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能写成十行好诗
2019-03-25陈翔
陈翔
每个月里有一个周末,我会坐两站地铁去国家图书馆;天气不好的时候,就打车去。我总是很守时,像赴一个约会。在国家图书馆,从上午10点到下午5点,我看书,或者写点什么。我喜欢坐在回字型的长木桌边,看正午的阳光透过巨大的玻璃穹顶,照在我正翻开的书页上。忽然间,一切都变得闪闪发亮。
约翰和我
当我坐在国家图书馆里,我时常想到“另一个我”——一个坐在伦敦大英博物馆阅览室里的青年。他叫约翰,是一本小说里的主人公。我感到我们是如此相似:
22岁,约翰和我都大学毕业;约翰离开英联邦的边陲南非,去英联邦的中心伦敦,就职于IBM公司;我离开中国的中部城市武汉,来到中国的中心北京,就职于一家互联网公司。工作之外,约翰在准备一篇关于福特·马多克斯·福特小说的论文;我写一点儿东西。
面对生活,我们同样选择了艾略特、史蒂文斯和卡夫卡的方式:借助一份稳定的工作,自力更生,然后挤出时间创作。约翰和我都是实用主义者。我们都不够坚决,狠不下心来,学习爱伦·坡、菲茨杰拉德或兰波,把一生都奉献给写作,在贫困交加中或等待缪斯降临中,用鸦片和酒精,使自己疯狂。
笛卡尔说:人类痛苦的来源,是不知道如何安静地呆在自己的房间。如果一个人,身处一座广阔深邃有如大海的城市,他只能像条鱼一样,流动地居住在一间鱼缸似的房间——那么,他领受的这份痛苦,无疑会像显微镜那样被放大——约翰和我的处境,便是如此。对于大都市的年轻人来说,单身的周末(尤其是夜晚)如此难熬。我们逃向书店、美术馆、电影院,和成群的书本、画作、梦待在一块儿,缓解焦虑和孤独。
在每个属于图书馆的周末,当约翰在大英博物馆里读着福特或庞德时,我在国家图书馆里读着叔本华和福楼拜。“要是我真的认识约翰就好了”——每当我发现孤独开始蔓延全身,难以排遣时,便这么想——但约翰会愿意认识我吗?也许,正是孤独,或者说忍受孤独的方式,使得我们和别人不同。而当我们相遇,理想很可能幻灭。毕竟,有时,人很难忍受和自己过分相似的人。
单调的生活
我过的是一种单调的生活。每天早上7点起床,写作到9点,去公司工作,到晚上9点,回家处理杂务,看一会儿书,12点睡觉。这样平均下来,每天有3个小时,读书、写作。有时工作太忙,就周末补上。
黑塞的自学计划激励了我。1899年,22岁的黑塞,在书店里做学徒,白天工作、夜晚苦读,四年下来,读了大量世界文学、语言学、艺术和哲学经典。时间是每个人都有的,既然黑塞可以做到,我想我也可以。
选择单调的生活,就意味着选择了秩序和自律,还意味着选择了放弃人生的快感。时间有限,只能专注地做好仅有的几件事。要有时间读和写,就必须放弃聚餐、喝酒、闲聊、闲逛、旅游、自拍、看电视、看电影、打游戏、玩手机、发朋友圈和赚外快。但既然放弃了,也就避免了追求不到的痛苦和满足之后的无聊。
这正是一种专心于自我,向内寻求的乐趣。正如蒙德里安的抽象画,是丰富的“一”,而非混乱的“多”:有限的色彩,有秩序的线条——时间的横轴和竖轴,把空间的红、黄、蓝组织起来,整齐地摆放在画布上,十分单调,十分丰富。
在于我,最大的乐趣之一,就是天气好的清晨,打开窗子,让风和云吹进室内,坐在阳光里,好像坐在梦与醒的边缘,读特朗斯特罗姆的诗:
黑色的日子走后我弹奏海顿,
手上感到一缕清淡的温暖。
琴键愿意,温和的锤子在敲。
音色青翠,活泼,安寧。
音乐上有种说法:“不单调的东西,很快让人厌倦,不让人厌倦的,大多是单调的东西。”
我以为生活也是如此。刺激的生活,总要人向外寻求娱乐,来得太快去得也快,容易心生厌倦,并且疲于寻找新的刺激。而单调的生活,只需要寻求自身,井然有序,从容稳定,让人心平气和。
当然,单调的生活,并非全然是幸福的一面。它和其他所有生活一样,有得必有失。其最痛苦的一面,上升到哲学层面,正是西西弗斯。
单独的写作
单独的写作,是单调的生活的延续。
单独之必要,是在于,归根到底,写作是个人的事情,是孤独的长期劳作,是忍耐的生存训练。一个人坐在书桌前,把无序的词句拆解、排列、组合,没有人赞美,没有人帮忙。除了个人的满足,不会有任何的回报。
在这里,西西弗斯的意象,再一次凸显了:写作者就是西西弗斯,写作就是推石上山,词语就是那块巨石,如果要写出点什么,就必须不间断地推动石头。正如村上春树在《作为职业的小说家》里现身说法:
一旦写作成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就必须每天都写,像考勤打卡一样,即使写得不顺手,提不起劲儿,也要鼓足精神写满十页。写长篇小说,是日复一日持续在密室里的精工细活,无比耗时费工,无比琐碎郁闷。
单独之必要,还在于,时间有限。如果你有志于真正的创作,就不应该惦记社交和混圈子。那些东西,除了一肚子的酒水和虚无,什么也带不来。更现实的层面,如果你把时间都让给了毫无意义的聚会,那么,你就没办法写点更有价值的东西了。
单独的写作,未免太个人主义了一些。可是,要把像从岩石里挤奶一样,挤出的时间,让给无意义的人和事,无异于暴殄天物。
选择单独的写作,还在于,我个人没办法放弃谋生,做一个职业作家——才能也好,时势也好,不允许我这样做。而在每周六七十个小时的工作之外,只有很少的时间,供我利用,见缝插针地创作。
我几乎要放弃了。可是,想想卡佛。他早年间,为谋生忙得焦头烂额的经历,让我觉得,工作和写作齐头并进的生活,没什么好抱怨。卡佛说他“一直干着一个接一个的狗屁工作”,锯木厂、加油站、仓库,还有门卫、送货员。就在干这些“狗屁工作”的间隙里,他写了一批最好的短篇小说。
亨利·米勒就更惨了。四十多岁,在一间借来的房间里写作,随时可能不得不停下笔来,因为屁股下面的椅子会被人拿走。但就是这样的环境下,他写完了《北回归线》。
我想,我至少比卡佛和亨利·米勒,幸运些。坐在清洁的办公室里,有稳定的收入,用不着干体力活,有一个干净的地方写作。我没借口,写得比他们更不好,或者更少。
单独的写作,也许是最好的写作解决方案了。说到底,写作和他人没有关系。和作家朋友没有关系。和互相吹捧没有关系。和觥筹交错没有关系。
我也常想,写作真的太辛苦了,生活眼见这么多的乐子,何苦写作呢?即使日复一日,写上五十年,又如何?一百年后,还会有人读到我的作品吗?写作最大的妄念,无非是文字代替肉身,成为不朽。可是,没准儿我孤注一掷,换来的不过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生前身后同样地籍籍无名。
可是一想到,“舍我其谁”?于是就认了,定了,一条路走到黑,不见棺材不落泪,不浪费,不气馁,不后退。把仅有的一点天赋,吃干榨尽,发挥到极致,也就算不枉此生了。
里尔克说:“耐心等待,终其一生尽可能地搜集意蕴和精华,最后或许能写成十行好诗。”
这“十行好诗”,大约就是我这一生所追求的意义。
责任编辑:钟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