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在婚后置换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19-03-18
家庭百事通 2019年2期
成女士婚前有一套房子,婚后把这套房子卖了,然后用卖房所得價款购买了一套新房,登记在她个人名下。那么,所购新房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的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成女士的卖房所得款虽然有收益,但这部分收益应视为自然增值,所以,卖房所得价款应视为该女士个人财产。但是,置换的新房,以后这套房子涨价增值的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对于财产的所有权问题,夫妻双方也是可以协商处理的。
陈国利(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