上。
[13]杂志《父母》官网,https://www.parents.fr/bebe/mode-de-garde/les-jardins-denfants-quest-ce-que-cest-78132,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3月12日。
[14]法国政府公共生活官网,https://www.service-public.fr/particuliers/vosdroits/F798,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3月12日。
[15]法国政府公共生活官网,http://www.vie-publique.fr/decouverte-institutions/protection-sociale/politique-familiale/quelles-sont-mesures-qui-entrent-perimetre-aides-aux-familles.html, 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3月12日。
[16]法国国家数据及经济研究中心网站,https://www.insee.fr/fr/statistiques/3303349?sommaire=3353488,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3月18日。
[17]法国国家数据及经济研究中心网站,https://www.insee.fr/fr/statistiques/1559623,最后访问日期:2019年3月18日。
[18]张金岭:《法国家庭政策的制度建构:理念与经验》,载《国外社会科学》,2017年第4期,51页。
[19] 刘继同:《中国现代家庭福利政策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载《社会政策研究》,2016年第1期,106页。
【项目】本文为深圳大学人文社科青年教师扶持项目阶段性成果(编号00000437)。
(责任编辑:许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