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河塘干渠改扩建工程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
2019-03-20祁世磊
祁世磊
(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1 工程概况
东河塘干渠是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渭干河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改扩建后全长可达14.06 km,设计流量6.8 m3/s,衬砌型式采用塑膜防渗,控制灌溉面积8520 hm2。本次改扩建工程的主要任务包括改(新)建5座较大的闸枢纽、5座分水口、5座交通桥和1座钢渡槽,另有导流渠上的5座桥涵。东河塘干渠改扩建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工期定为4~5个月。在此对该工程进行投资估算和经济评价。
2 东河塘干渠改扩建工程投资估算
2.1 主要工程量及估算标准
2.1.1 主要工程量估算
本工程主要涉及到的工程量包括:土方开挖回填、浆砌石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等,具体工程量如表1所示[1]。
表1 项目主要工程量
2.1.2 基础单价计算依据
(1)人工工资标准。本项目执行108号文,工长工资为6.58元/工时;高级工工资为6.19元/工时;中级工工资为5.41元/工时;初级工工资为3.14元/工时。
(2)材料预算价格。材料预算单价由材料购买价、工地运杂费及采购保管费构成[2]。材料原价按施工年当季度价格水平计算。水泥平均运距45 km,柴、汽油运距25 km,钢材、木材及其他材料运距25 km,砂石料、卵石等运距为36 km。
(3)施工用电用水。施工用水可利用邻近渠道用水泵抽水,由水车运水至施工现场。渠堤外侧约50 m的施工用电渠道沿线部分渠段有10 kV电线伴行。其他渠段采用网电(占2/3)和自发电(占1/3)结合使用。
2.2 工程占地及补偿估算
(1)永久占地。东河塘干渠改(扩)建工程属4级工程,根据相关规定:永久占地指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占地[3]。因此本渠道渠堤两侧各15 m范围之内属于永久占地,共约61.87 hm2。但由于该渠道改(扩)建基本沿原渠线布置,均在原有占地范围之内,故不存在新增永久占地。
(2)临时占地。本工程的临时占地包括施工导流、施工道路、施工住房、临时仓库等,其中施工导流可利用原来干渠及现状排水沟;施工道路利用原有伴渠道路;施工住房、仓库可利用渠道两侧空地及各管理站房布置,这些均已计算在工程永久占地内[4]。
(3)占地处理。本工程选择老渠线进行改(扩)建,没有占用民房,不涉及到拆迁。但渠道沿线部分渠段的渠堤上长有柳树,因此工程全线有伐树情况,具体数量如表2所示[5]。
根据调查,本工程占用的柳树郁闭度≤10%,属于零星砍伐,不属于占用林地,故对占用柳树的补偿只包括林木补偿费。补偿标准如下:2 a生柳树的胸径为5 cm以下,补偿基数为12元/株;5 a生柳树的胸径为5~15 cm,补偿基数为22元/株;10 a生柳树的胸径为15~30 cm,补偿基数为35元/株[6]。
表2 工程区伐树统计
2.3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
本工程扰动地表、破坏水土保持林草设施面积为39.62 hm2,根据规定:修建铁路、公路、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基础设施,按实际占用地表面积0.3元/m2一次缴纳。本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工程,可算得本次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为11.89万元,
加上其他费用,水土保持总投资为60.49万元。
2.4 环境保护投资估算
根据规定:凡是治理河渠和保护生态环境所需的装置、设备、监测手段和工程设施,均为环保设施,其费用列为环保投资。本项目废土、废石堆砌费用、施工临时占地恢复及绿化费用、渠道两侧绿化费用均已计入水土保持工程费用。本工程环境保护投资主要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一次性投资8万元。
经计算,本工程总投资2750.84万元,其中2200.67万元申请国家投资,550.17万元地方自筹,具体构成如表3所示。
表3 工程总投资构成 万元
3 工程经济评价
3.1 效益计算
该项目主要产生的是灌溉效益,种植作物包括小麦、玉米、瓜菜、林地、果园等。效益计算采用缺水损失法计算,作物减产损失根据当地调查资料确定;其效益采用分摊系数法计算,分摊系数根据当地调查资料确定。单产根据调查资料分析和预测灌区今后20 a的各种作物产量。单价采用影子价格计算,灌溉效益为435.06万元。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经济学效益如表4所示。
表4 项目区灌溉效益计算表
3.2 国民经济评价
(1)固定资产余值回收。固定资产余值根据该工程项目使用年限,在经济计算期末年回收固定资产余值。工程使用年限按50 a计算,运行20 a后,固定资产余值为616.17万元,并和流动资金在计算期末一次回收,计入工程效益。流动资金回收率按80%计算。
(2)国民经济评价指标。经计算,本项目经济内部收益率(EIRR)为12.38%,大于社会折现率8%;经济净现值(ENPV,I=8%)为961.93万元,大于0;经济效益费用比(EBCR)为1.28,大于1。说明此项目满足国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求。
(3)水价分析。本工程总成本费=材料、燃料及动力费+维护费+其他费+折旧费=146.79万元;工程经营成本费用=工程总成本费-折旧费=86.27万元。渠道拆除重建后,年节水量2492.0万m3,由此可算得农业供水总成本水价为0.06元/m3,经营成本水价为0.036元/m3,现状农业供水水价0.065元/m3,经营成本水价农民可以接受,满足正常运营要求。
4 结 语
经分析,东河塘干渠改(扩)建工程在国民经济评价中各项指标满足规范要求,且项目投入使用后可保证供水水价不变,完全可以被当地农民接受,可对促进当地经济持续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应尽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