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利益保驾护航
2019-03-25郝志学
郝志学
家住沈阳市法库县叶茂台镇榛子街村的村民李某一家早在2014年5月就被确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6年6月全县危房改造工作刚刚开始的时候,李某提出危房改造申请。经村“两委”班子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其与本村11户评议选取对象一同公示后上报镇城建办。李某家的住房经县住建局村镇办委托的沈阳某鉴定公司实地审核评估,鉴定属于D级危房,符合政策,可以申请危房改造。后经叶茂台镇审批,县住建局村镇办同意,李某获批新建住房面积为126平方米(符合人均不超过18平方米的标准)。
得到批准后,李某心想何不趁此机会增加点面积,房子大一点估计别人也发现不了。大房子建好了,那真是又宽敞又明亮,一家人乐在其中,周围邻居羡慕不已。但一些村民却在背后悄悄议论,他家盖这么大的房子能通过验收吗?
动“歪脑筋”的不止李某一人,叶茂台镇西二台子村刘某也是在2016年6月危房改造工作开始的时候,就提出了申请危房改造,以残疾贫困户名义通过村里层层上报。同样经县住建局村镇办委托的沈阳某鉴定公司实地进行了审核评估鉴定,认为符合政策,可以申请危房改造。但依据危房改造补助申请规定,残疾贫困户需要提供贫困证明。当时刘某根本不能提供相关贫困证明,但其谎称自己马上就要办理低保边缘户。后来,经再三催促,刘某还是未能提交贫困证明材料,考虑到刘某原来的房子已经拆除的实际情况,经镇政府和县住建局村镇办同意,給其留出时间办理低保边缘户手续,暂缓取消刘某危房改造资格。可是,直到刘某的房子建好了,他的低保边缘户审批手续还是没有办下来,所以,也就迟迟交不出贫困证明。
李某、刘某在危房改造和领取补助资金的过程中动“歪脑筋”、用“小伎俩”,一个私自扩大危房改造房屋面积,一个冒充贫困人员想领取补助款,这些“猫腻”都被法库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一一识破。2017年9月,法库县纪委组成专门调查组,对上述二人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李某住房面积实际为156平方米,超过批准住房面积30平方米。刘某办不下来低保是因为儿子在县广播局工作,女儿在县医院工作,在儿女都有工作的情况下,刘某申请办理低保边缘户是不够条件的。县纪委将调查情况及时通报给县住建局,随后,县住建局立即下达了 《关于取消农村危房改造户李某、刘某改造资格的处理决定》,取消了李某、刘某危房改造资格,两户各自的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予发放。
上述两个问题,仅是法库县正风肃纪监督“危房改造”专项检查工作的一个缩影,这样的问题也不止这两起。在开展正风肃纪监督工作过程中,法库县纪委监委侧重选取了2016年以来民生资金中单笔资金额度最大的“危房改造项目”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全县2016年危房改造资金使用及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核实。从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末,历时5个月的时间,法库县纪委监委共对2016年全县1333户危房改造户进行了全面复核。同时,还组织19个乡镇318名正风肃纪监督员进行了入户走访,对拟取消人员本人及其子女的相关信息进一步核查并取证,确定取消低保资格和相对应的取消时间,进而取消危房改造资格。经民政部门核实,共重新认定取消80户低保户资格,经县住建局认定,共取消危房改造资格49户,其中C级32户,D级17户。据统计,此次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线索79个,立案36件,处分38人,诫勉谈话2人,不予发放危房改造补助金101万元,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
下一阶段,法库县纪委监委将认真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强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切实维护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效保障危房改造相关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作者单位:法库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