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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科技支撑探析:以贵州省为例

2019-03-18董景奎欧国武

贵州农业科学 2019年3期
关键词:农技园区科技

董景奎, 欧国武, 孙 秋, 詹 瑜

(1.中共贵阳市委党校, 贵州 贵阳 550005; 2.贵州省农业科学院 现代农业发展研究所, 贵州 贵阳 550006)

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该战略意义重大、内涵丰富,是指导今后数十年我国“三农”工作的重要方略,该战略实施基础是产业振兴,总要求之一是实现“产业兴旺”[1]。如何推进农业现代化,从根本上讲,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全要素生产率和竞争力。现代农业园区对促进农业现代化水平提升具有重要作用,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基本载体[2],是传统农业升级为现代农业的必然选择[3]。吴建寨等[4]研究指出,发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包括科技研发、推广应用等农业科技创新体系,研发主体主要包括科研机构、院校与企业等。徐超[5]指出,现代农业科技支撑系统包括政策法律环境,政府机构与服务及农业科技创新、扩散和应用3个系统。周灿芳等[6-7]以广东省为例,认为现代农业园区技术支持体系,包括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园区管理保障体系、科技支撑环境等。刘丽红等[8-9]指出,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能力主要有科技创新水平、创新支撑与创新绩效等3方面。杨海蛟等[10]指出,农业科技园区的产业集聚有利于提高技术推广效率,要充分发挥园区技术创新、技术集聚和技术推广作用。吴国松[11]指出,农业科技资源的技术效率影响因素主要有经济发展水平、科技投入、科技应用主体受教育水平等。科技部近年来针对国家农业园区进行了科技创新能力监测。张静等[12]采用DEA的Malmquist指数法分析了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效率。现有研究对农业园区科技支撑体系内涵的认识趋于一致,主要包含科技创新、科技应用等多方面内容。关于农业园区科技支撑体系内涵和科技创新能力与效率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多,但对园区科技支撑和科技推广应用效率及其影响因素等方面的定量研究较少。

贵州省从2013年开始实施包括农业示范园区在内的“五个一百”工程,全省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以下均简称为园区)迅速发展,园区已成为全省现代农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与此同时,园区也面临一些科技发展瓶颈。“十三五”时期全省农业面临现代化和为乡村振兴提供产业支撑的重要任务。如何应对农业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和市场竞争压力,进一步提升园区建设水平,以科技支撑提升产业质量效益,是园区和全省现代农业发展实践的迫切需要和理论界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为此,结合贵州省农业园区监测数据,于2017年6-8月以有代表性的20个贵州省省级农业园区为例,采用调研法和访谈法对园区负责人和园区生产典型企业(大户)进行实地调研,详细了解园区科技支撑体系现状和存在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对策,以期对园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和园区发展提供一定参考。

1 园区科技支撑内涵

综合现有研究成果,园区科技支撑体系包含4个方面:科技保障政策系统、科技创新系统、科技应用系统和科技推广系统。科技保障政策系统,主要包括各地各级政府积极出台鼓励园区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的相关政策法规、政府服务和保障措施,创造有利于产业发展的科技环境。科技创新系统,主要包括以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部分园区农业科技企业在内的科技创新机构和相关专业创新人才。科技应用系统,主要包括农业科技具体应用主体,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广大农户等。科技推广传播系统,主要包括以农业推广系统为主体的各级各类农业科技推广传播渠道和途径,如农技、农机、畜牧、水产、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园区管理部门和其他市场农业科技推广机构。

2 园区科技支撑现状与存在问题(贵州)

2.1 现状

2.1.1 落实政策措施 增强科技保障 绝大多数园区与科研院所和高校协调合作,大力实施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科技投入设备设施等资源共享,完善农业科技资金投入使用管理,有力促进园区科技研发推广应用。截至2017年初,全省已建成农技服务设备2.4万台(套),平均每个园区23台(套);动物防疫室1 700间;农残检测室1 300间,对准确把握园区土壤水肥、气候状况和指导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2.1.2 园区科技管理逐步完善 全省农业示范园区信息管理和服务网站平台逐步完善,集成了产业政策、科技服务、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等各类信息资源。省政府出台科技服务生产导向的相关政策,开展科技人员服务基层行动、科技人才职称评定中增加基层服务等相关内容,落实科技成果和科技人员管理方面政策措施,对促进科技更好服务园区发展具有导向性和指导意义。

2.1.3 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全省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系统建设不断完善,据调研,县级以上农业研发机构从业人数约4 000人,已启动建设水稻、玉米等10余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17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农业类大专院校研发农业高新技术和实施农林牧渔业科技项目不断增加;科研仪器设备不断增加,科研专利等知识产权和标准数量逐年上升;科技引进催生园区火龙果、蓝莓等新产业。

2.1.4 科技成果不断应用 科技应用系统主要包括的农业科技具体应用主体既是农业科技应用的主要力量,同时兼具科技推广职能。园区监测数据表明,2016年全省入园企业达4 142家,其中省级以上龙头企业538家;培育农民合作社4 660家,社员76.2万人,分别是2013年的2.85倍、1.9倍、3.25倍和7倍。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在市场竞争中积极参与科技应用与推广。园区积极与省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联系,从种苗种畜繁育推广、品种资源保护到农产品深加工,集成应用物联网等农业信息技术,科技作用不断显现。2016年全省农业园区共引进示范推广新技术、新品种600余项次,园区通过自主创新、购买引进国家级省级等各类技术,技术投入累计约7亿元,推广面积16.7万余hm2,产生经济效益100亿余元,培训农民4.5万人次,促进了农业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

2.1.5 科技推广传播不断扩大 据调研,截至2016年底,全省农业推广机构约3 100个,农技推广队伍在岗职工约21 000人;农业农村科技人才总量约180万人,其中农村实用人才约80万人。各县市农业局把农业园区作为科技推广示范的重要抓手,积极从事园区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工作,让人才活跃在各级农业园区。2016年第4季度全省农业示范园区配备农技人员约2万人,长期服务园区的科技人员1 268人,其中,技术顾问161人和技术推广人员840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占比为2/3。

2.2 存在问题

2.2.1 园区发展科技保障政策支撑不足 一是全省农业科技创新与技术推广政策支持乏力,科技服务管理政策和考核措施不够完善。一些科技创新和成果推广政策还基于国家层面,存在全省如何细化落实执行问题,部分县没有推行。现有科研机构考核评价主要以科技论文与科研项目等成果为主,与农业生产结合不够紧密。科技服务人员奖励政策、职称评定方面激励少,科技服务团队不够稳定。二是对园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与科技示范带动作用的考核较少。园区扶持和财政奖补政策一般以产业发展规模成效为标准,园区科技服务、园区科技研发推广方面的奖励激励和相关保障政策相对较少。

2.2.2 科技创新系统支撑不力 一是农业科研不够重视,投入少,园区科技创新不足,全产业链技术创新研究不足,一些产业关键问题和技术未得到解决。适合全省的新品种更新、优质农产品生产、农产品精深加工、贮藏保鲜、冷链物流等方面科技仍有待研发突破。如,国外猕猴桃优果率在85%以上,而贵州省该指标在40%以上[13],是制约猕猴桃产业发展的一大挑战。二是园区企业自主创新研发能力低,缺乏自主创新动力和专业科研人员,科技研发推广能力相对薄弱。三是科技创新风险大,结果具有不确定性,科技创新动力不足。

2.2.3 科技推广传播成效有待提升 一是科技供给与园区经营主体科技需求间缺乏有效对接,科技需求多样性、分散化、时效性与科技供给有限性存在矛盾。科技供给即科技创新主体与园区多不在同一个地方,科技创新主体的科技成果信息难以及时传递到科技需求方(园区经营主体),而园区经营主体的多样性科技需求也难以及时传递到科技创新主体。二是县乡农技推广体系人数多,但专业技术人才不足,科技推广服务成效偏低。一些基层农技人才从事非专业工作,陷于各类琐碎的执行事务中,专业知识荒疏、更新不及时,难以开展农业科技推广专项工作;有的受制于科技人员不能够到企业兼职等管理限制,加上服务园区需要增加额外成本,园区服务积极性下降。

2.2.4 园区科技应用有限 一是科技应用主体科技承载力低、辐射带动力弱。园区科技应用主体自身能力有限,科技接受能力差,难以承接科研院所/高校的最新科技成果;部分企业从自身利益角度考虑,实行技术保密,不愿意把已掌握的技术推广出去,难以充分发挥园区科技示范推广作用。二是科技应用主体人才缺乏,科技应用意识薄弱,很多没有专门科技研发部门。

3 园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3.1 完善落实科技创新和研发推广扶持政策,加强科技体系组织管理

3.1.1 发挥政府政策制定环境营造作用,落实激励科技创新和研发推广支持政策 重视政府在园区科技支撑建设和科技管理中的引导监管作用。完善园区科技支撑相关激励政策和制度,对服务园区科技人员在晋升职称、培训进修、考核奖惩及分配制度等方面出台鼓励政策,允许和鼓励高校教授、科研专家和科技人员进入园区、进入企业,积极开展科技咨询、技术顾问等各项服务,采取成果转化、股权期权、投资入股等各类形式促进科研与生产结合,对科技人员兼职兼薪,所得收入不纳入年终绩效总额。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向科技人员倾斜,鼓励科技人员以自己的发明创造和科技服务大力创新产业,以激发持久创新动力和服务动力,把园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园区规划和建设内容,加强对园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考核监管;积极搭建科技创新和技术研究与成果推广平台,制定企业研发投入奖励补贴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加强研发推广。

3.1.2 引导科研管理导向,推动科研与生产相结合 围绕园区主要产业全产业链各环节产业升级、价值增值进行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充分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研发路线和要素配置的决定作用。从立项和成果评价方面解决科技服务生产问题:项目立项要求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共同参与,立足园区主导产业发展需求,以产业技术体系为主线,按照完善全产业链、提升产业价值链要求进行科研立项多部门参与协同攻关;建立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和以研究质量和实际贡献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把试验示范、成果推广应用成效作为评价科研工作的重要指标。

3.2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加快园区科技研发支持

3.2.1 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围绕园区主导产业加强科技研发推广 目前科研院所和高校依然是贵州省科技创新的主要力量,是贵州省农业科技支撑的中坚力量和重要技术来源。有必要针对全省同类农业园区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研究,如优良品种选育、重大病虫害防治、优质农产品生产、农业绿色发展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科技需求和科研基础条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逐步增加园区科技投入,力争达到或超过国家平均水平。引导社会资本开展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实行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科技投入,探索农业科技创新活动“后补助”工作机制,完善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支持经费相协调的财政投入支持机制。加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与奖励力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多渠道支撑产业科技研发推广。

3.2.2 重视政府在园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作用 把园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园区规划和园区建设内容。搭建科技服务平台,加强对园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监管实施,增强科技支撑基础。加强园区公共科技支撑设施设备建设,如科技咨询、检验检测中心、科技试验示范、信息服务等建设,并提高设备设施利用力度,为园区科技支撑提供相关服务。

3.3 深化农业科研改革,增加园区农业科技创新和有效供给

3.3.1 深化农业科研改革,完善机制,以农业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动园区科技有效供给 围绕贵州省农业园区当前急需关键科技需求,以高校、科研部门、部分农业高新科技企业为创新主体,推进多部门、多单位合作研究,打造贵州省园区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中心和专业人才队伍。着眼园区产业开发,完善科研项目过程管理和重要节点考核,发挥科研第三方评价作用,优化项目支持和管理。细化落实国家科研成果转化转移政策法律法规,加大成果转化支持和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改革,以深化科研改革助推科技创新与服务。采用多种激励方式,推动企业成为科技创新应用主体、推动科研机构技术成果转化。实施科研单位服务企业科技计划,以现代农业科技应用支撑贵州省农业科技贡献率提升。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与地方政府共建园区,建立科研院所/高校的试验示范基地,实行典型示范带动;基地重点进行科技成果引进与转化、科研创新试验、实用技术展示推广、基层科技人才培训等各项工作,把基地建设成为园区发展的重要科技源泉、技术集散地、科技需求传送点,最终向全省同类园区进行技术辐射推广,带动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和集群化发展。

3.3.2 加强园区科技需求收集,抓住重点进行科技攻关 着眼全省园区主导产业发展需求,常态化收集园区共性、重大和急需科技信息,加大对园区主导产业科技需求研判,提升科技研发针对性,以技术突破和引进集成带动产业发展。以茶叶、蔬菜、畜牧、精品水果(蓝莓、刺梨、猕猴桃等)、中药材等产业为重点,开展地方特色优良品种资源保护开发和新品种引进推广,开展优质、高产、高效新品种选育和配套栽培技术,推广高效种养和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生产等技术;开展循环农业、节水生态、化肥农药减量高效利用等绿色生产技术研发集成应用;在部分园区集成应用农业物联网、农业大数据、农业云服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究构建农业主要产业动态数据库和大数据平台,利用高效设施装备,开展农业智慧经营智能生产。加强优质农产品生产、精深加工等应用基础研究。同时,集成应用现代企业科学管理、市场开发、物流仓储等技术,推动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群发展。

3.4 建立常态化稳定的园区科技服务平台

建立完善园区信息化科技服务平台。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结合国家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以省市(州)政府农业、科研高校、企业和园区管理部门等现有网站为基础,地方科技、农业部门牵头,建立科技对接服务平台。增设园区科技供求与支撑相应板块,重点建设科技成果库、科技需求库、科技人才库,建设运转高效的科技信息供求与科技咨询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科研院所/高校在网站及时宣传展示新技术、新成果等最新知识产权信息,园区企业发布科技需求信息,促成二者有效对接。对一般通用性科技需求,通过上述在线通讯平台实时解决;重大重要尤其是公益性科技需求,由省市(州)科技或地方政府部门定期搭建科技成果供需见面会予以及时解决。打造县乡(镇)农技、科技部门和企业(合作社)为服务支点的基层科技服务平台,筑牢科技服务第一线。

3.5 加强园区科技人才支撑

3.5.1 加强科研院所/高校对园区科技支撑人才培养 实施园区人才培养计划,政府大力协调支持,企业对接科研院所/高校,引进科研院所/高校在园区建立研发试验基地、试验站等机构,常态化开展农业科技人才知识能力培训。选拔园区管理部门、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和基层农业推广科技人才到科研院所/高校学习深造、共同实施项目等,不断提升园区人才素养。大力加强县乡(镇)基层农技人才、园区管理部门、新型经营主体等园区自身科技人才培养:实现园区每个主导产业有1~2名带头人,3~10名专业技术人员,筑牢园区一线科技人才基础。

3.5.2 实施科研院所/高校科技人才进园区行动 发挥省市科研院所与高校人才优势和农业科技专业技术优势,着重发挥科研院所/高校在产业技术引进、示范推广、人才培养、信息交流等方面作用。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和万名农业专家下基层行动,鼓励科技人员到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任职兼职,支持科技人员下乡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产业专家帮扶和对口联系园区制度,完善知识产权入股、参与分红等激励机制。以园区主导产业科技需求为主,组建园区主导产业专家顾问团队,集中土壤肥料、防病防疫、信息咨询、质量控制、产品营销等多学科专家,专业诊断园区产业发展和提供科技支持。

3.5.3 完善园区科技人才支撑机制 建立分类评价办法,对科技服务园区人员(科研、高校、农技等)健全鼓励创新创业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在职称评定、工龄计算、收入分配、培养培训等方面予以鼓励奖励措施,激励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积极投身于农业园区建设。对高校、科研和农技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园区业绩贡献突出的,其基层经历可增为工作年限,增加工龄工资等机制。改进和完善人才培养的竞争激励机制,对园区企业引进大学生人才、对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村官给予创业、技术、培训和经费等方面支持,选拔培养为科技人才。出台相关政策,对服务园区发展的农村实用人才和技能人才开展认定,发放人才证书,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鼓励和吸引更多人才支持园区工作。

3.6 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3.6.1 完善机制制度,健全“一主多元”的农技推广体系 以园区主要产业科技需求和服务为导向,整合全省产业农技推广资源和人才力量,健全以省市县乡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涉农科研院所/高校、农民合作组织、涉农企业等多元推广主体广泛参与、分工协作的“一主多元”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带动区域农技推广。省市农技推广机构加强对县乡机构业务培训指导和检查督促。鼓励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创业,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参与经营性服务并获取合法收益。

3.6.2 完善运行制度,健全人员聘用及业务考评激励等机制 明确科研院所/高校带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职责。将试验示范、推广应用成效以及科研成果应用价值等作为评价科研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建立以农技推广成效为中心的业务考评激励机制,设立推广研究员等岗位,将农技推广服务绩效作为职称评聘、工资待遇的主要考核指标。引导农技人员在园区创新产业、兼职任职,建立试验示范基地和生产基地。

3.6.3 稳定基层农业科技队伍,提升农技推广队伍素养 围绕当地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加强园区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县乡(镇)农技专业人员与非专业技术人员分类管理,明确职能,结合“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常态化技术交流、学习研修和培训提升,从专业技术人员中培养一批技术骨干,专门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依托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鼓励农技人员开展网络学习。稳步实施特岗计划、定向培养,鼓励和引导高校、职业院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工作。利用“互联网+”技术,培育园区农技专家服务云平台,集成专家库、病虫害知识库、标准化技术、市场信息等资源,为园区广大经营主体提供更加快捷、高效、低成本的科技服务。

4 结语

着眼于乡村振兴的产业发展要求,从健全农业园区科技支撑视角探讨如何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在理清现代高效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科技支撑内涵基础上,深化对园区科技支撑体系的认识,对科技支撑政策保障与政府支持、科技创新、科技推广与应用体系建设提出了较细致的对策措施,提升了研究针对性和指导价值;但定量研究较少,科技支撑体系的具体内容有待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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